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连铁路项目部安全生产考核办法试行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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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保证体系不健全或未有效开展管理活动,扣1-2分。

1.1.5项目人员管理混乱,资料不符等,扣1分。

1.2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3

1.2.1未执行国家或行业现行规定,项目安全投入与施工进度不匹配,扣2分;

1.2.2财务未单列科目,扣1分;

1.2.3未制定安全投入计划,扣0.5分。

1.3“三类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3.1项目经理、专职安全人员(含协作队伍)无合法有效安全资格证件的,每少1个扣1分;

人证不符的,扣0.5分/人,以上扣完为止;

1.3.2台帐资料混乱,或者证、帐不符等,扣1分。

1.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4.1关键岗位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或复审不及时,扣0.5分/人;

1.4.2未实施动态管理,配置明显不足,扣1分;

1.4.3台帐资料混乱,或者证、帐不符等,扣1分。

1.5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情况

1.5.1未按规定配置群安员(含协作队伍),扣2分;

1.5.2未实行“五个纳入”并公示,扣1分;

1.5.3现场无群安员公示栏及宣传警示标志,扣1分;

1.5.4群安员监督检查工作记录缺乏,或者不完善,扣0.5-1分;

1.5.5无考核群安员纪录或记录不完善,扣0.5-1分。

1.6青年安全监督岗工作情况

2

1.6.1未按要求配置青年安全监督岗,扣2分;

1.6.2青年安全监督岗活动记录缺失,或者不完善,扣0.5-1分。

1.7协作队伍管理情况

4

1.7.1协作队伍证照不合规、不完善,扣2分;

1.7.2协作队伍考核评价不合规、不完善,扣1-2分;

1.7.3协作队伍未签订安全质量协议,扣1分。

1.8安全防护用品配置情况

1.8.1三证资料和安全标志不全,扣1分;

1.8.2未按“四统一”及“五同”原则配发劳保用品,扣1分;

1.8.3未建立完善的采购、发放台账,扣1分。

1.9大型机械设备和管理配置情况

1.9.1大型机械设备未按实施性施组配置,扣0.5-2分;

1.9.2项目设备没有专人管理的,扣1分;

1.10

其它事项

根据专业或工程特点,适时发现问题,扣1-5分。

只计

扣分

因素

模块配分及扣分合计

30

得分率

M2管理制度

扣减分数

2.1安全质量管理目标

2.1.1无目标或者目标不合规,扣1分;

2.1.2安全质量目标与业主要求不一致,或不同文件的目标表述不一致,扣0.5分。

2.2安全生产责任制

2.2.1无审批发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体系,扣1-3分。

2.2.2安全生产责任制覆盖不全、内容不规范,或协作队伍责任不清,扣1-2分。

2.3施组编制审批情况

2.3.1无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扣2分;

2.3.2编制审批程序不合规,扣1分;

2.3.3未按审批意见进行修订和完善,扣1分。

2.4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批情况

2.4.1未按照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编制专项方案,扣2分;

2.4.2专项方案结构检算缺失,内容不全,扣0.5-1分;

2.4.3审批程序不完善,扣1分;

2.4.4未按照专家审批意见进行修订和完善,扣1分。

2.5技术交底制度

5

2.5.1无技术交底制度,扣1分;

2.5.2交底中无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扣2-3分;

2.5.3交底未下发到作业层,扣1分;

2.5.4对现场发现的明显质量安全缺陷未有纠缺记录,扣1-2分。

2.6危险源调查辨识评价、控制方案编制审批情况

2.6.1未进行危险源调查,扣3分;

2.6.2危险源调查、辨识、评价程序混乱,或逻辑对应关系不符,扣1分;

2.6.3评价结果与现场实际重大风险不对应,或者未及时更新危险源清单,扣1分;

2.6.4施工作业区域危险源未采取适当方式警示,扣0.5分;

2.6.5控制方案针对性不强,或可操作性不强,扣0.5分。

2.7应急预案编制、审批情况

2.7.1未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内容不合规,可操作性不强,扣1-3分;

2.7.2预案审批手续不完善,扣0.5-1分;

2.7.3预案未宣贯,相关人员未培训,扣0.5-1分;

2.8特种设备检查、管理、验收制度

2.8.1无有关管理制度,或者不合规,,扣2分;

2.8.2进场特种设备未经检验投入使用或证件不全,扣0.5分/台;

