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技师学院教学管理制度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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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教师管理是教学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

各系应认真组织安排好教师的学习和工作,保证各个教学环节的正常运转。

第八条认真抓好各种课型的教学过程管理:

1.课堂讲授是向学员传授知识、培养能力的最基本的教学形式。

课堂讲授应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贯彻教书育人、理论联系实际、因材施教、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相结合等原则,努力做到科学性与思想性统一,反映科学技术新成就。

第九条辅导课是检查教学效果,解答学员疑难,指导学员自学,提高教学效果的重要环节。

任课教师应深入学员,做好耐心细致的辅导工作。

各系和培训处要加以督促、检查。

第十条社会调查应作为实践性教学环节加以管理。

任何一门需要开展社会调查的课程都应在该门课程的教学计划中加以安排,写入授课计划,写出调查计划,明确目的、要求、组织方法以及考核方式。

调查活动应本着勤俭办学的原则,尽可能就近安排。

第十一条认真抓好各种实践性教学过程管理:

1.实验课是培养学员实践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

实验室应有实验室管理和实验器材管理的具体措施,为实验教学提供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每门实验课应编写出项目式实验任务书和实验指导书,不断改进实验教学方法,提高实验课的教学质量。

2.实习实训是实现培养目标的一个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学员巩固、加深所学的理论知识,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

各系应按照不同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制订实习实训计划和指导书,明确实习实训目的和要求,并组织实施。

要逐步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优秀实习基地,要把基地的建立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3.课程设计是课程学习后的一个实践性教学环节,培养学员运用所学课程理论知识和技能,分析和解决所学课程范围内的实际工程问题的能力,加深对课程理论的理解与应用。

各系应按照不同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制订课程设计任务书和指导书(含设计进度安排),明确课程设计目的和要求。

第十二条毕业设计(论文)是学院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系分,是学员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要尽可能结合实际任务进行,要立足于提高学员的技术应用能力。

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对学员进行比较严格的工程技术训练,培养学员的专业技术应用能力。

第十三条考核及成绩管理

1.对学员进行学业成绩考核,是教学过程的又一重要环节。

凡属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包括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和选修课)每学期都要进行考核。

考核既是对学员学习情况的检查,也是对教师教学效果的检验。

通过了解学员对课程内容的掌握情况,可以为进一步改善教学、提高质量提供依据。

2.教师应积极改革考核的内容和方法,提高考核的信度和效度。

应采用试题库或试卷库命题,实行教、考分离。

除笔试外,还可以采取口试、答辩和现场测试、操作等多种考核形式,着重考核学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改革教学方法和考试方法,促进学员个性与能力的全面发展。

第十四条各系在开展教学管理工作时,应把《教学管理工作量化考核办法》提出的条件作为参照标准,努力提高教学管理的水平。

第三章教学质量管理

第十五条教学质量管理是教学管理的关键内容。

对于教学质量的管理,必须树立全面的质量观,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实行全面的质量管理。

第十六条教学质量管理,还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1.必须按照《任课教师资格审查规定》,认定教师的任课资格。

2.对承担理论课教学任务的教师实行教师负责制;

对承担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师实行责任教师负责制;

见习教师或其他教师在教师或责任教师的指导下完成教学工作。

任课教师一般应由相应学术水平、有责任心、有教学经验的的教师担任。

各专业的主干课程原则上应由中级以上职称教师任教,要逐步形成教学梯队,保证主干课程的教学质量,从而保证专业教学的基本质量。

3.教材是教学内容的依据。

编写、选用、征订教材应严格执行《教材管理规程》。

4.严谨治教,从严治学,树立良好的教风和学风,是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保证。

教师要按照《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的要求,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要有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做到为人师表。

要培养学员良好的学风,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要帮助学员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树立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求实创新的良好学风。

5.教师要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积极进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

