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空调工程的施工的专业分包规定规定合同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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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为保证工程质量而采取的防雨、保温与冬雨季施工。
3.5各种甲供进场材料的卸车,场内外水平运输与二次或屡次倒运堆码整齐与装卸车,乙方为了满足工期自行投入的人、材、机械等所增加的工作内容均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3.6施工现场管理与安全防护人工费用,加工区搭拆与相关临时防护措施搭拆的人工费用,施工现场要求必须达到某某省安全文明样板工地。
3.7为保证工程质量而采取的防雨、保温与冬雨季施工等,甲方要求赶工、抢工、提前工期等所有要求内容且不计任何费用。
3.8完工清理工作与完工后修复其任何缺陷的工作。
3.9施工过程中与完工后所有进场供乙方使用的材料、设备和铁木质周转材料的水平垂直倒运、清理、堆码整齐〔场内指定地点〕,材料进场卸车、退场归还时的装卸车。
3.10协助甲方进展各项检验、检查、试验工作。
3.11乙方的施工区、加工区、生活区、办公区按照某某省XXX安全文明工地的标准进展材料整理、卫生清理。
3.12工程项目的具体内容、X围和要求,详见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总说明、工程做法以与相应的标准图集、技术交底、设计变更联系单等。
3.13内容均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如上述工作乙方未按照甲方和合同的要求保质保量的进展施工,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施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其相应增加的费用在结算时从结算总价中扣除。
4.分包工程数量:
具体见附件一《工程量清单》。
附件一《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合同数量,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实际结算数量以设计图纸和技术交底为根底,并以乙方实际完成、依据《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规如此由甲方工程技术人员收方、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预算合同人员复核、监理和业主认可的合格工程数量为准。
工程量清单的任何错误和遗漏,不能免除乙方根据合同规定的义务和按图纸、规X履行合同的责任。
乙方承诺:
甲方有权根据施工需要调整乙方承包X围内的施工项目和施工数量,乙方不得因此而提出索赔。
第二条分包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XXX元,小写:
XXX元。
此价格仅为双方签订合同时估算价格,最终结算以《工程量清单》〔附件一〕所列细目的单价和施工图X围内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数量为准。
2.分项单价:
见附件一《工程量清单》。
本合同单价是按总包合同质量标准实施和完本钱合同《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所有工作内容的综合单价,除《工程量清单》中注明的以外各项目合同单价中已包含了乙方为完成各项目需要的劳务、机械、小型机具、材料与配件〔本合同约定由甲方无偿供给和无偿提供使用的除外〕、安装、缺陷修复、利润、税金、环保、调遣〔进出场〕、临时工程的建设与拆除、治安管理等费用,以与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因工程变更设计的新增项目应比照附件一《工程量清单》中相类似项目的单价水平确定分包合同单价。
第三条合同工期
1.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396天。
2.合同开工日期:
2016年3月1日;
合同竣工日期:
2017年3月30日;
3、详细施工计划〔含节点计划〕甲方将根据业主总工期与分项工期要求另文下达,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必须严格执行。
4.本合同中对于工程工期暂无法确定时,开竣工时间以甲方施工计划安排为准。
5.为保证工期,乙方须按附件二《乙方投入本合同工程主要机械设备表》中所列项目组织机械进场。
6.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组织施工,确保甲方总工期目标的实现。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损失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如因业主调整工期,本合同工期相应调整,乙方不得因此提出索赔。
7.确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承当的工程不能与时开工超过三个月时,甲方可对乙方大型机械停滞费中超过三个月的局部以双方签证为依据予以补偿,其它原因给乙方造成的人员、机械误工损失〔包括不超过三个月的机械停滞费〕等风险已计入工程量清单的各项单价中,甲方不再补偿。
如因业主原因造成上述停工窝工的,假如业主给甲方予以相应赔偿的,甲方可对乙方作相应补偿。
8.假如乙方严重影响甲方施工进度超过28天的,甲方有权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并重新挑选施工队伍进场。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退场通知书后3日内退场完毕。
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责任与甲方重新挑选施工队伍进场施工的费用以与甲方所承受的罚金、索赔等费用与责任,均由乙方承当。
第四条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为:
满足甲方与业主总包合同对工程质量的约定。
其中质量标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内容:
1.工程质量的评定按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X和质量评定标准执行。
2.本工程施工质量等级要求为省优良工程。
工程质量验收符合《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X》〔GB50304-2012〕;
同时,具体施工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乙方应按本工程采用的施工技术规X,甲方提供的施工图与下发的技术交底要求,合理组织施工,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2.甲方按总包合同约定的有关质量标准对乙方完成的工作进展验收。
如果质量不符合标准,乙方必须返工修复,其费用损失由乙方承当,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又无法修复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包括业主质量罚款等全部经济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在每道工序完成并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甲方验收合格后通知现场监理进展验收检查。
每道工序经甲方、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展下道工序施工,同时乙方安排人员与车辆进展配合;
施工现场发生违规行为,甲方有权制止和下发暂停施工令。
甲方、现场监理进展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或减轻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承当的责任。
