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锈钢行业标准汇总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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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Cr17Ni12Mo2
≤0.08
10.00~14.00
16.00~18.00
2.00~3.00
00Cr17N14Mo2
≤0.03
12.00~15.00
1.5
力学性能管材的抗拉强度和延伸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管材的抗拉强度和延伸率
抗拉强度,MPa
延伸率,%
≥520
≥35
≥480
1.6
外观水管焊缝表面应无裂缝、气孔、咬边、夹渣,内外面应加工良好,不应有超出水管壁厚负公差的划伤、凹坑和矫直痕迹等缺陷。
断口应无毛刺。
其余应符合GB/T12771-2000标准中5.7条款要求。
1.7尺寸及尺寸允许偏差1.7.1
水管的基本尺寸见表4
表4水管的基本尺寸mm
公称直径DN
管子外径DW
平均外径允许偏差
壁厚S
重量W(kg/m)
0Cr17Ni12Mo200Cr17N14Mo2
10
±
0.10
0.6
W=0.02491(Dw-s)
W=0.02507(Dw-s)
12
15
14
16
20
0.8
22
25
25.4
28
32
35
0.12
1.0
1.2
38
40
42
0.15
50
50.8
54
0.18
65
67
0.20
1.5
70
80
76.1
0.23
2.0
88.9
0.25
100
102
0.4%Dw
108
125
133
150
159
3.0
注:
表中壁厚栏中厚壁管为不锈钢卡压式管件用1.7.2水管的壁厚允许偏差为名义壁厚的±
10%。
1.7.3水管长度为定尺长度,一般为3000~6000mm,根据需方要求,供需双方协议,也可提供其他定尺长度,其允许偏差为mm。
1.7.4水管的弯曲度为任意3000mm不超过12mm。
1.7.5水管的端部应锯切平整,水管端部的切斜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水管端部的切斜
公称直径,DN
切斜,≤
≤20
>
20-50
50-100
5.0
1.8原材料及制造方法1.8.1水管的原材料为不锈钢冷(热)轧钢带,其要求应符合GB/T4239和YB/T5090的规定。
水管用不锈钢带在制管设备上用自动氩弧焊接或等离子焊接制成,焊后一般不进行热处理。
1.9压扁性能水管进行扁时试验时,将水管压至压板间的距离为水管外径1/3,压扁后不得出现裂纹和破损。
1.10
扩口性能公称直径不大于DN50mm的水管进行扩口试验时,采用60°
的圆锥,其扩口率为25%,扩口后管壁不得出现裂纹和破损。
1.11
弯曲性能公称直径不大于DN25mm的水管进行弯曲试验时,弯曲半径等于水管外径的4倍,弯曲角度为90°
时管壁不应出现裂纹和皱纹.1.12
水压试验、气密试验
1.12.1
水管进行水压试验时,其试验压力为2.45MPa,在该压力下,持续10s后,水管应无渗漏和永久变形。
1.12.2
水管进行水压气体介质或形式检验时应进行气密试验,用于液体介质的压力为0.6MPa,用于气体介质的试验压力为1.7MPa,水管完全浸入水中持续10s后,水管应无气泡出现。
1.12.3
水管进行涡流探伤检验时,其人工标准缺陷(钻孔直径)应符合GB/T7735中的A级。
1.13
卫生要求
用户有要求时或进行型式检验时,用于饮用净水和生活饮用水的水管,浸泡后的卫生要求符合GB/T17219
的规定。
2《不锈钢卡压式管件》
2.1本标准的管件结构型式等效采用了日本水道协会标准JWWWAG116-1982《水道用不锈钢管管件》中的挤压式关件部分。
本标准管件的工艺性能非等效采用了日本不锈钢协会标准SAS322—1995《一般配管用不锈钢管管件性能基准》。
2.2范围:
DN≯65mm,工作压力≯1.6MPa,可输入饮用水、生活饮用水、纯水、热水和温度不大于135℃的高温度。
2.3管件的种类、型式及代号见表6。
2.4管件的材料采用0Cr18Ni9(304)0Cr17Ni12Mo2(316)和Cr17Ni14o2(316L),采用挤压成型时,其材料应符合CJ/T×
×
《薄壁不锈钢水管》中的规定。
