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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联盟形式。

第二阶段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至今,以新制度主义理论为主要分析工具,把合作社视为一系列契约的联结,即“契约集”。

本文按照这两条主线,

通过对国外引用率较高的合作社文献的梳理,整理出这些研究的主要方法和观点,为我国合作社研究提供参考。

一、新古典主义视角下的合作社

研究农业合作社的新古典理论模型在20世纪40年代以后出现,主要方法是均衡分析和边际分析,在既定假设前提下,研究农业合作

社的价格决策和产出决策对农业竞争均衡造成的影响。

研究的结论是农民通过合作社可以实现纵向协调,有利于农民实现规模生产、获得技术、增加融资、降低风险和提高质量,进而带来生产成本的节约和规模经济效益。

新古典主义对农业合作社本质的认识存在分歧,但与垂直一体化和联盟模式相比,合作社是一种企业形式的观点更被新古典主义者所广泛接受。

(一)合作社是垂直一体化形式。

把合作社作为垂直一体化形式的模型创始人有Emelianoff(1942)以及Phillips(1953)等。

Emelianoff(1942)首次把合作社看作是农场的延伸,是独立的农场主的不完全联合。

他建立了一个相对复杂的合作社理论框架,把研究

重点放在社员与合作社之间关系上。

该理论否认合作社的企业性质,

认为农业合作社是独立的农场主为了从纵向协调中获益的一种联合行

动。

他认为,企业具有很强的盈利动机,企业所获利润要反映对企业

家的回报,而合作社坚持按成本交易,因此它不是一个利润最大化的

组织。

此外,社员控制合作社事务意味着合作社企业家是不存在的。

在Emelianoff研究的基础上,Phillips(1953)建立了一个垂直一体化的合作社产出和价格决定模型,他从社员利益最大化的假设

出发,推导出基于社员利益最大化的合作社目标函数的最大值。

通过让社员的边际成本与合作社的边际成本之和等于合作社的边际收益方式,可以实现每个社员的利润最大化。

但是一些经济学家指出这个模型存在着缺陷。

近年来,一些学者基于垂直一体化的观点,对合作社的效率问题进行了研究。

Terreros和Gorriz(2011)通过对比合作社和IOFs(投资者所有企业),研究了这两种类型的组织效率以及垂直一体化对组织效率的影响。

Salazar和Gorriz(2011)进一步对下游垂直一体化差异的决定因素进行了研究,他们的研究结果表明,那些下游垂直一体化水平更高的农业合作社更有效率。

此外,Emelianoff和Phillips指出了委托代理关系在合作社中的重要性,合作社使“谁受益”这个问题的研究变得十分重要。

Harris等(1996)认为合作社走垂直一体化的道路还存在着其他一些非经济上的因素,例如人们的情感因素等。

这些观点对后续的合作社研究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二)合作社是一种企业形式。

把合作社视为企业的观点是建立在合作社也和企业一样追求目标函数最大化的假定基础上的。

这种观点是Enke(1945)在研究消费合作社时首先提出来的。

他假定合作社中的生产者剩余和消费者剩余的总额最大化时,成员和社区的福利也

被最大化了,即“福利最大化解决方案”。

Helmberger和Hoos(1962)

在Enke的研究基础上,对营销合作社的行为进行了解释。

他们把合作社视为企业的一个子类,运用企业理论构建了一个合作社模型,在这

个模型中,合作社通过对社员按惠顾量或惠顾额返还收入,使其单位产品价值或平均价格最大化。

结果表明:

(1)合作社可以通过限制合作社成员数量来增强现有成员的潜在激励;

