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以来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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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总额迅速增加,市场不断扩大,经营方式日趋灵活多样;
利用外资、对外承包工程与劳务合作、对外多边经济合作、对外投资等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不断发展。
1987年,党中央又提出并实施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要求沿海地区积极参加国际交换和竞争,扩大产品出口,大力发展“三资企业”,并加强沿海和内地的横向经济联系,以带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
同时,对外经济贸易体制改革也逐步走向深入。
我国对外经济贸易进入了欣欣向荣的大发展时期。
(2)我国对外贸易的改革与发展。
第一,对外贸易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
我国原有的以国家统一经营、统负盈亏为主要特征的对外贸易体制,是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在特定历史时期,这一体制对我国经济建设和对外经济贸易发展曾发挥过重要作用。
但随着国内和国际形势的变化,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实行改革开放和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原有外贸体制的垄断经营、大锅饭、财政补贴的弊端日益显现,成为我国外贸发展的障碍。
从1978至今,我国外贸体制改革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
1979年至1987年的探索阶段,1988年至1990年的整体推进阶段,1991年至1993年的攻坚阶段,1994年至现在的继续深化阶段。
在探索阶段,外贸体制改革主要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是改革高度集中的经营体制,包括增设对外贸易口岸,下放外贸经营权;
二是改革单一的指令性计划管理体制,实行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相结合;
三是完善外贸管理,重新实行进出口许可证制度,建立外贸经营权审批制度;
四是探索促进工贸(技贸、农贸)结合的途径;
五是采取鼓励出口的政策,实行外贸减亏增盈分成制度和地区差别的收汇分成制度,对出口商品实行退税等,并在外贸管理上,实行中央统一领导、统一政策、统一规划,中央和省两级管理。
这一阶段的改革对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推动外贸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由于外贸体制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与整个国民经济体制的改革有着密切的联系,外贸体制中的统负盈亏、政企不分等主要问题仍未解决,改革只能是阶段性的进展。
在整体推进阶段,外贸体制改革主要是在全行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
其内容是:
核定各地方和有关外贸总公司出口外汇、上缴外汇和经济效益指标,3年不变;
完成承包指标内的外汇按留成比例分成;
超亏自负,减亏增盈留成。
同时,在全国建立若干外汇调剂市场,企业自有外汇可随时进入市场,自由调剂;
各专业外贸进出口总公司与大部分省市外贸专业分公司脱钩,地方的分公司下放到地方管理;
外贸的宏观调控体系开始形成,国家逐步运用价格、汇率、利率、退税、出口信贷等经济手段调控对外贸易;
在轻工、工艺、服装行业进行自负盈亏的改革试点。
实行外贸承包经营责任制,调动了地方、部门和企业扩大出口的积极性,对于改善企业内部经营机制,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对外贸易特别是出口贸易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由于受整个经济体制改革阶段性的制约,外贸承包经营责任制只能是一种过渡和探索的形式。
在攻坚阶段,外贸体制改革主要是取消对外贸出口的财政补贴,从建立自负盈亏机制入手,使外贸逐步走上统一政策、平等竞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工贸结合、推行代理制的轨道。
这次改革的特点是:
取消出口补贴,按照国际通行作法由外贸企业自负盈亏;
实行以大类商品区分的全国统一的外汇留成比例办法,为企业平等竞争创造条件;
外贸体制改革与调整汇率和关税配套进行,外贸的宏观调控体系进一步完善;
重视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行政管理部门不得用行政手段干预外汇资金的横向流通;
增加企业支配使用的外汇,为外国商品进入中国市场提供更多的机会;
鼓励出口的政策和外贸管理措施保持了相对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这次改革使对外贸易体制开始适应国际贸易规范,有利于广泛地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交流。
但是,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适应国际贸易规范的要求,我国外贸体制依然存在诸多不相适应的方面。
在继续深化阶段,外贸体制改革按照党的十四大确定的统一政策、放开经营、平等竞争、自负盈亏、工贸结合、推行代理制的方向继续深化:
建立与完善外贸宏观调控体系,实行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
强化外贸企业自负盈亏机制,取消各类外汇留成,同时实行银行结售汇制。