采用钢带冲压成型时,则应符合GB/T4239和GB/T5059中的规定。
表6
管件的种类、型式及代号
种类
型式
代号
等径
对接头
-
D(S)
异径
D(R)
三通接头
T(S)
T(R)
90°
弯头
A型
A90E
B型
B90E
45°
A45E
B45E
管帽
注:
1.A型接头两端均为承口。
2.B型接口一端为承口,另一端为直管。
2.5
管件配套用的O型密封圈一般采用丁基橡胶,当使用大于80°
时宜采用硅挂胶。
其基本尺寸、技术要求、实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按附录A(标准的附录)。
2.6
管件外观具有清洁光滑,焊缝表面应无裂纹、气孔、咬边等缺陷,其外表面允许有轻微的模痕,纵向划痕不应大于名义壁厚的10%。
2.7管件的壁厚尺寸应不小于CJ/T×
《薄壁不锈钢水管》规定的相应壁厚负偏差尺寸的要求。
2.8
水压性能
每批产品应抽样5%(不少于五只)进行水压性能试验,试验压力为2.45MPa,在该压力下,持续15s后,管件应无渗漏和永久变形。
2.9
气密性能
管件用于气体介质或型式检验时应进行气密试验,用于液体介质的气密试验压力为0.6MPa,用于气体介质的气密试验压力为1.7MPa,管件完全浸入水中持续10s后,管件应无气泡出现。
2.10
连接性能
用户要求时或型式检验时应进行连接性能试验,试件为等径对接头两端分别与适当长度的薄壁不锈钢水管卡压连接,组成一组试样,进行耐压试验、拉拔试验、振动试验和压力波动试验。
2.10.1
耐压试验
进行耐压试验时,试验压力为2.45MPa,在该压力下,持续2min后,管件和管子连接部位应无渗漏和脱落现象。
2.10.2
拉拔试验
进行拉拔试验时,以1-4mm/min的速度进行拉伸,直至管件与管子脱离为止,此时的拉伸力应大于最小抗拉阻力,管件的最小抗拉阻力见表7。
2.10.3
进行振动试验时,试验压力为1.75MPa,在该压力下,持续10万次振动数,管件和管子连接部位应无渗漏和脱落现象。
2.10.4
压力波动试验
进行压力波动试验时,用于要求时或型式试验时,用于输送饮用净水和生活饮用水的管件,浸泡后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T1721的规定。
表7
管件的最小抗拉阻力
公称直径DNmm
最小抗拉阻力N
650
1000
1900
3200
4500
7200
9300
16400
不锈钢小直径钢管标准号对照表
国家
标准号
牌号
C
Si
Mn
P
Cr
Ni
Ti
中国
GB3090-82
1Cr18Ni9Ti
≤0.03
≤1.00
≤2.00
≤0.035
≤0.030
17.00~19.00
8.00~12.00
5(C%-0.02)~0.80
美国
ASTMA908-91
TP304
≤0.08
≤0.75
≤0.040
18.00~20.00
8.00~11.00
ASTMA632-90
17.00~20.00
9.00~13.00
5C%~0.60
俄罗斯
гOCT14162-79
08X18H10T
≤0.8
≤0.020
9.00~11.00
5C%~0.70
12X18H10T
≤0.12
5C%~0.80
俄罗斯及欧洲废钢标准
1.GOST分类
1.1次铁金属分为:
a)含碳一分为两个等级;
废铜和废钢。
b)含有合金元素一分为两类;
A-碳,B-处理过的合金。
c)质量分类-28种类型。
d)含有合金元素-67组。
1.2通过等级、种类、类型以及相应的名称和代码来描述次铁金属如表1.2。
等级
种类
类型
代码
A
1号废钢
1
1A
A,B
2号废钢
2
2A,2B
3号废钢
3
3A,3B
4号废钢
4
4A,4B
超标废钢
5
5A,5B
2.技术要求
2.1送入炉内的次铁金属要按种类、组别或等级以及相应的标准要求进行分门别类,这些金属要使机器能够正常运作。
2.2含碳废钢(包括含锰和硅的低合金废钢,但不包括在此标准中处理过的合金废钢类型里),要与处理过的合金废钢、废铁,有色金属及合金分开。
合金化的废钢与含碳废钢,有色金属及合金分开。
2.3因其化学成份不同的合金化废钢要与不合规格的废钢区分开来。
2.4不允许将标准尺寸与超标准尺寸的混合物出售给买主。
可熔的各种次铁金属及各种熔化设备一览化。
2.5次铁金属5次铁金属安全运输、处理、熔炼、不含易燃及放射性物质。
从化工生产线上拆下的废料需不含化学物质。
2.6如果最终买方有更高的标准要求,与已确立的技术标准文件一致的次铁金属的供给将受到影响。
2.7有关次铁金属的组成、等级、大小和重量的分类应与表4指定的要求一致。