(2)在收益递减的情况下,如果管理者试图通过吸收新成员来扩大业务,将会减少已有成员的收入。

这种思路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成为北美合作社研究的主流思想。

随着产业组织理论的发展,一些研究者把产业组织分析方法引入合作社研究中,把对合作社的研究从微观层面拓展到了中观层面,开

始关注合作社的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的问题。

Sexton(1990)用新古典理论发展了农业销售领域的空间竞争模型,比较了不同市场

结构下合作社和公司的行为差异以及相应的均衡状态,认为在同等条件下,一个按照净平均收益(NARP)定价的合作社比按照边际净收益产品(NP)定价的合作社更具竞争力。

Tennbakk(1995)用标准产业组织理论对双寡头私人企业、双寡

头合作社和双寡头公共企业的运行绩效进行了比较分析,并把它们与

完全竞争市场相对照。

他认为合作社可以起到改善市场失灵的作用。

Alback和Schultz(1998)用标准产业组织理论构建了一个在古诺双

寡头条件下合作社和IOFs之间的竞争模型,结果表明:

在双方的竞争

中,合作社将会得到更大的市场份额,甚至把IOFs赶出市场,单个社

员的盈利也更多。

Tribl(2009)对合作社与IOFs之间的竞争问题进

行了一个补充研究,他建立一个空间模型,通过新古典主义的价格-

产出均衡框架,求解不同产业组织的定价和市场份额以及农户所得。

他分析了农户在纯合作社市场、纯IOF市场、合作社-IOF混合市场中

所获得的收益,其结果表明:

农户获得最高收益的情况是在合作社-IOF

的混合市场中。

Fousekis(2011)也把合作社视为一个企业,研究合

作社间的空间价格竞争问题,他的研究是对Tribl研究的一个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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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inerman和Falkovitz

(1991)从另一个视角,运用新古典理论构建了一个生产和消费服务皆由合作社提供,且社员的生产决策与消费行为是同时被确定的模型。

在给定社员的效用函数情况下,该类型合作社的目标是使社员的总福利最大化。

他们解决了在有约束的条件下使社员效用最大化的问题。

Feinerman和Falkovitz认为价格和税收对合作社的规模有很大的影

响。

他们把多目标的服务合作社的内在经营机制清楚地表示出来,根

据合作社的规模可以推出最优路径上的成员行为。

他们认为,当外部

条件改变,而合作社没有相应的改革措施时,合作社的持续经营就很

难得到保证。

Choi和Feinerman(1993)扩展了Feinerman和Falkovitz

(1991)关于以色列莫夏夫案例中的模型分析。

他们放宽了对成员同质性的假定,分析了合作社成员异质性条件下,实现帕累托最优所要求的定价和分配政策。

尽管这个模型讨论的是莫夏夫模式,但是把它扩展到一些生产合作社中仍然适用。

(三)合作社是一种联盟形式。

一些研究者把合作社看作是追求效用最大化的群体联合而成的“联盟”,并对这种“联盟”展开了研究。

新古典主义对于联盟形式的研究不太深入,主要是由于新古典理论对这个问题的解释性不够强。

Hueth和Marcoul(2002)分析了联合

议价合作社的作用。

他们认为,合作社的联合议价对农产品价格的影

响很小。

但是,在市场供求不确定的市场上,联合议价本身作为一种

价格发现机制是非常有益的,并且议价联盟可以起到保障合同执行的

作用。

Gall和Schroder(2006)把合作社分为传统、新一代和学习网

络三种类型,系统研究了它们作为一种战略联盟的理论基础,把合作

社视为成员间的联盟,讨论了合作社间的联盟问题,并分析了其组织

结构和内部治理问题。

他们的研究是对合作社是一种联盟观点的拓展。

博弈论的产生和广泛应用,为新古典主义者提供了一个更为完备的理论来解释合作社联盟形式。

Staatz(1983)认为合作社是一个n

人的合作博弈,他以营销合作社为例,假设合作社是由n个异质性成员组成的联盟,成员的异质性表现为生产规模大小不同和生产收益函数不同,成员选择参与合作社或者选择其他销售渠道,合作社通过制定合理的成本和收益分配机制,保证合作社的成功运行,研究结果显

示:

差异化的定价策略对于保持合作社的稳定是必要的。

Sexton(1986)也用了一个n人的合作博弈模型,分析了农户的行为选择以及他们在

合作社中采取集体行动的动机,该博弈模型的核心解显示,如何在成员之间以及其他参与主体之间合理分配成本和收益,对于合作社的产生、稳定和效率非常重要,如果不考虑农户的规模大小和能力高低而进行平均定价,会导致逆向选择问题,较为优秀的成员会选择退出合作社。

