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号大气污染防治附件表重点讲义汇总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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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刚
区住建局
有关乡政府
有关街道办事处
2.配合推进天然气集中供热项目。
协助市有关部门选址建设天然气集中供热项目,解决南片集中供热问题。
区发改局
区环保局
区规划分局
区财政局
2.原有集中供热串联老旧小区节能改造。
按照市统一部署,对大唐供热公司保障的串联老旧小区进行系统性的节能改造,包括外墙体、门窗及老旧供热管道改造。
有关
街道办事处
4.市区未集中供热老旧小区节能改造。
按照市统一部署,开展城区老旧小区二次管网改造,保证小区能够顺利接入。
(二)燃煤锅炉替代改造攻坚行动
采用集中供热、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替代改造燃煤锅炉,区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1.辖区分散采暖燃煤锅炉替代改造。
对城区10蒸吨及以下民用分散采暖燃煤锅炉根据集中供热、天然气管网覆盖情况,因地制宜地实施集中供热、天然气、电或其它清洁能源替代改造,2015年10月底前完成。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市直部门下属单位及各类学校、医院、商场所属的分散采暖燃煤锅炉,2015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替代改造。
2017年底前,完成全部采暖燃煤锅炉的替代改造。
各街道办事处
区文体教育局
区机关事务局
2.辖区生产经营性燃煤锅炉替代改造。
完成辖区生产经营性燃煤锅炉集中供热、天然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的替代改造,2015年9月底前完成,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一律停产。
2015年4月-2016年底,按标准、按时限实施替代改造。
其中,2015年9月底前完成10蒸吨及以下生产经营性燃煤锅炉替代改造;
2016年底前完成剩余锅炉的替代改造。
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一律停产。
赵建军
高飞
区工信局
3.燃煤锅炉深化治理。
对未列入淘汰改造计划拟暂时保留的燃煤锅炉进行深化治理,按期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其中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2015年9月底前完成治理,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治理。
(三)燃煤管控攻坚行动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煤炭清洁利用,严控使用高挥发分、高硫分劣质燃煤。
1.规范、取缔煤炭经营场所。
按照保定市煤炭经营规划,结合当地情况,规范取缔辖区内不符合要求的煤炭经营场所,在2015年7月底前完成。
赵凌云
于雪松
郝雷
区工商局
区地税局
区公安分局
2.加强煤质监管。
对煤炭经营场所的煤炭质量进行全方位监管,检查煤炭使用单位的煤质,对不合格煤炭进行查扣,确保全市使用合格煤炭。
城区自2015年8月1日起民用散烧燃煤全部禁止使用烟煤(挥发分大于10%)
王书安
田喜关
于彦忠
(煤管办)
区质监分局
各乡政府
3.加强流动性民用散烧煤炭经营行为监管。
根据全市民用散烧烟煤(挥发分大于10%)禁烧时间节点要求,对流动性民用散烧烟煤(挥发分大于10%)经营行为进行监管,对非法或违规经营的,一经发现,查扣没收。
区市场中心
区执法局
(四)清洁能源推广攻坚行动
统筹规划天然气、电和洁净型煤推广与节能环保炉具更换,加快型煤生产企业和配送体系建设,大力推广使用洁净型煤。
加大督导力度,市区工商业户和餐饮业率先推广使用清洁能源。
1.推广洁净型煤。
2015年10月底前,按年度需求,确定洁净型煤配送中心,保证未列入气化的城中村的洁净型煤供应。
2.推进农村清洁能源采暖改造。
确定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采暖改造的市区城中村、农村,实施替代改造。
3.市区工商业户及餐饮业实现能源清洁化。
城区所有餐饮单位、食品加工摊点及其他工商业户全部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禁止使用燃煤,2015年7月底前完成。
区食药监分局
(五)环保炉具更换攻坚行动
采取政府主导,财政补贴的方式,对城中村、农村及分散燃煤用户更换节能环保炉具,从技术和设备上杜绝原煤散烧和低效燃烧。
辖区节能环保炉具更换。
对辖区范围内天然气和集中供热覆盖不到的农村家庭更换节能环保炉具,2015年9月底前完成。
(六)扬尘污染控制攻坚行动
继续深入开展“三净”行动,加强扬尘污染控制。
强化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监管,加快城区裸露土地的硬化、绿化,建设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降低扬尘污染。
1.施工工地扬尘管控。
①建筑施工现场实行常态化管控:
主要道路及出入口进行硬化处理,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安装扬尘视频监控系统,对现场裸露土方及土地进行覆盖。
②混凝土搅拌站达到砂石物料全覆盖,达不到的一律停产整改。
③施工开槽、拆迁以及建筑、道路施工和其他所有产生扬尘污染的工地,必须采取湿法作业,落实喷淋、雾炮等降尘措施。
2.砂石料堆场管控。
对市区三环以内道路两侧、城市出入口、旅游景区周边等重点部位以及主要景观道路(高速公路引线)可视范围内的砂石料场进行取缔,对其它裸露的砂石料场等易扬尘部位进行覆盖、洒水、清洗。
区国土分局
各乡人民政府
3.道路扬尘管控。
加强道路保洁。
推行道路机械化洗扫,采取低尘保洁作业方式,降低道路扬尘。
市区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2015-2017三年间分别达到52%、55%、56%,非冰冻期间洒水车与洗扫车结合作业,每天不少于2次,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根据天气状况适当增加洒水频次,并形成常态化制度。
城市建成区以外道路推行机械化清扫,低尘作业,做到每天清扫1次。
区环卫局
4.道路修复改造。
①裸露土地绿化硬化。
2015年9月底前完成。
②人行道修复改造。
根据职责分工,对城区人行道松动、破损的路牙石、便道砖进行修复、更换,2015年6月底前完成。
