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煤矿调度室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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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煤矿调度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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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中有限公司
煤矿调度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煤炭产业发展的需要,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规范调度工作程序,完善调度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调度工作在煤矿生产协调指挥和保障安全生产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信息调度管理和考核办法的暂行规定》(晋煤销安全字〔2009〕243号)和《关于强化调度指挥职能的特别规定》(晋煤销安全字〔2009〕333号)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煤炭产业调度工作的指导、管理和考核。
第二章煤矿调度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第四条煤矿调度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依据晋煤销局发[2010]172号《关于规范煤业公司煤矿机构设置定岗定编及劳动用工管理的指导意见》的精神设置、配备。
第一节机构设置
第五条煤矿必须设立独立的调度指挥室(以下简称调度室)。
第六条调度室行政上受生产副矿长领导,业务上接受煤业公司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以下简称调度中心)的管理和指导。
第二节人员配备
第七条依据晋煤销局发【2010】172号《关于规范煤业公司煤矿机构设置定岗定编及劳动用工管理的指导意见》,调度室配备主任、副主任各一名,调度员4名,监控管理员4名,其他管理人员一名。
第八条调度室主任、副主任必须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同等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具备两年以上煤矿井下工作经历和两年以上调度工作经历;调度员、监控管理员和其他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同等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具备两年以上煤矿井下工作经历。
第三章调度室职责与权限
第一节职责
第九条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按照“三大规程”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指示、命令、电文组织安全生产。
对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及时下达调度命令,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措施积极处理,搞好各类事故的组织抢救和分析处理工作。
第一十条负责召集调度会,组织好各个部门、各生产环节之间的协调配合,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克服生产薄弱环节,确保各项生产经营指标的全面完成。
第一十一条按照生产作业计划,负责日常生产的组织和指挥。
及时掌握生产动态,严肃认真地按班、日、旬、月检查,对照计划完成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前采取措施,合理调整劳动组织、调配劳动力和必要的生产设备,消除可能出现的影响生产的因素和困难,实现均衡、高产、高效。
第一十二条深入现场、深入井下调查研究,熟悉生产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
通过多种渠道了解生产动态和发展趋势,并广泛收集安全生产信息,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切实做到信息畅通、运转有序。
第一十三条负责组织好日常的生产准备工作,抓好采掘衔接、设备检修、采面拆装等重点工程和季节性工作,确保矿井安全有序发展。
第一十四条传达并执行矿长及公司调度中心有关生产作业指令和命令,并将安全生产信息按要求及时反馈。
第一十五条负责落实矿领导值班和带班入井制度,坚持调度24小时值班制度,检查各部门值班情况。
协助值班领导组织好全矿当日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一十六条做好生产作业计划完成情况统计、分析、汇总和上报工作;建立完善的原始记录和统计资料,按时填写各种图表、报表并定期归档保管。
第一十七条准确掌握矿井各种应急预案,按规定组织应急演练。
遇突发事件或发生重大事故时,准确下达调度命令,及时调动所需人力、物力迅速开展工作,并协调组织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第一十八条不断加强调度业务培训、调度质量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更新调度装备,全面提升调度工作水平。
第一十九条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二节权限
第二十条对影响当前生产的问题,调度室有权对同级业务部门进行统一调度。
凡涉及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有权根据上级指示下达通知或调度命令。
对不服从指挥或不积极行动的单位和个人,有权通报批评和按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对情节严重者如实汇报矿领导,由矿领导做出行政处理意见。
第二十一条在组织日常生产过程中,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并对存在上述“三违”现象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罚。
第二十二条有权参加年度、月度生产计划的编审工作。
第二十三条有权召集、参加有关安全生产会议,接到通知的人员必须准时参加,对会议做出的决定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二十四条在组织抢救重大事故时,有权根据上级指示,调动系统内全部的人力、设备、材料、车辆等。
第二十五条根据工作需要,有权了解和督察生产计划、安全措施和交办工作等事项的落实情况,有关部门和人员必须如实报告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当遇有危急矿井、危急人身安全的重大险情或灾害性事故时,有权下达停产撤人命令。
第二十七条在调度业务工作中,行使相关规定赋予的其它权力。
第四章煤矿调度管理
第一节组织指挥
第二十八条以作业计划为依据,组织指挥安全生产和基本建设,掌握原煤产量、开拓进尺、掘进总进尺完成情况、原煤库存量情况和基本建设工程进度情况,及时有效地解决生产和基建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安全、均衡地完成生产和基建任务。
第二十九条掌握原煤产量、外运量和库存量,调度室每月组织销售等有关科室盘清原煤库存量,要有详细的测量图纸及计算资料、盘库人员签名并填写盘库月报表(参见附表1、附表2)于每月26日前上报调度中心。
第二节业务保安