6.学员的主要任务是学习,院园文化员活、社团活动是学员学习过程的重要补充,应加强对院园文化活动的管理。

举行院园文化活动一般不得占用教学时间,特殊情况需占用教学时间的,必须经主管教学的院长审批。

第十七条加强教学检查工作,院领导和教务主任要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学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帮助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问题,加强和改进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1.每学期开学前,各系应认真检查各门课程和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准备工作,包括教师、教材、课程表、教室和实训场所、教案、授课计划、实习实训、设计的任务书和指导书等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学院每学期将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教学检查。

培训处用问卷调查、座谈会、听课等形式,了解教师教学情况和学员学习情况。

应将检查结果书面向主管院长汇报,并反馈到各系。

3.每学期结束时,任课教师应总结教学工作,主要内容有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学质量的评估和学员学习情况的分析、教学中值得重视的问题及经验、体会、建议等;

各系应定期组织学员对教师教学情况进行问卷调查,并将统计结果反馈给相关教师,及时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参考材料。

第四章学籍管理

第十八条学籍管理是教学管理工作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组成系分。

院、系两级教学管理都应严格执行《学员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第十九条学籍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有∶

1.学籍档案管理;

2.学业成绩管理;

3.学员考勤管理;

4.学籍异动管理;

5.毕业工作管理。

第二十条各系应做好本院学员的学籍数据管理工作。

各系要定期检查学籍变动情况,及时提出学籍异动处理意见,仔细审核、严格把关;

学籍材料要及时归档,对于学员档案的处理必须细致,务求准确完整。

各系学员的异动处理结果必须及时报培训处备案。

第二十一条应从教育的观点出发处理学员的过失,对学员的处分既要严格又要慎重;

既要反对姑息放纵又要防止轻率过激。

第二十二条因学员考试违纪、违法需给予处理的,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各级处分决定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应将文件发至学工处、培训处、总务处、招员就业处等有关单位。

第五章课程建设

第二十三条课程建设是学院的一项经常性基本建设。

加强精品课程建设是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系分,以精品课程建设带动其他课程建设,通过精品课程建设提高学院整体教学水平。

第二十四条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

精品课程要由本领域影响力较大并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通过精品课程建设逐步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建设能培养和提高学员的创新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的实训实习基地。

第二十五条精品课程的多寡,反映了一个教学单位的教学水平和管理工作水平。

各系应根据教育系《关于启动技师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统一规划,以课程组为基本单位,发挥系全体教师的作用,开展精品课程的建设工作。

第六章教学研究

第二十六条教学研究是学院科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系分,是进行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

各系、教研组都应将教学研究工作列入工作计划,加以管理。

第二十七条教学研究开展的情况及其研究成果是各系教学工作水平高低的一个标志,对各系工作实绩考核和进行教学工作经验总结时应加以总结和考评。

第二十八条教学研究要紧密结合教学改革的实际。

要随着经济建设及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重视研究教学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要注重素质教育、加强学员创新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的培养,重视学员个性发展,因材施教,积极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的改革。

第二十九条加大课堂教学改革的力度,积极推进项目教学和模块化教学,实施精品专业建设。

第七章管理机构与职能

第三十条教学管理是学院系统工程,应建立以主管院长为首的院、系两个层次的系统管理。

第三十一条学院应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学院的实际,制定专业建设规划,提出教学工作目标和近期教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各系门加以实施。

定期征询意见,检查工作,总结教学经验,对整个学院教学工作进行全面的指挥领导。

第三十二条培训处是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能机构,主要职责是执行学院的决策,协助主管教学的院长对教学工作加以组织和管理,对学院的教学工作积极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好学院领导的参谋,协同有关系门做好教学服务工作。

第三十三条培训处对退役士兵培训教学工作主要行使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等职能,制订教学督导的规章制度,组织教学督导工作,针对教学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反馈师员对教学改革、教学质量等方面的意见;

制定教育评估方案,组织开展教育评估工作。

第三十四条各系是学院教学管理机构的基本单位。

各系负责对本系教学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管理。

要根据上级教育系门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学院的政策、指令,组织本系参与制订本院的教学管理计划,并组织本系的师员员工加以实施。

