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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建筑工程实体质量实施细则

新隆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工程实体质量检查验收、整改、处罚实施细则

1.总则

1.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大力提高工程质量,创建“新隆”建设品牌,制定本细则。

1.2本细则适用于本公司建筑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并作为质量事故处理的统一准则。

1.3本细则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编制,与本公司制定的《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方法》配合使用。

1.4本细则坚持“统一标准,统一检查方法,对工程质量实施生产控制和合格控制的全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

生产控制包括原材料控制,工艺流程控制,施工操作控制。

合格控制包括每道工序质量检查,各道相关工序间的交接检查检验,各专业工种之间等中间交接环节的质量管理和控制。

2、基本规定

2.1实施工程质量检查的人员:

公司生产技术,质量管理部门,工程项目部,施工班组中的质量技术管理人员及相关负责人员。

2.2工程质量检查方法:

随机抽样与全数检验相结合,日常检查与集中统一检查相结合。

2.3工程质量验收项目: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

2.4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方法:

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责令整改返工重做,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标准规定为止;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成,将按本细则相关规定结合《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并强制整改。

2.5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处罚标准:

主控项目必须符合验收标准规定,发现问题立即处理直至符合要求。

日常检查时,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以(点、处、次)为单位全数检查。

有多少不合格点,就按多少点对应整改处罚。

集中统一检查验收时,按检验批抽样检查一般项目合格率必须达到85%。

低于此标准每1%,给予1万元罚款;高于次标准每1%,奖励1万元。

2.6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

2.6.1原材料质量合格证和质量鉴定文件。

每少一份,处罚1000元。

对采购进场的不符合标准的所有材料,原地查封,全部没收,由公司统一处理;并对采购单位及相关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00元以上至上不封顶的罚款,以及行政开除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2.6.2半成品如预制桩、钢桩、钢筋笼等产品合格证书。

每少一份,处罚1000元。

2.6.3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每少一份,处罚1000元。

2.6.4砼、砂浆等检测试验及见证取样文件。

每少一份,处罚1000元。

2.6.5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产,每少1份处罚1000元。

2.6.6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每少1份处罚1000元。

2.6.7各检验批主控项目,一般项目质量验收记录,每少1份处罚1000元。

2.6.8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意见或修改设计的技术文件,每少1份处罚1000元。

2.6.9其他必须提供的文件或记录。

每少一份,处罚1000元。

2.7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否则,推倒重来并追究所有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3、建筑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检查、验收、整改及处罚实施细则

3.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

3.1.1土方开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检验方法,整改措施,处罚标准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mm)

检验

方法

整改

措施

处罚标准(元/点、次、处)

柱基基坑基槽

挖方场地平整

管沟

地(路)面基层

人工

机械

主控项目

1

标高

-50

±30

±50

-50

-50

水准仪

整修

100

2

长度、宽度

(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

+200

-50

-100

+500

-150

+100

经纬仪、用钢尺量

整修

100

3

边坡

设计要求

坡度尺检查或观察

整修

100

1

表面平整度

20

20

50

20

20

用2M靠尺和赛尺

整修

50

2

基底土性

设计要求

观察或土样分析

更换

50

注:

地(路)面基层偏差只适用于直接在控、填方上做地路面的基层

3.1.1.1土方开挖前,必须检查定位放线,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合理安排土方运输车的行走路线及弃土场,做到文明施工。

3.1.1.2土方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经常测量和核校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

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必须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定期复测和检查。

3.1.1.3土方不许堆在基坑(槽)的边缘,随时观察周围的环境变化,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3.1.1.4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要求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3.1.1.5基坑(槽)、管沟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应对坑(槽)底进行保护,经验槽合格后,方可进行垫层施工。

对特大型基坑,必须分区分块挖至设计标高后,分区分块及时浇筑垫层。

必要时,可加强垫层。

3.1.2土方回填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检查方法、整改措施、处罚标准: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mm)

检验

方法

整改

措施

处罚标准(元/点、次、处)

柱基

基坑

基槽

挖方场地平整

管沟

地(路)面基层

人工

机械

主控项目

1

标高

-50

±30

±50

-50

-50

水准仪

整修

100

2

分层压实

系数

设计要求

取样

整修

100

1

回填土料

设计要求

取样检查、直观鉴别

更换

100

2

分层厚度及含水量

设计要求

水准仪、卷尺、取样

整修

100

3

表面平整度

20

20

30

20

20

靠尺、水准仪

整修

100

3.1.2.1土方回填前必须清除基底的垃圾,树根等杂物,抽除坑穴积水、淤泥,验收基底标高。

3.1.2.2对填方土料必须按设计要求验收后方可填入。

3.1.2.3填方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

检查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控制,压实程度。

填筑厚度及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及所用机具确定。

3.1.2.4填方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标高、边坡坡度、压实程度等。

3.1.3锚杆及土钉墙支护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检验方法,整改措施,处罚标准: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验