进一步调整与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和有利出口发展的信贷政策,建立进出口银行,设立出口商品发展基金和风险基金。
取消国有外贸企业普遍实行的承包制,代之以赋税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改造国有外贸企业,积极推行股份制试点,推动企业开展一业为主、多种经营,走实业化、集团化、国际化、多元化的路子。
进一步降低进口关税,同时取消部分进口商品的减免税。
加快赋予有条件的生产企业、商业物资企业、科研院所和私营企业等外贸经营权,加快了外贸自营权由审批制向登记备案制过渡的步伐。
充实与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迅速发展,出口商品展销方式日趋多样。
以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为龙头,各地“小交会”和赴国外参展为辅助的多层次出口商品展销,在我国对外贸易特别是出口贸易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开始于1957年,现已举办了85届。
40多年来,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客商云集,参展和成交的规模不断扩大,洽谈业务范围日趋广泛,知名度不断提高,已成为我国以洽谈出口业务为主的多功能、综合性的对外经济贸易活动重要场合,被誉为“国际贸易的盛会、友好合作的纽带”。
除广交会外,一些省区市也定期举办各具特色的专业性出口商品交易会和地区性出口商品交易会。
同时,我国还组织国内企业到国外参加国际性商品展览会、展销会和博览会,扩大我国企业和产品的影响,创造贸易机会。
从1999年起,还将在深圳每年举办一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推动我国高新技术成果向出口商品转化,优化出口商品结构。
(3)我国利用外资迅速发展
从1979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80年批准第一批3家外商投资企业以来,我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经过1979年至1986年的起步阶段、1987年至1991年的持续发展阶段和1992年以来的高速发展阶段,逐渐成为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起步阶段,我国先后对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和沿海经济开放区内吸收外资,举办“三资企业”实行一些特殊政策,采取措施扩大地方外商投资的审批权限,并逐步完善立法,初步改善了我国的投资环境,发挥了各地利用外资的积极性,吸收外资的规模不断增加。
这一阶段,我国吸收的外商投资主要来自港澳地区,以劳动密集型的加工项目和宾馆、服务设施等第三产业项目居多,并主要集中在广东、福建和其他沿海省市。
在持续发展阶段,由于1986年10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对外商投资举办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给予更为优惠的待遇,改善了外商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条件。
同时,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吸收外资的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外商投资发展较快。
这一阶段,我国吸收外商投资的结构有较大改善,生产性项目及产品出口企业大幅增加,宾馆、旅游服务项目的比重大大降低,外商投资的区域和行业有所扩大,台湾地区厂商的投资开始进入,并迅速增加。
在高速发展阶段,随着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的初步形成,我国的投资环境得到更大改善,吸收外资在广度和深度上都有了新的大发展。
1995年6月,国务院批准发布《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1998年,党中央又针对新的形势提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利用国外资料的若干意见。
对外开放的领域进一步扩大,外商投资保持了较大的规模,外资的来源国家和地区持续增加,越来越多的西方国家大跨国公司进入我国,资金、技术密集的大型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增加较多,平均单项外商投资规模不断提高,在沿海地区外商投资迅速增长的同时,中西部地区吸收外资有了较快发展;
招商引资方式不断改进,从1997年起每年在厦门举办一届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为外商增强对中国的全面了解,寻求发展对华投资合作提供了良好机会。
此外,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利用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的贷款,以及国际证券投资等也获得很大发展。
(4)我国对外援助在调整与改革中不断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改革开放的总方针指引下,我国对外援助工作根据形势的发展进行合理的调整与改革,继续向更多的第三世界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方式更为灵活,援建的项目更加实用。
从1979年至1990年,我国对援外方式进行了一些探索性的调整:
通过统筹安排,扩大了援助面,使受援国由1978年底的66个增加到1990年的93个;
将我国援助同联合国多边援助、受援国自筹部分资金、国际金融组织或第三国援助等相结合,在投入较少援款的情况下推动互利经贸业务,促进援外与互利合作相结合;
因地制宜地对不同项目采取技术合作、管理合作、代管经营、租赁经营、合资经营等方式,改善和提高援助效益;
进行援外管理体制的初步改革,在援外项目实施阶段,由试行投资包干逐步试行承包责任制。
