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会后的养老改革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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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用480个字,勾勒出未来社会保障制度的顶层设计,将“更加公平可持续”作为社保体系建设的目标。
“在这一轮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中,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是重点。
在《决定》中,虽然每条只有一句话,但是可以看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总体部署。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说。
多位受访者表示,《决定》中提到的有关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多项举措都符合预期。
其中,养老保险统筹、研究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或将成为下一步改革推进的重点。
央地关系考验全国统筹
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已列入“十二五”规划,在《决定》中,对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表述为“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相对于“推进”、“研究”等词,“实现”一词更表现出政府落实此项改革的力度。
金维刚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全国统筹的实施方案一定会按照“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出台。
养老金全国统筹这一政策目标虽然已经提出多年,但是目前连省级统筹也没能完全实现。
2012年社保基金审计报告中显示,截至2011年底,全国有17个省尚未完全达到省级统筹的“六统一”标准。
记者调查发现,省级统筹以及全国统筹的主要阻力,在于央地之间的利益博弈。
金维刚指出,2012年养老保险基金结余2.4万亿,但一半以上集中在东部几个省市,中西部许多地区出现养老金收支缺口,需要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进行发放。
记者从接近人社部的人士处了解到,在有些地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失衡,需要中央大量补助的同时,经济发达省份则形成了超过千亿元的养老保险基金结余,却由于未实现全国统筹,中央不能调剂使用。
在养老保险补助方面,多年来也形成了地方依赖中央的格局,2010年中央和地方两级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助资金为185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占86%。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受国家发改委委托,目前正在草拟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方案。
该中心副主任杨立雄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方案最大的难点,在于采用什么样的方法,既能减少发达地区对于“被统筹”的阻力,照顾其利益,同时又能让欠发达地区受益,并保证他们的征缴积极性,避免完全依靠中央转移。
杨立雄认为,在实现全国统筹时,应在中央建立调剂金,让有结余的省份拿出一部分放到中央形成基金,然后这个基金就可以用来分配到养老保险基金亏空比较严重的省份。
他强调,不要把所有的基金结余都收到中央来,那样发达地区就没有积极性。
也不能让不发达的省份就等着中央发钱,应当要调动起自己征收养老金的积极性。
“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关键就是设立好激励机制。
”
中国社科院劳动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王延中对记者表示,统筹的另一层含义,是以财政为主,统一个人所得税和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形成国民养老金。
如此,即使由于收入过低而没有缴纳养老保险的人,也能够得到一份基础养老金,其本质相当于现在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但是其水平会进一步提高。
“并轨”有待财政埋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近日表示,将从五个方面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双轨制”改革,一是统账结合,二是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三是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四是改革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办法,五是建立职业年金。
对于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待遇问题,胡晓义并未提及。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发现,这一点是导致上一轮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没能顺利推进的纠结点,也是本轮改革方案设计时着重考虑的一个问题。
2008年初,国务院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和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工作。
2009年1月,人社部正式公布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对这项改革路径给出清晰勾画。
近6年过去,由于受多重因素限制,各试点省市进展缓慢。
一位接近决策层的人士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过去几年,一直是人社部一家主要倡导和推动这项改革,其他部委并没有太多实质性的回应。
在上一轮地方改革试点中,并没有明确改革后养老金水平是否变化,只笼统提到要建立职业年金,没有具体细节和收入弥补措施。
而据《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此项改革的目标是将80%-90%的养老金替代率下调至50%左右。
养老金替代率是指劳动者退休时的养老金领取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之间的比率,是衡量劳动者退休前后生活水平差异的基本指标之一。
上述接近人社部的人士表示,未来的改革方案重在转机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财政的大力支持,来适当调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水平,弥补因个人缴费而增加的支出,维持改革前后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
改革方案还包括,同步推进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以免造成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之间的群体分化和新的社会不公;
并且要将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纳入统一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纳,也按照企业职工的模式推进,应明确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依法缴费。
一些学者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此项改革不应再推迟。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副部长贡森认为,社会上之所以对延迟退休表现出反弹态度,与养老金“双轨制”有着密切联系。
“许多人会想,既然养老金有缺口,为什么不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水平,却要延长退休年龄?
