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第3501篇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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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认为丙赔偿2000元的数额过低,提起上诉。

关于本案二审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卷三44题.单选)

A、甲为上诉人,丙为被上诉人,乙为原审被告,丁为原审原告

B、甲为上诉人,丙、丁为被上诉人,乙为原审被告

C、甲、乙为上诉人,丙为被上诉人,丁为原审原告

D、甲、乙、丙为上诉人,丁为被上诉人

第2节>

上诉的提起

本题考查的是上诉人与被上诉人。

《民诉解释》第319条规定:

“必要共同诉讼人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起上诉的,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上诉仅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二)上诉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三)上诉对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承担有意见的,未提起上诉的其他当事人均为被上诉人。

”关于二审程

3.关于举证时限和证据交换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证据交换可以依当事人的申请而进行,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决定而实施

B、民事诉讼案件在开庭审理前,法院必须组织进行证据交换

C、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后申请延长,但只能申请延长一次

D、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未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的,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无权再提交证据

第8章>

第4节>

证据交换

证据交换不是每个案件的必经环节,可以依当事人申请启动,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启动,因此选项A的说法正确,选项B的说法错误。

当事人在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理由成立的,法院应当准许,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并通知其他当事人;

申请理由不成立的,法院不予准许并通知申请人。

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

选项C的说法错误。

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时间是举证期限届满前而不是届满之后,并且法律没有限定申请延长的次数。

当事人

4.甲乙公司因供销合同纠纷向仲裁委提起仲裁并获得仲裁裁决后,甲公司以仲裁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为由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一法院审理过程中,认为超裁部分与其他裁决事项可分,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

A、法院应裁定撤销甲乙之间的仲裁裁决,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B、法院应裁定撤销关于超出甲乙之间仲裁协议的裁决,对仲裁裁决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C、法院应裁定不予执行甲乙之间的仲裁裁决,终结执行程序

D、法院应裁定不予执行超出甲乙之间仲裁协议的裁决,对仲裁裁决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28章>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程序

D

本题考查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

根据《民诉解释》第477条第1款的规定,仲裁机构裁决的事项,部分有《民事诉讼法》第237条第2款、第3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对该部分不予执行,故D项正确。

5.甲有借条证明乙欠其1000元,到期后经多次催要未果,遂将乙诉至人民法院并申请保全。

人民法院受理后,考虑情况并不紧急,遂于受理申请后第3日作出保全决定:

将乙家中新买的价值10000元的笔记本电脑扣押。

乙不服提出了复议申请并要求暂停执行保全措施,法院受理了该申请并暂停执行保全措施。

本案中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是:

A、以决定的方式作出保全措施

B、扣押乙新买的笔记本电脑

C、由于本案情况并不紧急,法院在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的第3日作出裁定

D、暂停保全措施的执行

第11章>

第1节>

保全的申请和裁定

C

考查保全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款的规定,保全应以裁定的方式作出,故A项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故B项错误;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故D项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3款的规定和《财产保全规定》第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作出裁定,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故C项正确。

6.詹某每天晚上下班后都习惯将自己的电动自行车放置在对门邻居姚某的家门口,导致姚某一家出入十分不便。

在多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姚某将詹某诉至法院,要求詹某不得再将电动自行车放在自己家门口。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哪一是正确的?

A、本案的诉讼标的是姚某请求法院保障自家正常通行权的请求

B、本案的诉讼标的是詹某与姚某之间的相邻权法律关系

C、本案属于确认之诉

D、本案的诉讼标的物是电动自行车

第4章>

诉讼标的

B

①所谓诉讼标的,是指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并请求法院予以裁判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因此本案的诉讼标的是相邻权法律关系,选项B的说法正确,当选。

②选项A中表述的是诉讼请求,而不是诉讼标的。

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要求被告不得再将电动车放在自家门口,属于给付之诉,给付的内容是行为(不作为),因此选项C的说法错误。

本案中不存在诉讼标的物,选项D的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选项。

7.甲公司与乙公司双方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后甲公司违反合同约定,未按时支付货款,双方协商不成,拟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请求仲裁机构解决纠纷,应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仲裁协议;

进行民事诉讼则无需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进行民事诉讼的协议

B、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到法院另行起诉

C、仲裁裁决书、调解书和民事判决书、调解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D、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申请财产保全、行为保全、证据保全,符合法定条件的,应由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第23章>

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关系

本题考查仲裁与民事诉讼程序的关系。

仲裁实行或裁或审制度,有效的仲裁协议即可排除法院对案件的司法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行使司法管辖权予以审理B项错误。

8.关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在中国法院参与民事诉讼,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作为诉讼当事人,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和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享有外交或者领事特权和豁免

B、作为诉讼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C、受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外交代表身份为其担任诉讼代理人

D、经外国驻华使领馆授权,在作为当事人的本国国民不在中国境内的情况下,可以以外交代表身份为其本国国民在中国聘请中国律师或者中国公民代理民事诉讼

第22章>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原则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1条的规定,A项正确。

