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实施细则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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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因时间紧迫。
监理工程师来不及做出正式的书面指令,可用口头指令下达给承包单位,但随后应及时补充书面文件对口头指令予以确认。
5)利用支付手段和合同手段
承包单位在施工中即使工程质量满足规范的要求,但安全管理混乱,发生或存在危及安全情况时,监理工程师在形象进度工程款签发时,有权停止签发承包单位部分或全部工程款。
情节严重的。
监理单位有权建议建设单位解除承包合同。
对分包单位监理单位有权指令总包解除分包合同。
2.本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
1)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任务
(1)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制度、教育制度及有关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实行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2)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专项方案。
安全专项方案包括临时施工用电、施工机具、消防等专项施工方案,应全面、具体,并针对工程结构、施工特点、场地以及气候条件等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雨季来临前,还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写防汛措施,并按照建设单位的统一部署,检查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
涉及重大安全问题的方案要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查后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再由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签字盖章后有效,以确保整个工程的安全施工。
(3)雨季来临前,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写防汛方案,雨季施工期间基坑周边必须要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和设施。
并按照建设单位的统一部署,检查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
(4)安全检查
①日常现场跟踪监理。
根据工程进展情况,专职安全监理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责令施工单位整改;
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②专职安全监理员每日将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志》;
③每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并作书面记录,及时将检查情况通报建设单位。
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建立登记、复查、销项制度,要求施工单位制定相应整改计划,定人、定时间进行整改。
④每月向安监站、业主报告安全生产情况,由专职安全监理员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月报表和安全统计报表。
(5)事故处理。
现场发生一般事故,由总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负责人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分析和处理,并及时结案。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必须立即通报建设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并认真保护好事故现场,不得隐瞒、虚报和拖延不报。
还应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工伤事故定期报告制度和记录,建立事故档案,每月要填说明。
2)本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
督促施工单位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在安全控制中应重点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而又应以人为安全控制的核心。
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理措施
(1)督促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各职能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装订成册,其中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还应挂墙。
(2)总分包单位之间、企业和项目部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工程各项经济承包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
(3)施工现场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齐全,装订成册。
(4)要求承包单位设置专职安全员。
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5)要求承包单位建立企业和项目部各级、各部门和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考核有书面记录。
企业一级部门、人员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每半年考核一次,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和各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由项目部每季度考核一次。
安全目标管理监理措施
(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程开工前应制定总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伤亡事故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2)项目部与施工管理人员和班组,班组与职工必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以责任书形式把工地总的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各自职责逐级分解。
项目部制定安全目标现任考核规定,责任到人,每月考核记录在册。
(3)项目部各级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内容应明确安全生产指标、双方责任、工作措施和考核及奖惩内容。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的安全监理措施
(1)核查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是否根据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编写较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
(2)本工程中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临时施工用电等有否编制专项的安全施工方案。
(3)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内容要有针对性,根据工程实际编写,能有效地指导施工。
(4)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名盖章后方可实施。
(5)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严格督促落实安全措施。
施工过程中更改方案的,必须经原审批人员同意并形成书面方案。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监理措施
(1)是否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
各工种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按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或定期进行交底。
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上岗。
(2)施工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做到有针对性,以要简单明了。
(3)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监理措施
(1)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方式、时间、内容和整改、处罚措施等内容,特别要明确工程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和危险岗位的检查方式和方法。
