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方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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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接地、防雷及安全电压20
7.3电气设备设置与安装21
7.4漏电保护器设置21
8.预防电气火灾措施25
9.应急救护措施26
10.现场环境保护措施26
11.现场临电平面布置图26
1.编制说明
1.1编制依据
1.1.1唐山市人民医院肿瘤病房楼新建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工程编号:
ZF0612,日期:
2006.12);
1.1.2标准及规范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04-9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05)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1.1.3唐山市人民医院肿瘤病房楼新建工程现场场地情况。
1.2范围
1.2.1本工程为单体工程,总建筑面积27249m2,其中地上23073m2,建筑层数为地下一层,地上九层,建筑总高度44.40米。
建成后主要为肿瘤患者提供住院及手术治疗。
各楼层功能布局如下:
地下一层为设备用房、汽车库等;
一层为接待大厅、出入院大厅、药库、中心供应等;
二层为中心检验、放射科用房等;
二、三层之间为管道夹层;
三至七层为标准病房及其附属用房;
八、九层为手术室及其附属用房;
地下层作战时作为甲类6级物资库(防化为丁级),平时为汽车库(小型车),人防建筑面积1917m2。
1.2.2本工程设计标高±
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为16.70米,基础为筏板基础,基础底标高为-7.00m,地下室底板为600mm厚,持力层为细砂层。
主体结构为框架-剪力墙,剪力墙抗震等级为一级;
框架抗震等级为一级,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
层高分别为:
地下室层高5.0m,一层层高4.8m,管道层层高2.15m,3~7层层高4.0m,八、九层高4.8m。
2.工程概况
2.1总体概况
工程名称:
唐山市人民医院肿瘤病房楼新建工程
建设单位:
唐山市人民医院
设计单位:
中发工程设计(合资)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唐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唐山市四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该工程位于唐山市胜利路65号、唐山市人民医院院内,东邻原门诊楼,西侧为复兴商厦,南临中国工商银行胜利路办事处,北侧为现有同位素楼、库房、锅炉房、供应房等,施工场地狭小。
现场电力引自场内建设单位指定变配电室,现场施工设总配电室。
现场用水引自场区北侧锅炉房内建设单位指定用水点,现场施工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生产用水主要是混凝土养护等用水;
生活用水主要是现场办公配套设施的用水。
2.2现场临时用电概况
由于施工现场可用场地有限,业主在场外提供生活临建用场地,钢筋加工亦设在场外,但职工食堂设在场内,现在混凝土供应采用商品混凝土。
由此,现在主要生产用电设施为:
塔吊、混凝土泵、木加工机械、电焊机等,生活用电设施主要为:
电蒸饭箱、电热水器、空调等。
3.负荷计算
经过综合比较,主体结构施工阶段用电量相对较大,故以主体结构施工阶段为基准进行施工用电计算,但主体施工后期将使用装修用外用电梯,因此外用电梯的用电量应考虑在内。
本工程主要生产用电设备为2台塔吊、1台砼泵和电焊机,生活用电为蒸饭机、热水器等,另外还有室内外照明等,生活用电取100KW,照明用电取20kW。
3.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情况
3.1.1主要用电机械
主要施工用电机械一览表
序号
设备用途
设备名称
型号
功率
数
量
总功率(KW)
备注
1
起重机组
塔式起重机
QTZ80
75KW/台
2台
150
2
施工电梯
(双笼)
SCD200/200
11KW/台
2部
22
3
电机组
混凝土
输送泵
SG5100THB
110KW/台
1套
110
4
污水泵
5KW/台
8台
40
5
蛙式打夯机
4KW/台
10台
6
直螺纹机
GHG40
3套
16
7
振捣组
插入式
振捣器
HZ6X-35
1.1KW/台
30台
33
8
平板式
PZ-50
0.5KW/台
6台
9
电焊机
BX3-500
38KVA/台
228
10
木工机组
木工圆锯
MJ105
3KW/台
2套
11
木工压刨床
MB106A
1.5KW/台
12
无齿锯
φ400
13
砂浆搅拌机
UJW200
2.2
4.4
14
电焊条烘干箱
ZYH-60
台
15
液压弯管机
YW-60D
4.5
3.1.2主要现场照明及办公、生活用电
现场照明
1KW/台
食堂用
电蒸饭车
36KW/台
72
380v电压
食堂其他设施
20
办公室照明
约10
办公空调、电扇等
约20
3.2施工现场用电量的计算
总用电量:
∑P1
P=1.05(K1---------+K2∑P2+K3∑P3+K4∑P4)
COSф
式中P—供电设备总需要容量(kVA)
P1—电动机额定功率(kW)
P2—电焊机额定容量(kVA)
P3—室内照明容量(kW)
P4—室外照明容量(kW)
K1、K2、K3、K4—用电不均衡系数
COSф—电动机的平均功率因数
查表可知COSф=0.7,K1=0.6,K2=0.5,K3=0.8,K4=1.0,
∑P1=446.90kW+72kW(蒸饭车考虑在内)
∑P2=228KVA
∑P3=10kW
∑P4=40kW
∑P4(其他)=20+20=40kW
P=1.05(0.6×
518.9/0.7+0.6×
228)+10×
0.8+40+40=610.65+80
=690.65KVA
现场业主可提供600KVA及800KVA的电源接口,根据计算结果,选择800KVA的电容量。
3.3施工生活区用电量的计算
施工生活区主要为职工宿舍,内设卫生及洗浴设施,生活临建建筑面积600m2,用电量较小,主要为照明,业主提供的10KVA电源接口满足要求。
4.施工现场临电布置
4.1电源选择
现场用电从医院原变配电室内引线至现场配电室,设总配电箱,其余配电箱均从总配电箱引出。
由原变配电室至现场总配电室所用电缆采用架空敷设,其余电缆均埋地敷设,其中塔吊、外用电梯、地泵等为一机一箱,各楼层均设分配电箱,以满足施工要求。
生活用电由医院原宿舍区电箱引出,另设配电箱,供生活区用电。
4.2电箱配置
现场总配电室设一级配电箱,由一级配电箱引出六根电缆至二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分别为:
