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医学教育综合楼工程施工临时用电施工方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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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建设单位
青岛大学
3
监理单位
青岛市***有限公司
4
设计单位
上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5
勘查单位
青岛市*****测绘研究院
6
施工单位
7
总建筑面积
51608.37m2
8
地理位置
位于青岛大学校区内,毗邻宁德路
9
施工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土建、装饰、安装工程
10
工期
2015年10月1日~2017年3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下达开工令为准)
本工程建设单位共提供1个箱式变压器,变压器提供630KVA的电源。
(具体位置详见总平面布置图)
二、现场临电布置
施工现场用电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三相五线制覆盖整个施工现场。
所有电缆线均采用VV电力电缆,主电缆从箱变到总箱采用埋地铺设,支路电缆采用明敷架设为主,埋地敷设为辅。
埋地时必须挖电缆沟300×
700深,电缆下填中砂50㎜厚,电缆四周用砂包裹,电缆上填砂厚50㎜,上盖标准砖一层,过路采用Φ100钢管穿入保护过路。
临电布置详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平面布置图》
三、现场设备用电总量负荷计算
3.1箱变:
630KVA
3.1.1箱变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功率(KW)
台数
总功率
塔吊
QTZ40
35
70
施工电梯
SCD200
30
90
钢筋加工切断机
GQ40-2
5.5
16.5
弯曲机
GW40-1
钢筋调直机
电焊机
BXB-630
98
混凝土输送泵
汽车泵
110
9810
套丝机
GY-40
16
潜水泵
11
电锯
MJ-500
12
刨床
MB104D
13
圆盘锯
14
塔吊照明
3.5×
15
手持电动工具
0.4
3.2
振动器
2.2
13.2
17
办公生活用电
40
合计
507.9
注:
箱变供应整个施工区域及办公区、生活区用电。
3.1.2电力负荷计算
总用电量计算公式
S=K(K1∑P1÷
Cosα+K2∑P2+K3∑P3+K4∑P4)中
取备用系数K=1.1,功率因数Cosα=0.75;
动力设备同时使用系数K1=0.5;
动力负荷系数K2=0.6;
生活区办公区同时使用系数K3=0.8;
照明设备同时使用系数K4=1.0。
=1.1×
(0.5×
355.9/0.75+0.6×
98+0.8×
40+1.0×
14)
=342.06KVA
cosα—电动机平均功率因数,施工现场为0.75~0.78,一般为0.65~0.75。
K1、K2、K3、K4—需要系数,按下表选用:
用电名称
数量
需耗数
备注
K值
电动机
3-10台
K1
0.7
为使计算结果接近实际,式中各项动力和照明用电应根据不同性质分类计算。
11-30台
0.6
30台以上
0.5
加工厂动力设备
K2
10台以上
室内照明
K3
0.8
室外照明
K4
1.0
当主体施工至第3层时,开始使用施工电梯,在施工时按照现场实际情况尽量错开塔吊与施工电梯的同时使用时间。
业主提供的箱变为630KVA的变压器能满足现场的用电总容量。
四、线路计算
本工程箱变出线采用从变压器下的低压开关柜引出,共1个主回路供电,引至施工现场,此配电箱为1#配电箱。
从1#配电箱采取梯接方式接至2#配电箱,考虑到部分分配箱距总配距离较远,导线截面由容许电流和允许电压降共同确定,具体电缆选择见后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图》.
4.11#总配电箱导线截面计算。
Cosα+K2∑P2+K3∑P3)中
I线—电流值(A)
K、P同总用电量计算公式
U线—电压(V)
cos
—功率因数,临时网路取0.7-0.75。
342./(1.732×
0.38×
0.75)
=752.4A
S—导线截面(mm2)
M—负荷矩(KW·
m)
P—负载的电功率或线路输送的电功率(KW)
L—送电线路的距离(m)
ε—允许的相对电压降(即线路电压损失)%,照明线路为-10%~5%。
(一般场所为-5%~5%,道路、警卫照明及使用安全电压的场所、远离电源小面积场所为-10%~5%),电动机的电压降不得超过±
5%,送电线路为±
7%;
c—系数,视导线材料、线路电压及配电方式而定,见下表:
线路额定电压(v)
线路系数及电流种数
系数C值(铜线)
380/220
三相五线
77
二相三线
34
220
12.8
36
单相或直流
0.34
=(440×
150)/(77×
7%×
100)
=122.45mm2
根据《电工手册》中0.6/1KV铜芯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长期连续负荷条件下允许的载流量,计算导线直径选用电源电缆规格为:
VV-4*150+1*70导线;
五、供电方式
5.1供电方式采用三相五线制,施工现场的电力线路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系统图见附图。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专用保护零线(简称保护零线)应由变压器处的工作接地线引出。
施工现场,应从箱式变压器低压侧作三相五线制,联系各总配电箱之间一律采用五芯电缆。
分配电箱联系各开关箱采用明设,明敷导线架设高度不低于4米,若导线与道路交叉时,架设高度不应低于6米。
5.2三相五线制的保护零线,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柜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再次作重复接地,每一处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欧姆,可利用钢筋混凝土基础的钢筋作为重复接地,接地线钢筋要求直径不小于10mm的圆钢引入系统线路,焊接长度应≥6d,双面焊(d为钢筋直径)。
5.3保护零线的安全技术要求
5.3.1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和熔断器。
5.3.2保护零线应单独铺设,不作它用,专供正常情况下的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如电动机,配电箱,开关箱外壳等)和重复接地线相连接。
5.3.3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6mm2的多股铜线,保护零线和工作零线要严格分开,工作零线仅供220V用电设备使用。
5.3.4保护零线应为绿/黄双色线。
5.4现场保护零线在总配电柜和分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变压器处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其它重复接地处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现场中塔吊安装防雷装置,在塔身最高处安装1.5m高接闪器,利用塔身金属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5.5安全措施
