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车辆承包合同纠纷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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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对乙方进行经营资格审查合格后,将自己全额出资购臵
的证照齐全、设备完好的客运车辆以及营运线路承包给乙方经营,由甲方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售票、统一结算、统一投保(五统一)按公车公营的运营模式管理。
乙方承包甲方车辆及营运线路从事客运班线营运,应遵章守法,自负盈亏,安全行驶,优质服务,诚信经营。
第二条:
承包经营者及车辆
1.乙方必须是经甲方公开竞聘被聘用后的合格驾驶员,乙方
须另聘驾驶员的,由甲方对所聘驾驶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乙方与被聘方签订聘用合同并进行公证,报甲方备案。
2.车型:
车号:
车架号:
发动机号:
颜色:
车辆登记日期:
3.车辆经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经营期限届满,车辆下线或报废,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四条:
收费项目和标准
1.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安全风险押金和服务质量信誉保证金壹拾伍万元(其中:
安全风险抵押金叁万元;
服务质量信誉保证金壹拾贰万元),该押金不计利息。
2.经营期限内乙方必须按月向甲方缴纳管理费、车辆折旧及税金元。
乙方需在每月30日前缴清当月费用,每逾一日加收欠款总额1%的滞纳金,管理费标准甲方有权在上年度缴费标准基础上适度调整,其他税费政策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3.车辆承包期内,车辆的所有权及线路的管理权属甲方,乙方只享有承包经营权。
待本经营期满后,乙方交纳的服务质量信誉保证金,由甲方一次性转为车辆折旧款。
同时,经甲方
允许车辆报废(或下线停运)后,乙方交清相关车辆营运手续,处理完安全和服务质量等纠纷,交清甲方相关费用后,甲方将乙方所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如数退还给乙方。
4.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首年度保险费,由甲方统一购买保险,此后年度由甲方按月平均额逐月向乙方预收下年度保险费。
保险费是指按有关规定和甲方统一要求,购买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商业保险等所需费用。
5.合同期内,如遇税费、车辆保险费、管理费等涉及营运相关费用项目有政策性调整的,按新政策执行,另行不再做补充。
第五条:
车辆的油料和维修
合同有效期内,车辆经营所需燃油、车辆维修保养费由乙方承担。
国家政策性燃油补贴,由乙方享受,甲方统一办理。
车辆维修、保养原则上在甲方指定的二类以上汽车维修厂维修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客运班车线路经营权和车辆产权。
合同期满,乙方无条件将车辆报废或下线。
2.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行业管理规定,制定司乘人员、车辆、服务质量等管理制度,组织并督促乙方认真执行。
3.为乙方车辆提供营运所需的相关手续,及时协助乙方办理车辆年检、审等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4.协助乙方处理营运过程中行车、消防、治安等应急事件,
在乙方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出险、并协助乙方办理理赔手续及善后处理事宜。
5.乙方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由乙方赔付。
若甲方垫付有关费用,乙方全额承担;
乙方造成甲方车辆和其他财产损失的,乙方全额赔偿。
6定期组织乙方及聘用驾驶员、乘务员进行安全例会学习,讨论、分析事故案例,奖评优秀驾驶员。
7.督促乙方爱护车辆,并根据车辆使用状况,要求乙方按规定及时进行维修保养。
8.遇抢险救灾、突发事件或大型公益活动等情况时,甲方有权调度乙方承包的车辆。
9受理乘客投诉,按照责任情况对乙方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本合同约定事项并按规定及时缴纳各项承包费用。
2.遵守行业管理规定和甲方的管理制度,做到车容整洁,证照齐全,标识清晰,文明服务,设备完好,安全行车,定期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例会学习和相关会议。
3.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营运所需的相关手续。
4.发生交通事故,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配交警大队、保险公司做好事故现场勘查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手续要求保险公司给予理赔,处理善后事宜,并承担相应费用和责任。
5.爱护、妥善保管使用甲方车辆,不得将营运车辆交给非聘
用驾驶员驾驶。
6.配合甲方完成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质量信誉考核和年度审、检等工作。
7.乙方不得私自转包、买卖承包车辆。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但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的规定。
2.乙方因特殊情况需变更本合同的须经甲方同意,并按甲方规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两个月未缴纳各项费用的;
2.乙方擅自停运或罢运、聚众闹事、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3.不服从甲方统一调度排班,造成严重后果的;
4.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车辆转包他人的;
5.发生交通事故,乙方拒绝配合处理事故善后事宜的;
6.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制度,性质恶劣的;
7.乙方发生行业管理部门认定的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8.乙方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9.用甲方车辆为犯罪分子提供运输或进行犯罪活动的;
篇二:
客运班车辆承包经营协议
客运班车辆承包经营协议
发包方(甲方代表):
承包方(乙方代表):
为了充分合理利用班线车辆,科学调配,确保线路合理化经营,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决定对常州。
武进至灌云三条班线及车辆《以下简称常州三车》实行承包经营,为使行为规范化,特订立如下协议,供双方自觉履行:
一-乙方承包甲方现有的常州三车,具体线路及车号如下:
1.常州至灌云,车号:
苏D358772.武进至灌云,车号:
苏D35855.苏D35899二.承包经营时间乙方承包经营上述线路及车辆时间自2016年1月1号至2017年8.月31号止。
共计20个月.