两部塔吊(每部设一个二级箱)、木加工车间、食堂(包括办公)、混凝土输送泵、主楼施工(包括电焊机、振动棒等)。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再由二级电箱引出三级配电箱,负责整个现场供电。
配电箱配置示意图附后。
现场临时用电的配置,以“三级配电、二级漏保”、“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锁”为原则。
一级、二级箱采用线路保护型开关,三级箱采用具有电动机专用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脱扣特性的漏电保护开关。
现场配电箱均作防砸压、防雨雪的安全防护。
主体结构施工时,部分生产区二级电箱应将预留量展开,移至地上建筑物附近,此时,所有电缆均沿地面敷设,因此应作全面安全防护,项目将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3电缆截面选择
以下对现场所采用配电箱的主电缆截面进行选择,并对电压降进行核算。
I=kk1P/3Ucosφ
I-回路电流(A)
k-安全系数(一般为1.05~1.1)
k1-需用系数(动力系数0.4~0.6,生产综合系数0.6~0.9,照明系数1.0)
P-回路总功率(W)
cosφ-功率因数(临时网路取0.7~0.75)
U-三相电压380V
4.3.1塔吊:
=1.1×
0.7×
75×
1000/(3×
380×
0.7)
=125A
4.3.2木加工车间
12×
0.6)
=23A
4.3.3电焊机组
=1.05×
0.6×
152×
0.72)
=202A
4.3.4电机组(混凝土泵)回路
150×
=199A
4.3.5办公、生活回路
=1.05×
162×
=214A
4.3.6总回路
总I=125+125+23+202+199+214=888A
4.3.5通过计算,电缆选用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铜芯电力电缆,截面选择如下:
主电缆:
VV-3*185mm2+2*95mm2。
塔吊回路:
VV-3*25mm2+2*16mm2。
主楼供电:
VV-3*35mm2+2*16mm2。
木工房:
VV-3*16mm2+2*10mm2。
办公回路:
VV-3*50mm2+2*25mm2。
混凝土泵回路:
4.4电缆电压降核算
ε=P×
L/C×
S
ε-电压降,规范允许电压降为5%
P-回路总功率
L-回路电缆长度
C-材料系数,铜芯电缆C=77
S-电费截面面积
经核算,所有电缆电压降符合要求。
4.5电缆敷设
现场电缆根据实际情况由原变配电室至现场总配电室所用电缆采用架空敷设,其余电缆均埋地敷设。
电缆过路必须穿钢管。
电缆敷设完毕后,应做电缆标桩,标明走向。
固定式电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1.5m。
地下室装修前,由三级电箱引出,在地下室主要通道、操作区设行灯照明,电压36V。
4.5用电平面布置
施工现场由业主指定的电源接口引出800KVA的电源,由一根185mm2(VV-3*185mm2+2*95mm2)的绝聚氯乙烯绝缘铜芯电缆架空引入现场总配电室的一级配电箱内。
一级配电箱下共设六个二级配电箱,主要用于2台塔吊、1台混凝土输送泵、主楼施工、木加工车间及食堂用电,箱内贴系统图标明电源引自何处、控制范围。
现场采用“三相五线”制作法,电箱周圈设围栏,其它机械设备根据具体数量设置相应的下一级电箱。
施工区域照明选用低压照明,按每两层设置一个低压变压器和配电箱,共设10个,箱内贴系统图标明电源引自何处、控制范围,采用“三相五线”制作法,电箱周圈设围栏。
现场电器设备必须采用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标准设备,不得自制。
5.施工用电标准
5.1一般规定
5.1.1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5.1.2施工现场的电气系统严禁利用大地接地做零线或接零。
5.1.3保护接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应单独敷设,不做它用。
5.1.4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必须采用三级控制和二级保护。
5.1.5架空线路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上或脚手架上等不稳固的地方。
5.1.6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5.2接地接零
5.2.1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配电室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5.2.2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做保护接零或做好保护接地。
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5.2.3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不作它用,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5.2.4保护零线使用铜线不少于10mm2,铝线不少于16mm2,与电气设备相连的保护零线可用不少于mm2绝缘多股铜线。
5.2.5保护零线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5.2.6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欧。
5.2.7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不宜采用罗纹钢。
5.2.8垂直接地体应采用角铁、镀锌铁管、或圆钢、长度1.5~2.5m,露出地面10~15cm,接地线与垂直接地体连接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禁止采用绑扎的方法。
5.2.9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5.3防雷
5.3.1施工现场的起重机、井字架、龙门架等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屏蔽范围以外,应安避雷装置。
避雷针长度为1-2m,可用Φ16圆钢端部磨尖。
5.3.2避雷针保护范围按60°
遮护角防护。
5.3.3场地内塔吊、室外电梯、脚手架防雷装置做专用人工接地,用2000mm长镀锌角钢埋地。
5.3.4施工现场内所有防雷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欧。
5.4配电线路
5.4.1电缆线路
本工程场外电缆为架空敷设,场内电缆为埋地敷设,局部沿墙明设。
(1)现场埋地敷设的电缆深度不小于0.8米,并在电缆上下铺设厚度不小于50mm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
(2)电缆线路与其附近的管沟的平行间距不小于2米,交叉间距不小于1米。
