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新一轮综合改革重要信息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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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上对各方面工作推进作了全面部署。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延东说:
我国研究生教育已经成为培养高层次人才的主要途径和各行各业骨干力量的主要来源,基本实现了立足国内自主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战略目标。
刘延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研究生教育在改革中发展,培养能力持续提升,应用型与学术型人才并重的培养格局初步形成,共培养博士49万人、硕士426万人,已成为各行各业的骨干力量。
举例来说,我国载人航天工程总体工作的研发力量中,90%是我国自主培养的研究生。
"
神十"
运载与飞船系统的正副总指挥、总设计师,三分之二是我国培养的研究生。
不过,刘延东也指出:
目前我国研究生教育主动服务国家大局的体制机制仍不完善,学生创新和实践能力仍然不足;
同时,国际上许多国家已经把发展研究生教育作为创新驱动发展和提高国际竞争力的战略选择。
刘延东说,在国内外形势深刻变化的当下,迫切需要对研究生教育进行综合改革,为提高国家创新力和国际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撑。
改革开放的30多年,我国研究生教育也一直在改革,在新世纪以来的快速发展下,我国已成为研究生教育大国。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将如何继续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多样化需求?
在过去多次改革的基础上,这次综合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教育部副部长杜占元概括说:
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要实现"
四个转变"
。
杜占元:
一是发展方式从注重规模发展转变为注重质量提升。
二是培养类型结构以学术学位为主转变为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协调发展。
三是培养模式从注重知识学习转变为知识学习和能力培养并重。
四是人才质量评价方式从注重在学培养质量转变为学习期间的学业表现与毕业后的职业发展能力并重。
2012年,我国在读研究生总数达172万人,位居世界前列,高精尖的拔尖创新人才将成为今后培养的重点。
同时,在读博士和硕士研究生中,分别有98%和69.1%为学术学位研究生。
目前,社会迫切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今后专业学位将与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其中在培养上将更加突出创新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在培养质量评价上将对学生毕业后的发展潜力、职业适应性、创业能力等要素加大关注力度,建立更科学、完善的评价体系。
通过改革,到2020年,要基本建成规模结构适应需要、培养模式各具特色、整体质量不断提升、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为进入人才强国和人才资源强国行列提供有力支撑。
教育部:
取消研究生收费双轨制考核不合格淘汰
2013年07月13日02:
54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7月12日电(记者赵婀娜)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近日下发《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我国将逐步建立研究生教育规模、结构、布局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基本稳定学术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授权学科总体规模,建立学科动态调整机制。
根据《意见》,我国将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实行统一管理,取消国家计划和自筹经费“双轨制”,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考试。
在研究生培养模式方面,学术学位研究生将以提高创新能力为目标,专业学位研究生将建立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推动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的有机衔接。
同时,加大考核与淘汰力度,实行严格的中期考核和论文审核制度,建立学风监管与惩戒机制,对学位论文作假者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撤销学位。
为防止形成导师终身制,《意见》要求改变单独评定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做法,根据年度招生需要,综合考虑学科特点、师德表现、学术水平、科研任务和培养质量,确定招生导师及其指导研究生的限额。
研究生发生学术不端行为的,导师应承担相应责任。
《意见》强调要改革质量评价机制。
加快建设以教育行政部门监管为主导,行业部门、学术组织和社会机构共同参与的质量监督体系。
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加大学位论文抽检力度,改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统筹学科评估。
对评估中存在问题的单位,视情做出约谈、减少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撤销学位授权的处理。
另外,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的管理将规范。
研究生培养单位不得以“研究生”和“硕士、博士学位”等名义举办课程进修班。
(原标题:
学科设立动态调整)
教育部解读《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13年07月12日18时49分 来源:
新华社
促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解读《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
新华社北京7月12日电(记者刘奕湛、吴晶)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并召开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进行全面部署。
为更好地理解意见的内涵,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12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
我国研究生教育主动服务国家大局的体制机制仍不完善
问:
新时期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研究生教育稳步发展,已经成为培养高层次人才的主要途径和各行各业骨干力量的主要来源,基本实现了立足国内自主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战略目标。
但是,目前我国研究生教育主动服务国家大局的体制机制仍不完善,培养模式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多样化需求还不适应,学生创新和实践能力尤为不足,制约培养质量提升的深层次障碍有待破除。
在国际上,许多国家已经把发展研究生教育作为创新驱动发展和提高国际竞争力的战略选择,加大投入和支持。
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日益凸显研究生教育的战略地位,迫切需要对研究生教育进行综合改革,加快提高创新人才培养水平,充分发挥研究生教育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繁荣哲学社会科学中的重要作用,为提高国家创新力和国际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撑。
问:
如何调整研究生教育结构,服务国家需求?
