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户验收内容质量要求及检查方法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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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高

净开间

净进深

H

L1

L2

H1

H2

H3

H4

H5

L1-1

L1-2

L2-1

L2-2

最大偏差

极差

极差

301客厅

2725

3620

4720

2713-12

2746+21

2715-10

2748+23

3614-6

3613-7

4728+8

4713-7

+23

35

-7

1

+8

15

301餐厅

301主卧

301次卧

套型示意图贴图区,标注房间编号

验收结论

实测房间,合格房间,需整改处理房间: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物业公司

验收人员:

(公章)

第二节住宅工程门窗、栏杆安装质量

门窗安装

外窗台、门窗间墙尺寸测量,门窗开启性能、配件、密封、排水及玻璃的品种、规格、尺寸等。

1、外窗台高度、门窗间墙尺寸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2、门窗开启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

门窗配件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配件应采用不锈钢、铜等材料,或有可靠防锈措施。

节点密封情况应符合要求。

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应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现场抽检合格。

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外门窗框或副框与洞口之间的间隙采用弹性闭孔材料填充饱满并用密封胶密封,外门窗框与副框间缝隙应使用密封胶密封。

金属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应脱槽。

铝合金门窗的橡胶密封条应在转角处断开,并用密封胶在转角处固定。

有排水孔的门窗,排水孔应畅通,位置数量应满足排水要求。

窗台流水坡度、滴水线、槽设置合理到位。

3、玻璃的层数必须与图纸一致,应使用安全玻璃的不得使用非安全玻璃。

落地门窗、玻璃隔断等易受人体或物体碰撞的玻璃,应在视线高度设醒目标志或护栏,碰撞后可能发生高处人体或玻璃坠落的部位,必须设置可靠的护栏。

安装后的玻璃应牢固,不应有裂缝、损伤和松动。

中空玻璃内外表面应洁净,玻璃中空层内不应有灰尘和水蒸气。

1、外窗窗台高度。

钢尺检查,每个窗台测量不少于一处。

检查依据: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5.1.5条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第3.9.1条(强制性条文)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

窗台的净高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0.90m。

2、门、窗间墙尺寸。

钢尺测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外窗渗漏。

雨后观察检查,外窗及周边有无渗漏。

无雨则暂不检查此项。

《建筑法》第60条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

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7.3.1条(强制性条文)住宅的屋面、外墙、外窗应能防止雨水和冰雪融化水侵入室内。

外窗淋水要求:

1、引水管从被淋水层次上一层户内外窗引出,并做有效固定和保证淋水管不变形;

2、淋水管管径15-20mm,距窗面表面≤100mm,喷水孔成直线均匀分布,喷水方向与水平方向角度≤30。

,孔径3-4mm,孔间距100-150mm,水量为自来水正常水压下最大量;

3、一个小时后拆除至下一个淋水层,并观察记录该淋水带范围内外窗及窗周渗漏情况。

外窗淋水示意图

4、门窗开启和安全使用情况。

手扳检查,分户门不松动、不晃动,门窗执手周正。

开启和关闭检查,门窗配件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观察检查节点密封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应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气密性和水密性进行现场抽检合格。

窗台流水坡度、滴水槽、鹰嘴设置合理到位。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第5.1.11条(强制性条文)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

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第5.3.4条金属门窗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

推拉门窗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第6.2.4条建筑门窗采用的玻璃品种应符合设计要求。

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

第6.2.7条外门窗框或副框与洞口之间的间隙应采用弹性闭孔材料填充饱满,并使用密封胶密封;

外门窗框与副框之间的缝隙应使用密封胶密封。

第6.3.1条门窗扇密封条和玻璃镶嵌的密封条,其物理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密封条安装位置应正确,镶嵌牢固,不得脱槽,接头处不得开裂。

关闭门窗时密封条应接触严密。

5、安全玻璃、双层玻璃。

观察、尺量检查,检查玻璃标记。

双层玻璃对照合格证观察检查,对照图纸检查玻璃层数。

发改运行(2003)2116号第六条

建筑物需要以玻璃作为建筑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一、7层及以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

