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吨循环流化床锅炉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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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吨循环流化床锅炉规程
第一篇:
运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锅炉运行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电业安全生产方针,服从领导,听从指挥,立足本职,胸怀全局,兢兢业业地干好工作。
2、运行值班中,锅炉运行负责人是班长,机组负责人是值长,值班人员必须执行所属上级的命令和指示,但对上级发出的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的命令时,应拒绝执行。
但应审明理由,亦可越级上报,如发令人坚持命令不变时,执行人仍应执行,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发令人负责。
3、运行人员在值班期间,应严格执行各项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脱离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运行人员应严格按照车间制定的轮值表进行值班,任何人不得擅自换班或替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换班或替班时,应向车间主任请假,车间同意后方可替换班,病假必须持有矿卫生所的病休证明。
5、值班人员要团结一致,密切协作,互通情况,加强联系,用电话联系时,要互通姓名及所在的炉号。
复述对方讲话要点,以免误解。
6、值班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事故防范措施,重大操作要严格执行操作票和双人监护制度。
如遇事故发生时,应在班长及司炉的领导下进行处理。
事后要认真分析,吸取教训,采取措施,总结经验,杜绝误操作事故的发生。
对因不服从领导,违章违纪造成的事故或使事故扩大,其责任和后果由责任者承担,上级对下级造成的事故,负有一定的责任。
7、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详细、按时、准确地抄写运行日志和各种记录,并保持清洁完好,严禁造假不准撩草及乱画、乱涂、乱撕。
8、严禁不熟悉设备的人员独立值班,低岗位不准代替高岗位人员值班,值班人员离岗一个月以上重新值班时,应先熟悉设备,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值班。
新入厂工人值班前,应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群众评议,领导批准。
9、运行人员应按照“三熟、三能”的要求,认真学习业务,努力提高技术水平。
经常分析,研究安全和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学习和推广新经验、新技术,不断地改进操作。
认真做好节煤、节电、节水、节油工作,为全面完成领导的各项经济任务而努力工作。
运行人员的“三熟、三能”是:
三熟:
熟悉设备系统;熟悉操作和事故处理;熟悉本岗位的规程制度。
三能:
能分析运行情况;能及时发现故障;能掌握一般的检修技能。
第二章:
岗位责任制
第一节:
班长责任制
一、班长职责:
1、班长在行政上受车间主任及运行副主任的领导,在值班期间受值长领导。
2、班长应有较高的政治觉悟,文化素质、技术水平,并熟悉现场规程,热力系统,设备特性及丰富的实践经验。
3、班长是锅炉专业安全经济运行的总负责人,因此,必须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地贯彻执行各项规程制度和上级指示,并带领全班人员严格执行,确保安全经济运行,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4、当发生异常或事故时,应立即报告值长,并带领全班人员进行处理,事后向值长及车间汇报事故处理情况,并认真做好记录。
5、负责全班开展小指标竞赛活动,配合司炉搞好经济调度和操作调整工作,保证锅炉所有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况。
6、抓好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全班人员的政治、技术学习;开展事故予想,反事故演习,现场考问,技术问答等活动,努力提高全班人员的思想和技术素质。
7、负责锅炉定期试验,切换工作及重大操作项目的监护执行。
8、经常检查和督促各岗位人员严守岗位,遵守纪律,文明生产情况。
