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排水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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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数9层以下(30m)12层以下(40m)
15层以下(50m)18层以下(60m)21层以下(70m)24层以下(80m)
27层以下(90m)30层以下(100m)33层以下(110m)
按人工费的%34.569121519.52428.5
层数36层以下(120m)39层以下(130m)42层以下(140m)45层以下(150m)
48层以下(160m)51层以下(170m)54层以下(180m)57层以下(190m)60层以下(200m)
按人工费的%3337.54246.55155.56064.569
3.超高增加费:
定额中操作高度均以3.6m为界限,如超过3.6m时,其超过部分
(指由3.6m至操作物高度)的定额人工费乘以下列系数:
标高(m)3.6~83.6~123.6~163.6~20
超高系数1.101.151.201.25
4.采暖工程系统调试费按采暖工程人工费的15%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0%。
5.设置于管道井、封闭式管廊内的管道、阀门、法兰、支架安装,人工乘以系数1.3。
第一章管道安装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章适用于室内外生活用给水、排水、雨水、采暖热源管道、法兰、套管、伸缩器等的安装。
二、界线划分:
1.给水管道:
(1)室内外界线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入口处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
(2)与市政管道界线以水表井为界,无水表井者,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为界。
2.排水管道:
(1)室内外以出户第一个排水检查井为界;
(2)室外管道与市政管道界线以与市政管道碰头井为界。
3.采暖热源管道:
(1)室内外以入口阀门或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
(2)与工业管道界线以锅炉房或泵站外墙皮1.5m为界;
(3)工厂车间内采暖管道以采暖系统与工业管道碰头点为界;
(4)设在高层建筑内的加压泵间管道与本章项目的界线,以泵间外墙皮为界。
三、本章定额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管道及接头零件安装。
2.水压试验或灌水试验。
3.室内DN32以内钢管包括管卡及托钩制作安装。
4.钢管包括弯管制作与安装(伸缩器除外),无论是现场煨制或成品弯管均不得换算。
5.铸铁排水管、雨水管及塑料排水管均包括管卡及托吊支架、臭气帽、雨水漏斗制
作安装。
6.穿墙及过楼板铁皮套管安装人工。
四、本章定额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室内外管道沟土方及管道基础,执行《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相应项目。
2.管道安装中不包括法兰、阀门及伸缩器的制作、安装,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3.室内外给水、雨水铸铁管包括接头零件所需的人工,但接头零件价格应另行计算。
4.DN32以上的钢管支架按本章管道支架另行计算。
5.穿墙、过楼板的钢套管制作安装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定额。
其中过楼板套管
执行一般穿墙套管制作安装项目,主材按0.2m计,其余不变。
五、其他有关规定:
1.管道预安装(即二次安装,指确实需要且实际发生管子吊装上去进行点焊预安装,然后拆下来,经
镀锌后再二次安装的部分),其人工费乘以系数2.0。
2.室内管道安装,不论明敷或暗敷,均套用相应管道安装子目。
六、下列主材不得另行计算:
(1)当承插铸铁给水管用的胶圈随铸铁管及接头零件配套供应时,则胶圈不能再计价。
(2)承插塑料排水管按常规粘接剂随塑料管配套供应,则聚氯乙烯热熔密封胶及
丙酮不能再计价。
(3)当柔性抗震铸铁排水管(柔性接口)用的橡胶密封圈及法兰压盖随管材及接头零件
配套供应时,则这两种材料不能再计价。
七、工程量计算规则:
1.各种管道,均以施工图所示中心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
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所占的长度。
2.镀锌铁皮套管制作以个为计量单位,其安装已包括在管道安装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
3.管道支架制作安装,室内管道公称直径32mm以下的安装工程已包括在内,不得另行计
算。
公称直径在32mm以上的,可另行计算。
4.各种伸缩器制作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方形伸缩器的两臂,按臂长的两倍合并
在管道长度内计算。
5.管道消毒、冲洗、压力试验,均按管道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
件所占的长度。
6.管道压力试验子目8-236~8-240仅适用于二次试压。
第二章阀门、水位标尺安装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螺纹阀门安装适用于各种内外螺纹连接的阀门安装。
二、法兰阀门安装适用于各种法兰阀门的安装,如仅为一侧法兰连接时,定额中的
法兰、带帽螺栓及钢垫圈数量减半。
三、各种法兰连接用垫片均按石棉橡胶板计算。
如设计不同时,可作调整。
四、浮标液面计FQ-Ⅱ型安装是按《采暖通风国家标准图集》N102-3编制的。