层次类型上,基本稳定学术学位研究生规模,积极发展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稳步发展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重视发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
学科设置上,下放二级学科设置自主权,鼓励学科交叉与融合,在总量不变前提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科发展规划,以单位自主调整为基础,加强省级统筹,尽快建立学位授权点“有上有下”进行动态调整的机制。
计划安排上,积极支持优势学科、基础学科、科技前沿学科和服务国家重大需求的学科发展。
2020年基本建成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
我国研究生教育曾有多次改革、取得了不少成效,这次综合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如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多样化需求、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是研究生教育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
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要实现“四个转变”:
——发展方式从注重规模发展转变为注重质量提升。
2012年,全国在读研究生总数达172万人,位居世界前列。
要适应国内外形势新变化,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需要研究生教育把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内涵式发展上来,培养高质量的高层次人才。
——培养类型结构以学术学位为主转变为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协调发展。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和高水平应用人才。
2012年,我国在读博士研究生中,98%为学术学位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中,学术学位研究生占69.1%。
我国研究生培养的类型结构仍然难以满足社会发展需求,需要积极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促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协调发展。
——培养模式从注重知识学习转变为知识学习和能力培养并重。
现有研究生培养模式偏重知识学习,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重视不够,突出表现为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中科教结合不紧密,与职业发展能力培养紧密衔接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没有形成。
——人才质量评价方式从注重在学培养质量转变为学习期间的学业表现与毕业后的职业发展能力并重。
以往我们主要以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学业表现、科研产出等评价教育质量,对学生毕业后的发展潜力、职业适应性、创业能力等要素缺乏关注。
今后要从根本上改变教育质量评价单一化、平面化的状况,建立科学、完善的评价体系。
通过改革,到2020年,要基本建成规模结构适应需要、培养模式各具特色、整体质量不断提升、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为进入人才强国和人才资源强国行列提供有力支撑。
改变量化指标考核研究生导师做法防止形成导师终身制
如何完善导师评定评价制度?
改变单独评定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做法,强化与招生培养紧密衔接的岗位意识,防止形成导师终身制。
根据年度招生需要,综合考虑学科特点、师德表现、学术水平、科研任务和培养质量,确定招生导师及其指导研究生的限额,完善研究生与导师互选机制。
以培养质量为中心,改革导师评价模式,改变单纯以发表文章的数量、SCI文章影响因子及引用次数等量化指标来考核研究生导师的做法。
根据培养需要,增强对导师的培训,发挥他们对研究生思想品德、科学伦理的示范和教育作用,提升指导能力。
研究生教育计划管理方式和招生选拔办法方面,有哪些改革举措?