在援外结构的调整与探索时期,围绕着主要帮助受援国发展当地有需要又有资源的中小型项目,并与发展多双边互利合作的经贸关系相结合,促进受援国和我国共同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调整援外结构,成套项目占60%,重点建设生产性项目、适当援建人员培训和社会公益性项目,也援建受援国有特殊需要、规模适当的个别社会公共建筑;
大力推动我国企业与受援国企业合资、合作经营生产性援助项目;
设立多种形式援助专项资金;
增加形式多样、灵活、及时的小额赠送;
将一部分援外资金与联合国发展机构的资金相结合,开展发展中国家间的技术合作;
进一步调整、改革援外项目的管理体制。
1995年以来,我国对援外工作进行了全面改革。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援外工作的批复精神,为使有限的援外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我国在继续遵循援外八项原则的基础上,对外援助主要采用以下方式:
一是积极推行优惠贷款。
由我国政府向受援国提供具有援助性质的优惠贷款,国家用援外经费贴息,以扩大对外援助的规模,提高援外资金的使用效益,推动双方企业的投资合作,带动我国设备、材料和技术出口。
二是积极推动援外项目合资合作。
以利于政府援外资金与企业资金相结合,扩大资金来源和项目规模,巩固项目成果,提高援助效益。
(5)我国对外经济合作迅速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改变了在极“左”思潮下“不做国际承包商”的错误作法,积极推动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业务的开展,对外经济合作事业迅速发展,成为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20年来,我国对外经济合作大体经历了1978年至1982年的起步阶段、1983年至1989年的逐步发展阶段和1990年以来的稳步发展这三个阶段。
在起步阶段,我国共批准了29家企业从事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业务,我国的对外承包劳务队伍第一次走向国际舞台,主要市场集中在西亚、北非。
经过创业之初的艰难开拓,我国的对外经济合作取得了初步发展,4年中共与45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承包劳务合同755项,总金额11.96亿美元。
在逐步发展阶段,我国的对外经济合作业务在国际承包劳务市场萎缩、条件苛刻的困难条件下,经过奋力开拓,取得了持续发展。
在此期间,我国的对外经济合作队伍不断壮大,1990年底达到113家,初步形成了一支活跃在国际承包劳务市场上的骨干队伍;
业务量不断增加,8年间共签订承包劳务合同138.64亿美元,在国际承包劳务市场上占有了一席之地;
市场逐步扩大,为90年代对外经济合作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稳步发展阶段,我国对外经济合作迎来了健康、稳定、快速发展的新时期。
经营对外经济合作业务的企业由流通领域的窗口型公司为主逐步转向生产领域的实体公司为主,企业的经营水平不断提高,在外承揽的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档次不断提高,市场多元化战略初见成效,取得了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998年,我国新签对外承包劳务合同金额已达117.7亿美元,完成营业额101.3亿美元,首次突破百亿美元大关。
(6)对外投资开始起步。
在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对外投资的规模非常有限,主要是在境外开设一些窗口型贸易公司,为开展进出口业务服务。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对外投资业务开始起步。
1978年12月,为了加强在国外的营销力量,做好技术、设备引进工作,我国政府同意国内企业到国外设立代表机构。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实力的增强和对外开放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我国明确提出了要鼓励发展有比较优势的对外投资,对外投资业务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为此,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扶持政策,鼓励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展加工贸易,以现有设备、成熟技术、零部件和原材料等实物投入方式到境外投资建厂,开拓海外市场。
一批有实力的中国企业走出了国门,成功地实现了跨国经营。
二、新中国50年对外经济贸易发展的伟大成就和重要作用
建国5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对外经济贸易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不断壮大,对外经济贸易活动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提高和增强。
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密切了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体系的联系,加快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
1新中国50年对外经济贸易的伟大成就
建国50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我国对外经济贸易事业克服困难,不断向前发展,在改革开放中全面振兴,各项业务都取得了巨大成就。
对外贸易发展迅速。
建国之初的1950年,我国进出口总值仅为11.35亿美元。
到1978年,我国进出口总值发展为206亿美元,1998年则达到3239亿美元,50年增长了285倍,改革开放以来增长了15倍多。
