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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近一段时间以来,国家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整顿的后续内容,为了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的投融资行为,防范地方投融资平台的债务风险。

”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告诉《第一财经日报》。

《第一财经日报》11月30日从北京财政局了解到,目前北京财政局已经接到发改委的通知,正在抓紧落实,制定相关改革方案。

“我们在调查时发现,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主要有两个问题,一是地方政府的资本金不足,另一个问题是平台资金流向往往是一些公益项目,并不能直接带来收入,使得偿债风险增加。

”社科院金融所金融市场室主任曹红辉表示。

曹红辉提到的这两个问题,《通知》中均有所涉及。

《通知》规定,申请发行企业债券的投融资平台公司,必须依法严格确保公司资产的真实有效,必须具备真实足额的资本金注入,不得将公立学校、公立医院、公园、事业单位资产等公益性资产作为资本注入投融资平台公司。

此外,《通知》规定,经营收入主要来自承担政府公益性或准公益性项目建设,且占企业收入比重超过30%的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除满足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债券发行条件外,还必须向债券发行核准机构提供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和综合财力的完整信息,作为核准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的参考。

为了更好的防范投融资平台的风险,《通知》同时要求,投融资平台公司应不断增强公司的自营性经营收入,提高可持续经营能力。

凡是申请发行企业债券的投融资平台公司,其偿债资金来源70%以上(含70%)必须来自公司自身收益。

如果该类投融资平台公司所在地政府负债水平超过100%,其发行企业债券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目前,融资平台的债务已对地方财政形成较大的财务压力。

据财政部的数据,截至2009年末,地方融资平台贷款余额约7.38万亿元,假设其中一半为政府性债务,也高达3.69万亿元,是2009年地方财政本级收入的1.14倍。

2011年信贷收缩,银行将偏向哪部分客户?

与以往突出大客户不同的是,力保个贷和中小企业贷款几乎成为当下银行界共识。

在当前通货膨胀预期增强,货币政策风向偏紧之际,明年信贷收缩几乎已成银行业共识。

目前,市场观点普遍预期明年的新增贷款规模在6.5万亿~7万亿之间,对应信贷增速将由今年的19%收缩为14%~15%,低于历史平均16%~17%的水平。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近日采访多家银行,他们普遍认为,在业务和盈利增长而信贷紧缩的压力下,明年会选择更有议价空间的方向发放贷款,使得利益最大化。

虽然各行对明年的信贷结构有不同布局,但力保个贷和中小企业贷款几乎成为银行界共识。

部分大行欲“维稳”个贷

“我们银行明年要全力维稳个贷。

”国有四大行中,一家国有银行广东省分行内部人士对本报表示,这一策略与另一家国有大行不谋而合。

“明年我们也会偏个贷多一些,如果贷款额度偏紧,公司业务贷款额度要让一部分出来,优先保证个贷额度。

”一国有大行公司业务部内部人士对本报表示,之所以如此重视个贷,是因为个贷虽然量小,但单位收益并不低,又能保证日均存款指标,同时个贷的不良贷款率总体低于公司贷款客户,“公司贷款客户的风险会随着经济周期的波动而波动。

南方一家股份制银行总行个贷部人士也对本报表示,保个贷和中小企业贷款已经成为共识,原因在于大企业贷款赚取不了多大利润,很多贷款利率须下浮10%。

而个贷是银行议价能力最强的领域,一般贷款都长达一二十年,目前利率多数上浮10%,所以成为银行全力巩固的阵地,特别一些个贷盘子庞大的银行。

全力挖掘中小企业客户

11月29日,平安银行在广州推出针对中小企业贷款的产品“一贷通”。

平安银行总行内部人士对本报表示,包括广州分行在内,其所有分行近期都在推介该产品,背后的原因是如果明年信贷收缩,总行将压缩大客户贷款规模至中小企业贷款上,而这款产品就是明年最重要的产品。

“预计明年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余额将比今年翻番。

”该人士表示。

而这种向中小企业贷款倾斜的策略,是不少银行正在揣摩的事情。

某大行南方某分行零售部负责人对本报说:

“到年底了,各家银行贷款额度都非常紧张,我们分行的对公和对私部门为贷款额度已经争得头破血流。

今年其实全行已经向个贷和小企业贷款倾斜,新增贷款中40%投放到对私业务,但基于明年信贷紧张,我们正初步酝酿说服总行更加大力度支持个贷和小企业贷款。

不管怎样,我们预计明年对私业务的新增贷款比例会高增。

”该人士透露,明年总行有可能实行“戴帽”对分行下达任务,比如以往对一家分行分配100亿元的贷款额度,是对公和对私业务混着用,今年可能将对公和对私的额度分开。

多家银行人士表示,现在各家银行都在提向中小企业贷款转型,虽然相比起大企业客户来说,中小企业客户贷款弹性大,只能靠量取胜,但其议价空间比大客户强。

目前,一些银行对小企业贷款的利率维持在基准利率上浮10%~20%的水平,也有利率上浮30%的银行。

“上浮30%已经不算贵了,因为很多中小企业贷款属于短期贷款。

”一家股份制银行总行人士表示。

多位银行人士对本报表示,虽然多家银行都提出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口号,但真正要落实还得看银行的考核方法。

“基层支行的贷款倾向都是跟着考核走,如果要使贷款结构有效得到调整,总行层面必须真正落实到激励和考核机制上。

大客户贷款:

明年银行压力大

当然,一些国有银行也有另外的思路。

“据我们同业交流信息,另外一家国有银行表示明年就要保大客户,中型客户可能都保不了。

”上述国有银行广东省分行内部人士说。

上述某国有银行公司业务部内部人士也表示,明年银行面对大客户贷款的压力比较大,这是因为大企业担心明年信贷紧缩,希望尽早将银行有限的贷款规模拿到手,而银行在没有规模的情况下要满足大客户需求,则会感觉到压力。

“对大企业来说,尽早拿到贷款,在负利率环境下,想办法做点其他的投资,对其并没有什么损失。

一家总部位于华南的股份制银行支行行长对本报表示,明年信贷需求仍很旺盛,在4万亿经济刺激方案下,很多新项目于去年开工,一般来讲,这些项目到第三年时正是用款高峰期,如果总体信贷规模收缩幅度太大,将无法保证这些工程的持续性,为避免烂尾带来的浪费,明年信贷规模预计不会大幅下滑,预计在市场普遍预测的6.5万亿~7万亿之间。

但在年底与大客户的交流中发现,在通货膨胀和信贷紧缩的大背景下,一些大企业已经预感到明年紧张的信贷形势,因此除了原来已经规划的项目之外,其余项目都在保守观望中,“原来想上的项目现在也暂时计划不上了,以减少资金需求。

除了贷款结构调整之外,另有一些银行业人士对本报表示,明年监管层还需特别注意把控银行的贷款节奏,否则可能控制不住局面。

“今年是从第二季度才开始按季度监控银行贷款额度。

而明年估计一开年就需要按季度和按月调控额度,因为今年从11月份开始,很多银行都已经没有额度放款,都拖延到明年放款。

拿我们行来说,我们还算贷款不是特别紧的,现在的放款额度只相当于今年第一和第二季度放款量的一半了。

在明年信贷紧缩的心理预期下,开年就会遇到放款高峰,所以节奏调控很重要。

东方早报

针对昨日(6日)关于“监管机构日前向商业银行下发一份房地产央企红名单”的报道,银监会新闻处负责人6日晚回应称,今年9月,银监会向银行下发了主业含房地产的中央企业名单。

银监会新闻处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要求银行加强对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的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继续加强风险管控工作”。

9月已要求银行执行

前述报道称,监管机构日前向商业银行下发了一份房地产央企“红名单”。

根据这一名单,目前多家银行已要求分支行只能对名单中列示的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等16家房地产央企提供新增房地产开发贷款,这16家央企正是国资委早前确认和公布的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对16家之外的非房地产主业央企不得提供新增房地产开发贷款。

前述银监会新闻处负责人并称,上述名单是今年9月发放的,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有关“严禁非房地产主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与商业性土地开发和房地产经营业务”要求的进一步落实。

国务院今年4月发布的这份通知要求,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地和融资的监管。

国有资产和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

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的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

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

今年10月26日,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银监会2010年第四次经济金融形势通报会上曾强调,要高度关注房地产贷款风险。

严控大型房企集团贷款风险,预先布防高风险房地产企业风险暴露,并在把握风险收益的基础上,合理满足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房地产开发贷款需求,继续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仅有7家央企“退房”

但前述银监会新闻处负责人并未透露这份名单涉及的具体央企名录。

据前述报道称,这16家房地产央企包括: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已整体并入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其全资子公司)、中国保利集团公司、华侨城集团公司、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中国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南光集团有限公司。

国资委今年3月发布的一份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这16家央企房地产板块的资产总额为5616亿元,占全部央企房地产板块资产总额的85%;