4.甲方与上级部门对乙方施工现场质量进展检查时,乙方要提供相关资料〔含措施费用凭证〕,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乙方要认真进展整改,整改完成后与时上报甲方进展复查。
5.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好单项、单位、分部、分项、检验批工程的质量记录、评定工作,保证工程质量评定的真实性、准确性、与时性。
6.乙方如果出现质量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甲方,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展处理。
7.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保修期为24个月,乙方与其人员对本合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缺陷责任、保修时间从本项目工程正式竣工验收日期算起。
第五条材料供给、机械租赁和试验检测
:
1.1甲方按照总包合同规定或甲方为保证整体工程质量认为有必要供给或指定的材料向乙方供给材料或指定供给商。
本工程甲供料详见《甲方供给的材料清单》,乙方负责卸车和材料的工地保管责任与费用。
假如合同约定由乙方采购的材料需甲方供给的,按材料实际到场价提取5%的采购保管费,费用由甲方从当期计价款中扣除。
材料发票由甲方保管,乙方不得索要。
1.3乙方应通过授权委托确定1-2名收料人,负责甲供材料的领收、签认,其授权委托书、某某明、个人签字应在甲方财务、物资等相关部门留底备案。
1.4乙方应根据施工情况,按甲方要求每月提交材料计划。
1.5甲方供给的材料乙方严禁使用于本项目之外或转卖,也不得自行采购。
乙方使用的甲供材料超过额定损耗率或少于设计量的局部,甲方将以供给价格的150%扣除材料费。
1.6因交通原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供货商原因造成材料不能与时到场而影响施工的,乙方承诺不向甲方提出索赔。
2.乙方自购材料与要求:
除合同约定的甲方提供的甲供材料外,乙方自购的材料包括风管,风管支吊架、通风机支吊架所需的型钢、漆料,通风机进出口、风口连接处的帆布软连接等合同工程所需的其它材料均由乙方自购。
板材厚度与其他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观质量、使用功能与使用年限应满足相关现行国家标准,同时应有出厂合格证与检验报告单,并经甲方或监理工程师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未经检验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严禁使用,验收不合格的材料乙方应立即去除出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当。
使用:
乙方应根据具体情况,配备满足本工程需要的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
1.1按时向乙方提供工程水准点、坐标控制、施工图纸等施工测量和安全、质量和环境标准等技术资料;
1.2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与施工场地;
1.3与时交付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机具设备等;
1.4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收方、结算手续,支付乙方工程款;
1.5负责与本工程项目业主、监理、设计的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6对乙方施工测量进展复测检查;
1.7组织对乙方施工〔或完工〕工程进展过程检验和竣工验收,进展竣工文件的整理和报送工作;
1.8对分包工程的安全、质量、环境、进度等进展监视检查;
1.9就分包工程X围内的有关工作,甲方随时可以向乙方发出指令,乙方应执行;
假如乙方拒不执行指令,甲方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从乙方相应款项中扣除;
假如乙方完成工作不符合要求或甲方认为乙方无力完成分包工程,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甲方认为乙方不称职的人员。
2.乙方:
2.1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X、有关技术要求与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等要求精心组织施工;
假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立即通知甲方;
认真执行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工序交接检验制度〕,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
对本分包X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
2.2投入满足施工所需的人、财、物,并纳入甲方经理部统一管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特殊工种等主要人员的资格和上岗操作证复印件须报甲方备案,以上人员应保证与时到位并常驻现场进展对本工程的管理,离开工地必须向甲方履行请假手续。
2.3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X,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计划,确保施工安全;
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保险事故发生时,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承当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与各种罚款。
2.4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与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
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做到文明施工。
2.5自觉承受甲方、监理工程师、业主与有关部门的管理、监视和检查。
施工过程中投入必要的安全生产费用,采取完备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6按时提交施工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2.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文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局部的成品保护工作;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与其他设施,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自行承当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与各种罚款。
2.8服从甲方转发的业主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履行总包合同约定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所有义务与工作程序。
在本项工程中,业主对甲方的要求以与甲方向业主的承诺,对乙方具有同样的制约作用。
2.9自行承当自有人员的吃、住、行与施工机械设备的搬迁费用。
2.10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半成品需求计划、用水、电计划等并报甲方审批;
