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操作流程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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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方协议的签署
纳税人到管理税务分局签署三方协议信息登记表。
三方协议是指纳税人与银行、税务机关三方签定委托扣款协议。
已签定三方协议成功的纳税人才能进行实时扣款、批量扣款业务。
对已经签定了纸质三方协议的纳税人需在“纳税人银行扣款资格设置”功能模块进行相应信息维护。
1.首先在CTAIS系统中,对银行信息进行设置:
输入企业税号,带出如下界面,需要注意的是,缴款帐号的选择。
2.再进入银行扣款资格设置,如图:
选中第一行企业信息,点击“设置”按钮。
出现对话框:
再确定。
出现选择操作环节对话框,
确定后,进入如下界面:
“三方协议号”、“清算行行号”、“开户行行号”等信息录入项为必录项,“验证标志”信息列,显示三方协议签订验证状态。
根据签订的三方协议书填写完协议号、开户行号等所有内容,保存后,点击“验证”,如果和银行端录入内容一致,会出现图中的验证成功提示。
如果验证不成功,会出现下图界面,协议状态为“未验证成功”。
需要录入人员进行税务端三方协议信息与银行端三方协议信息各要素的比对检查,重新验证。
3.要求:
『开户行行号』、『清算行行号』录入的是12位的银行代码;
三方协议号为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签定纸质协议书中的编号,税务机关、纳税人、银行三方协议上的编号要一致,验证才能通过。
签定纸质三方协议书流程:
1)纳税人到管理税务分局领取三方协议书;
2)管理税务分局辅导纳税人填写协议内容,并在三方协议书上加盖税务机关印鉴;
3)纳税人在每份三方协议书上填写开户银行名称、账号等协议内容后,由管理税务分局统一提交计划征收科进行初步审核后,送交各商业银行;
4)开户银行对协议内容确认无误并填写开户银行行号及清算银行行号后,在三份三方协议上分别签章,同时留存一份,将另外二份交还国税计划征收科;
5)计划征收科将三方协议明细进行集中录入,验证;
其中,验证不通过的统一交与会统岗,由会统岗与各银行进行核对,集中验证。
6)验证通过后,在二份协议上签章,税务、纳税人各留存一份协议。
二、实时税款的缴纳
签定了三方协议的纳税人可以进行“实时扣款”业务。
未签定三方协议的纳税人只能进行“正划”业务,开具纸质税票征收税款。
1.进入实时扣款开票系统。
当申报结束后,进行税款征收时,或预缴税款时,出现如下界面:
点击“是”,则进入下图界面,
核对无误后,点击“保存”,出现如图划款成功标志。
保存税票成功后,税票信息自动上解销号:
若保存电子税票失败,录入印刷税票号码将电子税票转开纸质缴款书:
2.注意事项
一、银行扣款账户余额不足
纳税人银行账户余额不足,实时扣款业务失败。
1.点击“保存税票”按钮,待纳税人为账户充值后,在【扣款指令重发】模块查询出未成功扣款的税票信息,点击“重发”按钮,重新扣款;
2.点击“转入正划”按钮,将此张税票转“正划”业务处理,为纳税人开具缴款书银行缴款。
二、实时扣款业务已撤销、已冲正、已止付或已作废
由于网络不通等问题,税库银系统超过规定时间没有收到国库处理系统返回的扣款响应,税库银系统自动向国库处理系统发起“冲正”业务,实时扣款信息撤销,扣款失败。
1.点击“保存税票”按钮,待网络不通畅等原因解决后,在【扣款指令重发】模块查询出未成功扣款的税票信息,点击“重发”按钮,重新扣款;
三、银行扣款交易处理失败
银行未处理该笔税票业务,需要和银行联系拒绝处理原因。
1.点击“保存税票”按钮,待银行拒绝处理原因解决后,在【扣款指令重发】模块查询出未成功扣款的税票信息,点击“重发”按钮,重新扣款;
四、银行扣款其他错误
银行扣款返回提示“其他错误”,不明确失败原因。
需要和国库、银行确定错误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