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心理学第七章 临床其他心理问题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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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期较慢波睡眠更为深沉,但脑电活动却与清醒时相似,所以也叫异相睡眠;
此期眼球出现水平快速移动,所以又称快动眼睡眠(REM)。
此期眼电活动显著增强,各种感觉功能进一步减退,肌张力进一步减弱,肌肉完全松弛,肌电明显减弱,有心率加快、血压上升、呼吸加快而不规则、胃肠运动停止等交感神经活动增强的表现,所以临床上支气管哮喘和心绞痛的发作易在此期出现。
从唤醒阈值来看,REM睡眠时的觉醒阈值较S1期睡眠高,介于S2、S3期睡眠之间,S4期觉醒阈值最高。
2.睡眠的周期
人在入睡后,一般首先进入慢波睡眠,再转入快波睡眠,然后两种睡眠状态交替和循环直至觉醒。
从一次快波睡眠到下一次快波睡眠为一个完整的睡眠周期,平均时间为90分钟。
在睡眠周期中,快波睡眠持续时间不等,入睡后第一次出现的快波睡眠持续时间比较短,约5~10分钟,在以后各周期中逐渐延长,最长可达30分钟。
相反,慢波睡眠的S3、S4期在睡眠的前1/3占优势,但在睡眠的后1/3即早晨的睡眠中往往完全缺如。
3.睡眠的需要量
睡眠虽然是人类正常的生理需求,但也有一定限度。
人对睡眠时间的需求量,与人的年龄、性别、身体状况等有关。
年龄是决定睡眠量的一个最重要的因素。
年龄越小,睡眠需要的时间就越长。
如新生儿每天有18~22小时处于睡眠中,1~3岁的幼儿需要睡眠14小时左右,青春期睡眠时间逐渐接近成年人需睡眠7.5小时左右,而到了老年睡眠时间将进一步减少。
慢波睡眠的时间也随着年龄而变,20岁以后慢波睡眠开始减少,到老年迅速减少,甚至完全消失;
快波睡眠的时间在3-6岁的幼儿约占总睡眠时间的1/3,成年人均占有1/5~1/4,超过65岁的老年人约占1/5。
每个人具体需要的睡眠时间存在较大的个体差异。
在同年龄、同性别的健康成年人中,有的人每24小时只睡3、5个小时,白天照常精力充沛地工作和学习;
而另一些人却要睡8、9个甚至10个小时才能保证白天的功能活动,均属正常。
(二)睡眠剥夺的研究
睡眠剥夺(sleepdeprivation)实验研究可以反映睡眠的功能及睡眠不足可能对人产生的后果。
睡眠剥夺有三种形式:
全部睡眠剥夺、选择性睡眠剥夺、部分睡眠剥夺。
全部睡眠剥夺是在较长时间内不允许受试者睡眠;
选择性睡眠剥夺,是选择性地剥夺受试者某一时相的睡眠;
而部分睡眠剥夺,是剥夺受试者部分的睡眠,如剥夺前半夜或后半夜的睡眠。
研究表明,受试者连续48小时不睡觉,会出现注意力涣散、警觉性下降等表现,而脑的高级功能不造成明显损害;
持续60小时以上不睡,会出现疲乏无力,头痛,头胀,皮肤针刺感,读、写、思考困难,易激惹,行为杂乱无序等表现;
72小时以上持续不睡眠的受试者会出现错觉和幻觉,走路形同醉汉,情感淡漠,嗜睡现象越来越重,部分病人出现妄想,会有类似精神分裂症的表现;
当持续100小时以上不睡时,受试已经无法完成脑力工作,嗜睡极严重。