3.标志包装运输存储
3.1每批次铁金属都应有相应文件证明其与所需废钢标准相符。
a)船运公司的说明。
b)种类、型号、组别或等级,所给每批废钢的总量和金属的重量。
c)装运日期。
d)船箱的数量。
e)通过实际分析得出合金元素的组成及含量(对合金化合金而言),对重工业纯铁来讲,还要有碳、磷的含量及镍和铜的最大含量分析。
船运证明应包括此条目:
对合金化的废钢而言,"
合金化的废钢可再熔化"
或"
合金化的废钢可再处理"
;
对含碳废钢而言,"
含碳废钢可再熔"
含碳废钢可再处理"
。
1号=废钢级别08KP,08,05KP,08YU,08PS和08FKP含铬不超过0.1%;
不同其他的含碳废钢。
2号=应最终买方的要求,废钢中硫和磷的含量各自不超过0.05%。
3号=含杂质不超过5%的废钢在装运时不得与其他的废钢混合装运。
4号=要适合吸尘炉的大小,提高的废钢大小至少为30×
30×
30毫米。
5号=含杂质不超过5%的废钢在装运时不得与其他废钢混合装运,提供含杂质超过5%的废钢要经双方的同意才行。
组成
等级
大小和重量
便于熔炼的块状废钢。
金属丝和金属物除外。
1号废钢
不含有色金属。
含碳废钢不可与合金化废钢混在一起。
金属不可有严重的烧过酸化过或腐蚀过的痕迹。
(但允许有一层薄锈)。
含有的无害不纯的杂质不超过2%
块的大小应不超过300×
200×
150毫米,每块重至少0.5千克,但不超过40千克。
块状废钢,便于熔炼的重工业纯铁。
2号废钢
合金化的废钢不可与含碳废钢混合,而且必须是一组或一等级的合金钢。
金属不可有严重的烧过酸化过或腐蚀过的痕迹。
块的大小应不超过600×
350×
250毫米,如双方同意,废弃的重型工业纯铁和合金化重铁可至少为8mm。
直块长不超过100毫米,管状外直径不超过150毫米,壁厚至少为8毫米。
管状直径较大的应用生产线轧平或切断,块重至少为2千克。
便于熔炼的块状废钢及碎钢。
3号废钢
合金化的废钢不可与含碳的废钢混合,而且必须是一组或一等级的合金钢。
含有的无害不纯的杂质不超过1.5%
块的大小应不超过800×
500×
500毫米,如双方同意,金属片最大不超过1000毫米,厚度至少为6毫米,壁厚大于4毫米小于6毫米弯管和棒状的废钢数量不超过整批的20%,管的外直径不超过150毫米,壁厚至少为6毫米。
管的最大直径应用生产线轧平或切断,直块长不超过100毫米,弯块偏差不超过250毫米,块重至少为1千克。
便于熔炼的小块的废金属及其他生产线上的碎金属(长钉,螺钉,螺母等)。
4号废钢
含有的无害不纯的杂质不超过0.5%
块的大小不超过200×
150×
100毫米,厚度至少为6毫米,块重至少为0.025千克,但不超过20千克
超长超重废钢
(一层薄锈可接受)。
含有的无害不纯的杂质不超过3%
钢管标准中的常用术语
(1)通用术语
①交货状态
是指交货产品的最终塑性变形或最终热处理的状态。
一般不经过热处理交货的称热轧或冷拔(轧)状态或制造状态;
经过热处理交货的称热处理状态,或根据热处理的类别称正火(常化)、调质、固溶、退火状态。
订货时,交货状态需在合同中注明。
②按实际重量交货或按理论重量交货
实际重量--交货时,其产品重量是按称重(过磅)重量交货;
理论重量--交货时,其产品重量是按钢材公称尺寸计算得出的重量。
其计算公式如下(要求按理论重量交货者,需在合同中注明):
钢管每米的理论重量(钢的密度为7.85kg/dm3)计算公式:
W=0.02466(D-S)S
式中:
W--钢管每米理论重量,kg/m;
D--钢管的公称外径,mm;
S--钢管的公称壁厚,mm。
③保证条件
按现行标准的规定项目进行检验并保证符合标准的规定,称做保证条件。
保证条件又分为:
A、基本保证条件(又称必保条件)。
无论客户是否在合同中注明。
均需按标准规定进行该项检验,并保证检验结果符合标准规定。
如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尺寸偏差、表面质量以及探伤、水压实验或压扁或扩口等工艺性能实验,均属必保条件。
B、协议保证条件:
标准中除基本保证条件外,尚有"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
quot;
当需方要求……时,应在合同中注明"
还有的客户,对标准中基本保证条件提出加严要求(如成分、力学性能、尺寸偏差等)或增检验项目(如钢管椭圆度、壁厚不均等)。
上述条款及要求,在订货时,由供需双方协商,签署供货技术协议并在合同中注明。
因此,这些条件又称为协议保证条件。
有协议保证条件的产品,一般均要加价的。
