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要求下水环境治理情况调研报告5篇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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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要求下水环境治理情况调研报告5篇Word文档格式.docx

一考评:

即制定责任制考评办法),确保全市大小河流有人管、管到位。

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创新生态管理机制,以**县为试点,整合水利、国土、环保、农业、林业、安监等部门的行政处罚权,成立了全省首家生态综合执法局,在乡(镇)配套组建生态综合执法分局,起到了“生态警察”的作用。

同时,市检察院全程参与沙溪及各小流域整治的跟踪督办,督促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规范履职,永安市水行政部门与检察院等司法机关联动共治的做法被评为“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最佳事例”,这也是福建省唯一获此荣誉的工作案例。

三是开展水质竞赛,通过“以赛促治”,推动辖区小流域水质的改善。

比如泰宁县,不仅对流域工作先进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县财政还筹集专项资金60余万元,按河道长度、考评等次、上下游权重等因素进行奖励,鼓励乡镇开展河道环境综合整治。

(二)做好“小流域水质监测与治理”工作,必须加强饮用水源保护。

组织实施市区饮用水源水体生态修复工程,加快市区应急水源建设,该项目总投资近5亿元,目前正在试水,今年上半年将建成并投入使用。

加强饮用水源地巡查,完成宁化县隆陂水库、寨头里水库以及**县坑口水库水源地年度整治任务,关停了建宁县王坪栋溪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两家石材开采企业。

**年以来,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有效保障了饮用水源环境安全。

(三)做好“小流域水质监测与治理”工作,必须加强辖区流域整治。

一是在工业污染治理方面:

我们结合流域污染调查情况,重点做好沙溪流域的园区、化工行业的污水处理,以及**流域的涉重金属、造纸、印染行业的污水处理,完成流域内吉口新兴产业园等6个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沙县金杨科技等6家企业废水处理设施改造,以及**格利尔废水深度治理等4家污染企业整治项目,并在造纸、印染、食品等行业全面推行废水深度治理。

抓好选矿企业废水循环利用工作,完成**县乾泰、爱鑫、沈荣矿业,明溪县鑫磊矿业、华莹、荣和选矿,清流县北坑钨矿,**县东南非矿、三鑫萤石矿选矿废水深度治理,以及彩虹金属工艺品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电镀废水分流分治。

二是在农业污染治理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六条措施的通知》,制定出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进一步加强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六条措施的实施意见》,**年拆除禁养区内60家养殖场和可养区内378家养殖户,完成沙县齐农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等5家养殖企业污染治理任务。

三是在生活污染治理方面:

组织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在全市各县(市、区)全力推广“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保洁机制,减少垃圾入河,取得明显成效。

全市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以及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基本建成,清流、**县城区、建宁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实现雨污分流,**、**县城区污水处理系统二期工程和宁化、沙县、泰宁、永安等地乡(镇)村污水处理设施正在建设中。

(四)做好“小流域水质监测与治理”工作,必须加强生态保护。

一是实施水土流失治理。

针对卫星遥感调查结果,重点抓好新一轮的5个国家重点县和4个省级重点县项目,实施16个省级和10个市级重点乡镇项目。

**年实施治理面积61.6万亩。

二是加强河道采砂管理。

完成各县(市、区)河道采砂规划的修编工作。

全年关停非法无证采砂场44家,整治堆砂场55个,治安立案7起,刑事立案3起,刑拘12人。

三是实施“**挂白”治理。

全面落实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确定23个在采和废弃矿山“**挂白”治理点,**年治理面积约172.05亩。

四是培育森林生态屏障。

**年共完成造林绿化美化面积35.19万亩,并加强重点流域一重山、交通干线林分补植修复、抚育管理和封山育林工作;

加快树种林种结构调整,做好730.1万亩生态公益林的管护,未发生违规采伐天然阔叶林和生态公益林的现象。

在看到我市小流域水质监测与治理工作取得较好工作成效的同时,调研组也感到还存在一些不足,如:

传统农业生产中流失的农药、化肥造成的面源污染仍然存在,畜禽养殖还无法全部实现达标排放;

全市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村只占19%,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未能全部正常运行;