连续几天选择性地剥夺快波睡眠节律,受试者会变得情绪不稳定、冲动、焦虑、兴奋性较高而且多动。
动物实验发现活动增多、食欲和性欲亢进现象。
在睡眠剥夺以后的睡眠恢复夜晚会出现补偿性的“返回”现象。
全部睡眠剥夺者,首先恢复的是慢波睡眠节律,第一夜睡眠以慢波节律为住,第二夜才以快波睡眠为主;
而剥夺快波睡眠后恢复正常睡眠的夜晚,出现快波睡眠的潜伏期缩短、次数增加的现象。
人类具有惊人的恢复能力,即使200多个小时的睡眠剥夺,只要一次足够的睡眠,就可以得到明显恢复。
睡眠剥夺实验研究表明,睡眠的作用不仅是恢复体力精力,而且与人的心理生理功能密切相关。
(三)睡眠与梦
梦(dream)是睡眠中的一种现象,没有完全不做梦的人。
一般说来,人的一生有1/3的时间是在睡眠中度过的,而大约有1/10的时间是在做梦中度过的。
科学家们分别把处于快波睡眠期和慢波睡眠期的受试者唤醒,结果发现,处于慢波睡眠期只有7%的人报告正在做梦,而快波睡眠期的受试者有85%说他们“正在做梦”,而且还能回忆起当时的梦境,说明做梦是快波睡眠的特征之一。
青年人和中年人有梦睡眠占整个睡眠时间的20%~25%,老年人比例较低。
美国斯坦福大学睡眠研究专家德门特博士做过快波睡眠剥夺实验,将受试者一连5夜在出现快波睡眠时立即叫醒,不让做梦。
结果发现:
越不让做梦梦反而越多,且醒后脾气暴躁;
如果让其做梦,脾气则温和。
所以,梦是人体的一种正常生理活动现象,而且对人有着极其重要的心理生理价值。
关于梦的形成机制,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见解。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这是我国古代对梦最朴素的唯物主义解释。
弗洛伊德认为梦来自于潜意识的冲动。
有的学者认为,梦是环境里的一些刺激留在人的大脑皮质细胞中的一些“痕迹”活动的结果;
最近有的学者提出了梦的“激活-合成模式”,认为梦过程是从脑干“巨细胞”的放电开始的。
这种放电不仅导致眼球的快速双向水平移动和REM睡眠的特征性脑波,而且也导致许多脑区的激活,正是这种激活作用,导致了各种可变的,甚至希奇古怪的梦境。
另外,睡眠期间机体内外的某些比较强烈的刺激,也可以被收入梦中。
引起梦的因素概括起来可分为内源性致梦因素和外源性致梦因素两大类。
内源性致梦因素即个体本身的心理、生理变化,如身体过热、过于饥饿、疼痛、饱胀、疾病状态等;
外源性致梦因素即个体体外的各种刺激,如外环境的声音、光线、颜色、温度等。
例如,如果在快波睡眠期间向睡眠者喷洒香水,那么他可能梦见自己游玩于芬芳的花丛中间。
二、睡眠障碍
睡眠障碍(Sleep-disorder)在临床上十分常见,既可以见于心理障碍、躯体疾病的患者,也可以见于正常人,表现为失眠、睡眠过度和觉醒障碍等。
(一)失眠
失眠(insomnia)是睡眠障碍的一种表现形式。
是指由于睡眠的始发和维持发生障碍,导致睡眠不足的状态,并可引起患者白日不同程度地自感未能充分休息和恢复精力,因而躯体乏困,精神萎靡,嗜睡,注意力减退,思考困难,反应迟钝,情绪低落,焦燥等。
失眠是比较常见的睡眠障碍,也是带给人困扰最多的一种睡眠障碍,而在失眠产生的原因中,心理因素占主要原因。
1.失眠的类型:
根据失眠的表现形式可分为三种:
(1)入睡困难型(起始失眠):
是指入睡困难,表现为上床后久久不能入睡。
(2)保持睡眠困难型(间断性失眠):
表现为夜间易醒,或者醒后不能再入睡。
研究发现,这类失眠者一夜中的觉醒时间多达睡眠正常者的3~4倍,而且S2期的比例较高、S4期短,所以醒后多感体力恢复不佳。
(3)早醒型(终末失眠):
表现为清晨早醒,多于凌晨3-4点醒来,或比平时早醒,而且无法重新入睡。
相对来说,入睡困难较易发生于青壮年,早醒更多见于老年人,而保持睡眠困难型失眠则多因躯体疾病的干扰如疼痛、睡眠呼吸障碍、药物戒断以及各种睡眠期的运动病和行为障碍等引起。
但一般失眠患者,往往上述两三种表现同时存在。
2.失眠的原因造成失眠的原因很多,常见的有:
(1)心理社会因素:
如生活、工作中各种事件造成的焦虑、抑郁、兴奋、紧张,或过度疲劳、对健康过度关心等。
失眠者常对入睡时间估计过长,对睡眠时间估计过短,对睡眠给予过多关注等,可对失眠本身产生较高的心理压力,加重失眠。
值得注意的是,个人的不良暗示是导致失眠和使失眠长久不愈的重要心理因素。
(2)环境与外在因素:
常见的有睡眠环境的突然改变,强光,噪音以及高温、空气污浊;
值夜班、时差反应等睡眠规律的改变;
睡前饮用酒精、咖啡、茶等兴奋性饮料等。
这些都可影响入睡或使觉醒次数增多。
(3)生理因素:
过饥、过饱,性兴奋得不到解决等都可引起失眠。
(4)疾病和药物因素:
各类心理障碍多伴有睡眠障碍,失眠可以是疾病的一个症状;
多种躯体疾病造成的疼痛、呼吸困难、哮喘、频繁咳嗽等;
服用中枢兴奋性药物或药物依赖形成的戒断症状等,均可导致失眠。
3.失眠的治疗可根据每个失眠者的具体情况而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对失眠患者进行医学检查和心理检查,了解原因和特点,针对不同情况选用治疗方法。
(1)养成良好的习惯注意劳逸结合;
调节自己的情绪,创造良好的入睡环境,睡前不要看趣味盎然的小说,不要想一些使自己情绪波动的事情;
注意饮食原则,睡前进食不宜过饱,忌一切刺激性食物,如浓茶、浓咖啡、过量饮酒等。
(2)药物治疗:
是临床治疗失眠的常用手段,但要慎重,药物的副反应值得重视。
研究证明,服用安眠药后的睡眠与正常睡眠并不相同,多种安眠药物能抑制快波睡眠并使慢波睡眠的S4期减少。
中医药中有不少有效的治疗失眠的方剂,而且无不良反应和反跳反应,值得重视。
(3)心理治疗研究发现,在300例失眠患者中,有85%以上的人是由于心理因素而引起的。
对由于心理因素引起的失眠来说,药物只是一种症状治疗、一种辅助措施,唯有心理治疗才能根本解决问题。
①通过各种心理治疗方法,调整认识态度,减轻心理压力。
②应用行为疗法治疗失眠主要有以下几种,可单独应用,也可综合运用,但要求病人长期坚持,一般要进行1~3个月以上。
刺激控制疗法主要适用于严重入睡困难的慢性失眠病人;
睡眠限制疗法主要适用于那些夜间常常醒来或睡眠断断续续的严重失眠病人;
松驰疗法适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入睡困难或夜间醒后难以再睡的失眠。
对特别顽固的失眠病人,可以综合运用上述3种方法。
③其他,如安慰剂对暗示性高的轻度失眠者有良好效果;
放松训练、生物反馈疗法、森田疗法、音乐疗法等对治疗失眠均有一定的疗效。
