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电话招标文件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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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潮流GXP3140SIP电话
5
服务
Nortel交换机E1对接联调
次
系统部署实施和集成(含工程辅料)
一年系统服务
年
4.招标文件售价:
xxxxxxxxxxxxxxxxx
5.对投标人的主要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供应和集成能力的本国服务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或生产厂商必须在北京地区设有售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及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同时具有培训能力,且具有良好的商业和技术信誉;
如投标人注册地为非北京地区,则投标人或生产厂商在项目开发期间和售后服务期间必须在北京有稳定技术团队;
(4)代理商需出具原厂商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7)投标人须具备两年以上部署实施统一通信系统的经验,具有五个以上的成功案例。
(8)在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将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节能产品。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xxxxxxxxxxxx
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xxxxxxxxxxxxxxxxxxxx
8.投标截止时间:
9.开标时间:
投标、开标地点:
地 址:
邮 编:
xxxxxxxxxxxxxxxxxxxx
电话:
xxxxxxxxxxxxxxxxxxxx
传 真:
电子信箱:
联系人:
开户名称:
开户账号:
开户行名称:
开户行行号:
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第2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关于要采购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内容
招标采购单位:
地址:
电话:
项目预算:
现场勘察: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应于xxxxx年xxx月xxxx日xxxx时0前将澄清要求传真(同时发电子版)至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对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投标保证金: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
正本:
xx份;
副本:
电子版:
xx份。
投标截止期:
xxxxxxxxxxxxxxxxxxxx(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中标候选人:
第3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招标采购单位及合格的投标人
1.1招标采购单位:
系指采购人(即招标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1.2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是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供应和集成能力的本国服务供应商。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或生产厂商必须在北京地区设有售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及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同时具有培训能力,且具有良好的商业和技术信誉;
如投标人注册地为非北京地区,则投标人或生产厂商在项目开发期间和售后服务期间必须在北京有稳定技术团队。
具备两年以上部署实施统一通信系统的经验,具有五个以上的成功案例。
其他条件:
(1)代理商需出具原厂商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4)在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将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节能产品。
1.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或服务,影响其正常决策的行为。
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
1.4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包括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资格、签署合同的权利等:
1.5.1提供虚假的资料。
1.5.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2.资金来源
2.1采购人已经获得项目预算资金,计划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3.项目预算
3.1该项目的项目预算为xxxxxxxxxxxxxxxxxxxx万元人民币。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5.现场勘察
5.1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要求提供技术服务的内容及方案设计、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招标文件共八章,所用文字均为中文。
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合同条款
第五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项目建设内容及要求
第七章评标标准及方法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
投标人应于“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时间内将澄清要求传真(同时发电子版)至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对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招标人与投标人均受该澄清文件的约束。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在投标截止期xxx日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招标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
若无书面回函确认,视同投标人已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通知,并受其约束。
8.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9.1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产品和服务进行投标,但不得将同一项目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9.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开标一览表
(b)投标保证金
(c)投标单位基本信息表
(2)投标文件商务和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附件1——投标书(格式)
附件2——投标一览表(格式)
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附件4——技术要求和范围偏离表(格式)
附件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6——资格证明文件
6-1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6-4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6-5投标人的资信证明: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9-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6投标人具备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包括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企业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6-7提供所投品牌原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原件(如需提供)
6-8投标人认为其他必要的内容
6-9近三年诉讼及不良行为记录
6-10业绩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相关工作内容条款的复印件或最终用户出具的证明文件。
附件7——项目组织机构配备
7-1项目经理委任书(格式)
附件8——项目系统总体设计方案(包含以下内容)
8-1基础软硬件采购方案
8-2基础软硬件集成方案
8-3业务应用迁移方案
8-4网络集成方案
8-5联调测试方案
8-6实施方案
8-7质保、维护方案
11.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1.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1.2.1服务范围及内容的说明。
11.2.2对照采购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部分的说明,说明报价文件已对采购文件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采购文件的偏差和例外。
12.投标报价
12.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2.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三)上标明投标分项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2.3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以及在产品安装、调试、售后等阶段中可能会发生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12.4为了方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投标人可根据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12.5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依据本须知第条规定,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2.6每项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
12.7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整个项目的执行过程中应保持不变,不得由于项目总投资估算的增加或减少而发生变化。
12.8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最低投标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唯一保障。
13.投标保证金
xxxxxxxxxxxxxxxxxx
14.投标有效期
14.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4.2招标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
投标人也可以拒绝招标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
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5.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5.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的规定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和相应份数的副本。
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5.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盖章(招标文件中注明加盖公章处必须加盖公章)。
除没有修改过的印刷文献外,投标文件的每一页都应由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用姓或首字母签字。
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
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5.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
15.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且在包装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6.2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并将“投标单位基本信息表”一同放入此信封内。
16.3所有信封上均应:
1)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或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指明的地址。
2)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指明的服务名称、招标编号和“在(开标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6.4所有信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16.5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7.投标截止期
17.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招标采购单位,递交地点应是“招标公告”或“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地址。
17.2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期。
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7.3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8.1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采购单位者,招标采购单位将予以接受。
18.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18.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8.4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回。
五开标及评标
19.开标
19.1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按“招标公告”或“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公告”或“投标人须知资料表”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采购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9.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采购单位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等。
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9.3除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文件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
19.4招标采购单位将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20.组建评标委员会
20.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采购货物和服务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评标工作。
21.投标文件的初审与澄清
21.1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1资格性检查是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1符合性检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1.2投标文件的澄清
2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
投标人澄清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方式和要求进行澄清,评标委员会可以根据自己的意见对该投标文件作出相应判断和决定,该判断和决定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无权对该判断和决定提出任何质疑。
21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1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
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改,其投标将被拒绝。
22.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22.1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2.2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
对关键条款,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缴税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2.3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资质要求的;
(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4)建设工期与进度计划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第七章“项目建设内容及要求”的。
(5)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6)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全的;
(7)投标书无投标人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8)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9)投标人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10)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该项目的预算,否则按废标处理。
23.比较与评价
23.1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3.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1)商务条款有无偏离;
(2)技术要求与范围有无偏离;
(3)实施配合的方法与计划的先进、合理;
(4)售后服务计划的先进、合理;
(5)经营信誉、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等。
23.3根据实际情况,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
即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具体评分因素权重如下:
(1)技术部分:
42%(详细评分标准参见第七章评标标准及方法);
(2)综合商务部分:
28%(详细评分标准参见第七章评标标准及方法);
(3)投标价格部分:
30%(详细评分标准参见第七章评标标准及方法)。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价格权重×
100。
24.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24.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人员透露。
24.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采购单位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3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单位解释未中标理由,采购人不退还投标文件。
六确定中标
25.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5.1除第28条规定外,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且满足下列条件者为中标候选人:
采用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
26.确定中标人
26.1除第27条规定外,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且满足下列条件者为中标候选人。
26.2采用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26.3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推荐评标排序,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26.4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按照本须知规定递交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和评标委员会认为其他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服务能力等进行审查。
26.5如果审查未通过,采购人将拒绝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顺序对下一个中标候选人进行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
27.合同授予标准
27.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最高评分的投标人。
27.2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按照本须知规定递交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和评标委员会认为其他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服务能力等进行审查。
27.3如果审查未通过,采购人将拒绝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顺序对下一个中标候选人进行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
28.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28.1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8.2因不可抗力或中标供应商不能履约、不愿履约等情形,采购人保留与其他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权利。
29.中标通知书
29.1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9.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0.签订合同
30.1中标人应当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1.履约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