部分城区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雨污分流、设施运行等方面仍需完善;

部分企业主缺乏守法自觉性,规避环境监管,私设暗管偷排漏排或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非法采砂洗砂的污染,以及林木砍伐、基础设施、工业园区、房地产等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现象仍有存在;

由于梯级电站的建设,再加上水电站最小生态下泄流量未能有效落实,河水的流动变得非常缓慢,部分河流甚至断流,以致水体复氧能力和自净能力降低,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下降;

部分村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够高,主体作用发挥不够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加以重视和改进。

三、下一步做好“小流域水质监测与治理”工作的打算

(一)完善河长制建设。

在辖区内每一条河流设立河长、河段长以及村级河流专管员公示牌,并将名单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布,做到管理范围、职责、内容、资金、监管五个全覆盖,形成河长牵头、部门协作、分级管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同时,引入“第三方评估”制度,作为监督水环境整治常规手段的补充,推动按“一河一策”原则制定辖区内各河流治理方案措施的落实,确保政府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

(二)突出流域污染治理。

一是切实贯彻落实省政府下发的进一步加强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六条措施和实施意见,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关闭拆除任务;

关闭拆除可养区内存栏250头以下、未提出改造方案或改造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生猪养殖户;

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过程综合治理,落实生猪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任务,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制止养殖回潮行为,彻底转变“污染―整治―回潮―再整治”的恶性循环。

二是引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和农药,严格控制水口库区、闽湖库区网箱养殖规模。

三是开展流域沿岸垃圾专项清理。

结合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加强流域两岸乡镇、村的垃圾收集和中转能力建设,全面清理河道沟渠倾倒堆放的垃圾,组织水面垃圾分段拦截清运,水葫芦及时清理,实现进入水面、水库的垃圾不出区界、不进下游。

(三)重视流域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逐步实现全流域覆盖治理。

二是推进污泥规范处理处置。

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

三是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

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

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

根据农村的经济条件和城镇化程度,合理选择适宜的收集处理体系,例如:

农户分散收集处理、村镇集中收集处理或统一收集归入市政管网。

四是改革流域治污工程的招投标制度。

现有技术标和工程标分离,造成治理技术五花八门,程序完整但结果很差。

在做好整体规划的基础上,以社会建“厂”─区县配“网”─镇乡“付费”的“PPP”运营模式开展招投标,采用工程中标单位同时承担后续运行方式,既降低管理成本,又便于长效运行管理。

(四)强化水土流失监管和治理。

禁止沿岸一重山范围内矿产开采,关闭该区域内的采矿(石)场及流域所有无证的矿点。

加强对林木砍伐、基础设施、工业园区、房地产等项目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情况的督查,对违规违法行为要做到严格执法,严厉处罚。

从重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依法取缔未达到整治要求的采砂、洗砂场,确保手续齐全的采砂、洗砂场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五)健全流域管理措施。

明确界定水电站最小生态下泄流量的标准、水电站未尽相应义务所应承担的责任、及相关部门监管执法的依据,在有条件的水电站建立最小生态下泄流量在线监控系统,增强水电站下泄流量管理方面法规和制度的可操作性,督促有关水电企业依法依规履行生态保护的主体责任,确保流域水生态和水环境的安全。

(六)建立“技能服务型”乡(村)环保队伍。

一是充分调动村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加设施营运人员津贴,参照农村“六大员”管理模式,将保洁员补贴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资金列入县乡财政,确保环保设施持续有效运行。

二是实行“村民自治、乡镇督查、县市监管”运行体系,加强乡镇环保队伍建设,研究设置“集环境监管与监测、技术指导和前置服务为一体”的乡镇环保机构。

三是开展乡镇环保工作人员和村级国土规划环保协管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技能,以适应小流域环境管理的新要求。

四、提请省上给予的政策支持

(一)进一步加大对闽江源头地区的生态补偿力度。

据统计,**、**年**市流域整治投入资金分别为4.28亿元、13.5亿元,省财政厅、环保厅安排的流域专项资金补助仅为5038万元和2.61亿元,目前的生态补偿资金远不足以弥补**市为全省提供生态功能服务所付出的努力。