根据《民诉解释》第528条的规定,B项正确,C项错误。

根据《民诉解释》第529条的规定,D项正确。

9.关于民事审判程序与民事执行程序的关系,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执行程序的基础是法院的司法执行权,而审判程序的基础是法院的审判权

B、法院对案件裁定进行再审时,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C、民事审判程序是民事执行程序的前提

D、民事执行程序是民事审判程序的继续

第21章>

执行和执行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6条的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故B项错误。

引起民事执行的依据不仅仅只是民事裁判,还包括仲裁裁决、赋予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包含财产部分的刑事裁判,故C项错误。

执行程序具有独立性,不是民事审判程序的继续,故D项错误。

10.关于涉外仲裁协议的效力认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涉外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应适用法院地法律但当事人约定了应适用的法律的除外

B、当事人没有约定应适用的法律,但约定了仲裁地的,适用仲裁地法律

C、当事人约定了仲裁规则的,适用仲裁规则所属的仲裁机构所在地法律

D、当事人约定了具体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来决定适用

第29章>

对涉外仲裁裁决撤销和不予执行的法定事由

本题考查涉外仲裁协议效力的确认。

根据《仲裁法解释》第16条可知,对涉外仲裁协议的效力审查,适用当事人约定的法律:

当事人没有约定适用的法律但约定了仲裁地的,适用仲裁地法律;

没有约定适用的法律也没有约定仲裁地或仲裁地约定不明的,适用法院地法律。

因此,C、D项错误。

A项未指出适用仲裁地法律这一除外条件,所以错误。

B项正确。

11.关于民事强制执行中的参与分配制度,说法错误的是:

A、被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而非自然人

B、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无须取得执行依据

C、多个债权人对执行财产申请参与分配的,执行法院应当制作财产分配方案

D、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有权对分配方案提出书面异议

执行程序中的一般性制度

根据《民诉解释》第508条的规定,参与分配制度的被执行人应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是法人,A项错误;

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B项正确。

根据《民诉解释》第511条、第512条第1~4项的规定,C、D项正确。

12.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法院调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法院可以委托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的个人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法院应当依法予以确认

B、当事人在诉讼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申请法院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并制作调解书

C、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生效后都具有执行力

D、法院调解书确定的担保条款的条件成就时,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第10章>

调解的效力

①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经各方当事人同意,法院可以委托相关的单位或者个人对案件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法院应当依法予以确认。

选项A的说法正确。

②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双方当事人申请庭外和解的期间,不计入审限。

选项B的说法正确。

③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不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调解书,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换言之,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不等于必然具有执行力,

13.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据此,法院和法官应在民事审判中遵守诉讼程序,履行释明义务。

下列哪一审判行为符合执法为民的要求?

(2013年卷三36题,单选)

A、在李某诉赵某的欠款纠纷中,法官向赵某释明诉讼时效,建议赵某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B、在张某追索赡养费的案件中,法官依职权作出先予执行裁定

C、在杜某诉阎某的离婚案件中,法官向当事人释明可以同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D、在罗某诉华兴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法官主动走访现场,进行勘察,并据此支持了罗某的请求

第13章>

开庭审理

本题考查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法官的释明权。

法官的释明权,是指为了明确当事人所主张的请求和事实,而促进当事人充分陈述或指挥其举证的诉讼指挥权。

《诉讼时效规定》第3条规定:

“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可见,A选项是错误的。

《民事诉讼法》第10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先予执行必须依当事人申请进行,而不得依法院职权,可见,B选项是错误的。

《婚姻法解释

(一)》第30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

14.关于民事诉讼辅助和保障制度的理解,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哪一个?

A、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适用的案件范围相同

B、法院作出罚款和拘留的决定均须经本院院长批准,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但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

C、黄某在去法院递交上诉状的途中被撞昏迷,因此黄某可以在上诉期届满后的10日向法院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

D、拘传只能适用于必须到庭的被告,拘传需要经过院长的批准并用拘传票

保全的措施

①财产保全适用于所有的民事案件,先予执行只适用于特定的案件。

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

②《民事诉讼法》第116条规定:

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

拘传应当发拘传票。

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

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因此B选项的说法正确。

③《民事诉讼法》第83条规定: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故黄某可以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而非期间届满后的10日内向法院申请顺延期

15.关于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三38题,单选)

A、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是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体现

B、当事人均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是处分原则的体现

C、原告与被告在诉讼中有一些不同但相对等的权利,是同等原则的体现

D、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不仅要自愿,内容也不得违法,是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的体现

第2章>

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的原则

本题考查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体现的是处分原则,故A选项错误。

当事人均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是指双方当事人都平等地享有委托代理人的权利,这体现的是平等原则,故B选项错误。

原告与被告在诉讼中有一些不同但相对等的权利,体现的是平等原则;

而同等原则,适用于外国人和本国人之间,故C选项错误。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故D选项正确。

16.某甲雇某乙帮其更换家里的纱窗,某乙在将新纱窗从车里搬到某甲家的过程中,不慎将楼道里的小溪(8岁)碰伤,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小溪的父母准备通过诉讼来主张损害赔偿。

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哪一个?