第三十条建立并落实业务保安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法规,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指挥生产,防范事故发生。
第三十一条掌握日常安全生产动态,及时有效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对影响安全的重大问题要有处理意见,及时汇报调度中心,并详细记录时间、地点、内容、汇报人、接收人、解决问题人员、处理意见等(记录本参见附表3)。
第三十二条掌握重点工程、高温火点、瓦斯含量、巷道贯通、采面拆装、探放水、回采面初(末)次放顶、过地质构造及空巷、大型设备检修、矿井停电检修等情况。
了解上述工作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了解现场工作人员及负责人、工作进度、终结等情况,做好记录。
(记录本参见附表4)。
第三十三条对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示、通知、文件,要做好接收和转发转交等处置工作。
详细记录接收时间、上级单位及姓名、主题内容、接收人、处置方式、处置时间等(记录本参见附表5)。
第三十四条对监控值班室报送的“安全监控、井下人员管理、产量监控”三大监控系统报警信息,调度值班人员要立即按有关规定报告处理,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应记录报警类型、时间、内容、报告人、接收人、处理结果等(记录本参见附表6)。
第三节煤矿调度人员下井
第三十五条调度人员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情况,解决问题,要做好下井记录,记录姓名、时间、地点、现场情况,发现的问题、处理意见等(记录本参见附表7)。
建立调度人员下井统计表(参见附表8)。
依据晋中煤销字[2010]310号《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中有限公司管理人员下井及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规定,调度主任、副主任下井每人每月不少于16次,调度员、监控管理员下井平均每人每月不少于8次。
第四节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条制定调度室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制定巷道贯通、初(末)次放顶、过地质构造、采面拆装、防治水、防灭火、防煤仓溃仓、大型设备检修、矿井停电检修、三大监控系统报警信息处理等业务保安制度;制定调度电子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要求各项管理制度齐全,内容具体,责任明确,并装订成册;调度台应备有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煤矿安全规程》等文件、法规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第五节业务学习及培训
第三十七条要开展调度业务学习培训工作,提高调度人员技术业务素质。
要制定年度培训规划、业务学习计划和考核办法,并按要求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
矿每月组织不少于两次集中业务学习,累计时间不少于四小时,要做好学习记录,记录学习时间,参加人员,学习内容等;结合学习内容每月进行一次考试,试卷和成绩统计表要装订存档(记录本参见附表9)。
第六节图表及台账管理
第三十八条矿调度室应备有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供电、运输、通讯系统图,供排水及压风管理图、井上下对照图、井下避灾路线图、矿领导值班、下井统计表、事故汇报程序表、采掘队衔接计划表、救援救护、值班领导、部门通讯录。
图表必须及时填绘,与实际情况相符合。
第三十九条调度综合台帐要准确记录各单位班、日、月产量进尺计划及完成情况,外运量及实际库存量,各采、掘、开工作面的安全、生产情况,值班、跟班领导,出勤入井人数等。
要求内容完整,数据准确,账面整洁,字迹工整。
第四十条调度室要建立以下统计台账:
①原煤产量、外运量、库存量月度及累计完成台账;②开拓进尺、掘进总进尺月度及累计完成台账;③采、掘、开各作业单位月度及累计完成台账;④采、掘、开各作业单位及全矿井生产事故记录台账;⑤全矿月度伤亡事故台账。
第四十一条调度室还应有下列记录薄:
①领导值班记录:
每日矿领导值班工作情况记录(由值班领导填写);②调度员交接班记录;③安全生产视频会议记录:
指上级和集团公司召开的安全生产视频会议记录。
包括起止时间、地点、参加人、记录人、会议内容等;④调度会议记录;⑤调度专业会议记录:
调度室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调度专业工作会议,对本期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安排下一步主要工作;⑥人员伤亡事故记录:
记录伤亡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汇报人、伤员姓名、受伤部位及程度、类别、抢救处理过程、上报时间、接收人;⑦重大非伤亡事故记录:
记录重大非伤亡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汇报人、事故类别、现场处理负责人、处理结果、上报时间、接收人。
各种记录要求准确及时、内容完整、条理清楚,字迹工整清晰,具备原始性。
第四十二条各矿要安装显示原煤产量、开掘进尺、外运量、原煤库存量及采、掘、开各作业单位月度逐日、全年逐月完成情况,重点采煤队、重点工程、采区接续、生产准备情况、采面初采、末采和巷道贯通等内容的电子大屏幕。
第七节调度质量标准化建设
第四十三条各矿每年12月底要依据晋煤办调发【2010】333号《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煤炭企业调度室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的标准制定下年度具体的调度质量标准化建设达标规划,每月自检一次,对存在的问题要确定整改措施,形成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自检资料要存档备查。
第五章调度汇报
第一节班日汇报
第四十四条矿所属各单位向调度室汇报:
采煤工作面现场值班区队长每班进行班初、班中、班末“三汇报”,掘进队和其他区队在班前、班末汇报,遇有特殊情况要随时汇报。
第四十五条矿调度室向煤业公司调度指挥中心汇报:
调度室每日8:
30、16:
30、0:
30前三次向调度中心汇报,把当班、当天的产量、进尺、销量、职工出勤(入井)人数、值班、入井带班领导、生产动态、重要场所的CH4、CO浓度及生产中出现的其他问题。
每日16:
30前汇报当日产量(进尺)完成情况、月累计完成数,基建项目进度情况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节月度生产汇报制
第四十六条调度室每月26日16:
30前将矿月度安全生产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汇总,汇报调度中心,汇报内容:
一、生产情况:
①月度产量、进尺完成情况,完不成计划的主要原因,对工作面地质构造变化、设备事故等要详细说明;②采掘衔接、工作面拆装、掘进巷道贯通等情况;③重点工程情况;④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采取的措施,特别对CH4、CO等有毒有害气体超限的情况要认真详细说明;⑤非伤亡事故情况;⑥下月生产安排,包括产量、进尺指标、采掘衔接、重点工作安排等。
二、基本建设情况:
包括①工程项目、工程量、形象进度等情况;②下月基本建设安排。
③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三、矿领导入井带班情况。
第三节调度专题汇报
第四十七条需事先向调度中心汇报的事项:
一、停工、停产(复工、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