2.8.3未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台账,扣1分。

2.9大临设施(非标)检查、管理、验收制度

2.9.1无有关管理制度,或者不合规,扣0.5-2分;

2.9.2大临设施无设计及检算资料,扣0.5分/台;

2.9.3大临设施未进行分级验收或验收记录不全,扣0.5分/台;

2.10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2.10.1未按要求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扣2分;

2.10.2用电施组未审批,或签批不完善,扣0.5-1分;

2.10.3无有关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或者不合规,扣0.5-1分。

2.11安全质量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11.1未建立《安全质量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或内容不合规,扣0.5-1分;

2.11.2项目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治理)检查;

扣1-2分;

2.11.3未按照统一规定填写检查记录,未进行有效的闭环管理,扣0.5-1分。

2.1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2.12.1未按公司规定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扣2分;

2.12.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内容不合规,扣0.5-1分。

2.13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制度

2.13.1未编制培训计划,扣0.5-1分;

2.13.2作业人员未进行“三级教育”,未分专业、分工种开展针对性教育,扣0.5-1分;

2.13.3培训学时不合规,扣0.5-1分;

2.13.4未按照要求开展“安全月”等专项安全质量活动,扣0.5-1分.

2.14安全质量奖惩制度

2.14.1无有关安全质量奖惩制度,或者不合规,扣1分;

2.14.2奖惩无记录,扣0.5-1分;

2.15其它安全管理制度

项目部应健全完善但不局限于下述制度:

安全费用管理使用、安全生产例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设备(工种)操作规程、现场动火与消防管理、易燃易爆品或火工品管理,环境保护等制度,缺项或者内容不合规,扣0.5-3分。

2.16其它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测量(监控量测)制度、施工图核对制度、隐蔽工程检查及旁站制度,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配合比试验、拌合站管理制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样品管理制度、试验检测记录管理、不合格品管理等制度等,缺项或者内容不合规,扣0.5-3分。

M2模块配分及扣分合计

40

青连项目安全质量检查标准

M3现场管理

3.1现场带班盯岗情况

3.1.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无项目负责人带班盯岗,扣2分;

3.1.2关键工序无技术人员值班或值班人员未掌握监控要点,监督不到位,扣3分;

其它应按规定带班盯岗而未严格落实的,扣2分;

3.1.3盯岗人员无盯控记录或记录不完善,扣0.5分;

3.1.4有特殊要求的施工作业区域需要专人带班或设值班室,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管理、登记,驻站联络或看守,防护瞭望,或专人指挥,或应实行一人一机监护等,如隧道进出洞管理、营业线施工、运、架梁管理等,未按规定严格执行的,扣1-2分。

3.2施工用电安全管理

3.2.1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三相五线制)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末端箱内配置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锁”,扣1-3分;

3.2.2线缆不合规,线路架设高度或电缆埋设深度及防护措施不符合规定扣1-2分;

电缆线路破损、布设在湿地或水中,扣1-2分;

3.2.3配电箱不合规,箱体PE线接零不正确,漏电保护器配置不符合规定,配电箱内线路拉接零乱、箱内放杂物,每项扣1-2分;

3.2.4潮湿环境、危险作业环境照明未采用安全电压,扣1分;

3.2.5生产及生活用电乱接乱拉,固定电力设施未设置安全防护栏杆及警示标志,每项扣0.5-1分。

3.3现场安全防护制度、措施落实情况

15

3.3.1安全防护用品未正确使用,扣0.5分/人;

3.3.2施工现场无醒目的安全标语,扣0.5-1分;

3.3.3施工现场未采取全封闭施工管理,围挡破损,扣1-2分;

3.3.4深基坑等临边防护不到位,扣1-2分;

3.3.5深基坑未按规定开挖,排水不畅,扣1-2分;

3.3.6作业区域设置安全防护、警示标识不全,扣1-2分;

3.3.7桥梁跨越既有道路、营业线时未规范设置引导、限速、限高、防撞、警示标识,扣1-3分;

3.3.8水上运输、水上作业平台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规定,扣1分;

3.3.9未对地下管线进行调查、探挖,未采取保护措施,扣1分;

3.3.10铺架作业、大型机械设备、用电设备等场所无安全防护设施,扣1-2分;