五、水塔、水池浮漂水位标尺制作安装,是按《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318编制的。
六、工程量计算规则:
1.各种阀门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2.法兰阀(带短管甲乙)安装,均以套为计量单位,如接口材料不同时,可作调整。
3.自动排气阀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已包括了支架制作安装,不得另行计算。
4.浮球阀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已包括了联杆及浮球的安装,不得另行计算。
5.浮标液面计、水位标尺是按国标编制的,如设计与国标不符时,可作调整。
第三章低压器具、水表组成与安装
一、减压器、疏水器组成与安装是按《采暖通风国家标准图集》N108编制的,如实际
组成与此不同时,阀门和压力表数量可按实际调整,其余不变。
二、法兰水表安装是按《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145编制的,定额内包括旁通
管及止回阀,如实际安装形式与此不同时,阀门及止回阀可按实际调整,其余不变。
三、减压器、疏水器、水表成组安装时,阀门按实计。
四、工程量计算规则:
1.减压器、疏水器组成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如设计组成与定额不同时,阀门和压
力表数量可按设计用量进行调整,其余不变。
2.减压器安装按高压侧的直径计算。
3.法兰水表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定额中旁通管及止回阀如与设计规定的安装形式
不同时,阀门及止回阀可按设计规定进行调整,其余不变。
四章卫生器具制作安装
一、本章所有卫生器具安装项目,均参照《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中有
关标准图集计算,除以下说明者外,设计无特殊要求均不作调整。
二、成组安装的卫生器具,定额均已按标准图集计算了与给水、排水管道连接的人工和材料。
三、浴盆安装适用于各种型号的浴盆,但浴盆支座和浴盆周边的砌砖、瓷砖粘贴应另行计算。
四、洗脸盆、洗手盆、洗涤盆适用于各种型号。
五、化验盆安装中的鹅颈水嘴、化验单嘴、双嘴适用于成品件安装。
六、洗脸盆肘式开关安装不分单双把均执行同一项目。
七、脚踏开关安装包括弯管和喷头的安装人工和材料。
八、淋浴器铜制品安装适用于各种成品淋浴器安装。
九、蒸汽-水加热器安装项目中,包括了莲蓬头安装,但不包括支架制作安装,阀门和疏水器
安装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十、冷热水混合器安装项目中包括了温度计安装,但不包括支座制作安装,可按相应
项目另行计算。
十一、小便槽冲洗管制作安装定额中,不包括阀门安装,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十二、大、小便槽水箱托架安装已按标准图集计算在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
十三、高(无)水箱蹲式大便器,低水箱坐式大便器安装,适用于各种型号。
十四、电热水器、电开水炉安装定额内只考虑了本体安装,连接管、连接件等
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十五、饮水器安装的阀门和脚踏开关安装,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十六、容积式水加热器安装,定额内已按标准图集计算了其中的附件,但不包括安全阀
安装、本体保温、刷油和基础砌筑。
十七、淋浴器、大便器、小便器中的水嘴、阀门、配件及给水管,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八、当卫生器具的各种水嘴、阀门、给水软管及排水配件等随卫生器材设备成套供应时,
则此类附材不得再计价。
十九、当开水炉、容积式热交换器的水位计、温度计、压力表、阀门等随设备成套供应时,则
此类附材不得再计价。
二十、工程量计算规则:
1.卫生器具组成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已按标准图综合了卫生器具与给水管、排水管
连接的人工与材料用量,不得另行计算。
2.浴盆安装不包括支座和四周侧面的砌砖及瓷砖粘贴。
3.蹲式大便器安装,已包括了固定大便器的垫砖,但不包括大便器蹲台砌筑。
4.大便槽、小便槽自动冲洗水箱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不包括阀门安装,其工程量可
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5.小便槽冲洗管制作与安装以m为计量单位,不包括阀门安装,其工程量可按相应
定额另行计算。
6.脚踏开关安装,已包括了弯管与喷头的安装,不得另行计算。
7.冷热水混合器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不包括支架制作安装及阀门安装,其工程量
可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8.蒸汽-水加热器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包括莲蓬头安装,不包括支架制作安装及
阀门、疏水器安装,其工程量可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9.容积式水加热器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不包括安全阀安装、保温与基础砌筑可
10.电热水器、电开水炉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只考虑本体安装,连接管、连接件等工程
量可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11.饮水器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阀门和脚踏开关工程量可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第五章供暖器具安装