三。
承包费缴纳金额.时间及方式1.乙方缴纳给甲方的承包费用:
三车承包金额为每车每月元整,三车共计每月元整.20个月共计
2.经协商乙方缴纳承包金方式如下;
2016年1月15号缴纳2月(大年三十)前缴纳3月15
号前付清元(含抬标金万,GPS6千元,合计7万元),6月15号缴纳万,7月15号缴纳万,8月15号缴纳万,9月15号缴纳万,合计67万元整。
3,如果乙方不按约定如期缴纳费用,甲方可以无条件收回车辆经营权。
四,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及时处理三车在乙方承包经营前的债权债务以及违章等遗留问题,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否则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无条件及时配合乙方处理常州公司的一切相关事务,并与常州公司协调委托由乙方指定人员对常州三车的结账事宜,如果甲方原因延迟结账时间,乙方的承包费可以延迟支付,直到结账为止。
3,甲方应及时提供给乙方承包车辆的完整营业手续,移交给乙方的三车技术状况必须良好,车上人员聘用由乙方决定,甲方应全力配合.
4乙方承包经营后新产生的债权债务以及维护。
维修。
聘用人员工资.违章.安全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在依法规范经营的前提下,充分享有对该班线及车辆的自主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
6在承包终止时,乙方向甲方移交的车辆应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对承包经营期间所有相关问题及时处理完毕,不得影响甲方的及时接收与正常运行
7,在节假日和客流高峰期间,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乙方经营区域私自加班,如因运力不够,双方可协商解决。
否则,乙方有权拒付下月承包费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应本着诚信,务实的态度,严格履行本合同,否则,违约方应该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并自愿承担违约金万元整
2甲乙双方因不可抗拒因素需要终止本协议时,双方可协商解决,可参照客运公司具体承包条款
六,争议解决方式
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协调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由连云港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
甲方乙方
身份证身份证
年月日
篇三:
客运班车承包经营合同
客运班车承包经营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充分协商,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合同。
一、承包车辆、班次与承包期限
、乙方向甲方承包牌客车一辆,车辆自编号:
湘D;
标记吨位吨;
标记座(卧)位座(卧),经营甲方至线路的客运班次。
、甲方为乙方提供至的营运线路牌和道路运输证、车辆行驶证及车辆购臵附加税缴费凭证等证件。
乙方向甲方承包经营的客运线路、时间为:
、由站(点)始发,途经等站(点)至站(点),夜宿站(点)。
、返程由站(点)经站(点)至站(点)。
、甲方站(点)的发车时间为(具体发车与运行时间调整服从甲方调度安排,属于循环班次的,其运行班次与时间的约定可在本合同第八条内另附详细说明)。
、承包期限:
车辆和班次承包期为月(承包期既不得超过线路牌经营期,也不得超过车辆报废期限),即从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车辆与班次的经营权属于甲方,合同期内由乙方负责保管、使用和车辆维修、维护。
车辆保管、使用和维修、维护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乙方不得对车辆、车辆牌证、营运线路牌和营运证件进行出售、转让、抵押、出租或其它任何侵犯承包车辆及牌、证所有权的行为(包括对车辆进行改型),乙方不得私自对其承包的车辆、班次转包,不得以承包甲方车辆、班次的名义向外融资或募股,否则,乙方应承担其违约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若乙方丢失或毁损承包车辆的,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若发生车辆(或线路)牌、证损坏、丢失或违章被没收的,所补办牌证的全部费用和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合同期满,乙方须将车辆及所有牌、证交还给甲方,并在乙方全部履行合同的前提下,车辆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车辆到报废年限的,由甲方收回车辆、牌证,并对车辆作报废处理;