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编制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年、月、旬、周施工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2.11尊重监理,信守合同,维护甲方的信誉。
自觉承受政府职能部门、业主、甲方和监理的技术指导、安全质量监视检查。
2.12不得将本工程分包X围内的局部或全部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禁止转包。
2.13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2.14做好施工中各项目、各环节与分工序的监测、量测和试验,假如委托甲方完成,甲方应收取相应的费用。
2.15如需甲方协助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外围环境干扰,承当相应费用。
2.1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乡规民约,因乙方施工导致的罚款、赔偿、诉讼等均由乙方负责,并承当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2.17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规定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17.1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特殊工种等主要人员的某某和上岗操作证须向甲方提供原件核对,并留存复印件备案;
且一线生产人员应符合国家法定年龄;
乙方雇员进出场必须在甲方登记;
否如此,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17.2乙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体检制度,在进场前对其员工进展健康体检,并向甲方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以满足本合同施工作业需要。
2.17.3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投入的人员,需向甲方提供其某某、劳动合同、特殊工种证等复印件,以便甲方备核。
乙方应每月向甲方提供人员花名册,保持动态更新,并配合甲方的检查。
2.17.4乙方应当每月向甲方提供加盖乙方公章的工资发放单〔人员应与2.17.3款乙方人员花名册一致〕,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并承受甲方的监管。
乙方必须与时、足额为履行本合同人员缴纳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障费用。
2.18乙方应书面授权委托本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材料领用人和现场安全质量负责人,并将授权委托书、某某明、签字交甲方相关部门备案留底,作为乙方合同履行中的签认依据。
对本工程内容、合同条款、价格等所悉信息赋有某某义务。
第七条安全文明、环保施工
1.乙方应遵守国家、地方政府与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卫生管理、环境保护等法规制度和甲方编制的本工程的关于安全、环保、现场文明施工方面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安全环保标准组织施工,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2.乙方进场后必须承受甲方的安全教育,乙方应提供承受教育施工人员的某某原件审查,并提供复印件备案,由乙方授权委托人签认承受安全教育人员的花名册等安全教育资料。
施工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乙方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证件,才能上岗。
3.乙方对本工程安全负责,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并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操作规程执行,服从甲方安全监视和管理。
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机械事故与其他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当,此风险费已包含在乙方各分项承包单价中。
建筑施工人员〔含乙方在本合同X围内的雇员〕团体意外险以甲方的名义投保,乙方承当费用,此费用已包含在乙方各分项承包单价中。
4.按照《中华人民某某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乙方应对本单位参建人员进展职业病预防、检查、治疗和康复工作,并承当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
5.需要爆破作业的,乙方应遵守经甲方和监理审批的爆破作业方案,严格执行爆破操作规程,并对在建工程和甲方财产采取保护措施。
由于爆破作业引发的任何人身伤亡〔包括第三者〕、财产的损失乙方承当全部责任。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某某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好火工品的管理、使用工作。
6.乙方要搞好文明施工和标准化建设。
交工前乙方负责对已完工程进展保管并与时清理场地。
施工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因施工原因致使工程、农田、水体、建筑物与其他设施受到污染和损害。
应与时修建临时排水设施,保持施工场地排水通畅。
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因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淤泥、垃圾等各种影响环境污染的因素。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承当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7.乙方与甲方签订《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
第八条双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工地代表为:
XXX,职务:
项目经理,负责本工程安全质量监察,进度与质量控制、检查与其它事项,负责审批收方结算资料等文件,签发或发布相关指令。
2.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工地代表为:
XXX,某某号:
XXX,负责本合同工作内容组织实施,处理施工中的收方结算、材料领用、签订补充协议与其他书面往来文件、结算领取工程款等相关事宜。
3.双方约定:
甲方出具并经甲方审核程序与工地代表亲笔签字的收方结算单,作为施工期间和最终结算、付款的唯一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资料,都不得作为结算、付款依据。
甲方其他人员的任何签字、签认都不具有该事项最终确认的效力。
乙方如持有此类文件,甲方不予认可。
第九条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本合同不支付工程预付款,乙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工程的流动资金。
2.办理结算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上月已发放参加施工人员工资费用的清单。
实行按月结算。
在每次结算前甲方组织有关人员以与乙方人员进展现场收方并填写收方记录,参与收方的全体人员应签字确认。
结算时,甲方依据乙方在计量期内完成的、甲乙双方与监理签认的、符合本项目验收标准的工程实体数量和《工程量清单》〔附件一〕单价〔扣除甲供料〕进展计量,据此编制《工程结算单》,甲方扣除相关费用并签字确认,最后经乙方有权限的结算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按照程序结算支付。