各系应严格执行上级教育系门和学院的规章制度。

第三十五条教研组是按专业或课程设置的教学基层组织,其主要任务是组织本教研组教师认真完成院、系交给的各项教学任务,组织教师落实各个教学环节的教学工作,保证各个环节的教学质量;

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教材建设、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总结教学经验等工作,并对院、系的教学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十六条教学优秀奖、优秀教材的评选、教学成果的评审等工作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组织进行。

第八章教学文件的管理

第三十七条教学文件是教学管理的依据或记录,必须妥善管理,并按期向学院档案系门办理移交。

第三十八条各系领导有责任督促教师按规定上交教学文件,检查教学文件归档情况。

第三十九条教学文件的管理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教学档案管理规定》,熟悉教学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教学档案的归档范围和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内容。

第四十条本条例从学院颁布之日起员效。

第四十一条本条例由院长室负责解释。

退役士兵的教师办公制度

1.全体教职工必须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院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2.全体教职工应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班;

因事、因病需请假的,应按学院规定办理相关的请假手续。

3.每位教职工应积极参加相应的处、系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思想、政治觉悟,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4.每位教职工都应讲原则、讲大局、讲协作和讲奉献,和谐共为,与时俱进。

5.办公时间,应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不闲谈,不串岗,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因故外出应履行相关的请假手续。

6.教师应衣着得体,注重仪表,谈吐文明;

提倡不戴首饰、不化妆;

严禁穿拖鞋、短裤进入教学区。

7.办公室内应保持安静,不得长时间滞留学员,对学员的教育应坚持正确的方法,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员。

8.各个办公室应布置得体,张贴洒扫表,每位办公人员都应尽职尽责,确保办公室内时时干净整洁。

9.严禁在办公场所进行打扑克、下棋等娱乐活动。

10.每位教职工都应树立良好的师表形象,热情接待来访家长和客人。

退役士兵学员考勤与处分制度

第一条考勤

学员在本院学习期间,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活动和学院统一安排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进行考勤。

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

1.上课(理论课和实验课)按实际教学学时计算;

见习、实习、劳动和社会调查按每天六节课计算。

2.学员的考勤工作,由各班主任负责安排。

负责考勤的班主任每周星期五把上周的考勤表交到培训处张婷婷统计并保存。

3.上课的考勤由任课教师指定一位科代表负责,上课教师应及时了解学员的到位情况。

考勤的学员每周向任课教师报告,任课教师将学员考勤的情况向培训处张婷婷统报告。

第二条请假

1.学员因故必须请假时,要向培训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学员请假单》。

病假要有医院或者学院医疗机构证明。

事假和公假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学员请假:

两天内由班主任批准;

一周以内由培训处领导批准,报学工处备案;

一周以上由各系审查后报主管领导批准,学工处备案。

事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3.请假的学员回院后,要及时向本系销假,否则按无故旷课处理。

因故不能办理请假或者续假手续的学员应及时通知培训处,回院后在一周内补办有关手续。

第三条处分

1.对犯有错误的学员,学院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者纪律处分。

纪律处分分下列六种:

(1)警告;

(2)严重警告;

(3)记过;

(4)留院察看;

(5)勒令退学;

(6)开除学籍。

留院察看以一年为期。

受留院察看处分的学员,一年内有显著进步表现的,可解除留院察看;

经教育屡教不改的可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

考试作弊一律给予留院察看一年的处分。

2.学员在一个学期旷课累计:

在20学时内(含20学时)由系通报批评;

在21~30学时内给予警告处分;

在31~40学时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在41~45学时内给予记过处分;

在46~50学时内给予留院察看一年处分;

达到51学时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3.培训处要把旷课达到21学时以上(包括21学时)的学员名单及时报到学工处,由学院统一作出处分决定。