”他分析说,在发达国家,养老保险的公平问题主要体现为代际公平,但是在中国则是代际公平与群体公平并存且相互缠绕,令问题变得更为复杂。
如果不能解决好当代人之间的群体公平问题,那么很可能也将影响养老金运转的可持续性。
对此,上述接近人社部的人士表示,考虑到政策推行的顺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体制改革有可能在延迟退休政策之前启动。
延迟退休亟需社会共识
延迟退休政策的信号一经释放,就引发这样那样的争论。
“增加艰苦岗位工作人士的工作时长”、“加剧就业紧张形势”等反对声音迭起。
但不少社保专家认为,随着人均寿命不断增长、受教育年限持续提高,延迟退休是维系养老金制度正常运转的必然选择。
《决定》为上述争论给出了基调,提出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这也是这项政策第一次写进中央文件。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教授姜向群向记者测算,参保人延迟一年退休,中国可减少养老金支出490亿元,并可增加缴费230亿元,相当于多收入720亿元,如果推迟5年退休,就能增加3500亿元,按照2011年全国平均水平计算,足够支付2000万人一年的养老金。
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在《决定》公开后表示,所谓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有三方面内容,第一是有一个预告期,提前几年告知社会;
第二要分步骤,可能会考虑从现在规定的退休年龄最低的群体开始;
第三,要“迈小步”,以“一年提高几个月”这样的方式,一步一步来,用较长的一段时间逐步完成平滑过渡。
记者从接受人社部委托制定养老保险改革方案的专家处了解到,推行延迟退休政策的第一步,应先对提前退休的现象予以规范。
现行男性60岁退休、女干部和科技人员55岁退休,以及女工人50岁退休的政策,是从1951年起开始实行的。
在过去多年,为配合国有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提前退休政策,最低标准是女性40岁便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人社部门的数据显示,中国居民的实际退休年龄比法定年龄还要低不少。
由于现实中实行了一些提前退休政策,中国居民领取养老金的平均年龄仅有53岁,其中男性大约为56岁,女性还不到50岁。
退休年龄过低并不意味着给年轻人腾出了更多就业岗位。
在目前的退休人员中,继续在岗从业的超过了20%。
在规范提前退休之后,第二步则应把女性的退休年龄推迟。
可以先将女工人的退休年龄与女干部、事业单位的女职工统一起来。
然后再将女性的退休年龄整体提高,缩小与男性退休年龄之间的差距。
“根据国际经验,男女退休年龄差两岁是比较合适的。
”上述人士表示。
最终形成的方案并不会对所有人采取一刀切的办法。
金维刚透露,政策对不同的群体将会产生不一样的影响,还会针对特殊群体出台相应的妥善安排。
记者从人社部社保研究所了解到,目前延迟退休政策的出台还没有时间表,也没有形成具体方案,仍处于研究讨论阶段。
多位专家认为,政策应当机立断,尽快确定方案。
贡森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如果现在开始启动,那么每年可能延后退休两三个月,对人们不会有太大影响。
但如果再过几年启动,那时的老龄化问题更为严重,也许每年就要延后六七个月了。
“调整来得越晚,对社会冲击越大。
“不应因为担心引起社会一些反弹,而犹豫不决。
”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表示。
社会上的某些强烈反应,与其说是政策调整造成的,不如说是不了解政策到底将如何调整而造成的。
“你要拿出政策,才能消除大家疑虑。
所以人社部门要加快研究,达成共识。
被放大的焦虑
养老金缺口、延迟退休、以房养老等新闻每每见诸报端,都会轻易撩拨人们的神经,引起全社会范围的关注。
养老已与住房、教育、医疗一道,成为全民焦虑的话题。
导致焦虑的主要原因是,人们担心养老金是否将面临支付危机。
目前,关于养老金缺口的数据有各种版本。
中国社科院有专家表示,2011年中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亏空为2.2万亿元,相当于每个国民都背上1500多元的债务。
这些数据令受众对养老金感到一些危机感。
事实上,养老金缺口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概念,“缺口”、“亏空”的具体界定十分重要。
目前,中国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包括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城居保)、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
部分地区将新农保、城居保合并,形成了城乡居民保险。
各类社保都有其资金池,而新农保、城居保的规模较小,其支付在较大程度上依赖于财政补贴。
因此,“缺口”是指哪部分,这一点对结论大有影响。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发现,从更为宏观的角度看,按照是否计入了财政补贴、是否计入了历年积累基金,养老金收支的缺口在计算上也会有较大不同。
而从时间角度看,当期与中长期的收支缺口,更是两码事。
在没有说清楚以上一系列界定的情况下,大谈缺口数据是缺乏实际意义的。
但即便如此,受众情绪仍然被超出预期的数字所绑架,往往缺口越大,越能引起人们的关注,传播也更加迅速。
受众对网上缺口数据的盲信只是表象,其背后是弥漫于整个社保与民生领域的不安情绪,民众对养老金支付能力的疑虑和焦虑在一定程度上被放大了。
与以上数据相比,来自一些其他机构测算的数据,则反映了相反的局面。
较为权威的数据是2012年8月国家审计署发布的全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结果。
该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底,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约1.85万亿元,全国新农保、城居保、城乡居保三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635.53亿元。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副部长贡森认为,从养老金当期缺口来看,可分为三种,第一种是当年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抵不上支出所产生的缺口;
