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自考1848公务员制度复习重点Word格式.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21498498 上传时间:2023-01-30 格式:DOCX 页数:22 大小:34.4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江苏自考1848公务员制度复习重点Word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江苏自考1848公务员制度复习重点Word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江苏自考1848公务员制度复习重点Word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江苏自考1848公务员制度复习重点Word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2页
江苏自考1848公务员制度复习重点Word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江苏自考1848公务员制度复习重点Word格式.docx

《江苏自考1848公务员制度复习重点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江苏自考1848公务员制度复习重点Word格式.docx(2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江苏自考1848公务员制度复习重点Word格式.docx

14.我国公务员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系: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是两种相互协调,促进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经济与政治制度。

第二章公务员义务与权利

1.规定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意义:

(1)有利于形成一支优化、廉洁、稳定、高效的公务员队伍;

(2)既是对公务员执行公务的有力约束,也是对公务员执行公务的有力保障;

(3)有利于实现公务员管理的法制化、民主化、科学化。

2.规定公务员义务的原则:

(1)违法必究原则;

(2)平等原则;

(3)服务与稳定原则。

3.我国公务员的义务:

(1)忠于宪法的义务:

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2)为民服务的义务: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3)依法履职的义务:

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4)忠于国家的义务:

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5)保守秘密的义务:

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6)服从命令的义务:

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7)保持操行的义务:

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8)公正清廉的义务:

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4.公务员的法律责任:

(1)身份处分:

丧失公务员身份;

(2)行政处分:

承担行政责任,包括名誉、职级等;

(3)赔偿责任:

公务员因故意或过失使所管财务遭到损失,或因执行公务不当给行政相对人带来财产损失;

(4)刑事责任:

公务员因职务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5.规定公务员权利的原则:

(1)保护原则;

(2)民主原则;

(3)权利可放弃和不可放弃原则。

6.我国公务员的权利:

(1)获得工作条件权

(2)身份保障权(3)获得报酬权(4)参加培训权(5)批评建议权

(6)申诉、控告权(7)申请辞职权(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7.公务员权利的法律保障:

(1)行政复议;

(2)申诉;

(3)控告;

(4)诉讼。

第三章公务员职务与级别

1.我国设置公务员级别的目的?

答:

(1)为公务员管理提供科学的管理基础;

(2)增强职务和级别的激励作用;

(3)便于借鉴国外公务员分类制度的合理因素。

2.职位分类的作用:

(1)为职务设置提供基础;

(2)为各项管理提供依据;

3.公务员职位类别的标准与类别的划分:

(1)专业技术类:

纯技术性;

不可替代性;

技术权威性。

(2)行政执法类:

纯执行性;

现场强制性;

(3)综合管理类。

(4)法官、检察官类。

(5)其他。

4.公务员的职务序列;

(1)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

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2)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

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5.公务员级别的功能:

(1)确定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2)平衡比较各类职务序列的标尺。

6.公务员级别与职务的对应关系?

(1)合理增加级别数量;

(2)一职数级,上下交叉;

(3)向基层倾斜。

7.公务员职位设置依据的四大要素:

(1)职能

(2)规格(3)编制限额(4)职数以及结构比例

8.职务与级别的含义:

(1)职务:

是公务员所承担的应该完成的任务,是机关对公务员职权、职责的委托。

(2)级别:

是反映公务员职务、能力、业绩、资历的综合标志。

职务与级别是“一职数级,上下交叉”的对应关系。

9.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的含义:

(1)职位分类:

以“事”为对象进行分类,侧重职位的职务、职责和职权。

分类依据是公务员职位的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大小和所需资格条件。

(2)品位分类:

以“人”为对象进行分类,侧重人的资历条件。

依据是公务员个人所具备的条件(学历、资历)与身份(官职地位的高低)和应获得报酬的多少。

第四章公务员录用

1.我国公务员录用的意义

(1)有利于为国家机关选拔一批高素质的优秀人才,更好地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2)有利于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国家机关的廉政建设;