退役士兵学员毕业、结业与肄业

第一条毕业

1.毕业

有正式学籍的学员,德、智、体合格,修读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系各类课程,并得“六证”,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全系各类课程的考核,准予毕业。

2.培训处、学工处相互配合,每年都应该评出系分优秀毕业员进行表彰,并由招员就业处优先推荐就业。

3.毕业证书的发放

毕业证书由学员本人持有效证件签领。

在特殊情况下,确实需要请人代领,代领者必须有证书本人的代领委托书和有效证件。

同时,代领者必须持有本人的有效证件。

第二条学员按教学计划规定修读了各类课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结业处理:

1.必修课程(含单独考核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有一门以上(含一门)课程不及格者;

2.没有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类课程;

3.体育课和军训课不及格者;

4.操行评定不及格,没有取得“综合品行合格证”者。

第三条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的规定

因未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四门(含四门)以下,结业后一年内可向学院申请重考一次,及格者可换发毕业证书。

经重考仍有不及格的课程,以后不再重考,不再换发毕业证书。

没有取得“综合品行合格证”者,结业后一年也可向学院申请换发毕业证书,但必须提交工作单位对其思想品德、工作业绩的鉴定材料,表现确有显著进步者才能换发。

第四条延长年限

对于在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年限内,由于学习困难未能取得毕业资格的学员,学员可以申请延长一年的学习时间。

延长后仍未取得毕业资格的学员,作结业处理。

延长的学年按学院有关规定收费。

第五条肄业

学员没有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但在院学习达到一年,通过所学过的80%课程考核,发给肄业证书;

不满一年者发给所学课程学习成绩证明。

宿迁技师学院退役士兵学员德育工作管理制度

一、德育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为贯彻落实《宿迁技师学院德育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我院的教育工作能够卓有成效地开展,特制定本细则。

一、制度建设

1.依据《德育工作实施方案》,制定适合本系特点的德育工作计划,指导班主任,制定班务工作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政教处(备查)。

缺《德育工作计划》的扣系内量化积分5分,班主任缺《班务工作计划》的扣班主任2分/人,并累加计算扣系内量化积分。

2.结合本系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办公制度》、《控流制度》、《班主任津贴考核办法》、《新老班主任帮带制度》、《教职工帮助转化后进员制度》,在规定时间上交督导中心(备查),每缺一项扣系内量化积分10分。

对不服从结对转化后进员安排的教职工,扣量化分10分,且必须接受安排。

3.正常开展德育活动,并留有记录,做好过程性材料积累,每次会议记录、政治学习记录、系内值班记录、班主任工作手册、班务日志等,要详记并做好整理归档工作(备查),如未达到规定数量及要求的;

每缺一项扣系内5分,缺记一次扣系内1分,没有班主任工作手册、没有班级日志的,或记录不全的,每次扣班主任个人1分,并累加计算扣系里量化积分。

4.必须按照学院或各职能处室统一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凡没有按要求组织的扣系量化积分10分/次,组织不到位或没有任何效果的,扣5分/次;

学院安排到教职工个人的活动或工作,经系内同意,凡积极参与并取得一定效果的,根据工作量大小奖教师个人积分1—5分/次,同时奖励系里相应分数,凡不参加的或态度不积极的,造成工作拖拉,给学院造成被动或损失的,扣个人5—10分/次,并累加扣系量化积分。

二、思想建设

5.要认真组织教职工的政治学习,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法制教育,以双周周二的课外活动时间为主,每缺一次扣系量化积分5分,在学习中无故缺席的,扣相关教师30元/次。

6.应通过班会、晨会对学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养成教育,晨会和班会每周至少举行一次。