其中,1992年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以来近7年是我国对外贸易发展最快的时期。
1992-1998年间,我国对外贸易总值达18177亿美元,比从新中国成立到1991年的总和还要多,年均增速15.1%,这个速度不仅高于同期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而且比世界贸易的年均增长速度高出近8个百分点。
我国的对外贸易在世界贸易中的地位大大提高,1978年我国进出口贸易在世界贸易中的排位是第32位,1998年,我国进出口总额排名世界第11位,其中出口排名世界第9位。
截至1998年底,我国外汇储备1449亿美元,在世界居第二位。
出口商品结构明显优化。
建国之初我国的出口商品结构以农副产品为主,约占出口总额的70%左右,随着我国工业生产的发展,在出口商品构成中工业制成品的比重不断上升。
1978年,工业制成品出口占出口总额的45.2%,到1998年这一比重上升到88.7%,我国已实现了由主要出口初级产品向主要出口制成品的历史性转变。
同时,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高的机电产品出口迅速增长,1998年当年机电产品出口额达到665.4亿美元,占当年出口总额的比重达36.2%,连续4年超过纺织品,成为我国最大的出口商品类别。
贸易伙伴遍及世界各地,对外贸易的国际市场走向全球。
目前,我国的贸易伙伴由1978年的几十个发展到227个国家和地区,与传统市场的经济贸易关系稳步推进,与新开拓市场的经济贸易关系不断增强。
利用外资成就显著。
利用外资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重要内容,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伟大实践之一。
经过20多年的发展,利用外资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乃至社会生活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特别是1992年以来,我国吸纳外资的领域不断扩大,规模不断增加,水平不断提高,成就举世瞩目。
截至1998年底,我国累计批准外商投资企业32.47万家,合同外资金额5725.2亿美元,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金额2674.5亿美元。
目前,到我国投资的国家和地区达180多个,外商投资企业已开业近15万家,就业人数1750多万人。
我国利用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的贷款、证券投资等其他形式的外资也达到一定规模,累计达1400多亿美元。
从1993年到1998年,我国连续6年成为利用外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在全球仅次于美国。
在利用外资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我国利用外资的环境也不断改善,各项涉外法规日益健全,利用外资的质量有所提高、结构有所改善;
资金和技术密集型项目明显增加,国家鼓励投资类项目增加较多,限制类项目减少,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成为外商投资的热点;
中西部地区对外商的吸引力增强;
大跨国公司来华投资增多,世界前500家大跨国公司中有近400家来华投资,其他大跨国公司也在加强对中国市场的分析与研究,积极筹备来华投资;
大项目继续增加,平均单项外商投资规模不断提高
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快速发展。
由改革开放之初仅几家企业从事这项业务发展为一支由近700家企业组成的门类比较齐全、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队伍,业务范围向技术性较强的领域不断扩展,项目越做越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提高。
在1997年美国《工程新闻杂志》(ENR)评选出来的世界最大225家国际承包商中,我国企业有27家;
业务范围遍及世界五大洲的180多个国家和地区。
截至1998年底,我国累计签订对外经济合作合同额834.7亿美元,完成营业额583.7亿美元,外派劳务超过177万人次。
援外工作在改革中稳步推进。
从1995年实行援外方式改革到1998年底,援外方式改革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已同43个国家签订了56笔政府贴息优惠贷款框架协议,新的援外方式得到越来越多受援国的理解和拥护。
截至1998年底,我国对外援助的国家累计达136个,已建成援助项目1554个。
对外投资保持发展势头。
我国对外投资虽起步较晚,但近年来呈现出逐步发展势头。
截至1998年底,经外经贸部批准或在外经贸部备案的境外投资企业共5666家,协议中方总投资63.3亿美元,对外投资的市场有160多个国家和地区。
投资领域除制造业和贸易外,还包括资源开发、加工装配、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旅游及餐饮业等。
对外投资在开拓国际市场、开发国外资源,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服务方面做出了贡献。
多双边经贸合作成就瞩目。
50年来,我国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积极开展与世界各国(地区)的贸易往来和经济技术合作,密切了我国与世界各国(地区)的经贸关系。
目前,我国与美、日、欧等主要经济贸易伙伴的双边经贸关系不断加强,与周边国家和广大亚非拉发展中国家的经贸关系稳步推进,与港澳台地区的经贸关系不断增强,为国民经济和对外经济贸易发展创造了良好国际环境。
从1986年提出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开始,我国一直致力于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和加入世贸组织的谈判,历时13年,在坚持发展中国家地位和权利与义务平衡原则的前提下,积极推进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谈判的进程,取得了重要进展;
