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8会计继续教育判断题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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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不包括非货币性资产。
错误
2.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错误
2.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企业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可以转回,并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尚未办理决算的,应当按估计价值入账,并计提折旧。
2.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应申报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以后会计计提的折旧小于税法计提的折旧时,再相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无形资产的会计摊销年限为经济使用寿命,而税法摊销年限为法定使用寿命。
2.税法规定,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等计提的折旧,不得在税前扣除。
2.对金融资产对的会计分类不影响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的确认。
2.持有期间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的减值准备,税法规定不得在税前扣除。
2.长期股权投资价值回升,企业应将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转回。
2.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都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降时,企业应判断该资产是否存在减值。
2.持有期间,居民企业之间符合条件的权益性投资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税。
2.特殊重组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无须进行纳税调整。
2.近年来,我国财政票据管理工作由事前管理发展为事前、事中、事后管理。
7.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错误
正确
2.财政票据是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重要凭证。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适用财政票据。
2.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中,计入当期损益的应当进行纳税调整,未确认损益的无需进行纳税调整。
2.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再进行调整。
2.固定资产清理时发生的清理费用不属于弃置费用。
2.税法并未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规范,相关资产应按照一般固定资产进行纳税处理。
2.在9个专题学习中,以案例说实务,使学员能够学以致用,提高相应会计实务的操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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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等于当期按应收账款计算应计提的坏账准备余额加上坏账准备账户借方余额(或减去贷方余额)。
2.坏账准备是指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款项。
2.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2.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2.企业将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住房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2.职工薪酬既包括提供给职工本人的薪酬,也包括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等。
2.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属于政府补助。
2.后开发票的情况下,在开票时应先冲销不开发票时确认的收入,再确认开票收入。
2.咨询收入是否采用分期确认的方式应当及时与税务机关沟通。
2.企业分期确认劳务收入,能够起到一定节税的作用。
2.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借方发生额表示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
2.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处理方法不适用于会计电算化。
2.小规模纳税人在按规定办理出口货物免税认定以前出口的货物,凡在免税核销申报期限内申报免税核销的,税务机关可按规定审批免税。
2.财政票据电算化改革的主管部门是财政部门。
2.非税收入专用票据,是指特定的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特定的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专用凭证。
2.印制财政票据应当使用市级以上财政部门确定的防伪专用品,禁止私自生产,使用或者伪造财政票据防伪专用品。
2.财政票据实行凭证领购、分次限量、核旧领新制度。
2.首次领购财政票据,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财政票据领购证》。
2.财政票据填写时,各联次的内容和金额可以不一致。
2.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职权变更,或者收费项目被依法取消或者名称变更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30日内,向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办理《财政票据领购证》的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对已使用财政票据的存根和尚未使用的财政票据应当分别登记造册,报财政部门核准、销毁。
2.在财政票据的监督检查过程中,国家工作人员对处分不服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
2.财政监督的主体是各级财政部门,国家财政机关是财政监督的执法主体。
2.被检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财政票据管理办法》时,只有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权对其进行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需要把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8.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销售(营业)收入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正确
10.税法规定,无形资产可选择的摊销方法包括直线法以及类似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方法。
6.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再进行调整。
7.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投资资产税法规定的初始确定成本基本一致。
8.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于出租或出借的周转材料,需要结转其成本,且进行备查登记。
9.企业取得投资时,如果持有目的不明确,通常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10.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6.对于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确定计税基础时还应考虑弃置费用,且以现值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
