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Word文档格式.docx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Word文档格式.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Word文档格式.docx](https://file1.bdocx.com/fileroot1/2023-1/30/b97613cc-dfa9-4966-b093-47bf5e97e86c/b97613cc-dfa9-4966-b093-47bf5e97e86c1.gif)
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企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步推进的指导思想;
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企,权责一致和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原则;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组织机构
调整**集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集团公司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集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纪委、监察室,**任办公室主任。
三、责任
(一)集团公司党委责任
1、对全集团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按照统一思想,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组织和重在落实的要求,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发挥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
按时将落实“责任制”的情况,专题向省、市、国资委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报告。
2、根据上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的要求,制定全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分解落实责任,提出具体措施;
研究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配套制度,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
组织安排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组织领导对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廉洁从业情况和履行党风廉政职责情况的考核,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环节。
3、抓好集团公司、厂(公司、部室)两级领导班子的廉洁自律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廉政教育。
督促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五个一”(即:
各级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安排部署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听取一次分管部门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汇报;
对新任和有反映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谈话;
讲授一次廉政教育课;
对群众反映突出的不正之风问题、干部作风问题进行一次调研)。
4、决定对违法违纪案件和严重败坏党风、政风的人和事的党纪处分。
5、指导、支持纪委、监察室做好全集团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协调及各项具体工作。
(二)集团公司纪委(监察室)责任
1、抓好全集团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按时向省、市、国资委纪委(纪检组)、监察室(监察局)报告工作。
2、根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协助公司党委研究、部署、督促、检查各项工作,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组织、指导、考核集团公司各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查处集团公司内各级干部的违纪违规案件,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委托查处的案件,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厂(公司、部室)的执纪办案工作,受理全集团有关党风、党纪、政纪方面的检举、控告、申诉及来访。
4、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求,负责组织督促全集团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检查全集团各单位召开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考核各厂(公司、部室)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个人的廉政状况,检查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领导干部落实“五个一”的情况。
5、组织、协调全集团各单位开展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纠风工作。
(三)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责任
1、对全集团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对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集团公司任命、批准、聘任的中层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状况负全责。
对分管部门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分管业务工作中涉及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负直接责任。
2、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法规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带头落实“五个一”,及时对新上岗的厂(公司、部室)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及其他责任对象进行廉政谈话。
参加分管单位领导班子的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
3、及时阅处重要举报信件,指导、支持集团公司纪委、监察室的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4、主持开好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及行政领导班子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
5、每年初与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检查其落实“五个一”和勤政廉政的情况。
(四)集团公司董事长责任
1、对全集团两级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规划、指导、监督全集团各级干部的作风建设和廉洁从业行为的规范。
2、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与企业发展和其他各项业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3、支持集团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抓好全集团的党风廉政建设。
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法规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带头落实“五个一”。
4、及时阅处重要举报案件,指导、协调全集团重大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工作。
5、研究制定从源头上反腐倡廉、改进作风的政策措施并监督落实,支持协调集团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企业效能监察等各项工作。
(五)集团公司总经理责任
1、支持配合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抓好全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对集团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及集团聘任的中层行政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责。
对分管单位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分管业务工作中涉及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负直接责任。
2、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法规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带头落实“五个一”。
及时对厂(公司、部室)新上岗的厂长、经理、部长、主任及其他责任对象进行廉政谈话。
3、及时阅处重要举报信件,决定违反政纪者的行政处分,支持集团公司纪委、监察室的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4、坚持对全集团行政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
积极支持开展企业效能监察、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5、每年初与直接分管的行政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监督落实,督促检查其落实“五个一”和勤政廉政情况。
(六)集团公司纪委书记责任
1、协助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抓好全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及指示,组织制定全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负责健全有关制度,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
及时对新上岗的责任对象进行廉政谈话。
参加有关单位领导班子的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
3、及时阅处重要信访件,组织、指导、协调全集团重大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工作。
4、对全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不定期分析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集团公司党委、纪委会报告工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责任
1、对分管单位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分管业务中涉及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负直接责任。
指导分管部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研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和工作计划。
2、每年初与分管部门、单位的行政正职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分管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业的情况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加强教育管理。
3、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法规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五个一”,及时对责任对象进行廉政谈话。
积极参加分管单位领导班子的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
4、发现分管部门、单位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应及时与相关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及时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问题严重的应向组织提出调查建议。
(八)集团公司工会主席责任
1、对集团公司工会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分管业务中涉及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负直接责任。
2、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法规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认真落实“五个一”。
及时向新上岗的工会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参加集团公司工会的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
3、督促检查工会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九)厂(公司、部室)党委、党总支委员会、直属党支部委员会责任
1、负责所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落实集团公司党委和纪委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解、责任书签订、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
2、做好本单位人员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和警示训诫防线构建工作,经常分析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自查自纠,及时整改。
3、查处本单位所任命、批准、聘任的科级领导干部、本单位管理的一般干部及全体党员的违纪违规问题,并及时向集团公司纪委、监察室报告。
4、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召开,组织检查本单位各车间(科室)开好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及时向集团公司党委和纪委报告民主生活会情况。
(十)厂(公司、部室)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责任
1、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
对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单位任命、批准、聘任的科级以上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负全责。
对各车间(科室)党支部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分管业务工作中涉及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负直接责任。
2、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法规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带头并督促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五个一”。
及时对有关的责任对象进行廉政谈话。
3、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常进行督促检查,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的分解落实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逐级签订以及警示训诫防线的构建。
4、主持召开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
督促检查各车间(科室)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召开。
5、积极配合集团公司纪委、监察室查处有关违纪违规案件,认真查处自办案件。
(十一)各厂(公司、部室)厂长、经理、部长、主任责任
1、支持配合书记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对单位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及科级行政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责。
对分管科室(车间)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本单位所承担业务工作中涉及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负直接责任。
2、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法规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
认真落实“五个一”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及时对有关责任对象进行廉政谈话。
3、经常督促检查分管科室(车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本单位书记研究解决。
4、认真组织落实集团公司关于效能监察、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的计划任务。
(十二)各厂(公司、部室)副厂长、副经理、副部长、副主任职责
1、对分管科室(车间)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分管业务中涉及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负直接责任。
3、经常督促检查分管车间(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研究解决。
四、考核、检查与追究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情况结合干部年度考核一起进行,作为评优、干部选拔任用和工作业绩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上级规定,给予责任人、直接责任人以批评,直至党纪、政纪处分:
1、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研究、不部署、不检查、放任自流的,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教育不改的,视其情况,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责任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企业及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令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辞职或对其免职。
3、违反规定、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有明显违法违纪行为的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党纪政纪处分。
4、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财务、审计、统计等法规,弄虚作假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5、对配偶、子女、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责令其辞职或对其免职。
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职务处分。
五、附则
(一)基层党支部书记,车间(科室、站所)的主任、副主任、科长、副科长、经理、副经理、站长、副站长、所长、副所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措施,由所在厂(公司、部室)党政组织制定实施,并报集团公司纪委、监察室备案。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情况、考核结果存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三)本实施细则经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颁发即日起,**党发[1999]7号文件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