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经营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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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经营管理制度
煤
矿
经
营
管
理
制
度
编号OurRef.No:
HRLS/介板沟
山西石楼华润联盛介板沟煤业有限公司
煤矿经营管理制度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为了维护我矿正常的生产,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矿区环境,全力保障煤矿财产和员工人为安全,深入推进内部治安综合治理,依据《石楼介板沟煤矿治安处罚管理规定》结合我矿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介板沟煤矿属各单位,驻矿施工单位和所有员工及家属在辖区内违反本办法的社会人员及机动车输。
第三章术语
第三条煤矿经营指根据煤矿的资源状况和所处的市场竞争环境对我矿长期发展进行战略性规划和部署,制定煤矿的运景目标和方针的略层次活动。
第四章职责
第四条调度室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和监督实施,矿长及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制度的落实。
第五章管理内容
第五条介板沟煤矿经营管理的肉容
一、介板沟煤矿物资计划和供应管理:
1、物资计划和供应管理;每年初根据本年度生产接续计划和生产任务结合生产工艺,设备状况等上报公司年度材料费用和材料消耗定额的建议计划。
2、材料消耗定客制度原则上不作调整,因各采掘专的实际地质条件和设备使用状况发生变化需要财整定额的,各科队室以书面形式上报分管矿长,分管矿长审批,矿长签字后上报公司。
3、申报计划应考虑合理的供货时间,电缆、钢丝绳等特殊材料应考虑不少于三个月的交货期,因计划不及时影响生产的,由申报科队室承担责任。
4、物资计划必须注明统一的物资编吗,物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位,需求时间,无统一编码的物资单独列表,注明物资所属种类,需求计划应按物资和配件分表填列,配件应列明主机型号,配件图号,主机生产,有物殊要求的在表内注明。
5、各单位申报的物资需求计划中,物资单价在2000——10000元的由分管矿长审批,10000元以上的由矿工批。
6、不报计划,不供应物资,如有送报的公司不接受计划,影响生产责任自负。
7、生产矿长负责对综掘队物资,调度室物资费用的日常管理和控制,机电矿长负责对机电队、运输队、机电科的日常管理和控制,通风矿长负责对通风队材料的日常管理和控制,调度室负责对日常生活用品的管理和控制。
8、生产中突发急用的物资,应积极与相关业务科联系,平方百计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的需要。
《二》物资验收管理
1.机电矿长负责物资到矿后的验收装卸和保管,并对到货的质量负责,提供质量合格物资(包括三证,MA标志,技术资料等)验收或使用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保管人员应现场落实清楚,做好台帐记录,并及时与公司联系,协同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
2、物资保管人员要有认真负责的敬业精神,熟悉物资验收标准严格执行物资验收入库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做好物资验收入库台帐记录。
3、到矿物资和现质量不合格办理入库,罚保管员100—500元/次,情节严重的加重处理。
4、无产品价格的、无规格型号或不清的、无生产厂名、厂址、无供货清单的、无产品合格证的、无MA标志及标志证号的、无防爆合格证的保管员一律不予验收。
5、对不符合物资验收入库管理规定要求的矿物资保管员要及时向机电矿长汇报,并办理退换手续。
6、从外矿借物资、配件、设备等必须到保管室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否则责任自负。
7、材料、设备到矿后保管员要及时通知机电矿长,机电科长进行验收,如果物资验收中出现一次漏检或空检,罚保管员100元,机电矿长,机电科长接到通知后本人或安排人员与验收的每次罚款200元。
8、在物资验收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三次的调离工作岗位。
《三》物资入库管理
①保管员负责物资单据的存放整理和入库,经机电矿长、科长,机电矿长审批后交物资会计处理。
②保管员应做好仓库规划工作,做好库存物资的保管、保养工作,保持库内环境的清洁卫生。
《四》物资领用管理
①分管矿长、各科室负责人对物资审批要严格把关,控制材料支出,各科室所需领用的物资计划必须经分管矿长签批后保管员发放。
②可用性物资和非生产物资实行小额审批。
公用工具和个人工具按使用期限审批,未列期限的由个人自行购买,经过审批的物资2天内领取,否则领料单作废,私自更改审批过的领料单,按领料金额罚款。
③专项物资的审批:
采掘单位需要钢管、轨道、5分以上的钢丝绳,皮带机配件等,必须开具领料单经生产矿长审批,不开领料单的一律不予供料。
④物资领用的程序,使用各科队申报——分管矿长签批——保管员发放。