检查次数公司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每半月不少于一次,班组每星期不少于一次。
(2)各种安全检查(包括被检)做到每次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要有复查情况记录。
被检的必须如期整改并上报检查部门,现场应有整改回执单。
(3)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必须如期完成,并上报公司和有关部门。
施工岗前安全教育及持证上岗监理措施
(1)企业和施工现场所建立的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档案有否明确教育岗位、教育人员、教育内容。
(2)安全教育内容必须具体,有针对性。
(3)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企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4)施工现场必须按工程实际情况配备特种作业人员和中小型机械操作工,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和中小型机械作工,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和中小型机械操作工花名册。
(5)从事电工、电焊(气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市级以上劳动部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领取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操作证应按规定年限复审,不得超期使用。
(6)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领取统一发放的机械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7)培训领取的上岗证必须随身携带,以便检查。
工伤事故处理安全监理措施
(1)施工现场工伤事故定期报告制度和记录。
建立事故档案,每月要填说明,伤亡事故报表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盖章认可。
(2)发生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进行报告,并认真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施工标志安全监理措施
(1)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志布置平面图。
(2)安全标志应按图挂设,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及主要通道口均应挂设相关的安全标志。
(3)施工机械设备应随机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4)各种安全标志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制作美观、统一。
“三宝”“四口”安全防护监理控制措施
(1)安全帽检查要点
①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区者必须戴好安全帽。
施工现场安全帽宜分色佩戴。
②应正确使用安全帽,扣好帽带,不准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的安全帽。
③安全帽符合标准。
(1)外电防护检查要点
①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
最小安全操作不应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外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110KV
154-220KV
330-50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M)
4
6
8
10
15
2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7
3对达不到上表中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编制外电线路防护方案,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拦、围栏或保护围,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防护屏障应采用绝缘材料搭设。
4外电线路与遮拦、屏障等防护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小于下表所列数值时,必须会同有关部门予以解决,采取迁移处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则不得强行施工。
(KV)
1-3
35
60
110
220
330
500
线路边线至遮拦的安全距离(M)
0.95
1.15
1.35
1.75
2.65
4.5
线路边线至网状防护的安全距离
0.3
0.5
0.7
1.1
1.9
2.7
5
5脚手架马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2)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核查要点
①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2施工现场每一处重复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不得少于3处(即总配电箱、线路的中间和末端处),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
接地电阻每季度公司至少复测一次,现场每月检测次。
3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二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作用连接。
垂直接地体应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材。
4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的零线引出。
保护零线线应单独敷设,不得装设任何开关与熔断器。
保护零线应接至每一台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包括配电箱)。
5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并使用统一标志的绿/黄双色线,任何情况下不得将绿/黄双色作负荷线。
与电气设备相连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的绝缘多股铜线。
6保护零线与电气设备连接应采用铜鼻子等可靠连接,不重采用铰接,电气设备接线柱应镀锌或涂防腐油脂;
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在配电箱内应通过端子板连接,其中保护零线在其他地方不得有接头。
7同一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不得一部分保护接零、一部分保护接地。
(3)配电箱、开关箱核查要点
1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屏)、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三级保护。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M。
配电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2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分别设置。
3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
开关箱内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4所有配电箱内应在电源侧装设有明显断点的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应装设在电源隔离开关负荷侧。
分配电箱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在50-75mA,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15mA;
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均应小于0.1S。
5配电箱进、出线应在箱底进出,并分路成束加PVC套管保护;
配电箱内的连接应采用绝缘导线,排列整齐,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箱内应设置铜质的保护零线端子板和工作零线端子板。
6固定式配电箱安装高度底口距地面应大于1.3M,小于1.5M,安装牢固;
移动式配电箱安装高度底口距地面应大于0.6M小于1.5M,有固定的支架。
7配电箱必须采用铁板制作,铁板厚度应大于1.5MM;
配电箱应编号,表明其名称、用途、维修电工姓名,箱内应有配电系统图,标明电器元件参数及分路名称。
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8配电箱门应配锁,有防雨、防砸措施;
箱内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杂物。
9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维修一次。
(4)现场照明核查要点
①施工现场照明用电应单独设置照明配电箱,箱内设置隔离开关、熔断器和漏电保护器,熔断器的熔断电流不得大于15A,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应小于30mA,动作时间小于0.1S.