二、面积大于1.5m2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

三、幕墙(全玻幕墙除外);

四、倾斜装配窗、各类天棚(含天窗、采光顶)、吊顶;

五、观光电梯及其外围护;

六、室内隔断、浴室围护和屏风;

七、楼梯、阳台、平台走廊的栏板和中庭内栏板;

八、用于承受行人行走的地面板;

九、水族馆和游泳池的观察窗、观察孔;

十、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门厅等部位;

十一、易遭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他部位。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第5.6.2条

玻璃的品种、规格、尺寸、色彩、图案和涂膜朝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单块玻璃大于1.5m2时应使用安全玻璃。

栏杆安装

护栏的尺寸、高度、栏杆间距和安装位置。

护栏的尺寸、高度、栏杆间距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阳台、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05m,中高层、高层建筑的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

2、栏杆应采用不宜攀登的构造,栏杆各杆件须尽量向室内一侧设置。

3、栏杆的垂直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4、护栏玻璃的使用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5、有水平杆件的栏杆或花式栏杆应设防攀爬措施(用金属网或安全玻璃等)

6、有安全高度防花盆坠落的翻沿或护栏。

栏杆离地面或屋面0.1m高度范围内不应留空。

7、如为初装修工程,还应考虑装修后可能增加的地面高度。

1、栏杆高度。

钢尺测量,每片栏杆不少于3处(每片记录最小值),不得有负偏差。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5.1.5条(强制性条文)

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

第5.2.2条(强制性条文)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1.05m;

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1.10m。

注:

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2、竖杆垂直净间距。

钢尺测量,每片栏杆不少于3处(每片记录最大值)。

阳台栏杆应有防护措施。

防护栏杆的垂直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第5.2.2条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栏杆应防止攀登,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

3、低窗台、凸窗台下部宽窗台面护栏高度。

钢尺测量,每片护栏不少于3处(每片记录最小值),不得有负偏差。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6.10.3条注2

低窗台、凸窗等下部有能上人站立的宽窗台面时,贴窗护栏或固定窗的防护高度应从窗台面起计算。

4、护栏玻璃。

结合资料观察检查。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第12.5.7条护栏玻璃应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

当护栏一侧距楼地面高度为5m及以上时,应使用钢化夹层玻璃。

5、防攀爬措施。

观察检查。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6.6.3条4(强制性条文)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

6、防花盆坠落措施。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第3.7.2条

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表2住宅工程门窗、栏杆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年月日

序号

验收项目及标准

验收记录

外窗台高度≥900mm

2

门、窗间墙尺寸

外窗无渗漏

3

门窗开启灵活,关闭严密,五金配套齐全,无污染

4

使用安全玻璃

使用双层玻璃

5

栏杆高度(多)≥1050mm

(高)1200≥h≥1100mm

6

竖杆垂直净间距≤110mm

7

低窗台、凸窗下部宽窗台面贴窗护栏可踏面以上高度

8

护栏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9

要有防攀爬措施

10

要有防花盆坠落措施

门窗安装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无渗漏,栏杆安装符合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

第三节住宅工程楼地面墙面顶棚抹灰和各部位防水质量

室内楼地面、墙面、顶棚

面层与基层的粘结及观感质量。

1、水泥楼地面:

面层与基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面层不应有裂缝、脱皮、起砂等缺陷。

2、板块楼地面:

面层上下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面层表面应洁净、平整,无明显色差,接缝均匀,板块无裂缝、掉角、缺棱等缺陷。

3、室内墙面:

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应粘结牢固,不应有脱层、空鼓等缺陷。

墙面不应有爆灰、裂缝,阴阳角应顺直。

4、室内顶棚:

室内顶棚宜采用免粉刷工艺,当采用顶棚砂浆抹灰时,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无空鼓。

抹灰应光滑、洁净,面层无爆灰和裂缝。

1、水泥楼地面。

用小锤轻击检查,沿自然间进深和开间两个方向均匀布点,逐点敲击,空鼓面积不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

