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细则》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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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开展火力发电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的主要技术依据为国家安监总局的“一规定四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要求》(ZW-JB-2014-004),是各个行业的建设项目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的通用要求,其未针对火力发电企业职业病危害评价的特点及关键控制环节作出相关规定,国内亦未见针对火力发电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实施细则出台。

因此,非常有必要依据火力发电企业的自身特点,制定《火力发电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细则》,从而规范火力发电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提高火力发电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水平,为火力发电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提供科学依据,同时提高火力发电企业对职业病危害的认知,指导火电发电企业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

3主要工作过程

本标准的编制主要工作包括以下几个过程:

第一阶段:

开展广泛的文献调研及资料收集,掌握了我国火力发电行业职业病危害的基本情况,以及评价单位在火力发电企业建设项目评价工作中的不足,并广泛征求《火力发电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细则》制定意见。

第二阶段:

整理分析调研资料及各方面的反馈意见,初步确定标准篇章设计,成立《火力发电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细则》编写组,制定标准编制的实施方案。

第三阶段:

根据实施方案分配的具体工作,整理各章节具体内容,形成工作组讨论稿,并召开工作组讨论稿研讨会,按研讨会的意见进行修改,并形成征求意见稿。

第四阶段:

向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企业、技术服务机构及专家等,广泛征求意见。

第4标准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的工作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张永、王坤、巩泉泉、孙成勋、朱宝余、张丹、李丽、李华亮、樊小鹏、李超、张现清、邢涛。

张永为标准编写执笔人,王坤、巩泉泉、朱宝余、李华亮参与了标准的调研、起草和修改工作,孙成勋、张丹、李丽、樊小鹏、李超、张现清、邢涛参与了标准修改工作。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的主要内容

(一)编制原则

1按标准要求编写标准的原则

遵循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编写本标准。

2符合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本标准制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一法规四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3适用性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火力发电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主要针对燃煤电厂,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其他类型的火力发电企业建设项目(如燃油发电、燃气发电、生物质发电、垃圾发电等)可参照执行。

4可操作性原则

本标准在《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要求》(ZW-JB-2014-004)的基础上,结合火力发电企业职业病危害特点,重点针对工程分析、类比调查、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确保其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5广泛参与的原则

向相关企业、技术服务机构、技术协会、职业卫生监管部门及相关专家征求意见,确保本标准具有实用性。

6与其他相关标准协调的原则

本标准制定时规范性引用了多个已经颁布的职业卫生相关标准。

同时,本标准中使用的定义、术语、符号和概念,力求与相关标准相协调。

(二)标准主要内容

根据火力发电企业建设项目的特点,评价细则针对评价工作准备、评价工作实施、评价报告编制等内容给出相应的技术要求。

三、编制内容

1范围

标准的范围主要是对标准的内容进行限定。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工作准备、评价工作实施、评价报告编制。

本标准适用于火力发电企业中燃煤电厂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预评价。

其他类型的火力发电企业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列举了本标准所规范性引用的文件,共26个文件。

其中GB11项、GBZ9项、AQ1项、DL5项。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列出了火力发电企业等3个术语和定义,GBZ1、GBZ188、GBZ/T224等标准界定的相关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火力发电企业,即利用固体、液体、气体燃料生产电能的企业,本标准主要指燃煤电厂。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即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其可行性论证阶段,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程度、对劳动者健康影响、防护措施等进行预期性卫生学分析与评价。

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即职业活动中的劳动者接触某种或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和接触时间。

4评价工作准备

4.1资料收集

列出了应收集的资料,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文件,国家、地方、电力行业有关职业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预期施工工艺和设备安装调试工程资料,以及其它评价所需资料。

对于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还应收集建设单位现有职业卫生管理、工程利旧设备或设施等方面的资料。

可行性研究报告基本涵盖了有关技术资料,评价所需的详细技术资料不再重复列出;

火力发电企业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的工艺、设备等相对固定,针对施工期评价,收集预期施工工艺和设备安装调试工程资料即可,不考虑后续阶段施工组织设计报告的收集。

预期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资料主要指类似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报告。

4.2工程分析

规定了工程分析的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分析、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分析、原辅材料、产品及副产品分析、工作制度、岗位设置及劳动定员、总平面布置及竖向布置分析、建筑卫生学分析、预期施工工艺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分析等内容,并给出工程分析的要点。