2施工现场照明器具金属需要保护接零必须使用三芯橡皮护套电缆,严禁使用花线和护套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缠绑在脚手架等设施构架上。
3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必须作保护接零。
4室外灯具的安装高度应大于3M,室内灯具应大于2.4M,大功率的金属卤化灯和钠灯应大于5M。
5在下列情况下应现场照明应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a.室内线路和灯具安装低于2.4M的;
b.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工作场所;
c.使用手持照明灯具的。
6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
(5)配电线路核查要点
1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电杆应采用混凝土或木杆,不得采用竹杆。
木杆梢径应不小于130MM。
2架空线路应装设横担、绝缘子并采用绝缘导线。
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16MM,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0MM。
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离不得小于0.3M,横担间的最小垂直距离不得小于0.6M。
3架空线的相序排列为:
和保护零线在同一横担架时:
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PE;
动力、照明线在两个横担上下分别架设时,上层横担:
面向负荷从左侧为L1、L2、L3,下层横担:
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L2、L3)、N、PE。
4配线应分色(包括配电箱内连线),相线L1为黄色,L2为绿色,L3为红色,工作零线N为黑色,保护零线PE为绿/黄双色。
5施工现场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随地拖拉或绑架在脚手架上。
6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得小于0.6M,并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的细砂后覆盖硬质保护层,电缆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合内;
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用金属裸线作绑线,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
7电缆穿越建筑物、道路和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必须采取加设套管等进行线路过路保护。
8严禁采用四芯或三芯电缆外加一根电线代替五芯或四芯电缆。
9电线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禁止使用老化线,破皮的应进行包扎或更换。
(6)电器装置核查要点
1设备容量大于5.5KV的动力必须采用加设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启动装置,不得采用手动电器直接控制。
2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3熔丝应与设备容量相匹配,不得用多根熔丝绞接代替一根熔丝,每根熔丝的规格应一致,严禁用其他金属代替熔丝。
4配电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得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7)变配电装置核查要点
1配电室内配电屏的正面操作通道宽度不小于1.5M,前面及两侧通道不小于1M,配电室的高度不小于3M。
2配电屏(盘)应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电流、电压表,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住器,各配电线路应编号并标明用途标记。
3配电室内应有电工值班、维修制度,禁令标志牌,停送电必须有专人负责。
4应设置砂箱等绝缘灭火材料。
(8)用电档案核查要点
①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V及50KV以上的,必须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KV及50KV以下的,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a)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应包括:
工程概况、用电负荷计算书、确定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内容应包括:
工程概况、负荷计算书、用电平面图和系统图,电气防火措施。
b)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企业(公司级)技术负责审批,有关部门批准盖章后实施;
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原编制者、审批者和批准部门同意后实施。
c)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者必须参加临时用电的验收工作。
d)临时用电技术档案应有专人负责,各项验收、检查、测试、维修记录内容真实,填写详细,数据量化。
⑥施工方建立现场用电定期检查制度,做到施工现场每月检查一次,基层公司每季度检查一次。
对检查、检测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1)气瓶检查要点
1各种气瓶应有标准色标或明显标志。
2各气瓶间距应大于5M,距明火应大于10M,否则应采取隔离措施。
3气瓶使用和存放时均不得平放。
4各种气瓶应分别存放,不得在强烈的阳光下曝晒。
5气瓶必须装有防震圈和安全防护帽。
(2)车辆检查要点
1进入现场的挖掘机、砼运输车应有准用证。
2车辆的制动装置(包括手制动)应保证灵敏有效)。
3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4不得违章行驶,料斗内不得乘人。
(3)潜水泵检查要点
潜水泵必须做好保护接零,并设动作电流小于15mA的漏电保护器,电缆线及密封完好,作业时30M以内水面不准有人进入。
(4)打桩机械检查要点
1打桩机械应取得准用证。
2打桩机应装设超过高限装置。
3行走路线地耐力不符合说明要求时应铺设厚度30MM以上的钢板。
4打桩作业应有详细、有针对性的专项施工方案。
⑤打桩作业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