同时**地处闽江上游,担负着保护闽江源头生态环境和下游省会城市饮水安全的责任,所辖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林等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高达20%以上,因保护极大限制了发展,牺牲了许多发展机会。

因而建议流域上游地区应减少流域生态补偿金上解比例,流域源头所在地不上解补偿金;

参照流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市)予以适当倾斜,补偿系数提高20%;

同时,参照九龙江、敖江上游补偿系数设置,将闽江流域上游市、县的补偿系数提高至1.4。

(二)提高生态公益林和重点生态区位林补偿标准。

**市有生态公益林面积728.6万亩,其中国家级589.4万亩,省级139.2万亩。

经多年努力,我省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虽然提高到19元/亩,但还是不到现行林地地租每亩每年30元的2/3,不如砍一株毛竹的价值,补偿标准严重偏低。

目前**市重点生态区位林面积925.58万亩,其中:

生态公益林730.14万亩区位内商品林195.44万亩。

省上有关森林经营利用政策规定,生态区位内的商品林视同生态公益林管理,这部分商品林没有实行生态效益补偿,但在森林采伐利用上又受到限制,而且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已经发给林农商品林的林权证,特别是人工林林权所有者投入大量的造林管护成本,处置权没有得到落实,严重影响了林农的生产生活。

为此建议参照浙江省的补偿标准,将生态公益林和重点生态区位林补偿标准提高到30元/亩。

(三)完善生态补偿金分配方式。

根据《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办法》,流域补偿资金直接补偿到县(市),设区市一级难以统筹安排资金的使用。

建议:

一是省上在安排流域补偿资金时,兼顾事权财权一致的原则,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设区市一级对跨县整治项目的统筹和组织。

二是充分考虑水环境综合评分(占70%)、森林生态(占20%)和用水总量控制(占10%)等三项分配因素,让与分配因素有关的环保、林业、水利等部门参与资金的分配使用,重点将资金用于流域水污染治理中,最大限度发挥专项资金效益。

(四)健全水电站最小生态下泄流量管理。

出于保护流域水生态的需要,省上出台了《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但在具体落实过程中,由于沙溪流域主要水电站最小生态下泄流量受省里统一调配,部分水电站为了追逐利益未能自觉落实最小生态下泄流量,导致溪河断流、水质下降,严重破坏水资源。

此外,界定水电站是否落实最小生态下泄流量的标准也未能明确,以致执法、取证也相当困难。

因此,建议省上在修订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时,进一步细化规定,明确界定水电站落实最小生态下泄流量的标准、水电站未尽相应义务所应承担的责任、及相关部门监管执法的依据,增强水电站下泄流量管理方面法规和制度的可操作性,督促有关水电企业依法依规履行生态保护的主体责任,确保流域水生态和水环境的安全。

(五)降低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电价。

目前建成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都按大工业用电标准收费,运行费用高,运营经费难以保障。

以泰宁县长兴村处理能力100吨/天的污水处理站为例,该污水处理站月耗电1200度,按大工业用电电价(每度电0.533元),每月电费639.6元,若按农田水利灌溉设施的电价(每度电0.2477元),每月电费只需297.24元,电费仅为原来的46.5%。

因此,请省里统一协调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电价问题,收费标准由大工业用电改为按农田水利灌溉设施用电。

(六)调整沙县水汾桥水质监测断面。

其一,水汾桥监测断面位于沙溪口水电站的回水区内,受到库区回水倒流的影响,造成断面水质监测数据不能客观准确地反映上游来水状况;

其二,水汾桥断面上游是**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近几年尽了很大努力,减少了水污染物的排放,但其废水日排放量仍有5万吨左右,且其排污口离断面水质监测点位不到500米,企业外排污水与河水未能混合均匀,用Ⅲ类标准来评价该断面水质显然过于严格;

其三,水汾桥水质自动监测站取水口距离河岸不足5米,水流缓慢且处于涡流区,与河流中心点的监测结果差距较大。

因此恳请调整该断面的位置。

(七)加大对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的资金投入。

饮用水源安全是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民生工程,当前各地普遍存在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总体管理水平较低,基础比较薄弱、资金缺口大、饮用水源安全难以保障的问题。

