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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抓制度效能建设,提升部门良好形象。

(二)强根本,巩固动物检疫监督基础

1、继续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

年初分别与各乡镇畜牧服务中心、防检分站签定饲料兽药、防疫检疫、畜产品安全等监管责任状,各经营单位法人代表为畜产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与全市各规模养殖企业、重点经营户、重点经营场所签定畜产品安全工作责任状,并提出三重(即:

重点经营户、重要养殖场、重点经营场所)监管必须达到抽样抽检率100%、检测合格率100%的目标要求;

与单位干部职工签定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状,按照省局及相关部门要求,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任务量化,责任到人,做到谁分管谁负责,任务完成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

2、切实规范屠宰检疫程序。

强调各定点屠宰场严把三关,搞好四项登记,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的规定;

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由市畜牧执法大队负责查处无证经营、偷逃检疫、病害肉品交易、白条肉上市等违法行为以及检疫人员违反十不准规定的行为,最大限度地遏制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和消费市场,夯实放心肉工程基石。

3、强化畜产品安全监管模式。

一是规范监督行为:

对所有饲料兽药经营户实行年度登记备案制度;

要求所有相关经营户十有五上墙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信箱电话并实施产品责任事件追溯制度。

二是强化执法检查:

坚持深入开展周查月检的定期巡查制度;

坚持送省检测与自主检测相结合的抽样检查制度;

坚持从严监管重点区域、重点经营户、重要经营场所的重点督查制度。

三是加大立案查处力度:

到目前为止,已立案查处逃避检疫、无证经营、销售假劣饲料兽药等违法行为4起。

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上,上半年主要立足于315双汇瘦肉精事件后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

成立了整治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市乡镇站长、规模养殖场瘦肉精专项整治会议,对全市50头以上养殖场户实行了地毯式抽样检测,并在产地检疫中实行了检疫员一岗双责式的瘦肉精快速检测检疫模式,将全市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4、巩固十有建设成果。

一是检疫室十有建设。

为了提高检疫质量,促进程序检疫,2、4、6月份先后3次组织专班督导、检查检疫室十有建设情况和屠宰检疫开展情况。

二是饲料十有建设。

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湖北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等文件精神,我们在先期印发《饲料

十有建设的通知》200多份到全市所有饲料兽药生产、经营户的基础上,以中心城区经营户为重点,全力推行饲料经营十有。

三是推行兽药gsp认证工作。

到目前为止,已经实现了中心城区绝大多数兽药经营门店的十有规范。

4月25日,在全省兽药质量规范现场会后,我们组织城区26家兽药

经营户赴潜江现场观摩;

4月28日,召开全市兽药gsp认证推进会,为全市兽药经营企业gsp认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是推行规模养殖场防疫条件十有工作。

规模养殖是我市畜牧生产的重头戏,我们要求所有规模养殖场防疫条件必须具备十有,2014年上半年,我们与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技术推广站结合,监督和指导相关养殖企业落实完善十有建设条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求突破,建设产检申报示范点

2014年上半年,我们主抓了6个报检点的规范建点工作,做到四个统一,四个落实,即:

统一报检标志、统一着装持证上岗、统一服务流程、统一收费标准;

落实站点、落实人员、落实职责、落实奖惩。

在建点工作中,我们按照市局党组的要求,克服人员调配难、专项经费不足、检疫执法装备不齐等多重困难,多次召开动员会、协调会、碰头会和现场会,着力解决申报点建设中的人员配备、统一着装、规范管理、票证使用、经济指标、奖惩措施等主要难点,同时对报检点实行了统一外部装修,配齐办公桌椅、床铺、饮水机、电风扇等设施,为驻点人员创造了比较好的办公环境。

周局长、潘局长等局党组成员多次亲临申报点视察和指导工作,协调各方关系,为报检点的顺利建设和正常启动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持。

在建好取检点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完善产地检疫网络。

我市产地检疫按照《湖北省动物检疫申报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全市各大中心屠宰场、集贸市场、交易市场、牲畜调运集中点等为基础,在建设申报点的基础上,设立平原、丘陵、滨湖3个产地检疫稽查联动片,实行沿以荷沙线、牛张线、皂毛线等交通主干线为依托的产地检疫联动机制,形成了市、乡、村三级、点、线、面一体的产地检疫网络,并严格执行三个必须,三个严禁的产地检疫规定,确保产地检疫工作全天候、全覆盖、全过程有序开展,确保规模养殖场产地检疫率达到100%,散养户报检率常年保持在95%左右。

(四)抓培训,提升牧医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开展全市检疫人员培训。

四月份,我们集中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采取分片开展学习培训的方式,对全市各乡镇防检人员在业务上、政策上、思想上予以了培训、整训,重在提高现有检疫人员政治素养、提升政策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是开展申报点驻点人员集中学习培训。