9、每班全面检查锅炉机组运行情况不少于2次。
10、班长有事须离开岗位时,应征得值长的同意,并向司炉说明去向,以便联系。
二、班长职权:
1、班长是当班行政、生产的全面负责人,全班人员必须认真执行班长的命令和指示,上级领导的命令或批示,应尽量通过班长去执行。
2、在紧急情况下,班长有权处理生产中所发生的问题,事后报告值长及车间。
如遇规程中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时,可在不影响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情况下,自行决定处理对策。
3、班长有权安排本班人员的工作,督促检修人员消除设备缺陷工作。
4、对本班违犯规程制度或不服从领导的人员,有权停止其工作。
对违章作业的检修人员,有权令其停止工作或退出现场。
5、班长有权对本班人员的晋升、奖励提出意见,对不遵守纪律和过失人员提出批评和处理意见。
第二节:
司炉责任制
一、司炉职责:
1、司炉在行政上受车间主任和运行副主任的领导,在值班期间受班长领导。
2、司炉是当班本炉生产的负责人,应模范地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和各项规程制度,并带领其它岗位人员严格执行。
3、值班中要集中精力做好监盘工作,根据仪表的指示,工况变化,及时调整操作,做到三勤(勤分析、勤联系、勤调整),四稳(汽压稳、汽温稳、水位稳、燃烧稳),保证锅炉设备运行正常。
4、每班检查锅炉设备运行及燃烧情况二次。
5、当设备发生异常时,应及时报告班长,并积极主动处理,在异常情况消除前,应积极采取防止异常扩大的措施。
6、认真检查分析本班及上一班的运行日志及记录,不断地总结经验,提高操作水平,完成各项经济指标。
7、值班中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及看书、看报等。
有事须离开岗位时,应得到班长批准,并安排他人代替,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8、负责保持锅炉控制盘、仪表盘及附件的完好清洁。
二、`司炉职权:
1、司炉是本炉安全经济运行的负责人,本炉其他人员必须服从司炉的领导。
2、事故情况下,班长不在场时,司炉有权领导本炉人员进行处理,事后做好记录,并向班长汇报。
3、司炉有权制止本炉人员违章、违纪的现象。
对违章作业的检修人员有权令其停止工作或退出现场。
第三节:
副司炉责任制
1、副司炉在行政上受车间主任和运行副主任的领导,在值班中受班长及司炉的领导,并迅速准确地完成班长及司炉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积极主动地配合司炉进行操作调整,按时完成各项定期工作,保证锅炉的正常稳定。
3、负责按时,正确地抄写日志并认真分析。
每二小时巡视检查一次锅炉本体,汽、水、风、烟系统管道、阀门、给煤机等设备,并负责维护,发现异常应及时向司炉汇报。
4、当设备发生异常或事故时,按照司炉的指示和规程规定积极主动地进行处理。
5、负责所属设备,运转层及其地面、平台,楼梯控制室的卫生清洁工作。
6、负责运行日志,记录、报表及现场资料、用具的保管和交接班工作。
7、值班中有事须离开岗位时,须经班长批准。
第四节:
下部值班工责任制
1、下部值班工在行政上受车间主任和运行副主任的领导,在值班中受班长和司炉的领导,并迅速准确地完成班长及司炉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锅炉下部设备引风机、一次风机、二次风机、冷渣机、汽、水、风烟管道及附件的检查维护,就地启动、停止和切换操作。
3、每二小时对所属设备巡视检查一次(设备有缺陷时,应加强检查),发现异常应及时汇报司炉。
4、负责锅炉运转层以下及零米层设备、地面、平台、楼梯的清洁卫生工作。
第三章:
运行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上班前四小时内严禁喝酒。
如交班人员发现接班人员有醉酒或精神失常者应拒绝交班,并向班长(或值长)汇报。
2、接班人员必须在接班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由值长点名召开班前会,布置接班及当班任务。
3、接班人员对发生的异常或疑点,应重点检查,详细询问,做到心中有数,以便接班后能随时处理可能发生的问题。
各岗位检查完毕后,向班长汇报,并听取班长指示。
4、遇到处理事故或重大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但接班人员可以在交班值长或班长的统一指挥下协助工作,待事故处理或重大操作告一段落,经双方值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5、交接人员应提前一小时做好交接准备,交接时应向接班人员交待本班运行方式,设备检修和备用情况,发生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以及上级的有关指示,并认真回答接班人员的询问,虚心听取接班人员对本班工作的意见,完成上班提出的问题后,方可离开现场。
