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园林优秀设计奖评选办法试行doc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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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述清楚。
材料目录应明确所报材料名称及份数。
申报表要求为A3整张大小,正反页打印后叠成A4格式;
设计图纸均装订为A3图册;
项目具体位置说明为A4格式。
上述材料应同时提供电子档案以光盘形式上交。
第四条申报单位一般应完成从方案到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工作,并提供实施过程中的现场服务。
合作完成的设计项目应在明确主持单位的前提下共同申报,设计人员按实际参加人员以贡献大小排序申报。
合作项目涉及境外设计单位者的,需提供如下文件:
(1)外方和中方的联合体声明;
(2)外方注册登记证明(原文及中文翻译件),均需加盖外方公章;
(3)外方近两年业绩;
(4)外方完税证明。
第五条参加北京园林优秀设计奖评选的项目,经审核其申报资格和材料符合要求后,方可参加评优。
第六条园林优秀设计奖评选条件如下:
(一)正确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符合相关部门颁布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符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北京市绿地系统规划的要求,满足不同类型城市绿地的功能要求及建设和管理的需要;
(二)设计成果的内容、深度、质量符合要求,立意构思新颖,在结合本项目特点的基础上,园林景观特色突出,并能蕴含一定的文化内涵;
(三)设计绿地面积具有一定规模,宜在3000平方米以上,(公园及较特殊的绿化类型,屋顶花园、室内花园等,参照相应评奖标准规定。
)已经完成绿化施工;
(四)突出植物造景,以人为本,以绿为主,植物的选择与配置恰当合理,强调绿化美化的生态效益。
(五)建成后,园林绿地的功能得到较好体现,综合效益比较显著,受到群众及管理部门好评。
(六)设计中注意应用集雨、节水技术及其他新技术、新方法;
(七)已获市级以上(含市级)的获奖项目不再参加本奖项的评选,往年已申报过本奖项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技术组、评审组建议其延期申报项目除外)。
第七条北京园林优秀设计奖各级奖项的评选依据为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与北京园林学会共同公布的《北京园林优秀设计奖分类评选标准(试行)》。
第八条对屋顶花园、室内花园以外的各参评项目,除依照《北京园林优秀设计奖分类评选标准(试行)》执行外,如其中确有设计难度明显超出一般项目者,可适当予以加分,申报单位应在申报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一栏中对设计难度予以说明,以便在评选中分析判定。
第九条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园林学会将组成初评组和终评组,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参加北京园林优秀设计奖的项目进行初评和终评,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级别的奖项。
(一)初评
由北京园林优秀设计评选委员会组成初评组,对参选设计项目进行审核,实地考察并初评;
初评组的职责如下:
1、审核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2、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设计项目;
如不按规定移植超大规格苗木的;
不符合节约型园林建设精神的提出不予入选的建议。
3、评出三等奖项目,并向终评组推荐一、二等奖项目候选名单。
(二)终评
由北京园林优秀设计评选委员会组成终评组,对初评组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对达到市内先进水平、接近国内先进水平的项目,评为一等奖;
达到市内先进水平的项目,评为二等奖;
对于达不到一、二等奖标准的项目,确定为三等奖。
第十条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园林学会将对获得北京园林优秀设计奖的设计单位颁发奖状予以表彰。
对获得北京园林优秀设计奖一等奖的前9名(合作项目的前10名)主要设计人员;
获得二等奖的前7名(合作项目的前8名)主要设计人员;
获得三等奖的前5名主要设计人颁发证书予以表彰。
第十一条凡申报项目,其申报材料归档,不再退还。
第十二条在评优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现象者,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对已被评为北京园林优秀设计奖的项目,取消其获奖称号,收回奖状、证书和相应的其他奖励。
对弄虚作假参加评优的单位,三年内不再受理其申报评优的任何项目。
第十三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和北京园林学会。
附件:
1.目前评审依据的主要法规、标准与规范
2.北京园林优秀设计奖分类评选标准(试行)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园林学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1:
目前评审依据的主要法规、标准与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
《城市绿化条例》
《北京市绿化条例》
《北京市公园条例》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1993
《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DB11/T214-2003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
《屋顶绿化规范》DB11/T281-2005
《园林设计文件内容及深度》DB11/T335-2006
《北京地区地下设施覆土绿化指导书》
附件2:
北京园林优秀设计奖分类评选标准(试行)
一、城市公园绿地设计评选标准
评审
项目
内容
评分要求
方
案
创
意
设计理念与整体构思
遵循正确理念,切合项目实际,准确定性、定位,构思、立意富于特色与创新性。
设
计
质
量
总体布局
全面体现方案创意,区划布局与要素配置合理,因地制宜,组织景观序列与功能分区。
