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群塔作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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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河南省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河南省周口市东行政新区东环路西侧、庆丰街南侧。
2、设计的主要功能:
地上部分:
56#、57#、58#、59#、60#、61#、62#、63#楼为高层住宅,地下部分:
各住宅楼地下一层均设计为小隔间戊类物品储藏室,其余地下一层空间设计为小型汽车库及设备用房。
总建筑面积约97248.00m²
;
±
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56#楼为48.7m57#、58#、59楼为48.8m,60#楼为48.9m,61#楼为49.1m,62#、63#楼为48.9m。
3、建筑层数、面积、高度:
56#楼地下一层层高:
4.5m面积:
680.5m²
地上26层层高:
3m地上面积:
16470.12m²
.建筑高度:
78.9m
57#、58#楼地下一层层高:
404.05m²
地上26层层高:
9814.53m²
59#、63#楼地下一层层高:
421.06m²
10765.61m²
78.9m60#楼地下一层层高:
471.25m²
12200.12m²
61#、62#楼地下一层层高:
388.32m²
地上20层层高:
7599.36m²
60.9m
4、建筑类别:
住宅楼
5、建筑工程设计等级:
一级;
6、建筑结构形式为剪力墙结构,车库为框架结构,建筑类别为一类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7、建筑耐火等级及抗震设防烈度:
本期工程各住宅楼均为一类高层,住宅建筑耐火等级各楼地上、地下室及地下车库耐火等级均为一级。
8、地下室工程层高3.9m,平时为地下车库,面积:
8620.07m²
战时为二等人员隐蔽部。
人防面积:
7634m²
。
本工程建筑面积大,平面形状复杂,施工难度大,工程进度非常紧,且施工场地狭窄,北侧已建建筑物较多,场内的大型机械布置十分困难。
为了优质、高效的完成本工程的建设,必须合理安排布置本工程的水平、垂直运输系统。
针对本工程的状况,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本工程基础、主体阶段水平、垂直运输采用5台QTZ5013型塔式起重机,以顺利的完成本工程建设。
第二章编制依据
1、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
2、《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5、《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7、《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8、《建筑施工手册》(第4版)
9、本工程施工图纸
10、公司企业标准
11、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第三章塔式起重机布置情况
本工程设置5台塔式起重机,56#、58#、59#、60#、63#楼分别安装一台塔式起重机,其中56#、58#、59#楼塔式起重机相邻属于群塔作业。
具体塔式起重机的位置和布置详见后附:
塔式起重机平面布置图。
各塔式起重机的规格型号、臂长、安装标高、第一次起升高度等见下表:
塔式起重机
名称
规格
型号
第一次起升高度(m)
臂长
安装部位
基础顶标高(m)
56#
QTZ5013
30m
50m
56#楼南侧
-7.0
58#
35m
45m
58#楼北侧
59#
40m
59#楼南侧
-5.0
60#
60#楼南侧
63#
63#楼东侧
各塔式起重机顶升高度:
第二次顶
升高度(m)
第三次顶
第四次顶
第五次顶
最终高度(m)
备注
15
95
每次顶升高度据现场实际进度做适当的调整。
100
20
10
105
附墙位置据现场实际进度而调整,保证塔式起重机自由高度不超限(25米)。
顶升顺序为:
56#塔-58#楼-59#楼塔,60#、63#楼塔之间不连可根据实际进度进行顶升。
第四章群塔作业安全措施
1、群塔作业原则
(1)低塔让高塔
一般情况下,主要位置的塔式起重机、施工繁忙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的较高,次要位置的塔式起重机安装的较低。
施工中,低位塔式起重机应关注相关的高位塔式起重机的运行情况,在查明情况后再进行运转。
(2)后塔让先塔
塔式起重机同时在交叉作业区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式起重机应该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式起重机,让先进入的塔式起重机运行离开此区域后再进行运转。
(3)动塔让静塔
塔式起重机在交叉作业区施工时,有动作的塔式起重机应该避让正停在某位置施工的塔式起重机,待其完成该施工动作离开后,再进入该区域。
(4)荷重先行
两塔同时在交叉作业区施工时,无吊载的塔式起重机应避让有吊载的塔式起重机先行,吊载较轻或者所吊构件较小的塔式起重机应该避让吊载较重或者所吊物件尺寸较大的塔式起重机先行。