④批
标准中的"
批"
是指一个检验单位,即检验批。
若以交货单位组批,称交货批。
当交货批量大时,一个交货批可包括几个检验批;
当交货批量少时,一个检验批可分为几个交货批。
"
的组成通常有下列规定(详见有关标准):
A、每批应由同一牌号(钢级)、同一炉(罐)号或同一母炉号、同一规格和同一热处理制度(炉次)的钢管组成。
B、对于优质碳素钢结构管、流体管,可以不同炉(罐)的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和同一热处理制度(炉次)的钢管组成。
C、焊接钢管每批应由同一牌号(钢级)、同一规格的钢管组成。
⑤优质钢和高级优质钢
在GB/T699-1999和GB/T3077-1999标准中,其牌号后面带有"
A"
字者,为高级优质钢,反之为一般优质钢。
高级优质钢在下列的部分或全部优于优质钢:
A、缩小成分含量范围;
B、减少有害元素(如硫、磷、铜)含量;
C、保证较高纯净度(要求非金属夹杂物含量少);
D、保证较高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
⑥纵向和横向
标准中称纵向是指与加工方向平行(即顺加工方向)者;
横向是指与加工方向垂直(加工方向即钢管轴向)。
做冲击功实验时,纵向试样的断口因与加工方向垂直。
故称横向断口;
横向试样的断口因与加工方向平行,故称纵向断口。
(2)钢管外形,尺寸术语
①公称尺寸和实际尺寸
A、公称尺寸:
是标准中规定的名义尺寸,是用户和生产企业希望得到的理想尺寸,也是合同中注明的订货尺寸。
B、实际尺寸:
是生产过程中所得到的实际尺寸,该尺寸往往大于或小于公称尺寸。
这种大于或小于公称尺寸的现象称为偏差。
②偏差和公差
A、偏差:
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实际尺寸难于达到公称尺寸要求,即往往大于或小于公称尺寸,所以标准中规定了实际尺寸与公称尺寸之间允许有一差值。
差值为正值的叫正偏差,差值为负值的叫负偏差。
B、公差:
标准中规定的正、负偏差值绝对值之和叫做公差,亦叫"
公差带"
偏差是有方向性的,即以"
正"
负"
表示;
公差是没有方向性的,因此,把偏差值称为"
正公差"
负公差"
的叫法是错误的。
③交货长度
交货长度又称用户要求长度或合同长度。
标准中对交货长度有以下几种规定:
A、通常长度(又称非定尺长度):
凡长度在标准规定的长度范围内而且无固定长度要求的,均称为通常长度。
例如结构管标准规定:
热轧(挤压、扩)钢管3000mm~12000mm;
冷拔(轧)钢管2000mmm~10500mm。
B、定尺长度:
定尺长度应在通常长度范围内,是合同中要求的某一固定长度尺寸。
但实际操作中都切出绝对定尺长度是不大可能的,因此标准中对定尺长度规定了允许的正偏差值。
以结构管标准为:
生产定尺长度管比通常长度管的成材率下降幅度较大,生产企业提出加价要求是合理的。
加价幅度各企业不尽一致,一般为基价基础上加价10%左右。
C、倍尺长度:
倍尺长度应在通常长度范围内,合同中应注明单倍尺长度及构成总长度的倍数(例如3000mm×
3,即3000mm的3倍数,总长为9000mm)。
实际操作中,应在总长度的基础上加上允许正偏差20mm,再加上每个单倍尺长度应留切口余量。
以结构管为例,规定留切口余量:
外径≤159mm为5~10mm;
外径>159mm为10~15mm。
若标准中无倍尺长度偏差及切割余量规定时,应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
倍长尺度同定尺长度一样,会给生产企业带来成材率大幅度降低,因此生产企业提出加价是合理的,其加价幅度同定尺长度加价幅度基本相同。
D、范围长度:
范围长度在通常长度范围内,当用户要求其中某一固定范围长度时,需在合同中注明。
例如:
通常长度为3000~12000mm,而范围定尺长度为6000~8000mm或8000~10000mm。
可见,范围长度比定尺和倍尺长度要求宽松,但比通常长度加严很多,也会给生产企业带来成材率的降低。
因此生产企业提出加价是有道理的,其加价幅度一般在基价上加价4%左右。
④壁厚不均
钢管壁厚不可能各处相同,在其横截面及纵向管体上客观存在壁厚不等现象,即壁厚不均。
为了控制这种不均匀性,在有的钢管标准中规定了壁厚不均的允许指标,一般规定不超过壁厚公差的80%(经供需双方协商后执行)。
⑤椭圆度
在圆形钢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