销售收入为1899亿元,占全部央企房地产业务销售收入的86%;

净利润为188亿元,占全部央企房地产业务净利润的94%。

除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外,还有78户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开展了房地产业务,按照国资委要求,这些企业正在加快进行调整重组,在完成企业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等阶段性工作后要退出房地产业务。

2008年,这些企业所属三级以上房地产子企业共227户,约占央企全部三级以上房地产企业数量的60%,但销售收入只占到15%,利润只占7%。

有业内人士分析,由于房地产企业对央企集团的利润贡献颇多,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潜力巨大,所以多数央企集团对“退房”工作并不热衷,78家房地产非主业央企的“退房”工作一直鲜有进展。

现在央企红名单下发至商业银行手中,银行通过收紧开发贷款可以“倒逼”部分央企清退房地产业务,这将加速非主业房地产央企的“退房”进度。

公开报道显示,自今年3月国资委发出“清退令”后,至今仅有中远集团、中国航天、中石化、中石油等7家央企挂牌转让其不足20家地产子公司的股权,剩余71家央企超过200家地产公司至今未见动静。

21世纪经济报道

时至年末,监管层再次将监管利剑指向此前暗流涌动的信贷转让市场。

12月6日,本报记者独家获悉,监管层当日已向包括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等在内的金融机构下发关于规范信贷资产转让的有关规定,此举意味着商业银行此前普遍流行的拆分性贷款转让,被正式套上监管枷锁。

这同时也是监管层首次对信贷资产转让做出明确规范。

同时,监管层对理财资金进入信贷资产转让市场再下重手,明文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严格遵守信贷资产转让和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各项规定,不得使用理财资金直接购买信贷资产。

种种措施无疑给正逢冬季的信贷资产转让市场又有所降温。

据一国有银行投行部人士介绍,信贷资产转让市场目前并不活跃,原因有二:

一是,去年年底以来,监管机构已针对2009年下半年以来商业银行盛行的信贷规模表内外乾坤大挪移下发了一系列包括规范信贷资产转让、银信合作的调控措施,“力度空前,商业银行信贷转让渠道大为收缩”。

二是,目前商业银行资金头寸均比较紧张,“客户的信贷需求都没法满足,更不用说去接别的银行资产。

严禁拆分贷款

有关规定所指向的信贷资产,是指确定的、可转让的正常类信贷资产,不良资产的转让与处置并不适用。

在商业银行人士看来,金融机构监管方面对信贷资产转让的审慎态度一贯如此。

一监管人士曾向本报记者透露,针对今年以来北京、上海、天津和深圳四城市相继推出的信贷转让平台,监管层持有谨慎态度。

上述接近监管层的人士告诉记者,推出信贷资产转让平台,出发点是为了降低风险,但有可能会损害系统性保护屏障,使风险暴露和早期发现更为复杂和困难。

“贷款转让不少是在借款人、保证人不知情未签协议的情况下进行的。

不但不符合合同法的原则,也滋生了道德风险。

拆分性转让贷款更是对盲目的风险蔓延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尤其是在趋利动机之下,将使风险自然流向监管最薄弱,资本金、拨备等信贷成本要求最低的市场,贷款标准下降更加恶化。

”上述人士分析。

事实上,此次监管层下发的有关规定,重点之一便是将此前强调过的信贷资产转让整体性原则进一步落实,此举也意味着上述监管人士担忧的拆分性贷款将从信贷转让市场消失。

监管层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转让信贷资产应当遵守整体性原则,即转让的信贷资产应当包括全部未偿还本金及应收利息,不得将未偿还本金与应收利息分开;

不得按一定比例分割未偿还本金或应收利息;

不得将未偿还本金及应收利息整体按比例进行分割;

不得将未偿还本金或应收利息进行期限分割。

“整体性转让,之前监管层就有这样的想法,现在进一步明确了。

”上述国有大行投行部人士告诉记者,此前被转让的信贷资产中相当一部分是十年以上的中长期贷款,银行普遍做法是根据年限进行分拆,但按照上述整体性转让原则,“这种做法就行不通了,下一步,只能转让短期贷款了。