晨会以周一早上为主,班会以周一、周三第二节晚自习及周五放学前的20分钟班会课为主。

晨会要做到有讲话提纲和摘要,班会做到有记录,讲求实效(备查),各系应做好过程性材料的积累工作,凡不组织的或没有按上述要求组织的,晨会缺一次的扣系量化积分5分。

班会缺一次的扣班主任2分/次,并累加扣系量化积分。

对晨会缺席的教职工,扣50元/次。

7.要把班主任培训工作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抓紧抓好,要做到“有活动、有记录、有成效”,每学期各系至少要搞三次班主任业务集体培训,尤其对年青班主任更要多培训、多指导,实行新、老班主任结对子,并做好培训、对帮的材料整理归档工作(备查),少一次培训的扣系积分10分,帮带指导记录(必须有被帮带班主任签字)少一次,扣老班主任5分。

8.加强师德建设,各系要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员的行为,凡出现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员,在院内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教师个人量化积分10分,并在系内公开检讨,同时累加扣系量化积分;

在院外造成恶劣影响的,每次扣教师个人量化分20分,并在全院教职工大会上检讨,并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同时双倍扣除系量化积分。

教师尤其是年轻教师严禁与异性学员非工作异常接触,否则造成影响的扣个人量化分10—50分,系里双倍累加。

三、纪律管理

9.应强化教师的育人使命和服务意识,以学员为本,倾听学员的呼声,每学期至少举行两次德育评教活动,每次评教均要有详细的原始材料(备查),要排出每位教师积分并在系内予以公布;

凡不组织或组织不够的,每缺一次扣系内积分10分/次。

10.要狠抓学员的常规管理,狠抓班风和学风建设,真正使所属班级做到班风正、学风浓,搞好文明班级的评比工作。

各系对照《文明班级量化细则》,按系班级数30%的比例进行文明班级评比,每月评选一次,颁发流动红旗,每次获流动红旗的给班主任加3分,每学期班级获流动红旗次数排在前五名的班主任每人多加5分,学院评选优秀班主任时按文明班级获得次数多少为顺序,前若干位的自然评为院级优秀班主任;

凡不按上述要求做的,每缺少一次评比的扣系量化积分10分。

11.加强对学员的文明礼仪教育,各系应把文明礼仪、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纳入班会重要内容,政教处要拿出统一的主题教育规划,统一抽样考核、评比,并记入系量化积分,每学期至少两次抽测,每系每项任意抽20人考评,每次根据平均分按名次分别奖罚系内10分/次、5分/次、0分/次、‐5分/次,连续两次倒数第一的加扣10分。

学员在院期间必须配戴证件,学院不定时抽查,凡不戴的查到一次按系别扣系内量化分0.5分/人·

次,累加计算。

12.应严格教职工上下班制度,严格教职工的办公制度,严格教职工考核制度,整顿教职工的会风。

上下班迟到或早退扣教师本人10元/次,无故旷工的扣100元/天,无故旷会的扣50元/次;

上班期间不配戴工作证的扣个人1分/次,并累加扣系量化积分。

教职工在上班期间不按办公制度要求做的,能完成相应工作而因个人原因不完成的,扣教职工个人5分/次。

未经许可或非学院统一组织而在上班期间打牌、下棋、打游戏、上网聊天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的,每出现一次扣个人5分,并累加扣系量化积分;

午休或值夜班期间在教室或办公室聚众赌博的,一经发现,扣20分/人、扣200元/人、在教职工大会上公开检讨,并双倍累加扣系量化分。

13.应指导学员的自我管理,充分发挥学员会、团总支、班委会的作用,搞好学员干系培训,要做到有计划、有活动、有记录(备查),不断提高学员的自我管理能力。

各系应明确学员会、团总支的职责,并根据计划开展各项活动,凡没有组织的或不能按计划正常开展活动的,每次扣系量化积分3分。

各系应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只要学院统一组织的或上级组织学院安排到各系的,取得院级前三名的分别奖系里5分/次、3分/次、1分/次,相应指导教师个人3分/次、2分/次、1分/次;

获县级前三名的,分别奖系里10分/次、6分/次、3分/次,相应指导教师个人5分/次、3分/次、2分/次;

获市级前三名的,分别奖系里20分/次、15分/次、10分/次,并奖相应指导教师个人8分/次、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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