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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分析安全阀安装使用的有关安全要求规定。

安全阀的安全要求:

①安全阀应有金属铭牌,垂直安装,并尽可能装在锅筒或集箱的最高位置;

在安全阀和锅筒之间严禁装有阀门或取用蒸汽的管路,以防安全阀所受的压力与实际工作压力有较大的差别,而起不到安全阀的作用。

②安全阀的总排汽能力,必须大于锅炉最大连续蒸发量,并保证在锅筒和过热器所有安全阀开启后,锅炉内的蒸汽压力上升幅度不超过设计压力的1.1倍。

③安全阀必须配有以下装置:

杠杆式安全阀须有防止重锤自行移动的装置和限制杠杆越出的导架;

静重式安全阀须有防止重片飞脱装置;

弹簧式安全阀要有提升把手和防止随意拧动调整螺钉的装置。

④安全阀应装设排汽管,其截面积至少为安全阀总截面积的2倍,并直通室外。

排气管下方应有接至安全地点的泄水管。

在排气管和泄水管上均不许装设任何阀门。

⑤安全阀应按规定的开启压力进行调整和校验,校验好的安全阀应加锁或铅封,校验的开启压力、起座压力、回座压力等校验结果应建档。

新装、移装、长期停用和检修后的安全阀都必须校验,运行过程中的安全阀每年应校验一次。

⑥应定期(每周不少于一次)对安全阀作手动或自动的放汽,以防阀芯与阀座粘连。

3

■2000年5月21日凌晨,北京市朝阳区北皋乡某酒楼发生茶炉爆炸,炸飞的茶炉冲破屋顶,将两条10千伏高压线砸断,造成该地区局部停电,幸未伤人。

经调查发现,爆炸原因是使用单位违反规定,在茶炉出口管路上安装了阀门,把茶炉当成气炉使用,用于蒸饭、洗浴、烧水,致使锅炉承压运行发生爆炸事故。

请分析事故原因以及对常压热水锅炉使用的规定要求。

本案例中,酒楼将常压的茶炉出口管路上安装了阀门,使茶炉变成承压的气炉,而茶炉的材料技术要求远远低于承压的气炉,当茶炉材料承受不了运行时的压力时,发生爆炸就不足为奇了。

常压热水锅炉是指锅炉本体开孔或者用连通管与大气相通,即在大气环境下运行,承受的压力为零的锅炉。

正常情况下,就像人们日常生活中用来烧开水的水壶一样,当水被加热至沸点变成蒸汽时,蒸汽的体积是水的1000倍以上。

由于有壶嘴与大气相通,壶内压力与大气压一致,即压力为零,绝对不会发生爆炸。

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的迅速增多,对各种小型锅炉的需求量越来越大。

由于一些业主不懂有关安全知识,有的将小型锅炉超压使用,有的擅自将茶炉等常压锅炉改成承压锅炉。

承压锅炉和常压锅炉在材料、设计和安装等方面的要求是完全不同的,如果人为将常压锅炉通向大气的通道堵塞,改装成承压锅炉使用,发生事故则是必然的了。

该规定明确了小型和常压锅炉的基本概念和适用范围,并从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和改造7个环节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小型和常压锅炉的制造单位,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制造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生产;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安装、销售和使用未取得锅炉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的小型和常压锅炉;

小型和常压锅炉的设计文件,应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批准,其安装、修理和改造单位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相关工作;

在安装锅炉前,安装单位应携带有关资料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完毕后,应有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委托的代表参加使用单位组织的验收,验收合格后,锅炉使用单位携带有关资料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锅炉登记手续,并取得锅炉使用登记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另外,常压锅炉的设计、制造和安装必须确保在运行中不承受压力。

投入使用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锅炉的结构和安装系统管路、阀门。

常压锅炉严禁改作承压锅炉使用。

4

■1997年11月,山西某煤矿发生瓦斯爆炸,矿山救护队下井寻救遇难矿工。

救护队员背着专用的氧气瓶,嘴里紧紧卡住吸气管,用专用夹子夹住鼻子。

不料,在前进搜索中一位队员的鼻夹子掉了下来,一头栽倒在地。

另一位队员立即弯腰去抢救,他的鼻夹子也突然滑落。

两位救护队员均因此中毒身亡。

保护人们安全的产品竟成了杀人元凶。

请说明对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质量的要求。

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救护队员所用的鼻夹子质量低劣。

劳动防护用品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防护用品。

在当前还不能完全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的情况下,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是保证劳动者安全和健康的惟一手段,因此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至关重要。