我国参与了乌拉圭回合谈判并签署了最后文件;
我国积极参与亚太经合组织会议和亚欧会议,为推进亚太地区贸易与投资自由化和亚太、亚欧地区经济技术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外经贸法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1979年,我国出台了第一部涉外经济法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1986年和1988年,又先后制定颁布了《外资企业法》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从而形成了我国吸收外资的三项基本法律。
1994年,我国又颁布出台了《对外贸易法》。
在上述对外经济贸易基本法律的基础上,我国还陆续颁布实施了一系列相应的实施条例和实施细则,形成了以各项对外经济贸易基本法律为基础,以相关部门经济法和民商法为配套,以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立法为补充,符合国际经济通行规则,有中国特色的完备的外经贸法律体系,使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管理和经营走上了法制化的发展道路。
2对外经济贸易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国50年来,对对外经济贸易重要性的认识有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
改革开放之前,对外经济贸易被认为是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的补充手段,其作用主要体现为互通有无、调剂余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发展迅速,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显著提高,作用不断增强,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度重视对外经济贸易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1)对外经济贸易的迅速发展,提高了我国的综合国力。
衡量一国的综合国力,需要从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水平等多方面进行综合判定。
从经济角度分析,主要看该国的国民生产总值(GNP)、主要产品的产量、同世界经济的交换量和国际收支能力等方面的指标。
而这些指标的变化,与该国的对外经济贸易状况都有着直接的关系。
比如一国对外经济贸易的规模大小和质量高低,不仅直接关系着该国同世界经济的交换量和国际收支能力,而且直接影响着GNP的规模和主要产品的产量。
因此,发展对外经济贸易与提高综合国力密切相关。
建国以来,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规模成倍扩大,与世界经济的交换量也成倍增加,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综合国力的提高。
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对外经济贸易在提高我国综合国力上发挥着尤其明显的作用。
20多年来,我国国民经济的年均增长速度是9.8%,而同期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的年均增长速度达到15%。
到1998年,我国进出口总额达到3239亿美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3.6%。
吸引外资作为对外经济贸易的重要内容,20多年来,有效地弥补了我国建设资金的不足,引进了先进的技术、设备与管理经验,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市场化进程,对综合国力的提高也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对外经济贸易的迅速发展,加快了我国开放型经济的形成。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国民经济长期处于封闭、半封闭状态。
随着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我国对外经济贸易迅速发展,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大,使得我国国民经济摆脱了封闭、半封闭状态,逐步转向开放型经济。
目前,我国的对外开放地域从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扩大到沿边、沿江地区和省会城市等内陆地区;
开放领域从一般加工工业向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和高新技术产业扩展,向金融、保险、外贸、旅游、通信、商业零售、法律咨询和会计等服务行业延伸。
同时,我国多次对进口关税税率进行大幅度下调,进口关税平均水平已从1992年的43.2%降至目前的17%。
到2000年,我国的进口关税平均水平将进一步下降到15%左右。
到2005年,我国将把工业品平均关税水平再降至10%。
开放型经济的初步形成,为21世纪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3)对外经济贸易的迅速发展,促进了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
现代市场经济理论认为,对外经济贸易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助推器”的作用。
有的经济学家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