为了确保申报点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我们对选派的驻点人员组织进行了为期2周的全方位学习培训:

包括服务流程、收费标准、票证填写、检疫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确保申报点工作能够落地生根。

三是开展动物繁殖员培训。

按照《种畜禽管理条例》以及省、市农民培训阳光工程的要求,我们从3月11日至4月4日分三期对全市近400名较大规模养殖户的主要技术人员进行了动物繁殖技术的培训,通过每期7天的集中学习培训,极大地提高了我市各乡镇畜牧兽医从业人员的防、繁、管、治、改、检等方面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

三、其他中心工作

一是三万活动。

根据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的统一部署,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选派得力精干的同志组成三万活动驻村工作组,从3月25日开始,自带被褥行李、自带生活用具、自带工作经费,深入麻洋镇白桥、七屋、邱湾三个村开展工作,共入户调查走访群众853户,联系外出人员267户,入户调查走访率100%;

共组织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座谈会8次,共收集群众反映反馈各类意见和建议274条次;

积极与镇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交涉解决当前困扰三农的水、电、路、旱等具体事项6次,圆满完成了市委政府和市局下达的三万活动工作目标任务。

二是双创活动。

按照市委政府创优良工作作风、创优良发展环境活动的要求和市畜牧兽医局的整体部署,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和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等活动,我们坚持以两整为基础,以学习为载体,以落实全年各项工作要点为目标,以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畜牧兽医执法队伍为根本,把双创活动与动物卫生监督日常工作紧密联系,有机结合,积极开展了周一学习日活动以加强学风;

制定完善了各项相关制度以端正作风;

规范业务办理流程以提高办事效率;

公示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以提升服务质量。

半年来,监督所干部职工用行动诠释了双创活动的精神实质,用双创活动促进了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

三是结对帮扶活动。

2014年元月25日,按照市委政府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活动的要求和市局统一安排,春节前再次深入石河镇唐店村,走访慰问困难群众15户,共送去慰问金5000元;

与村委会一班人进行了座谈,总结了共建工作的成绩,展望和规划了2014年共建工作的具体事项,力争以最优的工作举措迎接全省互联共建的审核验收。

四、存在问题及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是全市检疫监督体制不顺,上下没有形成合力。

二是监督执法装备不齐,没有形成快速反应能力。

三是畜牧行政执法不严,没有形成强大威慑力。

针对存在问题,下半年要在各项业务工作强基固本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提高队伍素质。

要通过学习培训,大幅度的提高在岗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干部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做到人尽其才,人尽其力。

同时要尽可能理顺全市检疫管理体制,做到管得住、调得动、做得好,形成全市一盘棋、上下一条心的检疫监督格局。

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

作为监督执法必要装备和检疫申报、检疫监督快速反应必不可少的工具,必须尽快解决加配检疫申报专车的问题。

三是完善工作责任制。

要通过建立奖惩机制和实行多劳多得的原则,对工作积极主动、办事能力强、效率高、效果好的干部职工给予一定的物资和精神奖励,要运用经济杠杆,调动全所上下的工作积极性,共同把动物卫生监督事业开创好、发展好、巩固好。

第四篇:

2014年动物卫生监督所半年工作总结

2014年动物卫生监督所半年工作总结

半年来,我所在农业局党委、畜牧兽医局党支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全所职工围绕年初签订的量质化目标工作任务,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开拓进取,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全面进行依法管理,使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日益完善,现已形成以产地和屠宰检疫为基础,市场检疫监督为保障,相互促进、层层把关的动物卫生监督新格局。

上半年,全市共产地检疫生猪15万头,牛羊2956头;

屠宰检疫生猪8.2336万头,菜牛、羊534头;

监督检查禽类246.945万羽,动物产品1084.68吨,共检出病害猪152头,病害牛羊62头,病害肉类0.43吨。

半年来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坚持学习教育,提高全所干部职工素质。

动物卫生监督是一项行政执法工作,也是一项业务技术工作,学习是掌握和更新知识的有效途径。

长期以来,我们坚持学习不放松,始终坚持学习专业理论知识,通过加强学习,使我市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法律、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二、加强动物防疫,控制动物疫病流行。

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

根据省政府、省局文件要求,进一步的加强了各个检疫环节的监管。

一是严把生猪进、出场关,做好进、出场生猪的查证、查标工作,对无规定检疫合格证明及免疫耳标的生猪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进、出场生猪体温的测量工作,对进、出场的生猪逐头测温,发现体温异常的,及时进行隔离、

观察,并及时报告;

三是对病死猪,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的要求,一律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是对屠宰检疫及市场检疫时发现的未经检疫和病害的生猪及生猪产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通过一系列措施,有效的控制了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