为了保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国家对这类用品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目前,发放生产许可证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

头防护类;

吸呼器官防护类;

眼、面防护类;

听觉器官防护类;

防护服装类;

手、足防护类;

防坠落类。

使用单位购买的特种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单位的安技部门应对此类产品进行验收。

使用单位还应建立定期检验制度,不合格的或失效的防护用品,一律报废不准使用。

只有切实把好生产、销售和使用关,才能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使其发挥应有作用。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应为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5

■某市在一次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中发现,一企业为了突击完成一批出口任务,职工每天工作时间长达10-12小时,而且每星期只有一天的休息日,平时每周工作时间超过了60小时,有时甚至达到70小时。

该企业延长工作时间从未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带有强制性,并且不按规定支付任何加班工资。

厂长认为,厂里的生产任务紧,如果不延长工作时间,根本完不成合同任务;

若多支付工资,企业就赚不到钱,无法生存。

这种以生产任务紧,随意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的做法合法吗?

这是一起严重违反国家工时制度规定,侵犯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的案例。

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这是我国自1997年5月1日开始执行的工时制度。

除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特殊企业外,都应严格遵守这一工时制度。

企业确实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

主要指紧急生产任务,如不按时完成,势必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职工的收入。

二是必须与工会协商。

企业决定延长工作时间时,应当把延长工作时间的理由、人数、时间长短等向工会说明,征得工会的同意。

如果工会认为延长工作时间的理由充分,就可以同意延长工作时间;

如果工会认为延长工作时间的理由不充分,也可以不同意延长工作时间。

三是必须与劳动者协商。

企业决定延长工作时间时,还应该与劳动者协商。

因为延长工作时间,就要占用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必须与劳动者协商才行。

也就是说,延长工作时间必须是劳动者自愿,不得强迫。

四是延长工作时间的长度必须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即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五是必须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即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本案例中,该企业既未与工会协商,又未与劳动者协商,强制性地随意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且延长工作时间的长度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并不支付任何加班工资,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应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并加发加班工资报酬的25%的经济补偿金。

6

请分析安全阀安装使用前的有关安全规定。

安全阀是压力容器最常采用的一种阀型安全泄压装置,是保证压力容器安全运行、防止超压的一种安全器具。

当容器内的压力在规定的范围内时,安全阀保持良好的密封状态;

当容器内的压力超过规定值时,安全阀自动迅速开启以排放气体,待容器内压力下降至规定值后,安全阀重新关闭,容器保持正常工作压力继续运行。

安全阀的质量好坏直接关系设备安全运行和人的生命安全。

新安全阀重检,一是由于安全阀生产厂家很难做到100%质量合格;

二是在运输过程中难免有磕碰导致安全阀失灵。

本案例中,所检验的9只新安全阀中有7只不合格,合格率只有22%,这种情况并不是个别现象。

因此,新安全阀在安装前必须进行重检调试,注意其密封性能,选型是否正确,密封压力与工作压力是否相符,启跳压力是否满足要求等等。

消除隐患,确保压力容器的正常运行,保护操作者的人身安全是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

《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规定,新安全阀应根据使用情况调试后,才准安装使用。

安全阀校验合格后,打上铅封并出具合格证。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新安全阀在安装之前,应根据使用情况调试后,才准安装使用。

7

■某造纸厂有一台WNG4—1.2MPa型锅炉,1982年11月某锅炉厂生产制造,1996年9月移装到该造纸厂,当年10月投入运行。

1998年9月16日上午10时30分,当班锅炉操作工周某对锅炉进行点火升压,l小时后锅炉压力达到0.2MPa。

由于纸厂停电,纸机车间没有生产,周某就离岗回家吃饭,中午1时多才返回工作岗位开始操作锅炉。

当锅炉压力升至0.3MPa时,开始向车间供气。

下午2时50分左右,全厂停电,锅炉也停止运行。

当第2次来电时,因锅炉房灯泡不亮,周某让相邻锅炉房操作工张某替他照看一下锅炉,他去领灯泡。

在周某领完灯泡返回距锅炉房20多米远,时间是下午4时10分时,锅炉突然爆炸,强烈的冲击波造成锅炉房全部倒塌,相邻21.4米的另一锅炉房横梁倒塌,周围车间、库房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锅炉炉胆爆炸撕裂,锅炉前后烟箱盖、炉门、炉条飞出锅炉本体4—46.4米不等,操作工张某倒卧在距锅炉正前方26米处,这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30多万元。