一、本章系参照1993年《全国通用暖通空调标准图集》T9N112采暖系统及散热器安装编制的。
二、各类型散热器不分明装或暗装,均按类型分别编制,柱型散热器为挂装时,可执行M132项目。
三、柱型和M132型铸铁散热器安装用拉条时,拉条另行计算。
四、定额中列出的接口密封材料,除圆翼汽包垫采用橡胶石棉板外,其余均采用成品汽包
垫,如采用其他材料,不作换算。
五、光排管散热器制作、安装项目,单位每10m系指光排管长度,联管作为材料已列入定额,不
得重复计算。
六、板式、壁板式,已计算了托钩的安装人工和材料,闭式散热器,如主材价不包括托钩者,托
钩价格另行计算。
1.热空气幕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其支架制作安装可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2.长翼、柱型铸铁散热器组成安装以片为计量单位,其汽包垫不得换算;
圆翼型铸
铁散热器组成安装以节为计量单位。
3.光排管散热器制作安装以m为计量单位,已包括联管长度,不得另行计算。
第六章小型容器制作安装
一、本章系参照《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151、S342及《全国通用采暖通风标准图
集》T905、T906编制,适用于给排水、采暖系统中一般低压碳钢容器的制作和安装。
二、各种水箱连接管,均未包括在定额内,可执行室内管道安装的相应项目。
三、各类水箱均未包括支架制作安装,如为型钢支架,执行本册定额一般管道支架项目,混凝
土或砖支座可按土建相应项目执行。
四、水箱制作包括水箱本身及人孔的重量。
水位计、内外人梯均未包括在定额内,发生时,可
另行计算。
五、工程量计算规则:
1.钢板水箱制作,按施工图所示尺寸,不扣除人孔、手孔重量,以kg为计量单位,法兰和短
管水位计可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2.钢板水箱安装,按国家标准图集水箱容量m+3,执行相应定额。
各种水箱安装,均以个为
计量单位。
第七章燃气管道、附件、器具安装
一、本章包括低压镀锌钢管、铸铁管、管道附件、器具安装。
二、室内外管道分界:
1.地下引入室内的管道入口处设阀门的以阀门为界;
无阀门的则以出墙1.5m为界。
2.地上引入室内的管道以墙外三通为界。
三、室外管道与市政管道以两者的碰头点为界。
四、各种管道安装定额包括下列内容:
1.场内搬运,检查清扫,分段试压。
2.管件制作(包括机械煨弯、三通)。
3.室内托钩角钢卡制作安装。
五、钢管焊接安装项目适用于无缝钢管和焊接钢管。
六、编制预算时,下列项目应另行计算:
1.阀门安装,按本册定额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2.法兰安装,按本册定额相应项目另行计算(调长器安装、调长器与阀门联
装、燃气计量表安装除外)。
3.穿墙:
铁皮套管按本册定额相应项目计算,穿墙钢套管按第六册《工业管
道工程》定额相应项目计算。
4.埋地管道的土石方工程及排水工程,执行建筑工程定额相应项目。
5.室外管道所有带气碰头。
6.燃气计量表安装,不包括表托、支架、表底基础。
7.燃气加热器具只包括器具与燃气管终端阀门连接,其他执行相应定额。
8.铸铁管安装,定额内未包括接头零件,可按设计数量另行计算,但人工、机械不变。
七、承插煤气铸铁管以N1和X型接口形式编制的。
如果采用N型和SMJ型时,其人工乘系
数1.05,当安装X型,DN400铸铁管接口时,每个口增加螺栓2.06套,人工乘系数1.08。
八、燃气输送压力大于0.2Mpa时,承插煤气铸铁管安装定额中人工乘以系数1.3。
燃气输送压力(表压)分级
名称低压燃气管道
中压燃气管道高压燃气管道
BABA
压力(Mpa)P0.0050.005<P0.2
0.2<P0.40.4<P0.80.8<P1.6
九、工程量计算规则:
1.各种管道安装,均按设计管道中心线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各种管
件和阀门所占长度。
2.除铸铁管外,管道安装中已包括管件安装和管件本身价值。
3.承插铸铁管安装定额中未列出接头零件,其本身价值应按设计用量另行计算,其
余不变。
4.钢管焊接挖眼接管工作,均在定额中综合取定,不得另行计算。
5.调长器及调长器与阀门连接,包括一副法兰安装,螺栓规格和数量以压力为0.6Mpa
的法兰装配,如压力不同可按设计要求的数量、规格进行调整,其他不变。
6.燃气表安装按不同规格、型号分别以块为计量单位,不包括表托、支架、表底
垫层基础,其工程量可根据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7.燃气加热设备、灶具等按不同用途规定型号,分别以台为计量单位。
8.气嘴安装按规格型号连接方式,分别以个为计量单位。
第八章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管道安装(试行)
一、本章根据用户要求,并按照目前建筑市场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
艺、新标准编制。
二、燃气管道安装定额与市政定额的界线划分为:
燃气管进调压站
前的管道及附件套用市政定额;
调压站内设备、装置、仪表、阀件等执行安装定额第六册相应定额,
出调压站后进小区的管道及附件套用第八册及相应补充定额,当与进调压站管道同沟敷设时应
执行市政定额。
三、凡在现有的城市道路、城市规划道路下敷设燃气管道,执行市政定额,但从上述道路
下的输配气干管接到楼幢的燃气管道一律执行安装定额。
四、燃气管吹扫、X光射线探伤等套用《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第六册相应项目。
五、铜管(氧乙炔焊)执行《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第六册相应项目。
六、挖土、管沟排水、支墩等项目执行建筑定额。
本补充定额计算规则参照《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第八册相应各章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