隐蔽工程〔工序〕的工程量在覆盖前需经双方现场签认,否如此不予计量。
4.工程进度款支付时扣除当期结算款的5%作为工程质保金,经双方验收合格且保修期〔2年〕满后,待业主返还甲方质保金,扣除乙方原因造成的整修、赔偿〔含材料在内的全部费用〕,且乙方已全部履行完质保义务后,甲方将余额支付乙方〔不计息〕。
5.在扣除当期结算款中应当扣除的工程质保金后,剩余工程结算款按当期应付款项的XXX,在甲方收到业主对应付款后15日内通过以下银行账号转账支付,剩余XXX工程结算款在本工程竣工结算后30日内支付。
乙方收款银行账号:
XXX,开户行:
XXX。
8.甲方可随时监视乙方本工程的资金使用情况,乙方应保证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专款专用。
如挪作他用必须经甲方批准,否如此给予罚款或暂停工程款的支付。
乙方不与时支付本工程所发生的有关费用,而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和施工时,甲方有权代其支付,乙方必须配合并服从。
9.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收方结算随时进展检查,发现问题时随时进展修正,乙方必须承受。
第十条税务
1.本工程需要缴纳的税费为完成分包内容而发生的全部费用,乙方负责缴纳。
2.凡甲方支付乙方的结算款,乙方均要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如此甲方有权拒付。
价格/单价中。
第十一条变更
1.甲方有权根据业主和监理要求对本工程进展设计变更,乙方必须认真执行。
2.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对工程设计进展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施工不当而引起的变更设计所发生的费用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当,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变更价款确实定:
经监理、某某与业主单位批准的工程数量变更增加或减少,按照乙方实际完成并经甲方审定的变更数量,按照合同附件中的细目单价对乙方进展计价;
无单价的项目,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4.乙方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甲方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甲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乙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甲方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与合同价款的变更。
甲方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5.乙方不执行从业主处直接收到的未经甲方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
如乙方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
甲方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第十二条竣工验收1.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向甲方申请进展验收。
2.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验收请求后通知业主进展验收,乙方应配合甲方进展验收。
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业主验收的局部,甲方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
3.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的,乙方应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当相应的费用和责任。
第十三条竣工结算与移交1.分包工程经甲方〔监理、业主〕验收合格后14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分包工程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与结算方式,进展工程竣工结算。
2.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分包工程结算资料后应与时进展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
甲方确认后向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第十四条质量保修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展保修,乙方承诺:
甲方对业主所承诺的质量保修义务在分包工程X围内同样适用于乙方。
假如乙方在保修期内缺陷修复不与时,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修理,费用由乙方承当,并从质保金中扣除。
质保金不足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在逾期付款发生时,乙方仍应履行合同义务。
如因业主逾期付款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向乙方承当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如因业主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总包合同义务导致甲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乙方表示理解并承诺:
发生上述情况,不视为甲方违约。
2.乙方:
‰×
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价×
延期天数或与总包合同约定一致〕。
此赔偿金最高限额为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价的10%。
2.2假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节点计划未能完成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由此而发生的延期赔偿金〔赔偿金=2‰×
暂定合同总价×
延期天数〕。
此赔偿金最高限额为暂定合同总价的10%。
2.3在甲方限定的节点工期内,如果乙方无法完本钱合同承包X围内的施工项目,甲方有权指定其他施工队伍施工,乙方无条件承受,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当。
2.4假如乙方施工的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负责修复至合格并自行承当相应费用,同时承当本合同暂定总价5%的违约金。
2.5乙方不执行甲方指令、不服从甲方管理监视的,乙方应承当违约金1000元/次。
2.6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设备和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主要人员没有按照《乙方投入本合同工程主要机械设备表》〔附件2〕、《乙方投入本合同工程主要人员表》〔附件3〕承诺的时间进入施工现场,或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跟换设备和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其他主要工作人员必须常驻工地,因故需离开工地的,需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