以目测高度1.5m左右俯视地坪观察检查有无裂缝和起砂。

2、板块楼地面。

用小锤轻击检查,对每一自然间板块地面梅花型布点进行敲击,板块阳角处应全数检查。

以目测高度1.5m左右俯视地坪观察检查外观缺陷。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第5.3.4条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裂纹。

第5.3.6条面层表面应洁净,无裂纹、脱皮、麻面、起砂等缺陷。

3、墙面、顶棚。

用小锤轻击检查有无空鼓、脱层,距墙面0.8-1m处正视有无裂缝和爆灰。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第4.2.5条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种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各部位防水工程

屋面、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及外墙的防渗漏功能。

屋面及墙面不应有渗漏、开裂等缺陷,屋面工程防水层不应有渗漏和积水现象,天沟、檐沟、泛水、变形缝等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卫生间地面无渗漏、积水和倒泛水。

1、屋面防水。

平屋面分块蓄水24h(蓄水深度不低于20mm),坡屋面在雨后或持续淋水2h后对各房间观察检查(屋面积水:

指屋面排水后深度超过5mm的积水)。

(对顶层住户)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第10.0.4条(强制性条文)防水层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第10.0.5条检查屋面有无渗漏、积水和排水系统是否畅通,应在雨后或持续淋水2h后进行。

有可能作蓄水检验的屋面,其蓄水时间不应少于24h。

2、屋面细部做法。

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第9.0.11条(强制性条文)天沟、檐沟、檐口、水落口、泛水、变形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开放式阳台等)。

蓄水24h后放水,蓄水深度不得小于20mm,观察检查有无渗漏,排水是否顺畅。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第4.10.10条(强制性条文)防水隔离层严禁渗漏,坡向应正确、排水通畅。

第4.9.8条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的立管、套管、地漏处严禁渗漏,坡向应正确、无积水。

4、外墙。

雨后观察检查,墙面有无渗漏,滴水线有无爬水。

《建筑法》第六十条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

表3住宅工程楼地面墙面顶棚抹灰和各部位防水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楼地面、墙面、顶棚面

水泥地面无空鼓、裂缝、起砂,板块地面无裂缝、掉角、缺楞及明显色差

墙面、顶棚无空鼓、裂缝、脱皮和爆灰

墙面

顶棚面

各部位防水

屋面无渗漏、无积水

天沟、檐沟、檐口、泛水、水落口、变形缝、伸出屋面管道等细部做法符合要求

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无渗漏

外墙及外保温无渗漏

楼地面、墙面、顶棚质量符合要求,各部位防水无渗漏。

第四节住宅工程给排水、采暖、电气安装质量

给排水及采暖安装

管道及配件安装。

1、给水管道支、吊架安装应平稳牢固,间距符合规范要求。

管道末端应保持水压在0.05-0.35Mpa范围内不渗不漏,室内各用水点放水通畅,水质清澈。

2、排水塑料管必须按设计要求及位置设置伸缩节,顶层出墙(屋面)的管道应设置伸缩节。

管道固定或滑动支吊架位置应设置合理,并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高层建筑中明设排水塑料管应按设计要求设置阻火圈或防火套管。

3、排水管道不应有倒坡或平坡现象,且坡度应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通水应畅通,管道及接口无渗漏。

排水主立管及水平干管管道的通球应畅通。

4、采暖供回水主干管的固定与补偿器的位置应符合要求,当散热器支管大于1.5m时应设管卡固定。

供回水水平干管坡度和连接散热器支管的坡度应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暗装管道饰面应做醒目标志,供回水管道应有明显标识。

散热器背面与装饰后的内墙面安装距离为30mm,支架、托架埋设牢固,安装位置正确。

5、地漏位置合理,低于排水表面,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mm或设置存水弯。

三、检查方法:

观察、尺量及手扳检查。

1、管道标识。

观察检查,暗敷的给水、排水管道,均应在相应位置作出明显标记。

2、安装固定。

观察检查,给水、排水、采暖管道、卫生器具、阀门、水表等安装是否固定牢靠,支架间距、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3、管道渗漏。