8.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会计处理办法计算。
7.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长期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发生的应收利息应当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为投资收益。
8.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9.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享受免税优惠应作纳税调减处理。
7.工程未开始时,企业应将收到的财政贴息确认为递延收益。
8.出口货物退(免)税凭证、资料应当保存5年。
9.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10.坏账准备是指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款项。
7.对于构建综合性项目取得的政府补助,应按照政府的拨款方式和要求核算。
8.外贸企业从事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税务机关在计算抵扣进口料件税额时,一律按复出口货物的退税率计算抵扣。
6.先开具发票后发货的情况下,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仍应当将该收入算作应税收入。
8.外贸企业从流通企业购进直接出口的货物,准予按现行规定的手续和程序办理退(免)税。
10.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更新改造时,应当将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并在此基础上核算经更新改造后的固定资产原价。
6.零税率就是对所有的出口货物免税。
7.在9个专题学习中,以案例说实务,使学员能够学以致用,提高相应会计实务的操作能力。
9.企业分期确认劳务收入,能够起到一定节税的作用。
9.当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等于当期按应收账款计算应计提的坏账准备余额加上坏账准备账户借方余额(或减去贷方余额)。
8.咨询收入是否采用分期确认的方式应当及时与税务机关沟通。
10.职工薪酬既包括提供给职工本人的薪酬,也包括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等。
8.后开发票的情况下,在开票时应先冲销不开发票时确认的收入,再确认开票收入。
9.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必须分次计入损益。
10.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属于政府补助。
6.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8.净额法,将政府补助作为相关成本费用的扣减。
9.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应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
10.递延收益分配的终点是“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或资产被处置时(孰早)”。
7.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8.对于企业收到的来源于其他方的补助,即使有确凿证据表明政府是补助的实际拨付者,该项补助也不属于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9.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
7.企业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应区分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两种情况。
7.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8.政府与企业之间双向、互惠的交易不属于政府补助。
8.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其他收益,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
6.《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办法》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
7.在财政票据的监督检查过程中,国家工作人员对处分不服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
8.省级以下财政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用票需求,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向上一级财政部门报送用票计划,申领财政票据。
9.《财政票据领购证》应当包括单位基本信息、使用的财政票据名称、非税收入项目(含标准)、文件依据、购领票据记录、审核票据记录、作废票据记录、票据检查及违纪处理记录、销毁票据记录等项目。
10.财政票据印制企业应当按照印制合同和财政部门规定的式样印制票据。
6.财政票据填写错误的,可以在原票据上进行相应的修改。
7.财政票据或者《财政票据领购证》灭失的,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应当查明原因,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并自发现之日起5日内登报声明作废。
8.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适用财政票据。
9.结算类票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发生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时开具的凭证。
10.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一般设置五联。
包括:
回单联、借方凭证、贷方凭证、收据联、存根联。
8.定额财政票据包含票据名称、票据编码、票据监制章、金额、开票日期、联次及其用途等内容。
9.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专用凭证。
10.收支两条线是指政府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财政非税收入的一种管理方式,即有关部门取得的非税收入与发生的支出脱钩,收入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由财政根据各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按标准核定的资金管理模式。
7.财政监督的主体是各级财政部门,国家财政机关是财政监督的执法主体。
10.印制财政票据应当使用市级以上财政部门确定的防伪专用品,禁止私自生产,使用或者伪造财政票据防伪专用品。
10.财政票据一次领购的数量一般不超过本单位三个月的使用量。
6.财政票据是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记账凭证。
9.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政票据监督检查制度,对财政票据印制、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10.近年来,我国财政票据管理工作由事前管理发展为事前、事中、事后管理。
6.审计概况,包括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及重点、审计方法、审计程序及审计时间等。
7.利用网络、电话等查询工具了解审计事项相关信息,查询得到的信息可直接利用作为审计证据。
8.现代审计是“内部控制审计”。
9.在既定的审计风险水平下,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越高,可接受的检查风险越高。
10.民间审计是我国社会经济监督体系中的主导力量。
6.内部审计师要有健康的身体、充沛的精力、良好的心态,在表达能力方面没有要求。
7.分析性复核只能提供线索,还需要进一步核实、查证。
8.除了函证的审计方法,对重要的事项内部审计人员也可以通过电话、亲赴对方单位等方式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