(二)睡眠过度
常见的为嗜睡症(hypersomnia)。
嗜睡症是指白天睡眠过多或睡眠发作,或者醒来达到完全清醒状态的过度时间延长的一种睡眠障碍。
此症的特点是睡眠发作不能用睡眠时间不足来解释,诊断标准为每天都出现,持续1个月以上或反复发作,并排除各种器质性疾病引起的白天嗜睡和发作性睡病。
嗜睡症的发病多与心理因素有关,诊断时要与发作性睡病鉴别。
治疗多采用心理治疗,去除与发病有关的不良心理因素,给予心理上的支持,充分调动患者的主观能动性,培养良好的睡眠规律。
(三)唾眠觉醒障碍
1.梦行症(sleepwalking)俗称梦游症或夜游症。
多见于儿童,主要在男性,一般发生在夜间睡眠的前1/3期间,慢波睡眠的S3和S4期,发作时病人在睡眠中以一种刻板的动作从床上起来,穿衣、到室外徘徊或做一些简单的劳动,活动后可自动回到床上睡觉也可能就地而睡,醒后对发作经过遗忘。
儿童的梦行症常会自愈,故一般不需要特殊治疗;
成人梦行症则常为精神疾病的一种表现,要注意鉴别。
2.梦魇(nightmare)又称睡眠焦虑发作,常由于恐怖的梦境所引起,表现为在熟睡中突然出现强烈的恐惧与躁动、心率加快、呼吸急促,常伴有窒息感,此时病人定向良好,能认识周围事物。
发作大都很快缓解,病人逐渐安静,很鲜明地回忆所发生的梦境。
梦魇都发生在快波睡眠时期,儿童与成人都会发生,多与疲劳过度、焦虑等不良心理刺激因素有关。
长期梦魇必须进行详细的躯体及精神检查,以便进行相应的治疗。
3.夜惊(night-terror)是一种多见于儿童的睡眠障碍,多发生于睡眠前1/3阶段的慢波睡眠期。
表现为在睡眠中突然骚动、惊叫、恐惧、不安、心跳、呼吸加快、出汗,通常发作数分钟后又进入睡眠,醒来后一般对发作无记忆。
4.梦言症(sleeptalking)俗称“说梦话”、“梦呓”,即梦中自言自语,所言内容大多与白天活动有关,甚至可以与别人进行简单的对话,醒后绝大多数不能回忆。
梦呓出现在慢波睡眠期,可单独出现,也可并发于睡行症中。
各种睡眠觉醒障碍的治疗应首先排除器质性疾病,然后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消除影响睡眠的不良因素,缓解患者紧张焦虑的情绪,进行放松训练、催眠暗示等治疗。
第二节疼痛
第三节
疼痛(pain)是人人都有过的感觉和体验,是临床上最常见的症状。
人们长期形成的观念认为:
疼痛是由身体受到损伤或者强烈刺激所引起的。
如果这个观点是正确,那么疼痛的程度应该与组织损伤的程度或刺激的强度成正比。
然而生活实践、临床观察及实验研究都证实了人们在完全清醒或有意识的状态下,损伤不一定都使人感受到疼痛,切断传入神经,疼痛也不一定完全消失,幻肢痛的现象也无法解释。
同等强度的伤害性刺激,对不同的人,甚至同一个人在不同时间都会产生不同结果,其主观体验及伴随的各种反应,常与周围环境、机体状态、心理活动的不同而有显著差异。
因此,疼痛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原因也是多方面的。
一、疼痛的概述
(一)疼痛的定义
心理学和医学研究都已经证实:
疼痛并不完全是躯体问题,心理因素对其有很大的影响。
如心理活动可以夸大或缩小疼痛的强度及影响对疼痛的耐受,又比如安慰剂常能解除或减轻疼痛。
那么,怎样给疼痛下一个定义呢?