(5)客塔让主塔
在明确划分施工区域后,闯入非本塔式起重机施工区域的塔式起重机应主动避让该区域的主要施工塔式起重机。
2、水平方向相邻塔式起重机防碰撞措施
此部位的防碰撞,塔式起重机在现场的定位是关键,通过严格控制塔式起重机之间的位置关系,可预防地位塔式起重机起重臂端部碰撞高位塔式起重机塔身,塔式起重机定位必须保证任意两塔之间距离均大于较低的塔式起重机臂长2米以上,方能确保不发生此部位碰撞,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中的10.5之规定:
两台塔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塔机的起重臂端部与另一台塔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m的距离。
3、塔式起重机在垂直方向的防碰撞措施
(1)低位塔式起重机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式起重机起重钢丝绳之间的防碰撞措施
因施工需要,相邻塔式起重机之间会出现交叉作业区,当相交的两台塔式起重机在同一区域施工时,有可能发生低位塔式起重机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式起重机的起重钢丝绳的碰撞事故。
为杜绝此类事故发生,塔式起重机使用前必须对每一台塔式起重机的工作区域进行合理划分,尽量避免或减少塔式起重机交叉工作区。
同时,必须配备有操作证的、经验丰富的信号工,塔式起重机租赁公司要配备操作熟练、有责任心的塔式起重机司机为现场服务。
作业时,确定本塔式起重机及相关的塔式起重机,确保低塔的起重臂不碰到高塔的起重钢丝绳;
另外,塔式起重机在每次使用后或者非工作状态下,必须将塔式起重机的吊钩升至顶端,同时将起重小车行走到起重臂根部。
当现场风速达到6级及以上,相当风速达到10.8米~13.8米时,塔式起重机必须停止作业。
(2)高位塔式起重机的起重臂下端与低位塔式起重机的起重臂上端防碰撞措施
相邻塔式起重机的作业面交叉处,低位塔式起重机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式起重机的起重臂有可能发生碰撞。
塔式起重机使用前需综合考虑各种塔式起重机的尺寸及各塔式起重机基础的高度,排定各塔式起重机相对高度,具体各塔式起重机安装高度根据现场实际需要确定,但首先要保证高位塔式起重机起重大臂下限于低位塔式起重机起重大臂上限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不小于2米。
由此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中的10.5之规定:
处于高位塔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平衡重的最低部位)与低位塔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m。
(3)起重臂及下垂钢丝绳同待建结构及脚手架等的防撞措施
塔式起重机应有足够的施工高度,充分考虑到吊钩高度、吊索长度、吊物高度及安全高度余量,确保吊装钢筋、模板、脚手架等物料进行水平运输期间,物料不同结构及脚手架等较高实体发生碰撞。
4、塔式起重机与现场周边建筑及设施的防碰撞措施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塔式起重机初次顶升要超过塔式起重机幅度范围内的建筑物、树木等实体结构2米以上。
附近电力及通讯设施应设置防护或警示牌,注意避让,尤其是高压输电设备,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保持在一定距离以上。
第五章安全保证措施
1、塔式起重机作业
1.1、塔式起重机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禁非操作司机作业;
严禁操作司机无证件作业;
因为塔式起重机性能的不同,所以各个塔式起重机定员定岗,不允许塔式起重机司机随意换岗。
1.2、所有塔式起重机在安装完毕后必须经过专业验收部门的验收和审核,方可用于正常施工。
1.3、严禁酒后作业,严格遵守“十不吊”的规程:
(1)吊装重物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
(2)信号不清不准吊;
(3)吊物下有人不准吊;
(4)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5)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6)斜拉斜挂不准吊;
(7)散物绑扎不牢不准吊;
(8)零杂物无容器不准吊;
(9)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
(10)遇有大雪、大雾和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不准吊;
1.4、现场塔式起重机的指挥和使用联系采用对讲机,吊、卸物品前,必须用对讲机告知现场指挥工和对方司机,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1.5、由于该工程属于群塔施工,各个塔式起重机之间的相互间距小于幅度,存在碰撞可能,为此塔式起重机高度必须相互错开;