重签协议或增加转让难度

“目前四个城市推出的信贷转让,大多尚属于象征性的,成交量不大,银行参与程度也不高。

”某大型银行南方分行人士坦言,现在的信贷资产转让,银行两两之间就可以转让。

“平台为双方提供一个信息交流的平台,但目前信贷资产转让市场,并不存在信息交流不畅的问题,多一个平台,或会多增加一些手续费。

即便如此,监管层已开始防患于未然,明确要求商业银行转让信贷资产应当遵守洁净转让原则,即实现资产的真实、完全转让,风险的真实、完全转移。

事实上,随着9月份上海全国银行间市场贷款转让交易平台成功推出,信贷转让从银行间私下转让逐步浮出水面,即开始从场外走向场内,而风险也有可能进一步向金融体系之外扩散。

从转让流程和环节上,对商业银行影响最大的是,今后信贷资产转让,信贷资产转入方应当与信贷资产的借款方重新签订协议,确认变更后的债权债务关系。

以银信合作的信贷资产转让为例,以前银行将信贷资产转让给信托公司,不需要信托公司与借款人之间签订合同,现在则需要信托公司与借款人再签订一个协议,据上述银行人士介绍,“以前并不需要签订协议,只有履行通知义务就行了。

对商业银行来说,做借款人的工作并不容易。

特别对于一些上市公司而言,转让其信贷资产更是一个不好的信号,因此对此并不积极。

同时,监管层明确禁止资产的非真实性转移。

“转出方不得安排任何显性或隐性的回购条款;

转让双方不得采取签订回购协议,即期买断加远期回购等方式规避监管。

另外,继2009年12月监管层明文规定商业银行理财资金不得用于购买本银行信贷资产之外,此次再进一步规定,严禁理财资金直接购买信贷资产。

上述国有大行人士坦言,“限制面进一步扩大了。

新华网

中国银监会近日颁发《关于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对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进行风险提示,要求各信托公司立即进行业务合规性风险自查,各银监局在信托公司自查基础上逐笔对房地产信托业务进行核查。

《通知》要求,各信托公司立即进行业务合规性风险自查,逐笔分析业务的合规性和风险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信托公司发放贷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满足“四证”齐全、开发商或其控股股东是否具备二级资质、项目资本金比例是否达到国家最低要求等条件;

第一还款来源充足性、可靠性评价;

抵质押等担保措施情况及评价;

项目到期偿付能力评价及风险处置预案等内容。

《通知》要求各银监局进一步加强对辖内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的合规性监管和风险监控,结合今年开展的专项调查和压力测试,在信托公司自查基础上,逐笔对房地产信托业务进行核查,对以受让债权等方式变相提供贷款的情况要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予以甄别。

对在自查和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责成信托公司予以纠正,并对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通知》还要求各银监局督促信托公司在开展房地产信托业务时审慎选择交易对手,合理把握规模扩展,加强信托资金运用监控,严控对大型房企集团多头授信、集团成员内部关联风险,积极防范房地产市场调整风险。

“银监会今年的房地产信托业务监管,重点是抓风险监测,针对近期房地产信托业务较快增长的趋势和个别信托公司存在的不审慎行为,进一步规范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提高信托公司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控制能力。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

据了解,从2005年起,银监会陆续发布了多个关于房地产信托业务的监管文件。

迄今为止,银监会对房地产信托业务的监管政策和要求,除最低资本金、二级资质、“四证齐全”外,还包括禁止向开发商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禁止进行商品房预售回购、禁止信托公司以信托资金发放土地储备贷款,以及将投资附回购形式的变相融资行为视同贷款管理等一系列监管政策,初步形成了房地产信托业务监管的政策体系。

今年8月24日,银监会发布《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在风险资本的计算中拟对房地产信托业务作出严格的要求,制定较高的风险系数,以有效做好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工作。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房地产信托业务是信托公司的合法业务,一直处于银监会的严格监管之下。

银监会将继续密切跟踪房地产行业调控的最新变化情况,督促信托公司加强项目后期尽职管理工作,在依法合规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健康开展房地产信托业务,提示信托公司关注流动性风险,提前做好风险处置预案工作。

“银监会将积极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的措施,并基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变化和经济形势的发展加强房地产信托业务的监管工作。

”这位负责人说。

经济观察报

奇瑞汽车、四川三洲特种钢管有限公司、天津钢管集团等企业为其当初引进的战略投资的过程感慨万分。

之前,在引入渤海产业投资基金时并未有任何的深入调查,而让这些公司始料未及的是,渤海产业基金在法律架构中是中外合资性质。

事实上,本报记者调查发现,在众多的股权投资案例中,尽管PE/VC对企业有着详尽的尽职调查,但与之并不匹配的是,被投资企业却在对PE/VC基金的反向尽职调查上并未有足够的重视,甚至完全缺失这样的意识。