加强改进招生计划管理是调整研究生教育结构的重要抓手。
改革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形式,取消国家计划和自筹经费“双轨制”。
逐步将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规模纳入计划管理,实行宏观指导。
在招生选拔办法上,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考试。
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办法,注重选拔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优秀在职人员。
建立博士研究生选拔“申请—审核”机制,建立博士研究生中期分流名额补充机制。
对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探索专门的选拔程序。
刘延东在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强调
深化改革提高质量推进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
2013-07-11来源:
中国政府网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延东10日在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强调,要深化综合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健全质量保障体系,促进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和内涵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高端人才支撑。
刘延东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研究生教育在改革中发展,培养能力持续提升,应用型与学术型人才并重的培养格局初步形成,共培养博士49万人、硕士426万人,已成为各行各业的骨干力量。
刘延东强调,实现中国梦,基础在教育,关键在人才。
研究生教育是创新型人才的主要来源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领域,要以服务国家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培养质量为核心,优化规模、布局和学科结构,坚持分层次办学和特色发展。
要分类推进培养模式改革,实现知识学习和能力培养并重,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协调发展,完善质量监督体系,健全导师责权机制,强化研究生社会责任感、科学精神和创新实践能力培养,全面提高培养质量。
要深化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的合作,广泛开展国际合作交流,不断提升研究生教育开放办学水平。
要统筹协调,加快职能转变,形成中央、地方、培养单位各负其责,招生、培养、评价各环节系统配套的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格局。
三部委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
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
教研[201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务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共中央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研究生教育是培养高层次人才的主要途径,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研究生教育取得了重大成就,基本实现了立足国内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战略目标。
但总体上看,研究生教育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多样化需求,培养质量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现就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
深入实施教育、科技和人才规划纲要,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以分类推进培养模式改革、统筹构建质量保障体系为着力点,更加突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更加突出科教结合和产学结合,更加突出对外开放,为提高国家创新力和国际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撑,为建设人才强国和人力资源强国提供坚强保证。
2.总体要求:
优化类型结构,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的招生选拔制度;
鼓励特色发展,构建以研究生成长成才为中心的培养机制;
提升指导能力,健全以导师为第一责任人的责权机制;
改革评价机制,建立以培养单位为主体的质量保证体系;
扩大对外开放,实施合作共赢的发展战略;
加大支持力度,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投入机制。
通过改革,实现发展方式、类型结构、培养模式和评价机制的根本转变。
到2020年,基本建成规模结构适应需要、培养模式各具特色、整体质量不断提升、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研究生教育体系。
二、改革招生选拔制度
3.优化人才培养类型结构。
基本稳定学术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授权学科总体规模,建立学科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学科交叉与融合,进一步突出学科特色和优势。
积极发展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稳步发展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重视发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
4.深化招生计划管理改革。
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规律,合理确定研究生招生规模。
加强和改进招生计划管理,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实行统一管理,改革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形式,取消国家计划和自筹经费“双轨制”。
加强宏观管理,逐步建立研究生教育规模、结构、布局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
进一步完善计划分配办法,通过增量安排和存量调控,积极支持优势学科、基础学科、科技前沿学科和服务国家重大需求的学科发展。
5.建立健全科学公正的招生选拔机制。
以提高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为核心,积极推进考试招生改革,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和高层次应用型人才脱颖而出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
优化初试,强化复试,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注重对考生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考察。
6.完善招生选拔办法。
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考试。
建立博士研究生选拔“申请—审核”机制,发挥专家组审核作用,强化对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察。
建立博士研究生中期分流名额补充机制。
对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建立专门的选拔程序。
加强对考试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强化考试安全工作。
三、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7.拓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
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研究生教育全过程,把科学道德和学风教育纳入研究生培养各环节。
广泛开展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着力增强研究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加强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培养,培育研究生正直诚信、追求真理、勇于探索、团结合作的品质。
认真组织实施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新方案。
加强研究生党建工作。
加强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
8.完善以提高创新能力为目标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