同时根据塔式起重机的不同型号和使用部位的不同,本现场塔式起重机的高差不能够满足规范规定的6m,所以在使用中必须错开使用,即各个塔式起重机不允许处在同一个水平角度上工作,行走路线必须相互错开。
1.6、各个塔式起重机在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后应一次性顶升到位。
1.7、塔式起重机在相交作业时,各自所吊物品均应回车至吊臂根部15m以内,错开后,再向外移动水平小车;
1.8、同时因为甲方赶工期,各栋塔楼施工进度在“赶、帮、超”精神指引下,会有突破原有工期安排的需求,因此,我单位提前与塔式起重机厂家和租赁单位进行了沟通,保证各项附墙设施的完善,以便急需时进行提前附墙,保证塔式起重机安全使用。
2、塔式起重机特殊情况下及作业后
2.1、在起重吊装工作中,会出现突发状况,例如大风、大雾等不利状况:
安装塔式起重机时,必须保证各个限位的正常;
同时当突遇到超过“十不吊”允许的范围时,操作人员不能慌张,严禁回车打反挡,防止回转组块失灵,或造成回转啃齿、断齿发生,造成相碰事故或机械事故发生。
塔式起重机作业完毕时,应设地锚锁定,以防风向变动造成碰撞。
2.2、因为本工程施工工期紧,所以在夜间施工时,各个塔式起重机上的照明灯具要全部打开,保证作业现场照明齐全有效,视线能见度良好。
2.3、施工期间每天要公布当地气象部门的天气预报;
当塔式起重机每天作业完毕时,及时根据气温气象,将塔式起重机回转止动风标打开,并根据风向及时调整塔式起重机吊臂的停放位置:
西北风时,吊臂一律朝东南停放;
东南风时,吊臂一律朝西北停放。
3、指挥人员
3.1、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非指挥人员指挥塔式起重机作业。
3.2、每台塔式起重机在作业时,必须保证施工操作面上、下各一名指挥工对所属塔式起重机进行指挥,当在特殊情况下如钢结构吊装、吊挂工作塔外转运平台等应配三名指挥人员。
3.3、指挥人员应配戴明显的标记(安全帽或工作服颜色的不同)。
塔帽上挂红色旗子,塔臂上挂红色的串灯供夜间使用;
3.4、指挥人员必须熟练塔式起重机指挥指挥的手势、旗语、哨音并配备对讲机用于指挥施工;
根据本工程施工工艺的特殊性,对于在施工中出现局部塔式起重机停运,利用其他塔式起重机吊运物品时,要派专门施工人员随时观察吊、卸物前、后、左、右、上、下方是否有、无障碍物或是否有死角情况,要及时处理不利情况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3.5、指挥人员发现另外一台塔机在自己所辖作业区吊、卸时,不得强行指挥自己所辖的塔机就位吊、卸,否则,应承担塔机相碰撞事件的直接责任。
4、塔机顶升、附壁
4.1、附着时应用经纬仪检查塔身的垂直并用撑杆调整垂直度,其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2/1000。
4.2、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符合原生产厂家规定。
4.3、附着装置在塔身和建筑物上的框架,必须固定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动。
4.4、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附壁作业,作业时突然遇到风力加大;
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塔身固定。
4.5、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4.6、顶升操作的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专业人员,并分工明确,专人指挥,非操作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
4.7、顶升作业时,必须使塔机处于顶升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
严禁旋转臂杆及其他作业。
顶升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止,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
4.8、顶升到规定自由行走高度时必须将塔身附着在建筑物上再继续顶升。
4.9、顶升完毕应检查各连接螺栓按规定的预紧力矩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应吻合良好,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4.10、塔机在顶升时,禁止塔身标准节未安装接牢以前离开现场,不得在牵引平台上停放标准节(必须停放时要捆牢)或把标准节挂在起重钩上就离开现场。
5、检修作业人员
5.1、机修作业人员在检修塔式起重机或换件时,应尽量避开塔式起重机臂停放位置。
5.2、塔机保养时,应尽量将平衡臂方位朝向对面塔式起重机,以便对方有较大的作业空间。
6、现场管理人员
6.1、现场工长、技术人员等管理人员应遵循科学管理,不得违章指挥。
6.2、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经常开展不同时期的安全交底和安全检查工作。
6.3、在进度与安全发生冲突时,一切服从于安全。
第六章附图
1、塔式起重机平面布置图
2、群塔作业立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