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市政定额章节说明 第六册及说明精编文档doc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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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本章包括混凝土管道基础、管道铺设、管道接口、闭水试验、管道出水口等内容,是按2006年《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6MS201图集编制的,设计与之不同时,执行第六章有关项目。
二、如在无基础的槽内铺设管道,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8。
三、如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在支撑下串管铺设,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3。
四、若在枕基上铺设缸瓦(陶土)管,人工乘以系数1.18。
五、钢丝网水泥砂浆抹带接口均是按管座120°
和180°
编制的,如管座角度不同,按下表进行调整:
管道接口调整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实做角度
调整基数
调整系数
1
钢丝网水泥砂浆抹带接口
90°
120°
项目基价
1.33
2
135°
0.89
六、钢丝网水泥砂浆接口均不包括内抹口,如设计要求内抹口时,按抹口周长每100延长米增加水泥砂浆0.042m3、人工9.22工日计算。
七、砖砌、石砌一字式、门字式、八字式出水口是按2006年《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6MS201图集一一对应选用,非定型或材质不同时可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和本册第六、七章有关项目。
第二章定型商品混凝土管道基础
本章包括商品混凝土管道基础、商品混凝土套环接口等内容,是按2005年《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5
(二)编制的,设计与之不同时,执行第六章及第七章有关项目。
第三章定型排水塑料管
一、本章包括定型塑料排水管道铺设、管道接口、塑料排水管道与检查井的连接等内容。
二、本章中塑料管铺设适用于聚乙烯管或硬聚氯乙烯管。
三、塑料管与检查井的连接是按2006年《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6MS201图集编制的,设计与之不同时,执行第六章有关项目。
第四章定型井
一、本章包括各种定型的检查井、进水井等内容。
二、各类井是按2006年《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6MS201图集编制的,设计与之不同时,执行第六章有关项目。
各类井是按设在铺装路面考虑的,如设在非铺装路面,应浇注混凝土井圈,井圈套用非定型井相应项目。
三、井如为石砌时,执行第六章有关项目。
四、各类井按标图计列了抹灰,如设计要求与之不同时,执行第六章有关项目。
五、各类井的井盖、井座、井箅均是按球墨铸铁编制的,爬梯是按塑钢编制的,如设计不同时,可以调整。
六、凡井深大于1.5m的井,均不包括井字架的搭拆费用,井字架的搭拆执行第十三章有关项目。
七、当井深不同时,按本章列有的“井筒每增0.2”项目调整。
八、各类井的井深是指井盖上皮到井基础或混凝土底板上皮的距离,没有基础的到井垫层上皮。
第五章定型商品混凝土井
一、本章包括商品混凝土定型检查井、进水井等内容。
二、各类井是按2006年《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6MS201图集编制的,设计与之不同时,执行第六章及第七章有关项目。
三、井如为石砌时,执行第六章及第七章有关项目。
七、当井深不同时,砖砌井按第四章相应项目调整,商品混凝土井按本章相应项目调整。
第六章非定型井、渠、管道基础及砌筑
一、本章包括非定型井、渠、管道垫层、基础、砌筑、抹灰、混凝土构件的制作、安装、检查井筒砌筑等内容。
二、本章各项目均不包括脚手架,当井深超过1.5m,执行第十三章井字脚手架项目;
砌墙高度超过1.2m,抹灰高度超过1.5m所需脚手架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有关项目。