国际疼痛研究学会(IASP)认为:
疼痛是一种不愉快的感觉和情绪方面的体验,这种体验是与实际存在或潜在伤害相联系的,或者是患者从受伤害角度进行陈诉的一种症状。
可见,疼觉具有三个维度,即感觉维度、情感维度与评价维度,而这三者都和个体心理特征有关。
(二)疼痛的主要类型
1.急性疼痛与慢性疼痛
按照疼痛持续时间的不同,疼痛可分为急性疼痛和慢性疼痛。
急性疼痛为持续时间不超过三个月的痛觉,一般有明确的组织损伤,随着创伤的治愈疼痛就消失,如牙痛、术后创口痛。
慢性疼痛指痛觉时间超过三个月,或在创伤痊愈后仍持续的疼痛,可继发于身体损伤,也可以是神经症的伴随症状。
慢性疼痛是人群中比较常见的问题,也是人们就医最常见的原因之一。
慢性疼痛常伴持久的苦恼、抑郁、失眠、易激惹乃至丧失工作能力,严重损害患者的生活质量。
流行病学资料表明,有慢性疼痛病史者占人口的25-30%,其中半数以上的患者部分或全部丧失工作能力达数天、数月、数年甚至永久性伤残。
因此慢性疼痛既是一个重大的健康问题,也是一个社会性的棘手问题。
慢性痛的特点:
慢性疼痛作为一个症状综合征,其病因非常复杂,既可以是先天的,也可以是后天的,既可以是躯体疾病所致,也可以由精神疾病引起;
疼痛常与其基础病变不相符或没有可解释的器质性病变;
其发生、发展、持续或加重与心理因素密切相关;
疼痛部位常常不只限于一处,可以是多个部位;
其表现形式多为持续性的钝性疼痛,可有不规则的波动。
2.快痛与慢痛
疼痛按传导速度可分为快痛与慢痛。
快痛又称第一痛,其性质是一种尖锐而定位清楚的刺痛,迅速发生和消失,情绪变化不明显,由Aδ类粗纤维传导,以15米/秒速度传递神经冲动;
慢痛又称第二痛,其性质是一种定位不明确的“烧灼痛”,一般在刺激后0.5-1秒才能被感知,疼痛强烈而难以忍受,刺激消除后还持续数秒,并伴有情绪反应及心血管和呼吸的变化,由C类细纤维传导,传递速度较慢,通常不超过1米/秒。
深部组织如骨膜、韧带、肌肉以及内脏痛觉一般表现为慢痛。
3.躯体痛与内脏痛
根据疼痛部位的不同,还可将疼痛划分为躯体痛与内脏痛。
躯体痛又包括体表皮肤痛与躯体深部痛,而内脏痛常伴有牵涉痛。
皮肤损伤可发生两种不同性质的疼痛,受伤时首先出现的是尖锐刺痛(快痛),1~2秒后出现烧灼痛(慢痛),称为双重痛感;
躯体深部痛的特点是定位不明确,常伴恶心呕吐,血压改变;
内脏痛定位也不明确,主要表现为慢痛,有时也非常剧烈。
此外某些内脏痛往往引起远隔体表部位发生疼痛或痛觉过敏,这种现象称牵涉痛(referredpain)。
产生牵涉痛的部位往往符合神经节段支配规律,例如心绞痛患者常发生左肩、左上臂、前臂以及小拇指与环指的放射痛,胆囊炎与胆石症常有右肩的放射痛,阑尾炎时常感上腹部或脐区有疼痛等。
(三)、疼痛的意义
疼痛对人的身体健康有积极和消极的双重意义。
一方面疼痛具有积极的保护作用,即疼痛是机体损伤的一种警告,可引发一系列防御性保护性反应。
与损伤或疾病有关的急性疼痛有助于活跃人体的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系统与交感神经-肾上腺髓质系统,有利于机体保持内环境的稳定,短暂的急性疼痛促使患者求医诊治、度过危急期,而慢性疼痛的实质也是一种强迫性保护反射的生理性感觉。
另一方面疼痛有损于健康,不仅给患者带来极大痛苦,而且还对中枢神经系统及其他系统造成不良影响,持久而剧烈的疼痛导致严重的病理生理改变,甚至引起神经原性休克、心律失常而死亡;