、车辆到报废年限,经甲方检验合格,乙方可继续参加甲方组织的承包;
、经甲方及车管部门同意后,可办理过户手续,但企业的统一标志和编号必须同时废除,有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二、承包押金
、安全押金: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交纳安全押金元,并与甲方签订安全责任状。
、牌证押金: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交纳线路牌、行驶证、营运证、车辆购臵附加费等牌证押金元。
、经营押金: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交纳一个季度的承包款元作为承包经营押金,该款待合同期满合同终止清算时再返还给乙方结算。
、合同期满,乙方在全部依约履行本合同条款时,由甲方退还乙方所交押金,但所有押金均不计息。
、甲方向乙方收取的各类押金,应出具收据,乙方应妥善保管收据,不得丢失。
合同期满,乙方应向甲方返还收据,甲方方可按规定退款或结算。
三、应交承包费用
乙方应按如下约定向甲方交纳车辆折旧费、承包款、企业代收费用和其他应交费用:
、车辆折旧费
、甲方对乙方承包的车辆应全额提取折旧金,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提前足额向甲方交纳。
特殊情况,乙方不能一次性交清的,也应依本合同条约定向甲方按时足额交纳。
、合同期内,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承包车辆折旧金总额为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元)。
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提前向甲方交纳车辆折旧金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元),下欠折旧金¥元,由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分个月(每月¥元)于每月
25日前向甲方交纳。
不管何种情况,乙方均须按期交纳车辆折旧金,凡未交足折旧金的车辆因故需提前报废或提前终止运行时,乙方须补交足全部折旧金。
同时乙方每月应按下欠折旧金金额的1%向甲方交纳资金占用费。
、遇提前终止合同,甲方需收回车辆经营权时,甲乙双方应按如下约定结算折旧费;
第一年为30%,第二年为20%,第三年为20%,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15%,第六年10%,车辆6年折旧完。
、因乙方违约提前终止合同,按6年为报废标准计算合同终止前乙方应交的车辆折旧费。
、若非乙方责任提前终止合同,按本合同第条规定的车辆折旧率标准计算,合同终止前乙方应交的车辆折旧费。
、合同提前终止时,甲、乙双方按上述约定计算车辆折旧费后,乙方多交的车辆折旧金部分由甲方结算给乙方,乙方少交的车辆折旧金部分由乙方补交足。
在承包期内,乙方按如下约定向甲方交纳承包款,企业代收费用和应交其他费用:
、承包款
、月应交承包款:
承包合同第一年,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款元/月。
、月应交承包款中企业管理费基数为元/月。
、承包款递增:
从本合同签订后第二年起,乙方应交承包款逐年递增,其递增比率为上一年企业管理费标准的%(或上一年承包款基
数的%)。
、月平均应交承包款:
上述乙方月应交承包款按年度计算,乙方分年度月平均应交承包款和年度承包款如下表:
、承包款的调整与交纳: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当年度内,乙方向甲方应交年度承包款总额不变的前提下,月应交承包款可根据客源淡旺季进行合理分配。
月应交承包款占当年月平均承包款的比例调整如下表:
年度内,车辆中途变更、终(中)止合同,按上表约定,乙方在旺季应交纳的承包款多于当年月平均应交承包款的,甲方不退;
在淡季应交纳的承包款少于当年月平均应交承包款的,乙方不补。
、月应交承包款,必须在上月25日前足额交清,否则,甲方按乙方欠交承包金额以日5‰计收滞纳金,逾期一个月,则视为乙方违约。
、节假日加班和旅客运输高峰期间以及执行上级指定的特定运输任务(包括但不限于防洪、抢险、交通战备)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指挥。
企业代收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