投融资链条上这段缺失的一环往往成为风险隐匿的地方。

投融资隐匿一环

国内最大的鞋类B2C网站好乐买不久前刚刚获得红杉资本、德丰杰和英特尔注入的1700万美元融资,这已经是其第二次拿到VC的资金。

好乐买联合创始人、总裁李树斌参与了与VC们接触的全过程。

对李树斌而言,因其此前有过其他融资经验而对VC领域非常熟悉。

在他正式启动创业项目前,就提前向他熟悉的VC们告知了将创业的消息。

在他们创业平台搭建亮相一个星期后,追逐他们的风投开始接踵而来,IDG资本、红杉资本、联想投资、北极光创投等众多中外资VC都纷纷表示出了兴趣。

“除了有我认识的VC找过来外,还有很多不认识的,甚至有些没听过名字的VC也找过来洽谈。

而在深入接触之后,红杉资本对好乐买报以了极高的期望,与其签订了一份投资框架协议(TermSheet),但这并不意味着钱就能到手了。

这之后,红杉资本对好乐买展开了深入的尽职调查。

这样的协议具有排他性质,时间为两个月。

随后,在通过了尽职调查和投资决策会议后,好乐买顺利得到了红杉资本的投资。

这样的融资过程成为现在许多企业在股权融资时一种普遍的流程和方式。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投资过程中,投资机构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专门独占了企业一段时间来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成为投融资链条中必不可缺的一环。

几乎全球股权基金在对项目进行投资前都要进行尽职调查,并且每个投资机构都有自己的一套尽职调查方法、程序、标准和要求,各有各的模式和特点,不尽相同。

但总的说来,投资尽职调查主要内容基本集中在企业基本情况、财务情况、销售及市场情况和产品及技术情况等方面。

而在接受了PE/VC基金详尽的尽职调查同时,却鲜有公司会主动对拟投资的PE/VC基金进行反向的尽职调查,即针对PE/VC基金的背景、声誉、资源和能力等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

这样的状况也非常普遍。

一位产业基金的高层人士直言称,其投资过的三个案例中,并没有一家公司向其提出过进行反向尽职调查的需求。

“他们从来不会想着要看看基金的注册登记手续,而会把重点放在投资协议上。

此前接受过联想投资等多家风投注资的神州租车公司创始人陆正耀也承认,在自己的周边企业,很少有企业会对VC做这样的一个尽职调查。

“反正开始说是中国银行的公司,也没问那么多,后来投资便变成了渤海产业基金,就只知道他们是国有背景的,其他的就不知道了。

”引进了渤海产业基金的四川三洲特种钢钢管有限公司负责人称。

而现在,三洲特钢则不得不面临其未曾意料和发现的问题,这个PE基金的法律身份是中外合资。

挑灯选PE/VC

神州租车公司陆正耀同时认为,创业者虽然对资金需求饥渴,但还是应该对VC进行认真审视,做类似于“尽职调查”的事情,对VC的实力、资金背景、管理风格以及后续的增值服务进行摸底。

“投资机构和企业双方走到一起就像选择对象、结婚,那么,既然是这样,双方就应该像青年男女选择对象、结婚一样相互了解,而不仅仅应该是投资机构单方面了解和选择企业。

”上述产业基金人士称。

该人士称,对于融资企业而言,企业首先需要对投资机构的真实性和机构性质做一个判断,实际上,国内也曾经发生过有不法分子以投资机构的名义招摇撞骗的事件;

其次,企业还需要对机构的投资理念、投资案例、高管经验等情况做相应的详细了解,如果没有选对“气质”相投者,可能未来的合作将会遭遇更多的考验。

事实上,现在VC与企业的交往和合作日益频繁,而由于本土股权基金也发展迅速,造成了股权基金行业本身的良莠不齐,让企业在融资时不得不对手握资本的PE/VC“挑着灯看”。

正在和VC接触的北京明道星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侯树明也称,VC与企业除了合作关系外,最初是存在博弈关系的。

“企业要自己明白什么时候融资,怎么样的融资。

草率地与VC结合,之前不对VC进行尽职调查,后面很容易受到损失,因为VC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在企业做大、做强的时候,因为他同时投了两家同类型的企业,可能就会让你接受整合、兼并的结局。

易观资本高级投资经理张鹏程则指出,而对于创业者,他们以前没有接触过风投,对风投并不十分了解。

他们与风投的信息明显不对称,在互相的了解与考察过程中创业者明显处于弱势位置。

“对于创业者第一次拿VC,没有太多的资源和渠道去对VC进行反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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