Karantinis和Zago(2001)构建了一个非合作博弈模型,研究

内生性成员制度和异质性对于成员及合作社行为的影响,该模型推导

出了在一家合作社和一家IOF寡头垄断市场下农民加入合作社的条件和合作社最优的成员规模,同时研究了成员异质性对于最优成员规模

的影响。

他们的模型解释了农民选择合作社而不选择IOFs的条件,并

推导出在开放或封闭的成员资格条件下合作社的最优成员规模。

他们认为,合作社应该提供各种激励来吸引高效率的农民,否则仅吸引低

效率农民只会使合作社走向衰亡,该结论与Sexton(1986)一致。

还有一些研究者运用博弈模型观察合作社的市场行为。

Hendrikse(1998)建立了一个在组织形式(合作社和IOFs)选择上

投资决策的博弈理论模型,通过后向推理可以得到一个均衡条件,使

得合作社成为有效率的组织形式,同时指出在一定条件下,合作社和

IOFs可以共存。

此外,笔者把合作社作为一个决策单位,充实了先前

的决策模型。

二、新制度主义视角下的合作社

20世纪90年代,把合作社作为一系列契约关系联结在一起的“契约集”的观点受到了极大地关注,这种观点把合作社利益相关者的交易关系看作是契约关系。

“契约集”观点是建立在交易费用理论、产权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不完全契约理论基础上的松散结合,这些

理论的共同点在于其契约性。

事实上,有关契约联结的思想早在20

世纪80年代就被提了出来,但是到90年代后期才形成系统的理论。

(一)交易费用理论。

Coase和Williamson的企业理论为合作

社研究提供了新的方法,越来越多的学者把交易费用理论引入到合作

社的研究中。

Levay(1983)和Staatz(1984)运用交易费用理论分

析了合作社产生的主要原因,认为只有降低交易费用时农业合作社才

会出现。

之后许多学者的研究印证了这种观点。

这些研究认为,作为

一种介于市场与企业之间的中间组织,农业合作社能够使资产专用性、

不确定性、有限理性、机会主义等因素的影响程度降低,从而有效地

降低交易成本。

Staatz(1984),Caves和Petersen(1986),Shaffer(1987),

Hendrikse和Veerman(2001b)认为,畜群、农业机械、手工技能等

农业投资的资产专用性较高,农业生产活动对季节、气候和专业化生

产的依赖性较强,当机会主义行为存在和交易双方力量不平等时,这

些专用性资产很容易被农民的交易对手所利用。

如奶产品、水果和蔬

菜,由于其资产专用性明显,交易费用也较高。

因此,农业合作社在

这些领域出现的比例相对较高。

Royer(1995)认为,与IOFs相比,

合作社能降低由资产专用性引起的交易成本,因为合作社为农民所有,

它不会不履行与农民社员之间的协议。

Ollila和Nilsson(1997),

Sexton和Iskow(1988)认为,合作社相对于单个农户不仅具有规模

经济和更强的市场开拓能力,而且合作社还可以减少交易频率和交易

风险,加上惠顾返还机制,合作社能确保农民获得稳定的收益。

Shaffer

(1987)和Fulton(1995)认为,面对农业生产中天气、市场价格和无法控制的交易条件等许多不确定因素,合作社能比较有效地协调这些基本的经济活动。

此外,农民还受到地理条件限制,在购买生产资料和销售农产品两个市场上都面临垄断风险,合作社可以在降低这些

风险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Hendrikse和Veerman(2001a)以营销合作社为例,从交易费用的视

角分析认为,只有当农产品加工阶段的资产专用性程度比农产品生产

阶段的资产专用性程度低时,合作社才是有效率的经济组织。

随后,

Hendrikse和Veerman(2001b)运用交易费用理论研究了在农业营销

合作社中投资约束和控制约束之间的关系,他们比较分析了合作社和

IOFs之间在控制和投资决策上的差异,并运用交易费用理论,构建了

一套财务约束条件下农业合作社最优治理结构决策的逻辑顺序。

Bijman和Hendrikse(2003)分析了荷兰的水果和蔬菜合作社为适应

外部环境变化重组为更大的营销合作社的过程,认为建立反市场垄断

的力量是农民组建合作社最重要的原因;