⑤各级物资审批人员要对材料设备的签批严格把关,对发放人情料的一经发现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⑥对打自条或借据的;没有科室负责人或分管矿长签字;领料单填写不规范,如模糊,缺项或涂改的;非本科室人员来领料的;非本科室需用的物资;没有经过有关负责人审批;个人及公用工具未到期的不予发放物资。
⑦未经科室负责人或分管矿长同意私自借料的,罚保管员100元/次。
⑧保管员必须严格执行我矿制定的物资收料、发料管理制度,做好物资的收发放工作。
及时把出库单据登帐。
《五》物资运输管理
①运输队负责将物资运至使用地点,移交给使用科队,如在运输过程中,物资发生丢失和损坏的,按物资介格2倍罚运输队。
②料车加固尽量使用旧钢丝绳。
③井下所有物资要分类码放整齐,挂牌管理。
④井下除正规料场外,其它地点不得有任何闲置材料或设备。
《六>物资回收与复用管理
①井下物资回收的范围:
掘进巷道内的物资需要封堵的报废巷道内的物资及矿要求回收的所有物资。
②调度室为井下物资回收的管理责任室,每天要根据井下掘进工作面的不同情况,制定当天物资回收计划,下达回收通知单,月终对所有回收物资进行统计并建立台帐。
③有旧料的必须先使用旧料,不得供应新料,调度室要根据掘进队需要,结合掘进工作面回收物资及现有旧料及时调剂。
④运输队负责对井下道岔及附件的回收,如没有回收的,按实际金额给予罚款。
⑤报废巷道密闭前,由调度人员现场进行鉴定,清查巷道内需要加收的物资并安排人员回收。
回收数量要登记并建立台帐。
7、物资考核管理
①调度室是井下物资材料管理责任部门。
②调度室、技术科在安排掘进和设计中要统筹安排,全面考虑做到优化设计,合理安排最大限度地减少物资成本的投入
③材料计划由掘进队申报,生产矿长签发,调度室对工程质量进行考核,如验收不合格的造成材料浪费按期原介的100%处罚。
二、介板沟煤矿合同管理规定
①劳资科应认真贯彻《合同法》和有关规定,负责制定和修改合同管理制度,并报矿长批准后实施。
②劳资科两年未应对本年度全矿合同予以审查、总结。
③劳资科监督检查煤矿各类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情况。
④合同专用章由劳资科保管,档案室要建立建全合同管理台帐,保管好合同档案资料。
⑤合同条款符合《合同法》第12条规定,完整齐全具体。
⑥合同文字清楚,用语精确,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手续完备。
⑦合同需要变更、转让、解除时应按合同审批程序、权限办理审签手续。
⑧劳资科负责各矿合同档案及有关资料的管理。
三、活动经费管理规定
①活动经费用于各科室的集体性,公益处。
②各科室活动经费的使用情况必须按月向员工公开,接受员工监督。
③活动经费的使用不得超越使用范围,严禁用于吃喝招待和科室干部个人消费(手机话费、电话费、差旅费、个人礼金)等不合理支出,严禁用干各种补贴和奖励,对弄虚作假者,一律追究当事人,矿长和科室负责人。
④本规定实行后,各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截留员工工资,否则不论数额多少,处2——3倍的经济处罚。
⑤各科室活动费支出凭证要妥善保管,严禁私自销毁,其保存年限不得低于2年。
<四>地面供电管理规定
1电队负责地面用电指标的考核。
②机电队每月定期,不定期的对各科室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本矿相关用电管理规定的,依照本规定予以罚款。
③机修车间为地面供电管理的管理责任部门,负责地面用电增容方案设计和报请机电矿长审批,主供线路的维护和隐患整改。
④机电队负责对地面场所当照明、电脑、电视、取暖器等用电设备进行和定额分配和综合考核,同进负责办公室场所、会议室及生活区的公共场所、单职工楼、介板沟村的照明线路维护和供电电费的收缴工作。
⑤用户电表外接线破坏计量器具,除赔偿损失外,并罚款处理。
⑥凡未经批准而使用电炉、电饭锅、大效率灯炮等违章用电行为,除没收外,并100—200元的罚款。
⑦车间、办公室无人工作而亮灯,每盏罚款50元。
⑧严禁使用电热器烧水,电暖器取暖,特殊岗位需用电暖器电炉的必须经机电矿长审批,否则罚款处理。
⑨机电队对所有用户必须装表计量,发现一处未装表,罚款500元。
⑩所有用户要对各分支线路计量装置要妥善保护,不得私自改变装置内部接线。
《五》供暖管理规定
①机电队负责主管路及办公生产场所供暖设施的安装、维修。
②一次性新安装所需材料由负责施工的单位报计划,机电副矿长审批。
③职工澡堂应保证水温适宜,室温适宜,不按规定时间供水的每次罚澡堂工作人员100元。
④未经矿长同意的不得安装供暖管路,否则有权拆除,并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六、考核工作管理规定
①各科室负责对本科室所属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通知安监站开具罚款单。
②安监站在下达罚款通知单时,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③安监站开具的罚款单必须一式三份,一份自留,一份送交被罚科室或个人,另一份交回调度室存档。
④安监站开具的罚款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接受罚款的科队名称或员工个人姓名,罚款事由,罚款依据,罚款数额,罚款单内容填写工整、清晰,对不按规定标准处罚或没有注明处罚依据,未加盖安监站印章的罚款单,调度室不予受理。
⑤各科室或个人对无事实依据的罚款或不按矿的有关罚款制度规定的标准进行的各类罚款有权向矿或调度室举报。
第六章附则
第六条本制度由调度室起草,调度室负责解释。
第七条本矿将根据经营情况的变化,适时修订,补充本制度。
第八条本制度由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2011年1月1日
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