用地平衡、设施配套指标等符合《公园设计规范》,及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详
细
各项要素设计
竖向、道路、场地、建筑小品、植物种植等各项设计符合公园设计规范等相关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符合相应的设计深度和图面表现要求,注重细节处理,保障整体水平。
植物种植设计
在满足要素设计一般要求的同时,强调以科学性与艺术性结合的原则,正确选择与配置植物,达到良好的生态、景观效果和特定的功能要求。
新技术及新材料的应用
从实际出发恰当应用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材料。
实
施
效
果
总体完整性
充分实现设计意图,实施成果与设计文件相对应。
甲方意见
设计文件符合任务书要求,满意所提供的工地现场服务和后期维护条件。
使用效果与经济性评价
服务对象及社会对生态、景观、游憩等主要功能认可和满意,经济指标、工程造价、后期维护成本合理,有较好的性价比。
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规模不小于1万平方米的各类城市公园绿地及公园中的景区。
(满足规模要求,单独申报的小区游园项目亦适用。
)风景区内的景区设计项目未制订独立的评奖标准前可参照本标准。
二、城市道路绿地设计评选标准
方案
创意
设计理念与总体构思
遵循正确理念,把握道路绿化的特点,构思、立意富于特色与创新性。
体现方案创新,统筹布置红线内不同类型绿地构成体系(视条件和必要性辐射到红线外)在符合城市交通组织功能要求的同时,落实绿地率指标,实现充分绿化,全面体现生态防护功能,景观效果和安全性要求。
根据道路绿地特点和具体立地条件,确定植物种类、配置方式和相应的工程技术要求,保障生态防护功能、景观效果和安全性要求的落实,并体现环境的舒适度,与周边用地的性质、功能相协调。
配套设施设计
排灌、照明等设施设计符合使用要求,与整体景观协调。
执行规范、标准和与相关专业协调情况
全面贯彻《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和相关的国家、地方与行业标准,注意与市政、电力、交通等相关专业的协调、配合,共同落实安全、防护、景观等多方面要求。
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
从实际出发,恰当应用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材料。
充分实现设计意图、实施成果与设计文件相对应。
建设方对设计文件、工地现场服务、后期维护条件满意。
建设、管理方和社会对保障交通组织需要和环保、景观等方面功能与环境舒适度认可和满意;
经济指标工程造价、维护成本等合理、有较好的性价比。
本标准所指道路绿地一般为道路用地内的分车带绿地、行道树、步道外侧绿地、立交桥区绿地等。
统一设计,一并申报的道路红线以外的绿化带亦可纳入。
广场绿地(公共活动广场与交通广场的附属绿地)评奖,可参照本标准和附属绿地评奖标准。
三、居住区绿地设计评选标准
遵循正确理念,把握居住区绿地设计特点,构思、立意富于特色与创新性。
合理布置不同类型绿地,构成系统,融入居住区总体布局,各类绿地空间组织与要素配置恰当、充分体现相应功能,落实法规规定的绿地率及人均公共绿地指标。
竖向、道路、场地、植物种植、设施、小品等各项设计符合相关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和安全使用要求,强调人性化设计,注重细节处理保证整体水平。
在满足要素设计一般要求的同时,把握居住区绿地在植物选择与配置上的特殊性,体现特定的功能要求与景观效果。
与相关专业设计的协调
重视与建筑、市政、交通等相关专业设计的沟通、配合,实现功能与景观效果的互补,避免明显的矛盾和缺憾。
设计文件符合任务书要求,满意所提供的工地现场服务。
业主、物业管理部门等认可和满意绿地防护、美化、休憩、交往等特定功能和提供的维护管理条件。
经济指标、工程造价、后期维护成本合理,有较好的性价比。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居住区内居住区公园以外的绿地,包括组团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绿地、小区道路绿地等。
小区游园如不单独申报亦可纳入。
四、其他附属绿地设计评选标准
评审项目
内容
评分要求
方案创意
遵循正确理念,把握与主体统一、协调的原则,构思、立意富于特色与创新性。
设计质量
相关法规规范执行情况
贯彻相关法规,落实绿地率指标,执行相应的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
功能性
全面体现绿地自身功能,并能完善和强化主体的功能性。
同时符合地块安全性要求。
协调性
体现方案创意,运用恰当设计手段塑造与主体性质、功能、外观相协调的绿地景观特色,构建融合统一的项目整体形象。
植物配置
从场地条件出发,合理选择与配置植物,达到良好的生态、景观效果和特定的功能要求。
甲方及相关使用者对生态、景观效果及特定功能认可和满意。
本标准适用于居住绿地、道路绿地以外的附属绿地。
主要指公共设施绿地、工业绿地等。
常见类型如公建庭园、厂(场)区绿化等。
五、室内花园设计评选标准
设计创意与构思
遵循正确理念,创意构思具有特色与创新性。
总体方案
总体设计
设计与建筑环境和谐,不对建筑的结构、通风、采光等产生负面影响;
符合相应的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和规范。
指标
指标符节约、环保的技术政策。
创新性与景观特色
设计的复杂程度
设计的技术难度和复杂程度。
技术创新性
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情况及效果。
(应提供相应技术说明)
绿化以固定栽植植物为主,可移动盆栽摆放植物的投影面积应小于绿地总面积的10%。
植物选择与配置符合室内绿化特定要求,并相应采取恰当工程技术措施。
实施效果
建成后使用效果
使用者对设计空间与建筑环境的和谐性、宜人程度、特定功能要求等认可与满意。
经济性
经济指标、工程造价、后期维护成本等合理,有较好的性价比。
本标准适用于规模不小于3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室内共享空间的绿化。
六、屋顶花园设计评选标准
设计与建筑和谐,不对建筑的结构、通风、采光等产生负面影响;
符合相应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和规范。
指标符合节约、环保的技术政策。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计手法的应用情况及效果。
绿化以固定栽植植物为主,可移动摆放盆栽植物的投影面积应小于绿地总面积的10%。
植物选择与配置符合屋顶绿化特定要求,并相应采取恰当工程技术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规模不小于500平方米,可供人们休憩,活动的屋顶绿化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