为了减少营销过程中的信息

不对称以及外部性的影响与保护专用资产投资免受侵害也是农民组建

合作社的主要动机。

此外,在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开展业务培

训等方面,合作社的机会主义行为相对于IOFs有优势,也能很好地降

低交易成本。

(二)产权理论。

在一些学者看来,产权理论可以解释合作组织的存在理由。

Fulton(1995)将产权理论应用于合作社,并解释了合作社存在的理由。

他认为合作社是一个涉及两种投入、农业产出和加工服务的生产过程,如果加工服务的质量是高度可变的和难以预测的,组织生产的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使这些服务的提供者成为剩余索取者。

如果农业产出是高度可变的和难以预测的(至少没有什么成本),组织生产的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使这些生产者成为剩余索取者,换言之,应该建立一个农业合作社。

另一些经济学家则对合作社持批评态度,如Alchian和Demsetz

(1972),Jensen和Meckling(1979),Fama和Jensen(1983),他们通过研究合作社的产权制度后认为,合作社的产权界定模糊,财务资

源的利用也非最优,公平也成问题,因此合作社并非是有效率的经济

由于模糊产权造成代理成本过高,Porter和Scully(1987)认为,合作组织是低效率的,即技术低效、分配低效、规模低效。

Vitaliano

(1983)认为合作社的产权有三个显著特点:

(1)封闭性权利(被限定在惠顾社员);

(2)选择性权利(只有当社员对合作社惠顾时才发生);

(3)非流动性权利(既不可分离,也不能市场化)。

这些特点对合作社的绩效和效率有较大的负面影响。

一些产权研究表明,合作社内部存在着诸多问题,导致了合作社的低效率。

Cook(1995)认为合作社是一个产权界定模糊的用户与投资者的集合,由此导致了合作社存在五大类问题,即搭便车问题、眼

界问题、投资组合问题、控制问题和影响成本问题。

Borgen(2003)进一步将合作社的问题归纳为两类:

一类是与投资相关的激励问题,

包括公共产权问题(即搭便车问题)、眼界问题和投资组合问题;

一类是与决策相关的激励问题,包括控制问题、跟从问题和影响成本问题。

Chaddad和Cook(2004)基于产权理论对合作社的类型进行了分析,揭示了不同类型合作社的演变规律。

在他们的分类中,传统合作

社和IOFs是两种极端形态。

他们分析了两类非传统的合作社:

第一类合作社的产权被限制于惠顾成员,包括比例投资合作社、成员投资合

作社和新一代合作社,这类合作社虽然有些偏离传统合作社原则,但

实质上仍然属于传统合作社范畴;

第二类合作社的产权是开放性的,不限惠顾成员,合作社能够从非成员那里获得风险投资,包括资本外联型合作社和投资者股份型合作社两种形式,这类合作社突破了传统合

作社原则,虽然合作社性质没有完全转变,但实际上已经逼近IOFs,他们认为,假如这类合作社发行公共交易的普通股,则会转变为IOFs。

(三)委托代理理论。

委托代理理论下的合作社研究是对产权理论视角的扩展,为研究合作社的激励问题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工具。

委托代理理论认为,合作社是一种由所有社员共同拥有资产的剩余索取权和剩余决策权的治理结构。

Staatz(1989)指出,合作社的剩余索取权和决策权由所有社员共同所有,而决策管理权则不尽相同,有些合作社采取社员“一人一票”制,有些合作社则采取“一人多

票”或“一股一票”的原则,还有的合作社由核心社员代为决策。

Shaffer(1987)分析了合作社中社员和组织之间的契约关系,并将之与IOFs中的契约关系进行比较,发现两者之间存在明显不同。

首先,合作社无法控制其社员的生产决策;