慢性疼痛常导致组织破坏(disruption)、功能丧失(disability)和抑郁状态(depression),影响工作和学习,成为破坏心神健康的劣性刺激。
(四)疼痛的闸门学说
在疼痛理论中最有影响的,是1965年由Melzack和Wall提出来的“闸门控制理论”(gatecontroltheory)。
按照他们的理论,脊髓后角被称为痛觉的“闸门”,痛觉信号在此进行调控:
疼痛信息经外周感觉神经传至脊髓进入三个系统:
后角中的神经胶质细胞区(SG细胞)、后角中的第一级中枢传递细胞(T细胞)和后索纤维向后脑的投射。
这三个系统相互作用控制疼痛的产生。
T细胞兴奋发放冲动时,可激活后索纤维向后脑投射,产生痛觉。
外周传送疼痛信息的Aδ类(粗)纤维和C类(细)纤维的传导均能激活T细胞,但同时又与SG细胞形成突触联系。
当Aδ类纤维的传导兴奋SG细胞时,该细胞释放抑制性化学递质,迅速使T细胞停止放电,形成关闭闸门效应,使疼痛性神经冲动不易通过,可抑制疼痛;
而C类纤维传导时则抑制SG细胞,使T细胞放电,形成开放闸门效应,使疼痛性神经冲动通过而产生痛觉。
闸门不仅受外周传入信息的影响,还受到来自中枢信息的注意、情绪和暗示通过中枢下传冲动到闸门,影响了痛觉的感受。
这样就可以理解大脑和心理因素对疼痛的影响。
二、心理社会因素对疼痛的影响
一般来说,痛觉的大小是由刺激的物理量决定的,刺激量越大,痛觉越强烈,但感觉阈值的大小会因心境而升高或降低,心理社会因素可使疼痛加强或减弱,如期望、情绪、注意、文化背景、意志、信仰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疼痛发生。
1.注意
对疼痛的感觉与人的注意力集中的方向和程度密切相关。
临床观察发现,如果把注意力集中在自己疼痛的器官或组织上,则疼痛就会更加剧烈,而增强后的剧痛又会进一步使人把注意力集中在疼痛的部位上,形成恶性循环。
相反,如果让病人把注意力转移,让其下棋、看书、读报、听音乐、与病友闲聊,都可以减轻疼痛。
战场上拼杀的士兵、运动员在比赛中受到不同程度的外伤时,因注意力集中在拼杀或比赛上,而不感到疼痛和不适,但战斗或比赛一结束,疼痛就开始出现,有时甚至达到使人无法忍受的地步。
2.暗示
暗示是指以某种信息如语言、手势、文字、动作、药物等来影响别人心理活动的一种特殊方式。
Melzack通过实验证明使用暗示作用可提高对疼痛的耐受性。
如果将手浸泡在冰水中,可导致深度、缓慢的疼痛,并逐步升级。
他用此法将被试者分成三组:
第—组让其听强而有节奏的音乐,以作为减轻疼痛的方法;
第二组同样接受上述音乐作为减轻疼痛的手段,但同时还附加了有力的暗示语言以减轻疼痛;
第三组事先向其说明,超声波具有减轻剧烈疼痛的效果,但实际上却让被试者听很低的杂乱无章的声音。
对比发现,第三组被试者效果最好,都能主动长久地把手坚持泡在冰水中而不觉得疼痛,第二组的被试者也取得较满意的效果,大部能长久坚持泡在冰水中;
第一组只听音乐而未接受任何暗示的被试者,则都不能耐受冰水的疼痛刺激。
安慰剂用来止痛就是临床上常用的一种药物暗示。
3.情绪
任何一种感知都和情绪相联系。
痛觉也是一种感知,因此,它也是和情绪相联系的。
实践证明,积极、愉快的情绪使人们对有害刺激的敏感性降低,对疼痛刺激耐受性升高,因而不易感觉到痛;