附录A工程分析,结合发力发电企业特点,给出以下分析要点:

a)项目规模主要包括装机台数及装机容量;

b)建设地点应包括拟建厂区及厂区外设置的灰场、渣场、煤码头等;

c)项目组成包括应生产装置、辅助装置、公用工程、总图运输。

d)自然环境概况应包括气象条件、周边环境。

e)总平面布置及竖向布置包括总平面布置格局、产生粉尘的车间的平面布置情况、产生化学有毒有害物质的车间的总平面布置情况、产生噪声和高温的车间的平面布置情况及竖向布置情况。

f)原辅材料主要包括水、煤、油、脱硫剂(石灰石(粉)、生石灰等)、脱硝剂(尿素、液氨、氨水等)、水处理剂(盐酸、硫酸、氢氧化钠、氨水、肼等);

产品主要包括电能、热能等;

副产品主要包括灰、渣、石膏等;

g)生产工艺及设备基本概括为锅炉系统、汽机系统、电气系统、燃料输送系统、除灰渣系统、烟气净化系统、供排水及水处理系统、检维修及附属设施等八个方面;

h)岗位设置及劳动定员包括生产岗位、辅助生产岗位、生产管理等;

i)生产制度主要包括常白班和轮班制;

j)建筑卫生学重点包括采暖方式、采暖温度,通风方式、设计通风量和通风换气次数,采光方式、照明类型、设计照度值等;

k)预期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主要包括预期施工组织机构、预期拟使用原辅材料、预期作业工序及作业工种等;

4.3类比工程选择

规定了类比工程的选择要点及注意事项。

依据项目装机容量、发电工艺及设备、机组控制方式、岗位设置及生产制度、生产过程中拟使用的原辅材料、地理位置等方面的相似性,选择类比工程。

类比工程的选择要点参见附录B。

对于类比工程与项目存在的差异,应进行必要的分析,并阐明其可比性。

若部分工艺及设备没有可比性,应针对其单独选择类比工程。

附录B重点在工艺及设备、气象条件、岗位设置及生产制度、机组控制方式等方面,给出了类比工程选择要点:

工艺方面包括:

a)锅炉系统主要包括锅炉设备型式、台数、容量,磨煤机和制粉系统型式,点火及助燃燃料品种;

b)汽机系统主要包括汽轮机设备型式、台数、额定功率;

c)电气系统主要包括发电机型式、台数、容量,高压配电装置型式,出线电压等级;

d)燃料输送系统主要包括燃煤品种、煤质及灰成分、机组耗煤量、厂外来煤方式、卸煤设施、贮煤设施、带式输送机型式、筛、碎设备(是否设置);

e)除灰渣系统主要包括底渣冷却方式、排渣设备、后续输渣方式、厂内除灰方式、厂外输灰方式;

f)供排水及水处理系统主要包括来水类型及水质、原水预处理工艺、预脱盐工艺、锅炉补给水处理工艺、冷却水处理工艺、热力系统的化学加药;

g)烟气净化系统主要包括脱硫、脱硝、除尘。

其它方面:

主要包括岗位设置、劳动定员及生产制度,项目所在地气象条件,自动控制方式。

4.4预评价方案编制

规定了预评价方案编制要点,并对评价范围、评价内容、评价单元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预评价方案的编制要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评价任务由来、评价目的、评价依据、评价范围、评价内容、评价单元、评价方法、评价程序、类比调查的内容与要求、职业病危害分析的内容与要求、组织计划情况等。

评价范围应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建设内容为主,包括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

对于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还应包括其利旧设备或设施。

评价内容包括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辅助用室、职业卫生专项投资概算等。

针对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主要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等。

生产单元一般可划分为锅炉系统、汽机系统、电气系统、燃料运输系统、烟气净化系统、供排水及水处理系统、检维修及附属设施等评价单元。

5评价工作实施

5.1类比调查

规定了类比调查内容及其要点,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健康监护、类比检测资料收集分析及必要的类比检测、类比工程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过标准限值情况下的分析。

说明如下:

a)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来源,各生产岗位及外包作业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制度,岗位接触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人数、接触地点、接触方式、接触时间等。