其次,对于与外部市场相关的协调性事件,合作社与社员之间的契约总是偶然性的或不确定的,

比如向社员分配多少利润一般不会在契约中规定,而是取决于合作社

的市场绩效。

尽管IOFs有时候也采取偶然性定价政策,但是在合作社

中,这种风险共担的方式具有优势,因为社员更愿意信任他们自己的

信任对于契约来说,尤其是资产专用性程度较高产品的契约,

甚为重要。

因为农户一旦对某一资产专用性程度较高的产品进行生产

投资,高昂的沉没成本便产生了,这实际也意味着存在高昂的违约成

本。

Eilers和Hanf(1999)主要运用委托代理理论探讨了农业合作

社中最优契约设计的问题。

他们提供了一个具有启迪性的讨论:

在农业营销合作社中谁是委托人,谁是代理人?

他们认为,当合作社管理

者向农民提供合同时,管理者是委托人,农民是代理人;

相反,当农民向合作社提供合同时,农民是委托人,管理者是代理人。

(四)不完全契约理论。

委托代理理论主要是为了解决合作社中

的代理问题,而不完全契约理论把范围扩大到成员群体,解决成员间的激励问题,因此不完全契约理论在一定意义上是对委托代理理论的补充和拓展。

Zusman(1992)利用契约理论构建了一个描述合作社企业制定集体抉择规则和内部法规的模型,该模型解释了合作社在信息不完全、不确定性、有限理性以及议价成本控制等条件下,如何选择和制定其内部法规与集体抉择规则,并进一步讨论了合作社面临异质性成员群体时如何设计集体选择规则。

Sykuta和Cook(2001)分析了合作社、IOFs

以及北美“新一代合作社”与生产者之间的契约设计,认为在不同的

契约形式下,缔约方之间的缔约动机存在巨大差别,因此所采用的契

约形式也有巨大的差异。

在农产品供应的纵向一体化中,合作社具有

独特的优势。

Hendrikse和Veerman(2001a)运用不完全契约理论中的产权形

式分析了农业合作社在什么样的治理结构下能最大限度地获取投资利

润。

Hendrikse和Bijman(2002)进一步研究了生产者治理结构选择

问题,他们运用不完全契约分析框架研究了所有权结构对投资的影响,探求了在何种市场和激励条件下,生产者通过后向一体化投资下游产业可以带来更多的收益。

他们的研究有助于认识合作社组织中的契约形式对组织效益的影响。

三、文献评述

本文对20世纪40年代以来的合作社理论进行了简要回顾和综述,并总结出以下几个结论:

第一,关于合作社的本质,与垂直一体化和联盟模式相比,合作社是一个企业的观点更受到新古典主义者的广泛认可。

随着新制度主

义理论在合作社研究中的广泛应用,交易费用理论、产权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不完全契约理论等的出现,大大深化了先前的研究,这些理论分支的共同点在于其契约性,因此新制度主义视角下的合作社通

常被认为是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一系列契约关系的联合,即“契约集”。

第二,尽管新古典主义的研究主要是利用均衡分析、边际分析来解决定价和产出决策问题,但部分研究者注意到了合作社内部存在的制度性问题。

由于没有系统的理论支撑,因此他们对这方面问题没有展开深入的研究。

直到新制度主义理论诞生,学界的研究重点开始转向合作社的组织制度,成员异质性、激励与约束机制、治理结构、代理人行为等问题成为新的研究热点,这已经成为合作社理论研究发展的一个趋势。

此外,博弈论的产生和发展也推动了合作社研究的进程,新古典主义下的“联盟”模式得到了更加完备的解释,这也是当前合作社研究的新趋势之一。

第三,合作社究竟是“企业”还是“契约集”,对此仍然没有一

个明确的界定。

近年来关于这个争论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各理

论之间的独立性逐渐被打破,随着时代的发展,合作社的性质和功能

趋于多样化,多理论结合的研究方法也将成为一个趋势。

主要参考文献:

[1]EMELIANOFFIV..EconomicTheoryofCooperation[M].Ann

Arbor:

EdwardBrothers,1942.

[2]TERREROSIS.,GORRIZCG..Theeffect

oforganizational

formandcomparison

verticalintegrationonbetweencooperatives

efficiency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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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vestorowned

firms[J].AfricanJourna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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