三、跌水井跌水部位的抹灰,按流槽抹面项目执行。
四、混凝土枕基和管座不分角度均按相应项目执行。
五、干砌、浆砌出水口的平坡、锥坡、翼墙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有关项目。
六、拱(弧)型混凝土盖板的安装,按相应矩形板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七、抹灰项目仅编制了井内抹灰的子目,如井外壁抹灰,均按井内侧抹灰子目人工乘以系数0.8,其他不变。
八、石砌体均按块石考虑,如采用片石或平石时,砂浆用量乘以系数1.19,其他不变。
九、现浇混凝土方沟底板,执行渠(管)道基础中平基子目。
第七章非定型商品混凝土井、渠、管道基础
说明
一、本章包括商品混凝土非定型井、渠、管道垫层、基础,混凝土构件的制作等内容。
二、现浇混凝土方沟底板,执行渠(管)道基础中平基子目。
第八章顶管工程
一、本章包括工作坑土方、人工挖土顶管、挤压顶管、混凝土方(拱)管涵顶进、拉管、接口等内容,适用于市政各专业顶管工程。
二、工作坑垫层、基础执行第六章、第七章的有关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其他不变。
如果方(拱)涵管需设滑板和导向装置时,另行计算。
三、工作坑挖土方是按土壤类别综合计算的,土壤类别不同,不再调整。
工作坑回填土、机械挖工作坑、支撑安装拆除,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的有关项目。
四、本章是按无地下水考虑的,如遇地下水时,排(降)水费用另行计算。
五、钢板内、外套环接口项目,仅适用于设计所要求的永久性套环管口,顶进中为防止错口,在管内接口处所设置的工具式临时性钢胀圈不得套用。
六、顶进施工的方(拱)涵断面大于4m2的,按第三册“桥涵工程”箱涵顶进项目执行。
七、单位工程中,管径Φ1650以内顶进在100m以内,封闭式顶进(不分管径)在50m以内时,顶进中的人工与机械乘以系数1.3。
八、顶进项目仅包括土方出坑,不包括土方外运费用。
九、顶管采用中继间顶进时,顶进人工与机械乘以下列系数:
中继间顶进调整系数表
序
号
中继间顶进分级
人工、机械费调整系数
一级顶进
1.36
二级顶进
1.64
3
三级顶进
2.15
4
四级顶进
2.80
5
五级顶进
另计
十、拉管是按拉钢管考虑的,如拉塑料管,人工与机械乘以系数0.8。
第九章给排水构筑物
一、本章包括沉井、现浇钢筋混凝土池、预制混凝土构件、折(壁)板、滤料铺设、防水工程、施工缝、井池渗漏试验等内容。
二、沉井:
1.沉井工程是按深度12m以内、陆上排水沉井考虑的。
2.沉井下沉项目中已考虑了沉井下沉的纠偏因素,但不包括压重助沉措施,若发生可另行计算。
三、现浇钢筋混凝土池类:
1.池壁遇有附壁柱时,按相应柱项目执行,其中人工乘以系数1.05,其他不变。
2.池壁挑檐是指在池壁上向外出檐作走道板用;
池壁牛腿是指池壁上向内出檐以承托池盖用。
3.无梁盖柱包括柱帽及柱座。
4.井字梁、框架梁均执行连续梁项目。
5.混凝土池壁、柱(梁)池盖是按在地面以上3.6m以内施工考虑的,当超过3.6m时:
(1)采用卷扬机施工的:
每10m3混凝土增加卷扬机(带塔)台班和人工见下表。
采用卷扬机施工时每10m3混凝土增加卷扬机(带塔)台班和人工
项目名称
增加人工工日
增加卷扬机(带塔)台班
池壁、隔墙
8.7
0.59
柱、梁
6.1
0.39
池盖
(2)采用塔式起重机施工的,每10m3混凝土增加塔式起重机台班,按相应项目中搅拌机台班用量的50%计算。
6.格型池池壁执行直形池壁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其他不变。
7.悬空落泥斗按落泥斗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4,其他不变。
8.沉淀池水槽,系指池壁上的环形溢水槽及纵横U形水槽,但不包括与水槽相连接的矩形梁,矩形梁可执行梁的相应子目。
四、预制混凝土构件:
1.预制混凝土滤板中已包括了安装ABS塑料滤头的套管用工,不得另计。
2.集水槽若需留孔时,按每10个孔增加0.5个工日计算。
五、施工缝:
1.各种材质填缝的断面取定如下表。
各种材质填缝的断面取定
断面尺寸
建筑油膏、聚氯乙烯胶泥
3cm×
2cm
油浸木丝板
2.5cm×
15cm
紫铜板止水带
展开宽45cm
氯丁橡胶止水带
展开宽30cm
其余均为
15cm×
3cm
2.如实际设计的施工缝断面与上表不同时,材料用量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3.各项目的工作内容为:
(1)油浸麻丝:
熬制沥青、调配沥青麻丝、填塞。
(2)油浸木丝板:
熬制沥青、浸木丝板、嵌缝。
(3)玛蹄脂:
熬制玛碲脂、灌缝。
(4)建筑油膏、沥青砂浆:
熬制油膏沥青,拌和沥青砂浆,嵌缝。
(5)贴氯丁橡胶片:
清理,用乙酸乙酯洗缝;
隔纸,用氯丁胶黏剂贴氯丁橡胶片,最后在氯丁橡胶片上涂胶铺砂。
(6)紫铜板止水带:
铜板剪裁、焊接成型,铺设。
(7)聚氯乙烯胶泥:
清缝、水泥砂浆勾缝,垫牛皮纸,熬灌取聚氯乙烯胶泥。
(8)预埋止水带:
止水带制作、接头及安装。
(9)铁皮盖板:
平面埋木砖、钉木条、木条上钉铁皮;
立面埋木砖、木砖上钉铁皮。
六、井、池渗漏试验:
1.井、池渗漏试验容量在500m3是指井或小型池槽。
2.井、池渗漏试验注水采用电动单级离心清水泵,项目中已包括了泵的安装与拆除用工,不得再另计。
七、构筑物的垫层执行第六章、第七章有关项目,人工乘以系数0.87,其他不变。
第十章预拌混凝土给排水构筑物
一、本章包括商品混凝土沉井、池、预制构件制作等内容。
5.格型池池壁执行直形池壁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其他不变。
6.悬空落泥斗按落泥斗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4,其他不变。
7.构筑物的垫层执行第六章、第七章有关项目,人工乘以系数0.87,其他不变。
第十一章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
一、本章适用于给水厂、排水泵站及污水处理厂的专用设备安装。
通用机械设备安装应套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有关项目。
二、本章设备、机具和材料的搬运:
1.设备:
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到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搬运。
2.机具和材料:
包括施工单位现场仓库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搬运。
3.垂直运输基准面:
在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
在室外以室外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
三、工作内容:
1.设备、材料及机具的搬运,设备开箱点件、外观检查,配合基础验收,起重机具的领用、搬运、装、拆、清洗、退库。
2.划线定位,铲麻面、吊装、组装、连接、放置垫铁及地脚螺栓,找正、找平、精平、焊接、固定、灌浆。
3.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的调整、试验及无负荷试运转。
4.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间、配合质量检查、交工验收,收尾结束工作。
5.设备本体带有的物体、机件等附件的安装。
四、本章除各节另有说明外,均未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成品、半成品、构件等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点外的搬运工作。
2.因场地狭小、有障碍物,沟、坑等所引起的设备、材料、机具等增加的搬运、装拆工作。
3.设备基础地脚螺栓孔、预埋件的修整及调整所增加的工作。
4.供货设备整机、机件、零件、附件的处理、修补、修改、检修、加工、制作、研磨以及测量等工作。
5.非与设备本体联体的附属设备或构件等的安装、制作、刷油、防腐、保温等工作和脚手架搭拆工作。
6.设备变速箱、齿轮箱的用油,以及试运转所用的油、水、电等。
7.专用垫铁、特殊垫铁、地脚螺栓和产品图纸注明的标准件、紧固件。
8.负荷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工作。
五、本章设备的安装是按无外围护条件下施工考虑的,如在有外围护的施工条件下施工,人工及机械应乘以系数1.15,其他不变。
六、一般起重机具的摊销费,按所安装设备的净重量(包括设备底座、辅机)每吨12.00元计取。
七、各节有关说明。
(一)拦污及提水设备:
1.格栅组对的胎具制作,另行计算。
2.格栅制作是按现场加工制作考虑的。
(二)投药、消毒设备:
1.管式药液混合器,以两节为准,如为三节,乘以系数1.3。
2.水射器安装以法兰式连接为准,不包括法兰及短管的焊接安装。