5.5.1总配电箱内设置总隔离开关、总断路器、分路漏电保护器。
其中分路漏电保护器应同时具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在分路漏电保护器分断时,其分断点清晰可见。
5.5.2在分配电箱内设置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其中总断路器和分路断路器在分断时,其分断点清晰可见。
5.5.3在开关箱内设置隔离开关和漏电保护器。
5.5.4总配电箱内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应小于等于200mA,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等于0.15s,大于0.1s。
5.5.5一般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在潮湿或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六、现场安全用电技术防护措施
6.1现场所有用电设备的安装、使用和防护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以及市有关管理规定。
6.2现场所有配电箱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框架、金属操作平台等必须有可靠的接零保护和重复接地。
现场所有用电设备的安装、操作、维修等除专职电工外,任何人不得擅自挪动和拆除。
6.3现场人员要求
6.3.1专业电工及用电人员
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工作时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使用合格的电工工具,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不得酒后上岗。
对工程的供电线路,配电箱,开关箱每月检查一次,并作好检查记录。
6.3.2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①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的性能。
②使用设备前必须按照规定穿戴好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③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④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⑤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妥善处理后进行。
现场用电器具必须坚持“一机一闸一保护”,并选用与电机容量相匹配的熔体,严禁用导线或铜丝代替熔丝。
配电箱、开关箱应由维修电工专人负责,并每周进行检查,维修一次。
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6.4现场的配电线路一律采用三相五线制,保护零线和工作零线分开单独敷设,保护零线由箱盘的零线和工作零线上引出。
6.5现场的配电箱、开关箱配两级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
6.6现场使用的移动开关箱、电器以及接线应安装牢固,不得在地上拖放。
导线必须绝缘良好,接头包扎严密。
同时必须有良好的防雨措施,以免漏电及跳闸。
6.7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保护一锁的制度。
6.8带电的导线严禁挂压其它物体。
6.9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配锁,停用或停电1小时以上的应拉闸断电,箱门锁牢。
配电箱、开关箱应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至1.6M。
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
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至1.6M。
6.10电器检修时应有安全措施。
6.11建立临时用电技术档案及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检测、维修制度。
临时用电设备一定要按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并向施工人员交底,临时用电设施完工以后,要定期进行检测,定期维修,并做好记录,记载测试数据、维修时间、内容、处理结果及维修人员等。
6.12建立临时用电技术档案、安全规章制度,向职工进行安全用电教育。
6.13建立拆除制度。
工程竣工后不用的临时用电设施,要及时拆除,拆除时应有统一组织指挥,规定时间、人员、方法等。
6.14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临护、维修要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奖惩措施。
6.15电气防火措施
6.15.1职工宿舍供电电源采用限时限量的供电方式;
保证职工宿舍在生活用电方面的安全保障。
潮湿和地下工程及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压不得大于12V。
6.15.2正常运行时有火花和外壳表面温度较高的电气设备,应远离可能燃火物质。
6.15.3照明灯具不得安装在木结构、竹结构上。
6.15.4配电室、变电所附近不得堆放易燃物品。
6.15.5油漆、汽油等可燃液体的器皿不得放在电机、机器旁,氧气瓶、乙炔瓶应远离电气设备。
6.15.6木工机械下的锯末、锯花等应及时清理,不得埋没电机。
配电室外必须有防火池、防火沙,室内须有灭火器。
6.15.7宿舍内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
七、防护用品措施
电力为施工带来动力,如果使用不当,安装不合理,维修不及时或违反操作规程,则不仅造成停电、停产损坏设备、引起火灾,甚至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因此,在施工中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7.1使用各种防护设施时,应严格遵守使用规程。
7.2根据生产现场情况(地下室照明、楼层楼梯间照明等潮湿的地方),使用12—36伏的安全电压。
7.3正确安装电器设备,加装保护接地装置,带电部位应当有防护罩或者放在不易接触之处或采用联锁装置。
7.4尽量不带电工作,在危险场所必须带电工作时,应采用各种安全工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棒、绝缘钳和必要的仪器仪表等。
7.5各种电器设备应定期检查,如发现漏电和其他事故时,应及时修理。
7.6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和宣传教育工作。
八、编制依据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九、附件
10.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平面布置图
10.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