统筹安排硕士和博士培养阶段,促进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的有机结合,强化创新能力培养,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培养模式。
重视对研究生进行系统科研训练,要求并支持研究生更多参与前沿性、高水平的科研工作,以高水平科学研究支撑高水平研究生培养。
鼓励多学科交叉培养,支持研究生更多参与学术交流和国际合作,拓宽学术视野,激发创新思维。
9.建立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
面向特定职业领域,培养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形成产学结合的培养模式。
引导和鼓励行业企业全方位参与人才培养,充分发挥行业和专业组织在培养标准制定、教学改革等方面的指导作用,建立培养单位与行业企业相结合的专业化教师团队和联合培养基地。
加强实践基地建设,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
大力推动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的有机衔接。
10.加强课程建设。
重视发挥课程教学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作用。
建立完善培养单位课程体系改进、优化机制,规范课程设置审查,加强教学质量评价。
增强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内容前沿性,通过高质量课程学习强化研究生的科学方法训练和学术素养培养。
构建符合专业学位特点的课程体系,改革教学内容和方式,加强案例教学,探索不同形式的实践教学。
11.建立创新激励机制。
根据研究生的学术兴趣、知识结构、能力水平,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
发掘研究生创新潜能,鼓励研究生自主提出具有创新价值的研究课题,在导师和团队指导下开展研究,由培养单位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
制定配套政策,支持研究生为完成高水平研究适当延长学习时间。
加强研究生职业发展教育和就业指导,提高研究生就业创业能力。
12.加大考核与淘汰力度。
加强培养过程管理和学业考核,实行严格的中期考核和论文审核制度,畅通分流渠道,加大淘汰力度。
建立学风监管与惩戒机制,严惩学术不端行为,对学位论文作假者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撤销学位。
完善研究生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加强研究生权益保护。
四、健全导师责权机制
13.改革评定制度。
根据年度招生需要,综合考虑学科特点、师德表现、学术水平、科研任务和培养质量,确定招生导师及其指导研究生的限额。
完善研究生与导师互选机制,尊重导师和学生选择权。
14.强化导师责任。
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研究生进行学科前沿引导、科研方法指导和学术规范教导的责任。
完善导师管理评价机制。
全面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提高师德水平,加强师风建设,发挥导师对研究生思想品德、科学伦理的示范和教育作用。
15.提升指导能力。
加强导师培训,支持导师学术交流、访学和参与行业企业实践,逐步实行学术休假制度。
加强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人才交流与共享,建设专兼结合的导师队伍,完善校所、校企双导师制度。
重视发挥导师团队作用。
五、改革评价监督机制
16.改革质量评价机制。
发布培养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规范。
按照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制定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
学术学位注重学术创新能力评价,专业学位注重职业胜任能力评价。
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要更加突出人才培养质量,人才培养质量评价要坚持在学培养质量与职业发展质量并重。
强化质量在资源配置中的导向作用。
17.强化培养单位质量保证的主体作用。
培养单位要加强培养过程的质量管理。
按照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分别设立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负责制订培养标准和方案、建设课程体系、开展质量评价等。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应有一定比例的行业和企业专家参加。
定期开展自我评估,加强国际评估。
建立毕业生跟踪调查与用人单位评价的反馈机制,主动公开质量信息。
18.完善外部质量监督体系。
对评估中存在问题的单位,视情做出质量约谈、减少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撤销学位授权的处理。
建立专业学位教育质量认证体系,鼓励培养单位参与国际教育质量认证。
19.建立质量信息平台。
建设在学研究生学业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分析和预警机制。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公布质量标准,发布质量报告和评估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20.规范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的管理。
进一步强化培养单位办学责任,加强统一管理,建立定期检查机制。
将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纳入研究生学业信息管理系统。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须将学位论文在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上公示。
六、深化开放合作
21.推进校所、校企合作。
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和行业企业的战略合作,支持校所、校企联合建设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平台,完善校所、校企协同创新和联合培养机制。
紧密结合国家重大科研任务,通过跨学科、跨院校、产学研联合培养等多种途径,培养和造就科技创新和工程技术领域领军人才。
22.增强对外开放的主动性。
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加快建设有利于国际互认的学位资历框架体系,继续推动双边和多边学位互认工作,加强与周边国家、区域的研究生教育合作。
完善来华留学研究生政策,适时提高奖学金标准,扩大招生规模,提高生源质量,创新培养方式。
扩大联合培养博士生出国留学规模,继续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建设海外教学实践基地。
23.营造国际化培养环境。
加强国际化师资队伍建设,吸引国外优秀人才来华指导研究生。
推动中外合作办学,支持与境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开展“双学位”、“联合学位”项目,合作开发研究生课程。
加大对研究生访学研究、短期交流、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资助力度,提高具有国际学术交流经历的研究生比例。
提高管理与服务的国际化水平,形成中外研究生共学互融、跨文化交流的校园环境。
七、强化政策和条件保障
24.完善投入机制。
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培养单位多渠道筹集经费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
培养单位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加大纵向科研经费和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研究生培养的力度,统筹财政投入、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各种资源,确保对研究生教学、科研和资助的投入。
25.完善奖助政策体系。
建立长效、多元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
强化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对研究生的激励作用。
健全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制度。
提高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年度最高限额,确保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应贷尽贷。
加大对基础学科、国家急需学科研究生的奖励和资助力度。
奖助政策应在培养单位的招生简章中予以公开。
26.加强培养条件和能力建设。
在国家高等教育重点建设项目中,突出对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支持。
建立优质资源共享机制,国家各类重大项目投资的仪器设备与平台,应向研究生开放。
培养单位要改善培养条件,支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
对生均资源过低的培养单位,减少其招生规模。
对参与研究生培养和建设实践基地的企业,按规定落实税收优惠等政策。
27.鼓励改革试点。
着力破除制约研究生教育质量提高的体制机制障碍和政策瓶颈,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鼓励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