试分析事故原因及预防措施。

经调查,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三:

一是锅炉没有安装高低水位报警器和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

二是安全附件失灵,两个水位表汽水连接管一个全部堵塞,一个堵塞了3/4,锅炉水位反映不准确,造成缺水干烧,在操作工的误判断情况下,盲目操作给水,致使锅炉产生大量蒸汽,压力骤增;

三是曾经大面积挖补过的锅炉炉胆,补板焊缝质量不合格,致使炉胆不能承受工作压力。

锅炉在我国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中应用十分广泛,目前,我国在用锅炉有50.65万台。

为保证在用锅炉安全运行,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附件,定期严格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锅炉缺水是锅炉运行中最常见的事故之一,高低水位报警器和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是防止此类事故发生的保护装置。

如果锅炉严重缺水,水位报警器则发出水位低的报警信号,可采取立即停炉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水位表是锅炉的重要安全附件之一,操作人员通过水位表来观察水位,防止锅炉发生满水或缺水事故。

对水位表必须定期检验,以保证其起到应有作用。

本案例中,如果该造纸厂按规定安装高低水位报警器和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定期检验水位表的性能,锅炉操作工认真执行操作规程,这起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2吨/时的锅炉,应装设高低水位报警器(高、低水位警报信号须能区分)、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

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6吨/时的锅炉,还应装蒸汽超压的报警和联锁保护装置。

运行的锅炉每两年应进行一次停炉内外部检验。

新锅炉运行头两年及实际运行时间超过10年的锅炉、汽改水的卧式锅壳式锅炉,每年应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

8

■1996年5月的一天,某城市一废品收购点门口一只液氯钢瓶发生泄漏,喷吐的黄色雾状氯气威胁着周围群众的生命安全。

武警地区消防一中队接到报告后,迅速赶到现场,立即疏散周围群众。

为防止爆炸,战士们将冷水浇向氯气钢瓶。

紧接着,战士们不顾个人安危,冒险冲上去想堵住泄漏的瓶口,但连续3次都没有成功,后在带着防化装备的市矿山救护队专业人员协助下,才将泄漏的液氯钢瓶安全转移到郊外空旷处。

险情终于被排除,但15名消防官兵却因此而中毒住院。

请分析事故原因,以及气瓶报废处理的有关安全要求。

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是液氯钢瓶的使用单位未按国家规定将报废的液氯钢瓶交气瓶检验单位进行处理,而是卖给了废品站。

有毒、易燃的气瓶在报废处理前,应将瓶中剩余的气体进行回收或置换,由指定检验单位对气瓶进行压扁或解剖破坏性处理。

另外,对于危险化学品的抢险、消防,不可盲目行动,应针对每一类化学品,选择正确的处理方法。

氯气是一种黄绿色、有强烈刺激性的剧毒气体。

急性中毒时,轻者会流泪、咳嗽、胸闷,中度中毒会引发支气管炎或间质性肺水肿,出现呼吸困难、轻度紫绀,重者发生肺水肿、昏迷和休克。

吸入高浓度的氯气,可引起心跳骤停或“电击样”死亡,皮肤接触液氯或高浓度氯气,暴露部位可有灼伤或急性皮炎。

所以抢修和消防人员必须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或隔离式呼吸器。

氯气泄漏时,严禁向钢瓶上喷水。

因为氯气易溶于水,生成盐酸和次氯酸并放出大量的热能。

盐酸和次氯酸也是强酸,吸入其蒸气或烟雾,可引起急性中毒,眼和皮肤接触可灼伤。

同时,盐酸还会腐蚀钢瓶,放出氢气;

次氯酸受阳光照射又会分解成盐酸和放出氧,氢氧混和遇明火易发生爆炸。

因此,向泄漏的氯气钢瓶浇水,不仅起不到降温作用,反而促使钢瓶升温,增加氯瓶的爆炸危险性和形成有毒、腐蚀性强的盐酸,使抢险堵漏人员面临更大危险。

氯气已广泛应用于饮水消毒、医院污水处理和造纸等行业部门,希望使用单位加强氯气保管、使用和事故抢险安全知识教育,并配备必要的防护面具,避免事故的发生。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规定,由气瓶检验单位对报废气瓶进行破坏处理,报废气瓶的破坏性处理为压扁或将瓶体解剖。