因此,建议在生态补偿资金和其他水环境保护资金安排时,切出专项资金,用于加大对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的保护,突出重点、惠及民生,让有限资金发挥更大作用,确保百姓喝上干净、安全、卫生的饮用水。

(八)支持**市建立小流域差别化监测体系。

由于**市小流域数量较多,对小流域实行全面监测在目前监测人员不足、经费有限的条件还难以做到。

因此,建议在全面了解流域污染状况后,分重点、分步骤对受污染的流域进行重点加密监测,而对水质较好的断面降低监测频次。

同时,请省上在小流域水质在线监控自动监测设施建设和后期管护上给予项目和资金的倾斜、支持。

(篇二)

根据区人大今年联动调研调查安排,**街道人大工委组织相关代表对**街道水污染治理情况进行了调研调查,调研具体内容如下:

一、**街道水污染治理基本情况

为了进一步做好水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提升**街道农村河塘水质,街道采取多方举措,加快推进工作进展:

1、加强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了水环境整治提升推进指挥部,明确部门分工,从组织、人员上保证水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推进。

2、梳理重点任务。

街道水务站今年已经按照计划疏浚整治上级下达的任务包括3条河道、16座塘坝共计27.61万方,同时,我街道积极主动梳理排查脏乱差河塘,在水务站、环保所、社区的配合下,对社区内脏乱差河塘安排人员进行疏浚整治,消除水面浮萍、垃圾等。

3、有序开展整治。

街道正在按照计划进行上浮沟、大埝圩一号沟、大埝圩二号沟、索墅西河、旱河、下浮沟6条黑臭河道的治理工作,确保水质达标。

4、加强水质监测。

****大沟、**沟、**、**中心沟四条河道未发现水质问题,水面干净,观感良好,街道将持续加强对辖区内的黑臭河、劣Ⅴ类水体的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此外,对于今年中央环保组交办的督查两项整改清单,我街道高度重视,目前均已整改到位:

一是南京市**区**街道“金东亚公司”排污问题。

整改情况:

(1)企业已完成行政处罚。

(2)超出环评范围的一条报废印刷生产线已拆除。

(3)严格按照要求执行,环保审批手续已办理完成并通过环保部门验收后投入使用。

(4)已规范贮存处置危险废物。

(5)巡查过程中发现周边一家企业,厂区内存在物料裸露堆放、沉淀水池漂浮油污等问题。

目前厂区内的物料均规范堆放,裸露砂石均用防尘网覆盖;

厂区沉淀池中漂浮的油,经完全沉淀后,回收循环利用。

二是新兴社区孙家边和张巷村南边有2条河河水污染问题。

孙家边和张巷两个村的南面两个水塘已整治到位,水面上的浮萍、水花生和白色垃圾已打捞干净,社区将继续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周边旱厕每天早晚各保洁一次,安排人员定期对河面进行打捞。

该村目前还未进行雨污分流,但已列入下半年特色乡村的雨污分流建设计划。

三是卫岗乳业**地区牧场(**、浦口、汤泉、西岗)粪尿处置不规范。

该奶牛场已关停,奶牛已清除。

6月12日的监测报告显示水质均达标,前期巡查中发现场区盖板下有积水,水质较差,目前已经全部清理干净。

二、存在问题

1、水资源管理规划有待完善。

街道范围内水资源管理规划比较完善,但一些点上的具体规划还有待完善。

2、企业节水力度需加强。

“退二优二”、“退二优三”和水资源保护的步伐还没有完全同步,仍旧存在渣土抛撒、乱排乱放的现象。

3、长效管理还欠缺。

整治是短期的,管理是长期的。

水环境的保护绝不是一早一夕可以成就的事情,需要我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坚持,这是水资源保护政治的关键所在,也是难点所在。

三、相关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管理。

在组织管理上,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加强人员配比,针对工程项目序时进度及时跟进,落实管理责任制,制订针对性监管方案,确保水资源效益发挥最大化。

二是加大宣传示范。

在推进机制上,增加资金投入,先

选择部分地区进行试点,形成示范样板后再推广,让辖区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水利保护建设的重要性,提高全民水利保护意识。