此适分可用于确定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分析与评价;

b)职业病防护设施调查包括各类设施的位置、名称、型号、参数、数量、运行维护情况等。

适用于与拟建项目防护设施比较分析,提出拟建项目可补充采取的防护设施,;

c)应急救援设施调查包括各类设施的位置、名称、型号、参数、数量、运行维护情况等。

适用于与拟建项目应急救援设施比较分析,提出拟建项目可补充采取的应急救援设施;

d)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调查包括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所配备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型号、数量、参数等。

适用于与拟建项目比较分析,提出项目在防护用品配备方面应重点补充完善的建议;

e)职业健康监护调查即调查类比工程职业健康检查资料,并进行分析。

主要采用近三年内的职业健康检查资料进行分析,明确职业健康检查对象、检查项目、检查周期、职业病病例及其职业接触史。

适用于拟建项目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特别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f)类比职业卫生检测资料收集分析,目的即通过现有有效资料确定类比工程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可结合岗位接触时间确定岗位接触水平,用于类推拟建项目岗位职业接触水平。

对于类比工程无满足评价工作需要的检测资料时,应制定类比检测方案,实施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g)若类比工程工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超标,应对分析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岗位生产制度及作业方式、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等方面的超标原因。

超标原因的分析,可供拟建项目参考,并提出针对性的措施及建议。

5.2职业病危害分析与评价

5.2.1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分析与评价

规定了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分析与评价的内容。

a)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应在工程分析和类比调查的基础上进行;

b)识别要全面,应包括生产工艺、劳动过程及生产环境中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生产工艺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参见附录C;

c)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应包括有害性分析、接触分析两部分。

有害性分析主要指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接触分析主要指岗位接触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人数、接触地点、接触方式、接触时间与频度等;

d)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价主要对其接触水平进行评价,接触水平应包括接触时间、接触浓度(或强度);

e)对于检维修岗位,重点说明其预期接触水平应根据其工作时间和类比工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最大浓度(或强度)确定。

举例:

若场所最大噪声强度99dB(A),检修岗位常白班(8小时/班),接触水平即描述为:

接触时间:

8小时/天,40小时/周;

接触强度:

8小时等效声级,99dB(A)。

5.2.2职业病防护设施分析与评价

规定了职业病防护设施分析与评价内容。

a)职业病防护设施(指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防护设施)分析,建议按其种类对进行分析,再对其按照评价单元进行分析;

b)职业病防护设施分析参见附录D,附录D概括性给出了防尘设施、防毒设施、防噪声与振动设施、防暑、防寒及防潮设施、防工频电场设施等;

c)职业病防护设施分析,还应包括项目和类比工程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方面的比较分析,其目的在于类比提出项目可补充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

对于因类比工程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方面而导致类比工程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浓度(或强度)超标的情况,还应同时提出针对性控制措施及建议。

d)职业病防护设施评价,给出了防尘设施、防毒设施、防噪声与振动设施、防暑、防寒及防潮设施、防工频电场设施等的评价依据、评价内容等;

e)防护设施设施评价的内容主要指其设置种类、位置,必要时应对其有关的技术指标进行评价,如机械通风设施的通风换气次数等;

f)符合性,指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一致性,评价依据主要包括GB/T12801、GB/T50087、GBZ1、GBZ/T194、DL/T5187.2、DL/T5035、DL5454等;

g)合理性,指在符合性的前提下,分析防护设施是否满足职业病防治工作,其评价依据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来源及分布、接触方式、接触地点、预期接触水平及类比工程防护设施设置状况等;

5.2.3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分析与评价

规定了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分析与评价内容。

a)职业病防护用品分析与评价的前提,即首先确定项目需配备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作业岗位,确定依据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侵入途径、接触方式、预期接触水平等;

b)职业病防护用品评价主要对其适用岗位、配备种类、配备数量、防护等级等的符合性和合理性进行评价;

c)符合性,指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的一致性,评价依据主要包括GB/T11651、GB/T18664、GB/T23466、GB/T29510;

d)合理性,指在符合性的前提下,分析职业病防护用品是否满足职业病防治工作,其评价依据主要指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接触水平;

