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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遇特殊情况,需与甲方协商并且获得认可)
3.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
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
第三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全部工程用装修材料均由甲方提供,装修施工设备、工具由乙方提供。
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验收手续。
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必须负责进行材料的搬运上楼工作(瓷砖除外)
4.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周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及协助甲方进行材料采购,以便甲方于周末采购材料。
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由于甲方提供材料延误,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5-10%)的所需材料的数量。
由于乙方材料估算错误过大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买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费用将由乙方承担,或者由乙方负责运输退回供应商。
5.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协议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四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5.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应厂家免费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装(如窗户,橱柜防火门,台面等),甲方应事先安排时间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避免造成整体工期的延误。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7.工程竣工: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书面办理验收确认手续。
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8.工程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算。
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
第五条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见上述第三条)及与乙方协商,且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
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
如遇上述情况发生,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协商,经确认后施工。
3.乙方应注意煤气使用安全,确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等各类安全保证,并提醒施工工程人员注意安全,产生任何事故的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
经双方认可,工程款付款时间表如下:
协议签订完毕,水电改造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XXXX元整
所有瓷砖铺贴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XXXX元整
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甲方支付乙方XXXX元整
剩余XXXXXX元作为质量保证款,甲方入住三个月内支付。
合计XXXXXX元整。
第七条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当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召集的现场交底。
(2)全权负责协议履行。
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如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情况下更换人员,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时间付款的,逾期部分在逾期期间按同期活期银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XXXX天后,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XX元违约金。
3.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
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5.工程关键节点未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
或若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协议约定向:
XXXX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XXXX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条款。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协议协议,解除本协议。
3.如由于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无条件提出中止协议,而无需获得乙方的认可。
第十条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XXXX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
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XXXX套,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协议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协议一式XXXX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住址:
住址: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地点:
XXXX
最简单装修合同范本2
发包方:
XXXXX(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XXXXX(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合同背景
第一条施工地点位于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世纪半岛v期。
苹果谷bb户型2幢1单元202-1402号房,(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
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施工内容
第五条该房屋属钢筋混泥土砖墙结构,房型为2房2厅1厨1卫,建筑总面积为83平方米;
施工的是其中的2房2厅1厨1卫,施工面积为69平方米。
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
(一)的《房型图》。
第六条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
(一)厅:
地面部分:
地面找平、制作电视柜,墙面部分:
刷墙漆、制作电视背景墙、制作餐厅红酒架,天棚部分:
周边吊顶、安装吊灯、筒灯、射灯、灯带,门窗部分:
拆掉客厅第一道落地窗,在外观阳台上安装铝合金窗户、玻璃。
(二)房:
地面找平,墙面部分:
刷墙漆、安装墙体储衣柜2组,天棚部分:
床头、床位吊顶、安装吊灯、筒灯、射灯、灯带,门窗部分:
(三)厨:
做防水、贴地板砖、制作灶台橱柜、洗拖把池,墙面部分:
贴瓷砖,天棚部分:
吊顶、安装灯具。
(四)卫:
做防水、贴地板砖、蹲坑、洗面台,墙面部分:
贴墙砖、淋浴,天棚部分:
吊顶、安装灯具、浴霸。
(五)其他:
贴地板砖,墙面部分:
贴墙砖,天棚部分:
制作隔板储物柜,其他:
鞋柜。
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该房屋总工程人工费为元(大写:
一万肆仟元)此费用已经包括垃圾清运费、设计费、管理费、税金。
前款所述的元(大写:
一万肆仟元)限于人工费、垃圾清运费、管理费,不包括材料费。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第九条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条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第五章付款方式
第十一条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十二条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十三条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十四条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
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结算
第十五条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七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
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
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七章工程进度
第十六条本工程于XXXXX年XXXXX月XXXXX日开工,XXXXX年XXXXX月XXXXX日竣工,工期为XXXXX天。
每日施工时间为XXXXX时XXXXX分至XXXXX时XXXXX分(XXXXX时XXXXX分至XXXXX时XXXXX分休息)
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
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
第八章施工
第十七条乙方指派XXXXX为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均予认可。
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
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应当认可。
第十八条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九条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
第二十条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况,乙方应当配合;
但甲方不得因此影响乙方施工。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二条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内容的,应在变更的项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
甲方变更、增减施工项目的,应当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
因甲方变更工种项目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安全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
甲方要求实施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乙方可以拒绝,但应当提供修改意见。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二十五条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
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引起相邻纠纷和与物业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二十六条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日平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水费10元/日,电费10元/日,煤气费0元/日,电话费0元/日。
前款所述施工现场每日发生的各项公用事业费为施工期间该项费用的总额与施工天数的比值,以公用事业企业的付款通知或收据为认定费用的依据。
第九章验收
第二十七条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完工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参加验收。
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间。
甲方无法及时验收,可能导致乙方延误工期的,乙方可以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当接受验收结果。
甲方事后要求复验的,乙方应当按要求办理复验,复验合格的,复验、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予以顺延。
第二十八条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前五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七日内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署作为本合同附件(七)的《工程质量验收单》和作为本合同附件(八)的《工程结算单》。
乙方应当出具作为本合同附件(九)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的,甲方承认原竣工日期。
第二十九条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将依据法律途径处理,乙方必须配合。
第十章保修
第三十条工程保修期三年。
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
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章第十六条规定,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1日向乙方支付100元至500元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章第十六条规定,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1日向甲方支付100元至500元违约金。
但因甲方的原因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施工项目等原因而延长工期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经结算已完成的工程款,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支付另一方相当于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二章其他
第三十四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两种途径解决:
(一)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XXXXX乙方:
XXXXX
身份证号码:
XXXXX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XXXXX委托代理人:
XXXXX身份证号码:
地址:
XXXXX地址:
XXXX电话:
邮编:
XXXXX邮编:
日期:
XXXXX年XXXXX月XXXXX日日期:
XXXXX年XXXXX月XXXXX日
最简单装修合同范本3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住房装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
计平方米。
3、施工内容:
详见本合同附件
(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包工包料
5、工程开工日期:
6、工程竣工日期:
工程总天数:
第二条:
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
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
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
详见本合同附件
(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
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
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
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
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剩余%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
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八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乙方:
签约日期:
最简单装修合同范本4
甲方(业主):
身份证号:
乙方(施工方):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室卫
3、建筑面积:
平方米
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
5、总价款:
元,大写(人民币):
施工工期
1、总工期:
天
2、工程开工日期:
年月日
3、工程竣工日期:
4、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5、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6、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7、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8、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工程价格
以附表《装修工程价格表》所定的价格为准。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