(3)埋地敷设电缆的接头应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应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4)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并应做绝缘包扎,保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张力。
(5)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应充分利用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并应靠近负荷中心。
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
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悬垂距地不得小于1.8米。
5.4.2室内照明配线
(1)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线,用瓷夹敷设,距地不得小于2.5米。
否则加PE线。
(2)进户线经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不得小于2.5米,并应采取防雨措施。
(3)室内所有铜线截面不小于1.5mm。
(4)采用瓷夹固定导线时,导线间距不小于35mm,瓷夹间距不大于800mm。
5.5配电箱及开关
5.5.1设备
(1)动力配电箱与照明开关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用一个配电箱,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别设置。
(2)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
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3)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不得有灌木、杂草。
(4)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
安装应端正牢固,箱下底与地面的距离在1.3~1.5m之间。
(5)移动式开关箱应装高在坚固的支架上,下底离地面0.6~1.5m。
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6)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并便于操作(间隙5cm)不得歪斜和松动。
电线应用绝缘导线,剥头不得外露,接头不得松动。
(7)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分设。
(8)箱体的金属外壳应做保护按零(或接地),保护零线必须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9)配电箱、开关必须防雨、防尘。
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并要求上部为电源端,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10)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
5.5.2电器装置的选择
(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设备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熔断器的熔体应与用电设备容量相适应。
(2)总配电箱或分配电箱均应装设总闸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
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
(3)每台设备应有独立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一个电器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4)现场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都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5)购置漏电保护器必须是国家定点生产厂或经过有关部门正式认可的产品。
(6)对新购置或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使用一个月以上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验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7)使用于潮湿和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
(8)手动闸刀开关只允许用于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作直接启动。
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起动装置控制。
(9)配电箱装置设电压表、总电流表、总电度表及其他仪表。
(10)开关箱中必须装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应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11)配电箱、开关中导线的进口线和出口线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和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12)入开关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5.5.3使用与维护
(1)所有开关箱门应配锁,专人负责,开关箱应标明用途所控设备,并做出分路标记。
(2)配箱、开关箱每月检查维修一次,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
电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和使用绝缘工具。
(3)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下述操作顺序:
送电操作过程:
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停电操作过程:
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特殊情况除外)。