3.3.11有安全监测要求的,监测方案编制不符合规范要求,或未按规定实施(监测频次、测点布设不合要求,或应设而未设通信、监控、报警系统等),或实施证据不足(如资料不完善,数据弄虚作假等),或未及时、科学应用监测数据指导安全施工,或基坑降水对周边建筑物影响未及时进行监控量测,扣1-4分;

3.3.12其它安全防护制度、措施未认真落实,或存在明显安全隐患,扣1-2分。

3.4大型机械、特种设备使用情况

3.4.1大型机械设备未悬挂操作规程,扣1分;

3.4.2特种设备无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扣1分;

3.4.3机械设备的保险、限位、防护装置、仪表未定期检查、检验,未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或运转记录不全,扣1-2分;

3.4.4机械设备带病作业,扣0.5分/台;

3.4.5使用淘汰设备,扣0.5分/台,扣完为止。

3.5三工建设情况

3.5.1未建立三工建设领导小组,或三工建设考核机制,扣1-2分;

3.5.2三工建设资金不符合规定要求,扣1分;

3.5.3未结合施工现场特点系统规划,生活、办公场地布置不合理,或未遵循永临结合原则,做到节地、节水,扣0.5-1分;

生活、办公区域内各类线、管敷设混乱,或“三废”未经处理排放,扣0.5-1分;

3.5.4工地食堂建置不符合规定要求,或炊管人员无健康体检合格证,或未建立伙委会和采购、验收制度,扣0.5-1分;

3.5.5员工宿舍布置不合规,宿舍“脏、乱、差”,或未设置员工活动场所,或未设置宣传橱窗和厂务公开栏,或工地医疗卫生设施不合规,扣0.5-1分。

3.6易燃易爆及消防管理情况

3.6.1现场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未隔离存放,或放置方式及距离不符合规定,扣1分;

3.6.2施工现场使用明火无防火措施,未办理审批手续,扣2分;

3.6.3火工品库设置、审批手续不合规,扣1分;

3.6.4“领、用、退”管理不规范,帐、物不符,扣3分;

3.6.5重要防火区域,如:

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处、集体宿舍区、电气焊作业、发电机房、变配电房等,未规范配置消防器材,扣0.5分/处,扣完为止。

3.7应急

管理

3.7.1应急物资、设施设备设置不合理,或数量明显不足,扣1-2分;

3.7.2未按规定设置通信、监控、报警系统或逃生通道等,扣1-3分;

3.7.3未按规定进行应急演练,扣1分;

3.7.4演练记录不完善,或未做评审,扣0.5分。

3.8职业

健康

3.8.1职业危害场所作业人员未按规定体检,扣0.5分/人.次;

3.8.2职业健康体检未建立档案,扣0.5分;

3.8.3涉及地方传染病的工地,未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或未配发防治药品,扣1分;

3.8.4密闭、狭小作业场所有毒、有害气体及物质未有定期监测、未采取通风措施,扣1~3分

3.8.5相关作业场所,施工人员未配戴防尘口罩、防护面具、防护眼镜等劳动保护用品,扣1-2分。

3.9环境

3.9.1无环境保证体系,未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无环境管理方案及保护措施,破坏当地生态环境且无有效补救措施,扣1-3分;

3.9.2噪声控制、污水排放(设置相应的沉淀池、化粪池、隔油池)、泥浆排放、固体废弃物处理、废气超标排放,导致达不到当地政府规定标准要求,扣1-3分;

3.9.3发生污染事件、居民投诉、媒体曝光、行政处罚,扣1-5分。

3.10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保护情况

3.10.1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未按规定存放、保护,扣1-3分;

3.10.2未按规定内容标识(包括材料名称、产地、规格、数量、进料时间、检验状态、试验报告号、检验批次等),扣0.5-1分;

3.10.3作业区域不整洁,材料存放杂乱,扣1-2分。

3.11其它事项

只计扣分因素

M3模块配分及扣分合计

60

 

M4过程控制

备注

4.2桥涵施工

4.2.1桩基孔口、高墩台、盖梁等作业,临边安全防护设施不全或不符合规定,扣0.5分/处,

4.2.2人工挖孔孔深超过10米未采取通风措施,孔内爆破未落实安全措施;

孔口围圈顶面未高出地面30cm以上,孔口作业人员未挂安全带;

多孔同时开挖未采取间隔开挖的方法,护壁厚度、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护壁支护不及时等,各扣2~4分;

4.2.3基坑开挖、支护不符合要求,扣1-3分;