(3)有利于激励人们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2.公务员录用的资格条件

A-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十八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B-限制性条件,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3.公务员录用的原则

(1)公开考试;

(2)平等竞争;

(3)严格考察:

(4)择优录用。

4.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内容:

(1)知识测验;

(2)智力测验;

(3)技能测验。

5.公务员录用的程序

(1)发布考试公告

(2)资格审查(3)对审查合格者进行公开考试(4)对考试合格者进行考察

(5)体检(6)录用:

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

审批、备案。

6.公务员录用工作过程中,承担违纪责任的条件:

(1)不按编制限额录用;

(2)不按所需职位要求录用;

(3)不按规定的资格条件录用;

(4)不按规定的程序录用;

7.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种类:

(1)公开竞争性考试

(2)非公开竞争性考试

8.适用非公开竞争性考试办法的情况有:

(1)因职位特殊不宜公开招考的

(2)因专业特殊,难以形成竞争的(3)录用主考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9.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内容:

(1)知识测验

(2)智力测验,或叫能力测验(3)技能测验

10.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方式:

(1)笔试

(2)面试(3)实际操作(4)情景模拟和心理测试

11.务员录用的主管部门:

(1)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

(2)省级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3)设区的市级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

12.工作中违纪工作人员的处罚:

(1)取消工作人员资格

(2)调离考录工作岗位(3)给予行政处分

13.公务员录用的含义: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按照法定的标准与条件,经过规定的程序,面向社会,通过竞争性考试与考察方式,择优抗选拔国家机关中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第五章公务员考核

1.公务员考核的含义与类型:

公务员考核,是指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据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所管理的公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的情况,进行了解、核实和评价。

公务员考核的类型包括:

(1)平时考核;

(2)定期考核。

2.公务员年度考核与录用考察、晋升考察的区别?

区别

年度考核

录用考察

晋升考察

目的不同

评价公务员的全年表现

评价拟录用公务员的一贯表现,以确定是否录用

为晋升公务员职务而评价

法律依据不同

《公务员法》

公务员录用相关规定,如《公务员录用规定》

公务员晋升相关法规

考核组织不同

行政首长或考核委员会

用人部门

任免机关

考核方法和程序不同

规范

简单

严格

3.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特点:

(1)范围广泛:

考核的范围全员性;

考察则针对一部分特定对象;

(2)定期进行:

年度考核为一年一度;

考察则视情况需要进行;

(3)目的单一:

年度考核针对公务员一年的工作情况进行;

考察针对公务员的职业倾向、工作表现、个性特征等。

4.公务员考核的意义:

(1)有利于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务员,激励公务员提高自身素质,改进工作绩效;

(2)有利于对公务员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

(3)为公务员管理其他环节提供依据。

5.公务员考核的原则:

(1)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

(2)客观公正与民主公开;

(3)分类考核;

(4)考用结合。

6.公务员考核的内容:

《公务员法》规定,“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7.公务员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工作实绩突出;

(5)清正廉洁。

8.公务员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2)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3)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4)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5)廉洁自律。

9.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5)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10.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11.我国公务员考核的基本方法:

(1)领导考核和群众考核相结合;

(2)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

(3)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

12.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程序:

(1)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2)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3)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

(4)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

(5)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

13.公务员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根据年度考核的统一要求和本部门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工作计划;

(2)拟定考核的具体方法和标准;

(3)向本部门公务员公布考核计划,组织学习;

(4)审核主管领导人员对公务员所写的评语和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并将审核后的意见报部门负责人审定;

(5)组织、指导、协调本部门各单位的考核工作;

(6)监督考核程序;

(7)受理公务员不服考核结果所提出的复核申请。

13.对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程序:

(1)考核准备;

(2)述职;

(3)民主测评;

(4)个别谈话;

(5)调查核实;

(6)撰写考核材料;

(7)综合分析,评定考核结果;