(4)施工现场停电一小时以上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5)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
(6)熔断器的熔体(保险丝)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规格的熔体或其他金属裸线代替。
5.5.4照明
(1)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
(2)在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一般灯具)。
(3)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4)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安装与危险场所等级相适应的照明器。
(5)在振动较大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6)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应合格,不得使用绝缘老化工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7)在特殊场所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电压不大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和导电良好的地面或金属器内工作照明灯电压不得大于12V。
(8)在单相及二相线路中零线与相线截面相同;
在三相四线制线路中,当照明灯为白炽灯时,零线截面为相线二分之一,当照明灯具为气体放电灯或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9)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零。
单相照明回路的开关箱(板)内必装设漏电保护器,实行左零右火制。
(10)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不低于2.5m。
(11)罗口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火线(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零线接在罗口相连的一端。
(12)暂设工程的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拉线开关距地面2~3m,其他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0m。
严禁将插座与搬把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上装设开关。
(13)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14)不得把照明线路挂设在脚手架以及无绝缘措施的金属构件上,移动照明导线应采用电缆线,不宜采用其他软线。
手持照明灯具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零线严禁通过熔断器。
6.临时用电管理体系及安全用电制度、措施
6.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体系
6.2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及措施
6.2.1电器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的专业维护电工,必须严格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非专业人员严禁操作配电箱及进行线路维护、连接。
建立对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定期检查制度,并将检查、检验记录存档备查。
6.2.2临时配电线路按规范要求进行敷设整齐,架空线采用绝缘线,不得采用塑料软线,不得成束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明敷。
6.2.3电工人员严禁带电操作,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线,正确使用电工器具。
6.2.4电器设备所用保险丝,禁止用其它金属丝代替,并且需与设备容量相匹配。
6.2.5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各种绝缘防护用品,不得违章操作。
现场配备经质检部门检测合格,有效的电器测量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电阻仪、绝缘手套、绝缘鞋等。
6.2.6当发生电器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干砂灭火或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使用导电的灭火剂灭火。
6.2.7凡移动式照明、地下室照明、潮湿场所照明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6.2.8放置及使用易燃液体、气体的场所,采用防爆型电器设备及照明灯具。
6.2.9定期检查电器设备的绝缘电阻是否符合“不低于1千欧/伏”的规定,了现隐患,应及时排除。
6.2.10不可用纸、布或其它可燃材料做无骨架的灯罩,灯泡距可然物应保持一定距离。
6.2.11当电线穿过墙壁或其它物体并直接接触时,应在电线上套有瓷管等非燃材料加以隔绝。
6.2.12各种机械设备的电闸箱内,必须保持清洁,不得存放其它物品,电闸箱应配锁。
6.2.13电器设备应安装在干燥处,各种电器设备应有妥善的防雨、防潮设施。
每年雨季前要检查避雷装置,避雷针接点要牢固,电阻不大于10欧姆。
6.2.14配电系统实行三级配电、两给漏电保护。
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
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涂有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时切断电源、箱门上锁,钥匙由指定电工掌管。
6.2.15独立的配电系统工程必须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接零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
6.2.16手持电动工具应符合有关规定,电源线、插头、插座应完好,电源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完好无损,维护和保管由专人负责,建立领用台帐。
6.2.17特殊场所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