经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同意,可指定检验单位,集中进行破坏性处理。

《氯气安全规程》规定,氯气泄漏时,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修,撤离无关人员,抢救中毒者。

抢修、救护人员必须佩戴有效防护面具。

严禁在泄漏的钢瓶上喷水。

9

■1994年8月26日,某中医院新建成的YCl900—4000—8型医用高压氧舱,在第4次开舱使用时起火,舱内8人中7人死亡,1人重伤。

请从氧舱的设计、生产、安装方面分析可能的事故原因。

医用高压氧舱是在高于正常气压的密闭舱内,患者通过呼吸纯氧,对缺血、缺氧等疾病进行治疗的设备。

中国的高压氧医学虽起步于20世纪60年代末,但发展很快。

目前国内有医用氧舱2000多台,数量居世界首位,主要集中在国有大、中型医院及一些经济比较发达地区的县级医疗机构。

80年代末90年代初,在我国因医用氧舱用得过多、过快,管理不善,曾接连出现一些事故,本案例就是其中的一起。

事故调查中,生产高压氧舱的厂方工程师承认为了降低成本,氧舱的设计有些地方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

医用氧舱作为一种特殊的压力容器——载人压力容器,其安全性能至关重要。

国家GB12130—89《医用高压氧舱标准》和《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从高压氧舱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管理和检查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要求医用氧舱的制造单位在取得《AR5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后,才能从事医用氧舱的制造。

使用单位必须向取得此证的单位购买医用氧舱。

设计应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有关标准,如舱内电线应带有金属保护套管,空调装置的电机及控制装置必须设置舱外,不能装设可能产生电火花的电器元件等等。

如果生产厂家把产品安全性能放在第一位,严格按国家标准设计、生产、安装医用氧舱,惨剧是可以避免的。

《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规定,电气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三)氧气加压舱的舱内电线应采用暗装形成,舱内除通讯及信号传感元件外,不得设置任何电器,舱内必须设有人体静电接地装置(婴儿舱可以除外)。

(四)多人舱舱内电线应带有金属保护套管,其敷设应便于检修。

(六)舱内空调装置的电机及控制装置必须设置在舱外。

(七)医用氧舱舱内不得装设熔断器、继电器、转换开关、镇流器和电气、动力控制器等可能产生电火花的电器元件。

据调查,这次事故的原因是由于高压氧舱的设计结构不合理,氧舱内分体壁挂空调电源线短路打火引起的。

10

■深圳市龙岗区致丽工艺制品厂的厂房是一栋三层楼房,建筑面积2166米2。

一层是裁床车间兼仓库,库房用木板和铁栅栏间隔而成,库内堆放着高2米的海绵、赭士布等可燃物;

二层是手缝和包装车间、办公室、厨房;

三层是车衣车间。

全厂封闭式管理:

全部窗户安装了铁栏杆加铁丝网;

两个楼梯中东边的用铁栅栏隔开,与厂房不通,西边的楼梯平台上堆放了杂物;

楼下4个大门2个被封死,1个被铁栅栏隔在车间之外,职工上下班只能从西南方向的大门出入,并要通过一条用铁栅栏围成的不到1米宽的狭窄通道打卡。

1993年11月19日13时25分,该厂厂房一层仓库内的电线短路打火,喷溅的熔珠引燃堆放的海绵、赭士布等可燃物,导致火灾。

二层和三层的近300名职工只有通过狭窄的打卡通道才能从西南门逃生。

由于路窄人多,互相拥挤,许多工人被浓烟产生的毒气熏倒在楼梯口,造成死亡84人,重伤20人,轻伤25人的渗剧和重大经济损失。

请分析事故的可能原因以及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答题思路:

  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

致丽工艺制品厂违章安装电器设备,电源开关没有使用符合规格的保险丝,电线没有套管绝缘,并在电源线下堆放大量可燃物,致使电线短路时产生的高温熔珠喷溅到下方的货堆上,引燃了海绵、赭士布等可燃物。