(8)反馈。

14.公务员考核结果的使用:

A.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累计两年称职以上的,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2)累计五年称职以上的,晋升一个级别;

(3)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

连续三年以上优秀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4)被确定为优秀的,当年给予嘉奖;

连续三年优秀的,记三等功;

(5)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B.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2)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3)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4)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C.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2)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3)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4)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第六章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

1.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的意义:

(1)对于机关来说,是保证机关中各职位获得合适人选的主要途径;

(2)对于公务员来说,是有效的激励手段;

(3)是实现职务管理的保证。

2.公务员委任制的优缺点:

A.优点:

(1)体现治事与治人相统一;

(2)保证公务员队伍相对稳定;

(3)操作简便。

B.缺点:

(1)用人上主要根据上级领导的意志,容易滋生主观随意性,缺乏透明度;

(2)对委任制公务员中不胜任职务者不易调整,容易造成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弊端等。

3.委任制公务员的任职程序:

(1)提出拟任职的人选;

(2)考察;

(3)决定任命;

(4)下发任职通知。

4.聘任制公务员的特点:

(1)合同管理;

(2)平等协商;

(3)任期明确。

5.实行职位聘任的意义:

(1)有利于健全用人机制,增强公务员制度的生机、活力。

(2)有利于满足机关吸引和使用多样化人才的需求;

(3)有利于提高公务员的整体素质,提高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6.实行聘任制的条件:

(1)工作需要;

(2)机关选择;

(3)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批准;

(4)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限额内进行。

7.委任制公务员免职的情形:

A.

(1)转任职位;

(2)晋升和降低职务;

(3)调出机关;

(4)被辞退、开除、撤职等。

8.单纯性免职的情形:

(1)离职学习超过一年以上;

(2)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

(3)退休的。

9.自行免职的情形:

(1)受到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

(2)受到行政撤职或开除处分;

(3)被辞退;

(4)因机构变动失去职位;

(5)死亡。

10.委任制公务员免职的程序:

(1)提出拟任职的建议;

(2)审核;

(3)提出免职决定;

(4)发布免职通知。

11.公务员职务晋升的原则:

(1)德才兼备,任人唯贤;

(2)注重工作实绩;

(3)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4)逐级晋升。

12.公务员职务晋升的程序:

(1)民主推荐;

(2)组织考察;

(3)讨论决定;

(4)按照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13.公务员竞争上岗的程序:

(1)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

(2)报名与资格审查;

(3)笔试、面试;

(4)民主测评,组织考察;

(5)党委(党组)讨论决定;

(6)办理任职手续。

14.公务员公开选拔的程序:

(1)发布公告;

(3)统一考试;

(4)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

(5)党委党组讨论决定。

15.公务员降职的程序:

(1)所在单位提出降职安排意见;

(2)对降职事由进行审核,并听取降职公务员的意见;

(3)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并依法任免。

16.选任制公务员的范围:

(1)中国共产党机关

(2)人大机关(3)行政机关(4)审判机关(5)检察机关

(6)政协机关(7)民主党派机关

17.选任制公务员的任职情形:

(1)通过选举方式任职

(2)有些选举产生的职务,在一定条件下也可决定任命

18.委任制方式的优点:

(1)体现治事与用人相统一

(2)保证公务员队伍相对稳定(3)操作简便

19.委任制公务员的任职情形:

(1)新进入公务员队伍的,需要进行任职

(2)公务员职位发生变化,任免机关应及时予以任职,以确认新的职务关系

20.委制制的任职程序:

(1)提出拟任职人选

(2)考察(3)决定任命(4)下发任职通知

21.聘任制的特点:

(1)合同管理

(2)平等协商(3)任期明确

22.实行职位聘任的作用:

(1)实行聘任制有利于健全用人机制、增强公务员制度的生机和活力

(2)实行聘任制有利于满足机关吸引和使用多样化人才的需求(3)实行聘任制有利于提高公务员整体素质,提高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23.可以实行聘任制的范围:

(1)专业性较强的职位

(2)辅助性职位

24.实行聘任制的条件:

(1)工作需要

(2)机关的选择(3)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4)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限额内进行

25.聘任人选的产生:

(1)公开招聘

(2)直接选聘

26.对领导成员职务实行任期制,具有重要意义:

(1)有利于实现领导职务的能上能下,形成正常的新老交替机制,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

(2)有利于加强对领导成员的监督管理,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能力(3)有利于保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

27.国外公务员的任职权属大致分三种情形:

(1)由国家元首任用

(2)按层次高低分别任用(3)由各部委首长任用

28.选任制公务员的免职:

(1)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2)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所任职务免除

29.委任制公务员的免职:

(1)程序性免职的情形

(2)单纯性免职的情形(3)自行免职的情形

30.免职的程序:

(1)提出拟免职的建议

(2)审核(3)作出免职决定(4)发布免职通知

31.公务员职务晋升的原则:

(1)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2)注重工作实绩原则(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4)逐级晋升原则

32.公务员职务晋升的条件:

(1)马列主义政治思想扎实,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坚决献身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4)有责任,有经验,有能力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

33.竞争上岗工作的程序:

(1)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

(2)报名与资格审查(3)笔试、面试(4)民主测评、组织考察

(5)党委(党组)讨论决定(6)办理任职手续

34.公开选拔工作的程序:

(1)发布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3)统一考试(4)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

35.国外公务员的职务晋升制度有:

年资晋升制、功绩晋升制、考试晋升制、委任晋升制、越级晋升制、自荐晋升制等。

36.公务员降职的原则:

(1)能上能下原则

(2)逐级降职原则

37.公务员降职的条件:

(1)本人不称职

(2)不能胜任现职工作

38.公务员降职的方式:

(1)职薪同时降

(2)降职不降薪

第七章公务员奖励与惩戒

1.公务员奖励的基本特征:

(1)公务员奖励的主体是公务员所在机关或上级机关,即具有授奖权限的机关;

(2)公务员奖励的对象是公务员个人或集体;

(3)公务员奖励必须依法进行。

2.实施公务员奖励与惩戒的意义:

(1)公务员管理体系的必要环节;

(2)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法规落实的有效措施;

(3)提高公务员素质的重要保障;

(4)实现党政机关廉洁、高效运行的切实需要。

3.公务员奖励的原则:

(1)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

(2)公平、公正、公开;

(3)定期奖励与及时奖励相结合。

4.公务员纪律的内容:

A.政治纪律:

(1)不得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2)不得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3)不得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B.组织纪律:

(1)公务员不得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2)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C.工作纪律:

(1)公务员不得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2)公务员不得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3)公务员不得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4)公务员不得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5)公务员不得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D.廉政纪律:

(1)公务员不得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2)公务员不得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3)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E.道德纪律:

(1)公务员不得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2)公务员不得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5.公务员惩戒的程序:

(1)初步调查;

(2)立案;

(3)正式调查;

(4)陈述和申辩;

(5)决定;

(6)告知;

(7)归档和备案。

6.公务员奖励种类:

(1)嘉奖

(2)记三等功(3)记二等功(4)记一等功(5)授予荣誉称号

7.行政机关公务员奖励程序:

(1)公务员所在单位提出奖励意见,上报审批机关

(2)审批机关的人事部门审核

(3)审批机关批准,并予以公布

8.撤销奖励的情形:

(1)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

(2)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或者严重违反规定程序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奖励的其他情形的

9.惩戒的条件:

(1)政治纪律①公务员不得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不得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活动

②公务员不得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罢工③公务员不得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2)组织纪律①公务员不得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②公务不得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3)工作纪律①公务员不得玩忽职守,贻误工作②公务不得压制批评,打击报复③公务员不得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④公务员不得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⑤公务员不得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4)廉政纪律①公务员不得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②公务员不得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③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认证 > 公务员考试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