三、狠抓动物卫生监督,保证肉食品质量安全。

1、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

3月15日中央电视台播出专题报道《健美猪真像》,引起社会普遍关注.为依法严厉打击并彻底铲除非法使用瘦肉精等国家明令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消除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防止类似情况在我市发生,我所迅速启动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工作专班,制定了整治方案,落实监管责任。

在全市开展“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

所做工作是:

加强投入品检查。

在专项整治活动中,我们对全市兽药、饲料经营门店、规模养殖场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检查了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进销台账、票据、用药记录、管理制度以及门店、库房存放的实物,累计出动执法检查车30台次,检查人员142人次,检查生猪规模养殖场86家,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门店13个,通过检查未查出瘦肉精等违禁药品。

强化生猪尿样检测。

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活猪尿样检测,全市共抽检86个生猪规模养殖场生猪尿样300份,均通过现场快速检测,未发现阳性样品。

除此之外,我所对各乡镇和市中心定点屠宰场调入生猪进行尿样

抽检,按待宰存栏猪5%的比例抽检,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共检测尿样800余份,未发现阳性尿样。

加强对冷鲜肉市场的监管。

对全市6个超市和3个专卖店销售的冷鲜猪肉实行严格的监管,安排专人查验检疫证明及随货同行的瘦肉精检测报告。

加大宣传力度。

印发了“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综合整治的通告,并发放至养殖户,做到家喻户晓。

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

2、稳步推进动物检疫工作。

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的基础,做好产地检疫是防止疫病蔓延的根本措施。

我们进一步深化产地检疫工作,要求动物饲养者在出售动物时,必须提前向当地动物检疫机构报检,动物检疫员对出栏畜禽实施临栏检疫,凭动物免疫登记卡及佩带的免疫耳标,经检疫合格的畜禽出具产地检疫证明;

严禁无免疫标识及规定检疫证明的畜禽进入流通领域和屠宰场。

目前,以乡镇为单位,我市产地检疫开展面已达到100%,农户散养畜禽产地检疫率达80%以上,规模化饲养场产地检疫率达100%。

屠宰检疫是保证市民吃上“放心肉”的关键环节,我所严把生猪宰前检疫、宰后监督关,做好生猪宰前检疫和宰后监督工作。

今年,我们除继续对进场屠宰的生猪、肉牛进行常规的三证查验、疫病临床检查外,把免疫耳标的佩带情况作为宰前检疫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无标的生猪、肉牛一律不准许进场。

半年来,我们严格按照量质化目标管理的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责任到岗,岗位到人,各负其责,层层把关,确保了进场屠宰的生猪、肉牛检疫率达100%,出证率达100%。

市场检疫监督一方面对定点屠宰场经过检疫后的动物产品上市进行监督,另一方面对直接上

市的动物产品实施检疫,是检疫环节的最后一道关口,情况复杂。

今年,我们在继续实行全天候巡回检查的同时,更进一步加大了市场检疫监管力度,继续对肉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制,要求上市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必须持证、带标销售;

实行强制索证,索票制度,对不能提供有效票证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实行强制退市制度;

进一步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督促各活禽经营市场开办方建立健全卫生、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要求对活禽经营和宰杀场所、活禽运载工具和宰杀器具等坚持每日消毒,对活禽粪便、污物及废弃物等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要求家禽必须通过市场检疫人员测量体温、严格检疫合格后方能销售。

同时,要求各生鲜超市、冷冻动物产品经营户、品牌肉食专卖店凭检疫合格证明、检疫验讫标志才能加工、出售动物产品,并建立购进动物产品检疫情况台帐制度。

严防了未经检疫和病害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上市流通,使我市的检疫管理秩序走向了良性循环,为我市市民食肉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半年来,我们进一步加大动物卫生监督力度,对80余家单位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了审核;

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5起,结案5起,立案、结案率均达到100%,有力地打击了违反《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份职工工作纪律涣散、业务知识低下,职工综合素质有待提高,需进一步加强学习。

二是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设备配套落后。

由于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设备不完善,在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时,常常出现到达案发现场不及时、取证困难的现象,极大的影响了案件办理。

下一步打算

在继续加强以上各项工作的同时,在畜产品安全工作中重点加强对瘦肉精、兽药残留等的整治工作。

通过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

组织乡镇动物防疫监督员走村入户,在养殖户集中区域刷写宣传标语,营造舆论氛围。

同时通过印发宣传单、送知识上门、组织养殖场、饲料、兽药添加剂经营户培训等途径,将《畜牧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送上门,让养殖户和经营人员懂法、守法,增强畜产品安全意识,从生产源头上杜绝违禁药品流入畜产品生产环节和进入市场。