基坑边坡四周无排水措施或违规堆载,扣1-2分;

基坑内有明显积水,扣2分;

4.2.4高处作业无安全通道,扣1分;

安全通道不合规,扣1分;

作业平台未满铺架板,扣1分;

4.2.5脚手架搭设不符合施工方案及相关规定要求,扣1-2分;

4.2.6支架体系下部地基未按要求处理,且无有效排水措施,扣1-2分;

使用前未验收,扣1分;

4.2.7预应力砼构件未按专项方案施工,扣1分;

4.2.8连续现浇梁悬灌挂篮拼装未对称进行,构件未及时稳固连为一体,作业平台未挂安全网、未设围栏,未设专用扶梯,扣1-2分;

挂篮拼装后,锚固连接、吊挂、限位系统等未进行检查验收,未进行预压,扣1-2分;

挂篮移动前未检验梁体及孔道压浆体强度,未检查走行、吊挂、模板系统,未对称移位,扣1-3分;

挂篮移动到位后未及时锚固,前吊杆、后锚杆的锚固力未调试均匀,吊杆、锚杆变形,前端限位装置未设置牢固,扣1-2分;

挂篮未按设计方案顺序对称拆除,扣2分;

4.2.9移动模架安装前未对重点部位焊缝进行无损探伤检测,或有明显缺陷,扣1-2分;

模架拼装作业,支腿、主梁、横联未及时连接,未按规定设置爬梯、人行通道及栏杆,扣1-2分;

模架拼装后未进行检查验收,未进行预压,扣3分;

过孔前未对受力构件、油路、电路、行走系统进行专项检查,扣1-2分;

模架拆除未落实技术交底,未设缆风绳及临时支撑,扣1分;

4.2.10涉及铁路营业线施工未落实强制性要求,扣5分;

管线未调查,未采取保护措施,扣2分;

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现场机具、设备侵限,扣4分;

防护棚架不符合规定,扣1-3分;

4.2.11缆索吊、架桥机、施工便桥、水上作业平台等大临设施投入使用前未按规定检验验收,扣1-4分;

4.2.12吊梁、架梁作业时,未设置警戒区或无专人看守,扣1分;

4.2.13钢筋加工、绑扎、焊接质量不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扣1-2分;

未按技术交底进行混凝土浇注,浇注顺序不正确、偏载,扣1-2分;

混凝土外观质量较差,存在蜂窝、麻面、气泡、疏松等混凝土质量通病,扣1-2分。

4.4路基施工

4.4.1路基排水不通畅,雨水冲刷浸泡,扣0.5分/处;

4.4.2高路堤、深路堑等无安全防护措施,扣0.5分/处;

防护措施不合要求,扣0.5分/处;

4.4.3基底处理不符合设计和技术交底要求,扣1分;

基桩施工未进行工艺性试验,基桩间距、桩顶标高偏差超标,短桩、断桩率超标,桩头破损,扣1-2分;

4.4.4施工工序不满足“三阶段、四区段、八流程”要求,扣1分;

填料类别不符合设计要求,填料质量不达标,未进行工艺试验,试验资料不齐全,扣1-2分;

路基断面加宽不够、边坡碾压不实,扣1-3分;

路基填筑、虚铺厚度超厚,碾压不密实,无路拱,扣1-3分;

土工格栅铺设不平、搭接处理不规范,扣1-2分;

4.4.5过渡段施工不符合设计和技术交底要求,扣1-2分;

过渡段台阶宽度不足,涵洞两侧未对称填筑,台背、涵背填筑不密实,扣1-2分;

4.4.6施工便道排水不畅,养护不及时,扣1分。

4.6制运架梁作业

20

4.6.1钢筋加工、绑扎、焊接质量不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扣1-3分;

未按技术交底进行混凝土浇注,浇注顺序不正确、偏载,扣1-3分;

4.6.2.张拉设备不稳固、无防护,张拉设备后端危险区站人,扣2分;

张拉仪器、仪表、高压油管使用前未进行检验、试验,扣2分;

4.6.3使用不合格的卡具、锚具、钢绞线,扣2分;

钢绞线放线未设专门防护架,扣4分;

4.6.4管道压浆操作人员未戴防护眼镜,扣2分。

4.6.5搅拌站料罐地基承载力未经检测,基础未按方案实施,扣2-5分;