方法

整改

措施

处罚标准(元/点、次、处)

单位

数值

主控项目

1

锚杆土钉长度

mm

±30

用钢尺量

更换

100

2

锚杆锁定力

设计要求

现场实测

返工重做

100

一般项目

1

锚杆或土钉位置

mm

±100

用钢尺量

返工重做

100

2

钻孔倾斜度

°

±1

测钻机倾角

返工重做

100

3

浆体强度

设计要求

抽样送检

拆除重做

100

4

注浆量

大于理论计算浆量

检查计量数据

拆除重做

100

5

土钉墙面厚度

mm

±10

用钢尺量

整修

100

6

墙体强度

符合设计要求

试样送检

加固补强

100

3.1.3.1施工前必须熟悉地质资料,设计图纸及周围环境。

降水系统必须确保正常工作。

施工设备如挖掘机,钻机,压浆泵,搅拌机等应能正常运转。

3.1.3.2必须遵守“分段开挖,分段支护”的原则,不能按一次挖就再行支护的方式施工。

3.1.3.3施工中必须对锚杆或土钉位置,钻孔直径,深度及角度,锚杆或土钉插入长度、应力;注浆配比,压力及注浆量,喷锚墙面厚度及强度等进行检查。

3.1.3.4每段支护体施工完后,必须检查坡顶或坡面位移,坡顶沉降及周围环境变化。

如有异常情况必须采取措施,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3.1.3.5基坑边界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

3.1.3.6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

3.1.3.7基坑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

3.1.4强夯地基质量检验标准,检验方法,整改措施,处罚标准: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验

方法

整改

措施

处罚标准(元/点、次、处)

单位

数值

主控项目

1

地基强度

设计要求

取样抽查

补强

100

2

地基承载力

设计要求

取样检查

补强

100

一般项目

1

夯锤落距

mm

±300

钢索设标志

整改

100

2

锤重

kg

±100

称重

更换

100

3

夯击遍数及顺序

设计要求

计数法

整改

100

4

夯点间距

mm

±500

用钢尺量

整改

100

5

夯击范围(指出基础范围距离)

设计要求

用钢尺量

整改

100

6

前后两遍间歇时间

设计要求

查记录

整改

100

3.1.4.1施工前检查夯锤重量、尺寸,落距控制手段,排水设施及被夯地基的土质。

3.1.4.2施工中检查落距,夯击遍数,夯点位置,夯击范围。

3.1.4.3施工结束后,检查被夯地基的强度并进行承载力检验。

3.2砌体工程

3.2.1砖砌体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检验方法、整改措施、处罚标准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mm)

抽检数量

检验方法

整改措施

处罚标准(元/点、处、次)

1

砖强度等级

设计要求

每检验批1组

查试验报告

原材料查封、清出现场、已砌砌体全部拆除

10000元至上不封顶

2

砂浆强度等级

设计要求

每检验批3组

查试验报告

原材料查封、清出现场、已砌砌体全部拆除

10000元至上不封顶

3

留槎

规范要求

每检验批抽20%且不少于5处

观察及尺量检查

拆除重砌

100

4

轴线位置偏移

10

全部承重墙、柱

经纬仪和尺或其他测量仪器

调整

100

5

每层

5

外墙:

全高查阳角不少于4处,多层每20m

查1处。

内墙:

抽10%自然间不少于3间,每间不少于2处。

柱:

不少于5根

用2米托线板

整修

100

全高

≤10m

10

用经纬仪、吊线和尺,或其他测量仪器

整修

100

>10m

20

6

基础顶面和楼面标高

±15

不少于5处

水平仪、尺量

调整

100

7

砂浆饱满度

≥80%

每检验批不少于5处,每处3块砖。

百格网

拆除重砌

100

1

表面平整度

5

10%自然间,不少于3间,每间不少于2处

用2m靠尺和塞尺

整修

100

清水墙、柱

混水墙、柱

8

2

水平夹缝平直度

清水墙

7

10%自然间,不少于3间,每间不少于2处

拉10m线和尺检查

整修

100

混水墙

10

3

清水墙游走缝

20

10%自然间,不少于3间,每间不少于2处

吊线和尺检查、以每层第一批砖为准

整修

100

4

门窗洞口高、宽(石塞口)

±5

检验批的10%,不少于5处

尺量

整修

100

5

外墙上下窗口偏移

20

检验批的10%,不少于5处

以底层窗口为准用经纬仪或吊线

整修

100

3.2.1.1用于清水墙、柱表面的砖,应边角整齐,色泽均匀。

3.2.1.2砌砖时,应提前1-2小时浇水湿润。

3.2.1.3240mm厚承重墙的每层墙的最上一匹砖,砖砌体的台阶水平面上及挑出层,应整砖丁砌。

3.2.1.4竖向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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