二是加大动物检疫监管工作力度。

进一步完善动物检疫工作监管,规范检疫程序,保证动物产地检疫率保持在90%以上,运输检疫率、屠宰检疫率均达到100%,市场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案件查处率100%。

继续深入开展“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违禁药品的专项整治,加大对饲料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畜产品、投入品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肉食品安全事件。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2014-6-14

第五篇:

动物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4年上半年,在省业务主管部门和市畜牧兽医局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继续推行“四三”工作模式,继续开展“十有”建设,继续围绕局党组提出的“规范、达标、提高”的总体要求,求实创新,科学谋划,不断强化监督职责,不断规范执法程序,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基本实现了年初各项业务工作的预期目标。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截止6月10日全市共产地地检疫生猪50.37万头,牛羊2.8万头;

定点屠宰生猪8.35万头,牛羊1.48万头,审核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55份,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3份,开展规模养殖企业“双认证”换、办证6家,受理兽药经营企业gsp认证申请19户;

设立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6个;

举办各类动物检疫员、动物繁殖员、内检员等培训班6个,培训各类人员450余人;

开展兽药市场整顿、瘦肉精检测等集中专项整治活动5次;

抽样送省及自主检测共1065批次;

立案查处各类畜牧兽医违纪违规案件4起;

出色完成市委政府、市局“三万”活动、“双创”活动等其它各项中心工作任务。

年初,经监督所支部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讨论,按照省动物卫生监督目标管理责任书及市局工作要求,制定了《二o一一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机制,突出监管重点,提出“五化八抓”的工作目标,即:

产检申报网络化、屠宰检疫程序化、票费管理制度化、执法监督规范化、学习培训考试考核经常化;

抓“十有”建设,提高动物科技水平;

抓产地检疫网络建设,提升产检申报比例;

抓屠宰检疫规范,提升检疫质量水平;

抓执法程序规范,提高依法执检能力;

抓检疫人员职责规范,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

抓监督稽查方案制定,提升防疫监督质量;

抓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年初分别与各乡镇畜牧服务中心、防检分站签定饲料兽药、防疫检疫、畜产品安全等监管责任状,各经营单位法人代表为畜产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与全市各规模养殖企业、重点经营户、重点经营场所签定畜产品安全工作责任状,并提出“三重”监管必须达到抽样抽检率100%、检测合格率100%的目标要求;

强调各定点屠宰场“严把三关,搞好四项登记”,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的规定;

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由市畜牧执法大队负责查处无证经营、偷逃检疫、病害肉品交易、白条肉上市等违法行为以及检疫人员违反“十不准”规定的行为,最大限度地遏制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和消费市场,夯实“放心肉”工程基石。

对所有饲料兽药经营户实行年度登记备案制度;

要求所有相关经营户“十有五上墙”;

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信箱电话并实施产品责任事件追溯制度。

坚持深入开展“周查月检”的定期巡查制度;

坚持送省检测与自主检测相结合的抽样检查制度;

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上,上半年主要立足于“3·

15”双汇瘦肉精事件后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

成立了整治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市乡镇站长、规模养殖场瘦肉精专项整治会议,对全市50头以上养殖场户实行了地毯式抽样检测,并在产地检疫中实行了检疫员“一岗双责”式的瘦肉精快速检测检疫模式,将全市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4、巩固“十有”建设成果。

一是检疫室“十有”建设。

为了提高检疫质量,促进程序检疫,2、4、6月份先后3次组织专班督导、检查检疫室“十有”建设情况和屠宰检疫开展情况。

二是饲料“十有”建设。

“十有”建设的通知》200多份到全市所有饲料兽药生产、经营户的基础上,以中心城区经营户为重点,全力推行饲料经营“十有”。

到目前为止,已经实现了中心城区绝大多数兽药经营门店的“十有”规范。

经营户赴潜江现场观摩;

四是推行规模养殖场防疫条件“十有”工作。

规模养殖是我市畜牧生产的重头戏,我们要求所有规模养殖场防疫条件必须具备“十有”,2014年上半年,我们与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技术推广站结合,监督和指导相关养

殖企业落实完善“十有”建设条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2014年上半年,我们主抓了6个报检点的规范建点工作,做到“四个统一,四个落实”,即:

统一报检标志、统一着装持证上岗、统一服务流程、统一收费标准;

我市产地检疫按照《湖北省动物检疫申报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全市各大中心屠宰场、集贸市场、交易市场、牲畜调运集中点等为基础,在建设申报点的基础上,设立“平原、丘陵、滨湖”3个产地检疫稽查联动片,实行沿以荷沙线、牛张线、皂毛线等交通主干线为依托的产地检疫联动机制,形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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