(1)给水管道保压24h后每户逐一打开用水点,检查卫生洁具、阀门、水嘴、管道及接口有无渗漏。

(2)同时打开该用户所有用水点对排水管道进行通水,检查管道、接口、检查口、清扫口、反水弯等有无渗漏。

(3)采暖系统打压后,检查管道、接口、阀门、散热器等有无渗漏。

通水检查,给水管道、阀门、水嘴等有无渗漏;

排水管灌水后管道、接口及检查口有无渗漏,采暖系统无渗漏。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4、管道坡度。

观察检查,管道坡向是否正确、无倒坡。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第5.2.3条生活污水塑料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或规范的规定。

生活污水塑料管道的坡度

项次

管径(mm)

标准坡度(‰)

最小坡度(‰)

50

25

12

75

110

125

160

5、伸缩节、阻火圈。

观察检查,排水塑料管必须按设计要求设置伸缩节,如设计无要求时,伸缩节间距不得大于4m;

高层建筑中明设排水塑料管道应按设计要求设置阻火圈或防火套管。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第5.2.4条。

6、地漏水封高度。

钢尺测量,观察检查。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8.2.8条(强制性条文)

设有淋浴器和洗衣机的部位应设置地漏,其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

构造内无存水弯的卫生器具与生活排水管道连接时,在排水口以下应设存水弯,其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

电气安装

分户配电箱、插座、照明、等电位联接安装。

1、卫生间防护0~2区内,严禁设置电源插座。

潮湿场所应采用密封型带保护接地线触头的保护型插座,且安装高度不低于1.5m。

洗衣机、电热水器、空调电源插座应带开关。

单相三孔插座左中性线、右相线、上接地;

PE线不得串接。

单股导线连接采用标准绕接、搪锡和绝缘处理;

或用质量合格的压线帽顺直插入、堵塞饱满、压接牢固。

2、配电箱内回路功能标识齐全、准确。

导线分色符合要求,配线整齐、无绞接,导线不伤芯、不断股。

同一端子接线不多于2根,防松垫圈等零件齐全。

零线和PE线经汇流排配出。

导线连接紧密。

除壁挂空调插座外其它插座回路应设置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装置,剩余电流保护应做模拟动作试验。

3、照明满负荷试验符合要求。

4、设洗浴设备的卫生间应作等电位联结;

联结卫生间范围内的建筑物钢筋(结构施工时已连成一体用扁钢引出)和插座PE线;

端子排铜质材料厚度应大于4mm,异种材料搭接面应有防止电化学腐蚀措施。

1、插座相序、接零、接地。

使用“漏电开关测试仪”或打开插座盖板逐间、逐个检查。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第22.1.2条(强制性条文)插座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连接,左孔或下孔与零线连接;

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连接,左孔与零线连接。

2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接地(PE)或接零(PEN)线接在上孔。

插座的接地端子不与零线端子连接。

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接线的相序一致。

3接地(PE)或接零(PEN)线在插座间不串联连接。

第3.1.7条(强制性条文)接地(PE)或接零(PEN)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不得有串联连接。

2、户内配电箱。

通过开关通、断电试验检查户内配电箱(盘)回路功能标识。

观察检查导线分色、内部配线、接线。

使用“漏电开关测试仪”检查漏电保护器动作。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第6.1.9条照明配电箱(盘)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箱(盘)内配线整齐,无绞接现象。

导线连接紧密,不伤芯线,不断股。

垫圈下螺丝两侧压的导线截面积相同,同一端子上导线连接不多于2根,防松垫圈等零件齐全。

2箱(盘)内开关动作灵活可靠,带有漏电保护的回路,漏电保护装置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

3照明箱(盘)内,分别设置零线(N)和保护地线(PE线)汇流排,零线和保护地线经汇流排配出。

第6.2.8条照明配电箱(盘)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位置正确,部件齐全,箱体开孔与导管管径适配,暗装配电箱箱盖紧贴墙面,箱(盘)涂层完整;

2箱(盘)内接线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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