5.建设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
分别以东风公园、华电二校区为中心,半径1公里范围内,建成无燃煤、无裸露土地、无散体物料露天堆放、有雾炮等降尘措施的大气污染防治“三无一有”示范区,2015年6月底前完成。
(七)土小企业整治攻坚行动
对土小企业进行整治。
实行区、乡(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严控土小企业滋生,一经发现,一律取缔,拆除设备和厂房。
(八)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行动
深化企业治理,进一步完善企业现有治理设施,加强回收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
餐饮单位加快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实现达标排放。
1.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①对全区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3家重点企业逐一制定治理方案,并监督落实,2015年底前完成。
②2015年底前完成制药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50%以上;
2017年底前全部完成制药、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塑料制品、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工业园区管委会
2.开展油气回收治理。
2015年底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定期开展成品油市场抽检和打击劣质油品专项治理行动。
所有加油站全部规范安装使用油气回收装置,并定期对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区商务局
3.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辖区所有餐饮单位一律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一律更换。
2015年5月底前完成。
区食药监分局区卫生局
(九)农村污染治理攻坚行动
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全面禁止农作物秸秆焚烧。
1.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推广使用绿色长效缓释化肥、选用高效低残留农药,有效减少环境污染。
制定全区秸秆综合利用方案,推广使用秸秆沼气、压块燃料等生物质能源,高速公路、高铁、国道、城区周边逐村落实秸秆综合利用方案,201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区农业局
东关街道办事处
2.秸秆禁烧。
加大全区特别是高速公路、高铁、国道、市区周边巡查和处罚力度,确保不点火、不冒烟。
区委农工委负责秸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督导,区农业局负责秸杆综合利用,区环保局、公安分局负责秸秆禁烧工作的现场执法。
梁丽敏
孙江然
史少宁
区委农工委
(十)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大气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行动及2015年重点工作由区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挂帅,各副总指挥由牵头区领导担任,负责谋划项目,调度推进和落实任务。
各牵头单位、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保定工业园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具体的推进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协调联动。
各副总指挥
各协调人
各牵头部门
各实施单位
各配合部门
2.成立工作队伍。
区、乡组织大批干部下基层,成立控煤降尘联合工作队伍,进村、入企、进社区,督导配合当地做好环保炉具更换、燃煤管控、型煤配送、环境整治、降尘抑尘、硬化绿化等各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张志定
区委组织部
各实施部门
园区管委会
区委督查室
区政府督查室
3.做好宣传发动。
制定宣传工作方案,通过网络、手机短信、微信、悬挂标语、发放明白纸、小手拉大手、专家讲座和科普讲座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大气污染的成因和危害,让群众了解大气污染治理人人有责,主动支持、响应区委、区政府的号召,从改变自身不良生产生活方式做起,从点滴做起,多采用绿色出行方式,多种树,少开车,共同治理大气污染。
罗晓瑞
杨靖
区委宣传部
区科技局
团区委
区妇联
4.加强协调督导。
区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每月召开1次调度会,通报工作进度,调度解决问题,对于突出问题,随时召开协调会。
区委、区政府组成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导组,按照任务目标和时间节点要求对各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定期通报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
总指挥
政府督查室
各专项督导组
5.加强环保执法。
对重点区域进行暗访督查,摸清污染企业分布情况,污染物排放种类及规律,关停取缔违法企业。
依照“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加大经费保障,规范环境监管队伍,建设重点区域“天眼”工程,实施数字化监管,确保环保执法文明、高效、有力、清廉。
区公安局
区检察院
区法院
6.区政府就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燃煤管控、环保炉具更换、锅炉替代改造、扬尘控制等工作与区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签定责任状,明确任务、明确时限。
对不能按时限、按标准要求完成年度任务的,以及各级、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和不作为行为,严格问责。
李文阁
钱久海
区纪委
(监察局)
区纪委(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