三是合理开发。

发展民生水利,要进一步巩固中型水库整治成果,加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力度,加强基本农田灌区渠道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作,查漏补缺,尚未达标的工程在19年计划中安排建设。

                           

(篇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更好地推动区政府深入贯彻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全力以赴打好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攻坚战,补齐水环境这一社会治理“短板”,区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本区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情况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

为做好会议审议准备工作,区人大常委会成立由分管副主任王其明担任组长,城建环保工委负责人和部分委员担任组员的专题调研组。

今年5月至9月,调研组围绕消除水体黑臭、拆除河岸违章、加强源头治污、推进河道长效管理等方面开展深入调研。

调研组先后召开相关街镇、职能部门座谈会,了解全区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整体情况;

召开部分人大代表座谈会,广泛收集市民群众意见和建议;

组织代表对徐行镇朝阳河、项泾河,马陆镇苏家河,安亭镇新开河等河道进行明察暗访,准确掌握整治工作推进情况。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成效

**年全区共确定计划整治城乡中小河道246条248公里,其中列入市级专项整治计划141条194公里,靶点整治105条54公里。

截至10月底,已完成整治233.9公里,完成率94.31%。

剩余14.1公里已全部开工整治,开工率100%。

累计拆除沿河违章87万平方米,整治沿河周边工业企业204家,关闭畜禽养殖场3家,建设污水管网42公里,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3000户,全面启动70个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建设。

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全区大部分中小河道基本消除黑臭。

根据10月水质监测,246条整治河道中207条评价结果为不黑臭,水质达标比例为84%。

群众普遍对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表示满意。

整治过程中,区政府围绕“消除水体黑臭、改善河道面貌、巩固整治成效、提高公众满意度”的整体目标,理清思路、统一思想、自我加压、攻坚克难,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工作成效主要体现在:

(一)基础工作扎实有效。

区政府超前谋划,在**年底就开展了对全区中小河道的第一轮排摸登记,基本摸清阶段性黑臭和常年黑臭水体分布状况。

在全市全面铺开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后,对标市委、市政府新要求,秉承“不怕露底、不怕出丑”的工作态度,及时开展两轮排摸,不断梳理整治河道范围,确保整治不留盲点。

在详细做好点源、面源、内源和其他污染源调查基础上,认真分析河道黑臭原因,在全市率先建立了全区河道基本情况数据库,实现“一河一档案”,做到了整治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二)综合施策科学合理。

紧扣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标准和技术规范,结合嘉定区域位置实际和水文历史,制订了系统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

坚持“治水、治岸、治污”同步发力,以河道清淤为基础,结合“五违四必”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河岸环境整治,同步推进截污纳管工作,标本兼治开展“一河一策”的生态治理,水质改善初见成效。

(三)工作推进有力有序。

强化组织领导,在区委的支持下,成立了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嘉定区水污染防治及中小河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统筹协调、上下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

强化系统治理,推行区、镇、村居三级河长制,层层传导压力,举全区之力系统推进整治各项工作;

强化考核问责,把河道整治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责任,把从严执纪问责贯穿于河道整治全过程;

强化常效管护,积极引入市场化力量落实专业化河道养护,切实保障整治成效。

二、存在的不足

(一)规划引领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全区性的水系专项规划方案目前仍未编制,在河道建设、水系贯通、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城乡河道水生态环境改善等方面缺乏系统性、整体性、规范性的指导意见。

(二)河道整治实效有待进一步提升。

调研反映出,本区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对照既定目标任务,对照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

一是从水质监测数据来看,尚有少部分河道整治工程完工后水质还未完全达标;

二是入河污染负荷仍然较高。

控源截污还不够彻底,雨污分流改造尚未实现全覆盖,仍存在少量企业污水偷排现象。

(三)河道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存在管理政出多头的现象,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有待进一步强化。

比如河道清淤、截污由水务管理,企业排污监管由环保部门管理,河道内捕鱼设施的设置归渔政管理,河道两岸违章搭建则是城管部门管理,部门间“条块分割”现象仍然存在。

在镇级层面,河道多头管理现象尤为突出,客观上存在管理边界模糊的情况。

(四)河道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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