搅拌筒检修未设专人监护、未切断电源、未设检修警示标志,扣5分;

料斗检修未挂保险挂钩(销),传动部位未设防护罩,扣1-4分;

4.6.6走行轨道基础局部下沉,轨道几何尺寸超限,连接不牢固,螺栓或扣件缺失,扣4分;

4.6.7上下层存梁支垫位置不在同一垂直面,两侧未设防倾覆支撑或支撑不牢固,扣3分;

未对梁体进行检查验收、无出厂合格证,扣3分;

4.6.8未对运梁设备、道路(轨道)及架梁设备进行检查,扣3-5分;

运梁作业支垫、支撑、捆绑不牢固,停车未及时设置防溜垫木(铁鞋),未安排专人监控或监控人数不够,扣1-3分;

4.6.9架桥机各支腿保险销安装、拆除未经双人互检,扣4分;

起落梁时吊点、支点位置、支护措施不符合设计要求,吊梁钢丝绳与梁体底面转角接触处未采用护瓦及其它保护,扣3分;

架桥机架梁及过孔作业,支腿、轨道未经检算违规安设,扣5分;

4.6.10架梁作业无专人指挥,扣2分;

架桥机过孔作业横隔板未按规范要求焊接,扣5分;

高压线下架梁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跨道路交叉作业未设置安全警戒和防护,扣3分;

4.6.11夜间作业现场照明不足,扣2分。

4.7铺轨作业

4.7.1未与设备管理产权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扣2分;

未与使用工程线行车的相关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扣5分;

4.7.2未成立维修养护机构、人员配备不足、未编制巡回图,扣1分;

巡道工未按巡回图巡道,交接记录无签字,扣2分;

4.7.3未设驻站联络员、工地防护员,未在车站办理维修登记,防护备品不全,扣2分;

4.7.4铺轨作业现场无专人统一指挥,扣2分;

调车作业人员未按规定配带防护用品,扣2分;

4.7.5行车速度未明确,扣1分;

坡道停车、站内编组未按规定安置铁鞋,铺架前端未设临时车挡和停车标志,扣3分;

4.7.6未按行车管理办法接、发列车,未编制行车、调车计划,未按计划作业,扣1分;

未按规定对装运物加固、检查,装车偏载,扣2分;

4.7.7涉及行车安全的线路标志(坡度、曲线、隧道、桥梁、警冲标等)不齐全或特殊条件未设置标牌,扣1分;

4.7.8放轨、锁轨、焊轨等工序不符合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要求,扣1-3分;

4.7.9未按程序验收、编写验收报告,扣2分;

对初验提出的问题未整改回复,每项次扣1-2分。

4.8营业线施工

4.8.1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未按规定提报审批,扣3分;

营业线施工前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扣5分;

未按施工计划批准的方案施工,在未登记批准的情况下进行线上作业,扣3分;

4.8.2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及涉及行车的主要人员未经铁路局培训持证上岗,或证件过期未及时更换,每人次扣1分;

4.8.3上道作业未按规定着装,扣1分;

路料、机具未按规定存放、看守,有侵限现象,扣3分/处;

4.8.4在距行车线20米范围内施工未与行车线采取隔离防护措施,扣5分;

在距营业线20m范围内违规存放油料及其它易燃易爆品,扣3分;

4.8.5施工临时道口未经铁路局审批,未设专人看守或道口设施、标志、备品不齐全,电化区段设置的临时道口未设限高架,扣3~5分;

大型机械设备通过道口未安排专人监控,扣3分;

4.8.6未经批准擅自拆除防护网进入线路施工,拆除防护栅栏后未按规定设置栏门或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扣5分;

未在设备管理单位人员现场监护下进行影响行车设备使用的施工,扣2分;

4.8.7施工车辆在距营业线10m范围内违章调头,未设调头区、未安排专人现场监控指挥,扣2分;

邻线或上线作业,未按规定设置防护人员或防护人员数量不足,扣5分;

特殊气象条件、曲线或视线不良等情况未增设中间防护人员,来车时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提前下道避车,扣3分;

4.8.8防护人员未执行“呼唤、应答”和“预报、确报、复诵”制度,工作程序和作业标准不符合规定或防护备品配带不齐全,未按规定设置防护标志、标牌,扣3分;

4.8.9要点施工未召开点前协调会,未按规定制定两图一表,点后未召开总结会,扣3分;

未设置警示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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