A、应由小溪及其监护人作为原告,某甲作为被告,某甲需要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

B、应由小溪作为原告,某甲和某乙作为共同被告

C、为了证明碰撞事实的存在,当时目睹案件全过程的老刘(系小溪的姥爷)向法院提供了一份证言,该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D、应由小溪作为原告,某甲作为被告,小溪须证明某甲主观上有过错

第7章>

证人证言

小溪虽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即享有成为案件当事人的资格,故小溪可以单独成为原告,无需将其监护人作为共同原告。

此外,《民诉法解释》第57条规定: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受害人提起诉讼的,以接受劳务一方为被告。

故某甲应当为本案的适格被告,但是否存在过错属于侵权法律关系发生的要件事实,本案并不存在证明责任倒置的情形,应当由主张该法律关系发生的原告对该事实承担证明责任。

②如前所述,小溪为本案的适格原告,某甲为本案适格被告。

因此B选项的说法错误。

17.甲乙二美国人对我国《民事诉讼法》很感兴趣,在学习起诉程序时,以下观点正确的是:

A、甲认为居住在甲县的李某可以就本地的水污染事故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因为李某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B、乙认为法院经审查发现当事人起诉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C、甲乙认为起诉应当记载可以支持本人主张的证据和证据来源,也包括确定当事人身份的证据

D、甲认为当被告下落不明时,属于当事人不明确的情形,不符合起诉条件

起诉、立案登记

考查起诉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5条,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A项错误。

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B项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故C项正确。

被告下落不明不等于被告不明确,D项错误。

18.下列关于自认制度的表述中,说法正确的是:

A、自认的效果是导致自认方当事人败诉

B、身份关系的案件不适用自认制度

C、自认的事实与法院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定

D、委托代理人可以代为自认,但承认该事实将导致直接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除外

免于证明的事实

考查自认制度。

自认是对事实的承认,仅导致对方无法举证,法院可以直接认定该事实,但并不当然导致自认方当事人败诉。

A错误。

仅仅是与身份关系有关的事实不适用自认,但并非与身份关系有关的案件均不适用自认。

B错误。

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承认该事实将导致直接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对该事实仍可以适用自认制度,D错误。

19.天元公司和世合公司签订了一份金属材料购销合同,合同中约定,“凡是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合同签订后,天元公司以本公司具体承办人超越权限签订合同为由,主张合同及仲裁条款无效。

关于本案的表述正确的是:

A、合同中约定了两个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当然无效

B、天元公司具体承办人超越权限签订合同导致合同无效,仲裁条款当然无效

C、天元公司和世合公司对仲裁条款的效力有异议的,世合公司请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天元公司请求法院作出裁定的,应当由人民法院裁定

D、天元公司如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第25章>

第5节>

仲裁协议无效的法定情形

本题考查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

根据《仲裁法解释》第5条的规定,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

可见,仲裁协议中约定了两个以上仲裁机构导致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还有达成补充协议的机会,达不成补充协议时仲裁协议才无效,故“当然无效”过于绝对,A项错误。

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本题中不符合合同无效的情形,另外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根据《仲裁法》第19条第1款的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

20.覃朗和袁美丽在国庆节结婚,覃朗驾驶着奔驰600去接亲。

在接亲回来的途中,覃朗行驶至花丽小区南3号楼下时,突然有一花盆从楼上坠下,将挡风玻璃砸碎,袁美丽的脸部被划伤。

后经调查得知,花盆是从该楼502房间的阳台上掉落。

覃朗和业主马胡交涉,马胡矢口否认,于是袁美丽到人民法院起诉。

关于本案证明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是:

A、本案实行证明责任倒置,因此袁美丽对于本案不负任何证明责任

B、马胡应当证明他对于该侵权行为的发生没有过错

C、本案实行证明责任倒置,袁美丽只需证明侵权行为存在,损害结果由法院职权调查

D、马胡应当证明侵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证明责任的特殊分配

考查证明责任的分配。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5条和《证据规定》第4条第1款第4项的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证明责任。

侵权行为的其他构成要件,包括侵权行为的存在、损害结果、因果关系等仍由原告承担证明责任。

故B项正确,ACD项错误。

21.甲诉乙损害赔偿一案,双方在诉讼中达成和解协议。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2年卷三39题,单选)

A、当事人无权向法院申请撤诉

B、因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程序

C、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依和解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

D、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依和解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

人民法院调解与诉讼调解、诉讼中和解的区别

本题考查诉讼和解。

根据《民事调解规定》第4条之规定,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从一般原理来讲,如果不制作调解书,诉讼和解则不会对当事人产生强制的约束力,单纯的和解协议也不会对诉讼程序产生影响。

达成和解之后,原告完全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

因此,A和B选项是错误的,C选项是正确的。

《民事调解规定》第18条规定,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和解协议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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