而造成如此重大伤亡的另一主要原因是该厂违反防火规定,封闭厂房楼梯的安全出口,在疏散通道堆放货物,车间员工密度过大,火灾时无法迅速撤离现场,滞留在厂房内的员工吸入有毒气体窒息而死。

  企业的厂房门不仅仅是人员、货物的出入通道,更重要的是在出现危险情况时,工人能及时疏散逃生,起到安全通道的作用。

本案例中,致丽工艺制品厂的厂房南北两边各有两个门,东北和西北两个门是防火安全门。

早在1991年该厂经理就派人将西北防火安全门用钢铁焊死,东北门除偶尔出废料时打开外,其他时间都被锁死,再加上另一出入门被人为隔开,发生火灾时,300人只有一个门可逃生,通道狭窄,延误逃生时间,造成重大伤亡。

该厂领导应对这起事故负主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4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安全生产法》也有类似规定。

11

■目前,各工矿企业普遍实行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的好坏是其中一项考核指标。

个别企业或车间、班组为了各自的集体荣誉和工资奖金不受影响,出了工伤事故,死亡的能瞒就瞒,重伤报成轻伤,轻伤变无伤。

为防止受害职工上告,一般采取私了的做法,出勤工时、医疗费、工资、奖金等照发或变通处理。

请分析有关事故报告的要求以及瞒报事故产生的危害。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企业发生事故必须按规定逐级上报。

车间或班组发生了工伤事故,应立即报告本企业负责人;

如果是死亡或重伤事故,企业负责人应在24小时内向企业主管部门、当地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等报告;

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伤亡事故或虽伤亡人数不多,但经济损失大、社会影响广的事故,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事故瞒报,不仅违法,而且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

首先,国家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得不到准确的伤亡统计数据,直接影响中央和各级党委对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认识以及有关决策的制定。

近几年,我国的伤亡统计,每年重伤人数都少于死亡人数,这是很不正常的。

其次,企业为了瞒报事故,很难认真调查事故原因,无法吸取教训,防范措施不到位,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排除,往往导致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三,私了只能满足受害职工眼前利益。

过后出现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或企业经济效益不好或下岗等情况,职工和企业发生纠纷时,由于没有事故记载,没有伤残鉴定等,利益受到损害的是受伤职工本人。

国家在规定工伤事故必须逐级上报的同时,对瞒报、谎报、迟报等也作出了处罚规定,除给予当事人处分外,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12

■1998年7月15日,江西省八景煤矿五分矿开拓区—270西大巷的早班工人发现工作面顶板有危险,立即停止作业要求下班。

尽管跟班区长不同意,工人还是坚持下班出井。

然而在早班已发现危险的情况下,接着上中班的跟班支部书记仍对此不以为然,没有采取架棚措施,只拿一根长2.8米、直径不到10厘米的圆木立在浮矸上,顶着上部3米多高处一块重500多斤的大石头。

工人看着这块大石头担心地说:

“要是这块石头倒下来就不得了,要砸死人的!

”结果中班工人只装了一丰多矸石,石头就倒下来了,将年仅25岁的工人张某砸倒,经抢救无效死亡。

其年迈的父母闻知惟一的儿子离去,悲痛欲绝,病倒在床。

请根据本事故,从法律角度分析职工应享受的安全生产权利。

这是一起拒绝危险作业保平安,屈从违章指挥演悲剧的典型案例。

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员工享有以下安全生产权利:

(1)劳动合同保障权

(2)危险有害因素知情权

(3)批评、检举、控告和建议权

(4)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权

(5)紧急避险权

(6)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权

在矿山井下,冒顶片帮事故发生率极高,对矿山安全生产危害极大。

防止冒顶片帮事故的发生应作为矿山安全生产的重点,发现隐患不能存有半点侥幸心理,应及时采取措施。

如支架形式要与顶板岩性和煤(矿)脉条件相适应;

采矿后要及时支护,顶板砖碎时还要进行超前支护;

要防止放炮崩倒棚子;

支柱打得要牢固,不要支在浮矸上;

要坚持良好的交接班及敲帮问顶等技术及管理措施。

本案例中,面对威胁矿工生命安全的同一险情,江西省八景煤矿五分矿开拓区早班工人能坚决抵制违章指挥,拒绝危险作业,保证了自身安全;

而中班工人明知顶柱不牢,可能发生事故砸死人,却屈从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导致死亡事故的发生。

在《劳动法》和《矿山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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