3.加氯机为膨胀螺栓固定安装。
4.溶药搅拌设备以混凝土基础为准考虑。
(三)水处理设备:
1.曝气机以带有公共底座考虑,如无公共底座时,基价乘以系数1.3。
如需制作安装钢制支承平台时,应另行计算。
2.曝气管的分管以闸阀划分为界,包括钻孔。
塑料管为成品件,如需黏接和焊接时,可按相应规格项目的基价分别乘以系数1.2和1.3。
3.卧式表曝机包括泵(E)型、平板型、倒伞型和K型叶轮。
(四)排泥、撇渣及除砂机械:
1.排泥设备的池底找平由土建负责,如需钳工配合,另行计算。
2.吸泥机以虹吸式为准,如采用泵吸式,基价乘以系数1.3。
(五)污泥脱水机械:
设备安装就位的上排、拐弯、下排工作内容已在子目内综合考虑,施工方法不同时,不得调整。
(六)闸门及驱动装置:
1.铸铁圆闸门包括升杆式和暗杆式,其安装深度按6m以内考虑。
2.铸铁方闸门以带门框座为准,其安装深度按6m以内考虑。
3.铸铁堰门安装深度按3m以内考虑。
4.螺杆启闭机安装深度按手轮式为3m,手摇式为4.5m,电动为6m,汽动为3m以内考虑。
(七)集水槽、堰板制作安装及其他:
1.集水槽制作安装:
(1)集水槽制作项目中已包括了钻孔或铣孔的用工和机械,执行时不得再另计。
(2)碳钢集水槽制作和安装中已包括了除锈和刷一遍防锈漆、二遍调和漆的人工和材料,不得再另计除锈刷油费用。
但如果油漆种类不同,油漆的单价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2.堰板制作安装:
(1)碳钢齿型堰板安装方法是按有连接板考虑的,非金属堰板安装方法是按无连接板考虑的。
(2)不锈钢堰板安装按碳钢堰板安装相应项目基价乘以系数1.2,主材另计,其他不变。
(3)非金属堰板安装项目适用于玻璃钢和塑料堰板。
3.穿孔管、穿孔板钻孔。
(1)穿孔管钻孔项目适用于穿孔配水管、穿孔排泥管等各种材质管的钻孔。
(2)其工作内容包括切管、划线钻孔、场内材料运输。
穿孔管的对接、安装应另按有关项目计算。
第十二章钢筋工程
一、本章包括现浇、预制混凝土工程所用钢筋、铁件的制作安装等内容。
二、非预应力钢筋、现浇混凝土构件是按手工绑扎,预制混凝土构件是按手工绑扎、点焊综合计算的,加工操作方法不同不予调整。
三、后张法钢筋的锚固是按钢筋绑条焊、U形插垫编制的,如采用其他方法锚固,应另行计算。
四、先张法项目已综合考虑了张拉台座及其相应的夹具、承力架等合理的周转摊销费用,不得重复计算。
五、非预应力钢筋不包括冷加工,如设计要求冷加工时,另行计算。
第十三章措施项目
一、本章包括现浇、预制混凝土工程所用不同材质模板的制、安、拆,井字脚手架等内容。
二、模板是按钢模钢撑、复合木模木撑、木模木撑分别列项的,其中钢模模数差部分按使用木模板考虑。
三、模板项目中,均已包括了钢筋垫块或第一层底浆的工、料及看模工日,套用时不得重复计算。
四、如使用地、胎模按第三册“桥涵工程”有关项目执行。
五、模板安拆以槽(坑)深3m为准,超过3m时,人工增加8%系数,其他不变。
六、现浇混凝土梁、板、柱、墙的模板,支模高度是按3.6m考虑的,如果超过3.6m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另按超高的项目执行。
七、顶管后背可按第三册“桥涵工程”有关项目执行。
八、其他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适用于拆除工程、大型机械一次按拆及场外运输费以及各册(除隧道工程)的土石方工程以外的项目。
九、其他措施项目以实体项目和可竞争措施项目(除其他措施项目以外)的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计算基数。
十、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施工期不足冬雨季规定天数50%的按50%计取;
施工期超过冬雨季规定天数50%的按全部计取。
十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以直接费(含人工、材料、机械调整,不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设备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价款调整之和为计算基数。
十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分基本费和增加费两部分。
基本费是按照工程所在地市区、县城区域内编制的。
如工程不在市区、县城区域内的,乘以系数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