6、交接班时,如双方发生意见分歧,应向各自值长汇报,由双方值长协商解决,不得在班中争吵。
7、由班长在记录簿上签字后,正点正式交接班。
交班人员在未办完交接手续前,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如遇接班人员未到,交接人员应报告班长(或值长)并继续值班,直到有人来接班为止,但连值时间不应超过12个小时。
延时交接班时,交接手续不得从简。
8、接班后30分钟内,班长应向值长汇报本班运行情况及设备缺陷。
9、交班后在值长召开的班后会上,班长汇报本班工作情况,表扬好人好事,找出工作差距,提出整改意见。
第四章:
巡回检查制度
1、各级值班人员必须以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按规定巡视检查设备,不准走马观花,从而提高对事故预想和设备缺陷的判别能力,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2、巡回检查必须由岗位值班人员执行,不得由学习人员代替。
3、巡回检查时,应随身携带必要的用具(如:
手电筒、听棒、板手等),检查应认真细致,根据设备情况,采用看、听、摸、嗅和试的方法进行检查。
4、检查重点:
(1)运行方式改变和操作过的设备;
(2)检修或试验中的安全措施执行情况;
(3)设备消缺后的运行情况;
(4)运行参数异常的设备;
(5)各处承压部件状况;
(6)防火情况。
5、巡回检查中发现设备缺陷时,应及时消除或报告班长通知检修人员消除。
在未消除前应加强监视,必要时还应采取防止扩大的措施。
对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的问题,班长应立即报告值长及车间,过后将处理情况应详细做好记录。
第五章:
工作票制度
1、工作票制度是保证检修工作中人身及设备安全的重要措施,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并监督检修人员执行。
2、工作票由检修工作负责人填写,由车间考试合格,并经厂批准的工作票签发人签发,班长(或值长)为工作许可人,其中缺一人签字,工作票不得执行。
3、工作票许可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1)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确已隔绝。
(2)安全措施确已完善,并正确执行。
(3)对工作负责人说明哪些设备有压力、温度和危险等。
4、检修工作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应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确已正确地执行,然后在工作票上签字,方可允许开始工作。
5、所办工作票的检修项目到期尚未完成时,工作负责人应持工作票到工作许可人处办理延期手续。
6、在检修工作中如工作内容更改,必须重新办理工作票。
7、签发的工作票不准漏项和涂改。
8、检修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会同工作许可人到现场检查验收,工作场所应清扫干净,安全措施已全部拆除,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方可在工作票上签字,办理终结手须。
9、下列工作项目应办理工作票:
(1)锅炉本体,过热器,省煤器,空气予热器,旋风和惯性返料器,除尘器的检修。
(2)汽、水、油、管道和阀门的检修
(3)风、烟、煤管道的清扫检修。
(4)除灰、除渣装置的清扫和检修。
(5)锅炉辅机设备的检修。
第六章:
操作票和双人监护制度
1、操作票制度是防止运行误操作事故的重要措施,锅炉遇重大操作时,应严格执行操作票。
2、操作票由班长填写,操作票的执行命令由值长下达。
3、在执行操作票前,操作人和监护人应对照规程及系统图,逐条熟悉,摸拟演习。
4、操作执行中,监护人要切实覆行监护职责,除个别操作项目操作人发生困难时,可酌情帮助外,不得代替操作或连续帮助操作。
操作人每操作完一项,监护人应在操作项目编号上画“√”。
5、全部操作完毕后,由监护人在操作票上记录操作终了时间,并盖“已执行”印章。
6、在事故情况下,值班人员可按照规程规定迅速处理,可不填写工作票,但应做好记录。
7、锅炉重大操作包括:
(1)锅炉冷炉启动前的上水操作和水压试验。
(2)冷炉和热备用锅炉的升火、升压和并炉操作。
(3)停炉操作和停炉后紧急冷却。
(4)锅炉安全阀和水位高、低报警的试验操作。
(5)引风机的切换操作。
第七章:
定期工作制度
1、为保证锅炉安全运行,对锅炉的安全附件,备用设备须进行定期试验或切换。
2、进行定期工作时,应通知有关人员配合,发现异常应立即消除。
3、定期工作表:
序号
工作内容
时间
负责人
配合人
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