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雨花外国语小学附属幼儿园文化设计项目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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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资金来源:
政府资金
4.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5.注意事项:
各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发包文件的所有内容,当于提交承诺书后,视同响应发包文件的条款实施了投标,并应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6.解释由发包单位组织、建设单位参加,随机抽取承包人,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到达抽取现场,参加抽取活动。
抽取结果由发包单位、建设单位签字确认。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第二章响应须知
前附表
工程名称
发包人
南京市雨花区教育局
建设地点
南京市雨花外国语小学附属幼儿园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发包方式
明标明投,摇号发包
发包范围
幼儿园空间装置艺术、导视系统等文化设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建设规模
详见清单
工期
20天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标段
设计标
现场踏勘
经发包人同意后,
报名人自行前往
发包价
本工程发包总价为人民币元
投标单位
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且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及以上的营业执照。
2.能够独立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全部设计内容。
3.有过校园文化设计经验,提供不低于五份已完工校园文化设计类合同;
递交书面材料
时间地点
时间:
地点:
其他
招标人需持以下资料到达资格审查现场进行审查:
1.介绍信(原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业绩证明文件以上资料装订成册,
如果申请人不能满足以上要求,将被判为资格预审不合格,不能参加抽签摇号。
一、总则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南京市雨花区,建设内容为南京市雨花外国语小学附属幼儿园文化设计项目。
1、现场施工条件:
/
2、工程资金来源:
自筹
3、工程资金落实情况:
(二)报名及相关费用
1.中标人应承担综合服务费中应承担部分;
2.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出后向发包人购买招标文件、提交承诺书。
3.投标人需按前附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书面材料,未按规定递交的,视为主动放弃参与摇号发包活动。
4.需提供的主要材料:
①法人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
②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及以上的营业执照;
③按发包文件出具的承包人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④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5.到场人员应携带材料要求:
项目主要负责人: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20日)投保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材料原件(并加盖社保中心或社保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
②授权代理人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上述人员应于递交书面材料截止时间前到达摇号发包现场参与摇号发包活动,为按时到达的,视为主动放弃参与摇号发包活动。
6.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真实有效),以上内容中有意向不满足要求,或投标人(含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经办人)已经进入行贿档案的,发包人将现场拒绝其参与摇号发包活动。
二、明标明投发包文件
(三)发包文件的组成
1、发包文件包括:
本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公告所列附件等。
2、本发包文件所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是企业要求、工期、质量符合要求。
3、本工程发包文件、设计范围、理念要求、合同条款、质量标准、相关附件、工程量清单及发包价等有关资料随同发包公告预算等有关资料全部至报名地点获取。
(四)发包文件的澄清采用下列方式
报名申请人在收到发包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在收到发包文件后于一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超过规定时间后不受理)。
其中工程量清单在招标截止日期前不需要报名申请人进行澄清和修改,中标后由中标人与发包人核对。
所有问题的解答,将在2日内提供给所有报名申请人。
由此而产生的对发包文件内容的修改,以修改通知的方式发出。
(五)发包文件的修改
1、在招标截止日期2天前,发包人都可能会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修改发包文件。
修改通知作为发包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报名申请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2、当发包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三、发包价
(六)发包价
1、本工程发包总价为人民币8万整。
2、发包总价是发包文件所确定的发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其中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的费用。
(七)勘察现场
1、报名申请人可以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名申请人承担。
2、发包人向报名申请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发包人现有的能使报名申请人利用的资料。
发包人对报名申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四、发包文件评审
发包文件评审由甲方、专家、行政监督、招标代理等部门相关人员共同参与,发包文件评审通过后确定最终价格,作为本次发包的发包价。
五、摇号
(八)摇号
1、摇号活动
摇号活动由发包人组织进行;
2、本工程属于小型工程,根据有关规定,如果摇号报名单位达到一家,不足三家,重新发布公告。
3、本工程属于小型工程报名申请人需持以下资料到达资格审查现场进行审查后摇号:
1、介绍信(原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如果申请人不能满足以上要求,将被判为资格预审不合格,不能参加抽签摇号。
发包人从系统中随机抽取前三名,第一个被抽中的报名申请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被抽中的报名申请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被抽中的报名申请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九)定标将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
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发包人将通知所有报名申请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报名申请人损失的,发包人将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六、授予合同
(十)中标
1、确定报名申请人后,将在中国招投标网站进行中标公示,如无异议,发包人向报名申请人发出承包通知书,并同时将承包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报名申请人。
承包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报名申请人收到承包通知书后,应在7日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
报名申请人不与发包人订立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合同签订
1、发包人与中标人依据发包文件签订施工合同。
第二章合同
合同书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南京市雨花外国语小学附属幼儿园文化设计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工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顺序判断:
1.1设计合同
1.2中标通知书(文件)
1.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1.4投标书
第二条本合同项目名称、规模、阶段、投资(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2.1项目名称:
南京市雨花外国语小学附属幼儿园文化设计项目;
2.2设计内容:
文化VI物料设计,包括办公事务用品、开园庆典活动物料(具体内容见工作量清单);
2.3阶段:
深化设计及制作安装;
2.4投资:
自筹;
第三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效果图一套,施工示意图或施工说明一套;
提供时间:
初步设计图:
接甲方通知后10日内;
施工图设计:
接甲方通知后10日内。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发包方提供给设计方明确的设计范围及设计要求。
第四条费用
4.1本合同的设计费为8万元(含施工)。
4.2设计方案双方协商定稿并甲方签字确认后,视为设计方完成所有设计内容;
4.3签字定稿后,如发包人提出对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做较多或重大修改,其修改设计费按实际修改工作量计算设计费。
第五条支付方式
5.1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预付款;
5.2设计人提交调整后的初步设计方案后,发包人支付至设计费总额的60%;
设计签字定稿后,发包人支付至设计费的90%;
本项目全面完成后,发包人支付至设计费的100%。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负责。
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
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6.1.3设计人无过错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如合同已生效但设计人尚未开始设计工作的,设计人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预付款;
设计人已经发包人确认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
6.1.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设计费。
6.1.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万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
逾期超过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6.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
6.1.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6.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负责解决。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6.1.1、6.1.2、6.1.4、6.1.5规定有关支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
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并确保审图中心的审图通过。
6.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年。
6.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6.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6.2.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2‰。
6.2.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预付款。
6.2.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相关主管部门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并通过图审中心审查后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的,设计人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的,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8设计人需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供现场服务,必要时进驻现场,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
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
依法向南京市雨花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9.1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本项目竣工结束为止。
9.2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9.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9.4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四份,发包人两份,设计人两份。
9.5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9.6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7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
(盖章)设计人名称:
(盖章)
法人代表人:
(签字)法人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委托代理人:
项目经理:
(签字)项目经理: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第2章工程量预算书
第3章相关技术要求及图纸(另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