第二种是加上财政补助,也抵不上支出而产生的缺口;
第三种是以上两项再加上历年积累基金,还是抵不上支出的缺口。
2012年,中国有17个省级单位发生了第一种缺口,没有省级单位发生第二、三种缺口。
贡森认为,这表明短期内中国养老金缺口整体可控,即使多个省份出现了当年收不抵支的情况,在财政补助下,缺口都有能力弥补。
接受记者采访的多位人士表示,最起码3-5年内,中国不会出现养老金的支付危机。
从长期缺口来看,中国银行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2030年中国企业养老保险的隐含债务,相当于当年GDP(国内生产总值)的38%左右,2050年这一比例将提高至60%左右。
与国际比较显示,上述缺口属于较低水平。
目前,几乎所有经合组织成员国的隐含债务都不低于GDP,有的甚至达到GDP的2-3倍。
值得关注的是,经合组织国家正在根据长期隐含债务的规模对养老金政策做出积极调整,其主要对策就是随着人口寿命延长,提高养老金领取年龄。
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认为,中国在推行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等改革措施后,养老金的支付能力具有长期可持续性。
养老责任说
2013年9月的某一天,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的数量,悄然突破了2亿。
按照近几年中国每年新增超过60岁人口的数字来计算,每一天都有接近25000人进入到60岁以上老年人的行列。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中国的人口老龄化在快速发展。
到本世纪30年代中国将进入老龄化的高峰期,并持续近40年时间。
根据测算,2050年,中国职工的抚养比将从现在的3个职工养一个退休人员,变成1.5个职工养一个退休人员。
未来,我们该如何养老?
这一问题不仅是中国面临的难题。
包括丹麦、芬兰、新加坡、美国等多个国家,都面临老龄化加剧背景下,养老金支付压力沉重的困境。
尤其在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这一问题更加迫切。
观察这些国家的政策路径可以发现,延迟退休是大势所趋。
丹麦是北欧高福利国家之一,欧债危机以来,其高福利制度难以持续。
鉴于此,丹麦政府规定从2014年开始,丹麦公民提前退休的年限,将逐渐从5年减为3年,其法定退休年龄将从65岁逐渐延长至70.5岁。
此外,丹麦政府还减少了部分富裕人群领取政府养老金的金额。
在新加坡,法定退休年龄为62岁。
从2012年开始,新加坡规定雇主必须向符合身体健康条件的雇员提供为期三年的返聘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实际上变相将退休年龄延长至65岁。
在中国,近两年来,延迟退休、以房养老等话题,之所以在全社会引起轩然大波,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便是,在人们的观念中,居民养老完全属于政府职责,因此质疑政府是否在推脱责任。
强调政府对于居民养老的责任固然重要,敦促尽快建立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改变现状的重要途径。
但是,政府对养老问题只能承担有限责任。
除了延迟退休以外,一个学界达成的共识是应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这是缓解政府养老金支付压力的同时,保障大多数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关键。
以美国养老保险制度为例,其体系分为三个层次,即国家强制性保险、私营企业养老金计划、个人储蓄性保险。
美国私营企业养老金计划已有近百年历史,到目前为止已有55%的员工参加了这项计划。
这是美国的私营企业间人才竞争的有力砝码。
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认为,中国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应该分为四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面向全体国民的基础养老保险。
这个制度的主要意义在于体现公平,人人都有;
第二个层次,是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继续完善;
第三个层次是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年金,作为补充养老保险;
第四个层次是面向高龄老年居民、贫困老年人的老年津贴制度和老年低保制度。
虽然在学界和政府层面,对于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如何构建存在多种方案,但是“多层次”是普遍达成的共识。
以褚福灵思路为例,在以上四个层次中,第一、第四层次属于政府责任,第二层次中,个人与企业承担部分责任,第三部分则属于个人或企业责任。
需要强调的是,基础养老金与老年津贴、低保制度,其作用是让全体老年人都拥有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它是普惠制的,而非锦上添花。
老年人要想追求更高的生活质量,则需要更多依靠个人与市场的力量。
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在一些国家,退休后居民在健康水平允许的情况下,自愿继续工作的现象越来越多。
在日本,退休后老年人收入来源中,有40%为继续劳动所得,50%来自国家养老金,10%是个人资产储备所得。
芬兰是较早实施弹性退休政策的国家,2005年芬兰规定职工可以在63岁到68岁之间退休,政策实施当年,芬兰符合退休年龄的4万人中,只有大约1万人申请了退休,大部分都选择留在工作岗位上。
芬兰媒体报道称,人们愿意继续工作的,大多是为了体现自身价值。
在转变了养老完全靠政府的观念后,也许在不久的将来,中国也将出现上述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