而消极的情绪,如焦虑、不安、抑郁、不满等可使个体对疼痛的敏感性增强。
不安对疼痛感觉的质和量都有较大的影响,处于不安状态的人对疼痛最敏感。
如神经症患者,都不同程度的不安,他们诉说的疼痛远比其它人为多。
抑郁心理常常引起慢性疼痛和持续性疼痛,慢性疼痛引起抑郁情绪,抑郁又引起疼痛加剧形成恶性循环。
不满的心理也对疼痛产生影响。
日常观察可见,女性比男性更容易诉说对疼痛的不满,她们对疼痛也比男性敏感些。
4.人格
一个人的人格,如性格、气质影响他们对疼痛的反应态度。
自尊心强的人常表现出较强的疼痛耐受性,而具有疑病、癔症、抑郁、容易焦虑等人格特征的人对疼痛很敏感。
Bond认为,疼痛的体验与神经质维度相关,神经质的强度越高,越容易产生疼痛体验;
疼痛行为则与内外向维度密切相关,外向性格的患者易产生疼痛行为,如服镇痛药等。
5.早期经验对疼痛的影响
儿童时期疼痛的经验对以后对疼痛的感知、耐受发生着很大的影响。
儿童受轻伤时,如父母泰然处之,则该儿童成人后对疼痛的耐受增大,感受痛阈也提高;
反之,如父母对子女轻微损伤即大惊小怪,则成年后便对疼痛敏感,耐受痛的能力降低。
动物实验也发现,将同一窝生的狗,有的出生后即放在笼子里饲养长大,有的则在自由环境中长大。
前者由于缺乏正常环境下的种种皮肤感觉刺激,对某些有害刺激也缺乏正常的保护反应,当用火或针刺它们鼻子,它们没有躲开或逃跑的反应,也很少有疼痛的行为表现。
相反,后者对危害刺激辨别非常迅速,用火接触它们鼻子时,它们很决逃跑。
这充分证明,早期经验影响对疼痛的态度。
6.认知评价
疼痛的产生与一个人对疼痛的认知和评价有很大关系。
美国Beecher(1966)报道,他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发现,受伤的士兵都很少诉说疼痛。
在这个问题上他进行了精心的探讨,他比较了两种人的受伤情况,一种是受到严重战伤的士兵,另一种是平民(他们在手术中受到类似的伤害)。
虽然这两种人受伤情况是相同的,但是只有25%士兵要求用止痛药来减轻疼痛,而平民却有80%以上的人要求应用止痛药。
Beecher认为,这种差异与对伤害的不同理解有关。
对于受伤的士兵来说,从战场上死里逃生使他们感到庆幸,因此疼痛算不了什么;
但是对平民来说,受伤则是重大的灾难。
此外,当一个人认为自己患了不治之症,没有期望时,也会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疼痛反应。
这些都说明,个体的认知评价对疼痛的影响。
7.社会文化因素
不同的文化背景,不同民族,对疼痛的耐受性也是不同的。
当北欧人对辐射热产生温暖感觉的时候,地中海人对同样强度的辐射热则诉说不适并有疼痛的感觉。
宗教对一个人的疼痛耐受性发挥着极大的影响。
如回教的苦行派的修道者在进行该教派的特别宗教仪式上能表情平静地耐受平时几乎无法忍受的疼痛刺激。
佛教徒剃发为僧时,用香火头烧灼其头皮以成戒疤,僧人能毫无痛苦表情地耐受头皮的剧痛。
在文明社会里,普遍认为分娩过程是很痛苦的,在这种文化熏淘下,妇女分娩都产生疼痛。
但人类学家Kroeber(1923)发现,南美洲一些原始部落地区,认为分娩是正常的过程,不需要特别照顾。
这种地区的妇女怀孕时一直在参加劳动,直到分娩时才停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