5.2.4应急救援设施分析与评价

规定了应急救援设施分析与评价的内容。

a)应急救援设施分析与评价的前提,即首先确定可能导致急性职业损伤的危害因素、损伤类型及工作场所,确定依据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理化性质、侵入途径、接触方式等;

b)应急救援设施(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分析,主要包括有毒气体(如氨、一氧化碳、六氟化硫等)检测报警装置、事故通风设施、喷淋洗眼装置、围堰、地排沟、急救药品、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通信及运输设施等;

c)应急救援设施评价主要对其设置种类、位置及有关的技术指标(事故通风换气次数、报警值等)等的符合性和合理性进行评价。

d)符合性,指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的一致性,评价依据主要包括GBZ1、GBZ/T223;

e)合理性,指在符合性的前提下,分析应急救援设施是否满足职业病防治工作,其评价依据主要针对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理化性质、侵入途径、接触方式、类比工程的应急救援设施设置状况;

5.2.5总体布局分析与评价

规定了总体布局分析与评价的内容。

a)总体布局分析,应在工程分析(总平面布置及竖向布置)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重点分析锅炉房、汽机房、煤仓间、卸煤设施区、煤场、输煤栈桥、转运站、化学水处理间、氨站等设施的布局情况;

b)总体布局主要为符合性评价,评价依据主要包括GB/T12801、GB50187、GBZ1、DL/T5032、DL5454等。

5.2.6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分析与评价

规定了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分析与评价的内容。

c)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分析,应在工程分析(生产工艺流程和设备布局)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重点明确项目自动化水平及控制方式、机械化及密闭化作业程度、产生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设备布局情况;

d)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评价主要为符合性评价,评价依据主要包括GB5083、GB/T12801、GBZ1等。

5.2.7建筑卫生学分析与评价

规定了建筑卫生学分析与评价的内容。

a)建筑卫生学分析,应在工程分析(建筑卫生学)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重点明确机房、锅炉房、煤仓间、输煤栈桥、转运站、化学加药间、酸碱计量间、药品库、化验室、电子设备间、蓄电池室、水泵房等工作场所拟采取的建筑卫生学措施;

b)建筑卫生学评价主要为符合性评价,评价依据主要包括GB/T12801、GB50019、GB50033、GB50034、GBZ1等。

5.2.8辅助用室分析与评价

规定了辅助用室分析与评价的内容等。

a)辅助用室分析,应结合项目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重点明确主厂房、输煤车间、化学水处理车间等生产车间拟设置的辅助用室及其位置、数量,以及浴室设置的淋浴器数量、更/存衣室内便服和工作服的存放方式、盥洗水龙头设置的位置及数量、厕所内蹲位和小便器的数量、妇女卫生室设置的冲洗器数量等;

b)辅助用室评价应首先确定主厂房、输煤车间、化学水处理车间等车间卫生等级,再对其拟设置的辅助用室的符合性进行评价,评价依据主要为GBZ1。

5.2.9职业卫生管理分析与评价

规定了职业卫生管理分析与评价的内容。

a)职业卫生管理评价包括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及人员、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档案等方面的15点要求;

b)职业卫生管理为符合性评价,评价依据包括GBZ158、GBZ188、GBZ/T225等。

5.2.10职业卫生专项投资概算分析与评价

规定了职业卫生专项投资概算分析与评价内容。

分析项目职业卫生专项投资概算内容,评价其是否满足职业卫生“三同时”及建设等的预算需求。

职业卫生专项包括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的设计与建设、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健康监护等。

5.2.1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职业病危害分析与评价

规定了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的分析与评价内容、评价依据。

a)附录E综合给出了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可能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可能配备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此部分内容基于现场调研给出,供参考使用;

b)职业病危害评价,主要对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有害性进行分析,有条件的情况下可预测其浓度(或强度)。

对于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根据相似作业工种的检测数据、施工机具的技术控制指标(声源噪声级、衰减值等)及有关文献资料等推测分析其预期浓度(或强度);

对于设备调试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根据运行期各单体设备及其所在场所的检测数据等推测分析其预期浓度(或强度);

c)职业病危害评价的依据主要包括GBZ1、GBZ158、GBZ188、GBZ/T211、GBZ/T225、GB/T11651、GB/T12801、AQ/T4256、DL/T5706等。

5.3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及建议

规定了控制职业病危害补充措施及建议的内容,重点针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a)控制职业病危害补充措施及建议应结合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职业卫生管理、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等方面综合提出;

b)针对需补充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应明确其设置种类、位置,尽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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