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箱柜邀请招标文件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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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容规定
1
工程概况及要求
采购货物:
XXXXXXXXXXXXX配电箱柜工程
采购金额:
不超过XXX万元;
设备使用地点:
资金来源:
要求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强制性3C认证及行业低压箱柜制作和安装标准,产品必须具有生产合格证书。
招标范围:
祥见附图。
安装完成时间:
合同生效起,100日(日历天)内安装完毕。
2
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
2、投标人具有国家强制性3C认证资格证书;
3、工程安装技术负责人具有类似专业工程师资格。
4、具有国家的质量体系认证;
5、投标人具有投标设备维修和维护能力或售后维修服务技术支持的证明。
4
招标答疑:
投标人应在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后3个日历天内,以书面递交或传真形式(须加盖公章)向采购人提出需要澄清的问题。
5
投标有效期:
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
6
投标保证金2万元整,须在投标截止日的17:
00时以前(以到帐时间为准),通过投标人基本帐户以转帐形式递交至如下银行:
开户单位:
银行地址:
联系电话:
投标人凭银行进账单且资金已进招标人帐户后,招标人向投标人出具收据,收据复印件应按要求装订在投标文件里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7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叁份副本。
8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XXXX年XX月XX日9:
30至10:
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即开标时间
XXXX年XX月XX日10:
投标文件递交
及开标地点
9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10
履约保证金:
中标金额的5%,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帐户以转帐形式递发包人指定银行账户。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国家强制性3C认证资质;
1.3具有国际或国家的质量体系认证;
1.4与采购人无任何形式的经济与合同纠纷;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1.6具有投标设备维修和系统维护能力或提供售后维修服务技术支持的证明;
1.7招标书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书
2.招标书的构成
2.1投标邀请函。
2.2投标人须知。
2.3采购项目要求。
2.4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2.5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2.6合同主要条款。
2.7附件。
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书的所有内容,否则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招标书的答疑
4.1投标人可以要求采购人对招标书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
4.2投标人对招标书有异议的应在招标书开始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5.招标书的澄清和修改
5.1采购人可以对招标书进行澄清和修改。
5.2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书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两日前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书的组成部分。
5.3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书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书收受人。
三、投标
6.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投标。
8.投标有效期
8.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短于此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将被拒绝。
8.2采购人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采用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个要求,采购人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不得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9.投标保证金
9.1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书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9.2投标保证金通过大额支付系统转账支付。
9.3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以采购人收到时间为准)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可能被拒绝。
9.4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9.5未中标的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以银行实际下账时间为准)无息全额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以银行实际下账时间为准)无息全额退还。
9.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采购人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9.6.1如果投标人在招标书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9.6.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成交)通知书后:
A、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书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B、投标有效期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反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C、投标文件与实际情况不符。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投标文件应在招标书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10.2投标人在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投标文件的撤回。
1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投标文件。
但这种撤回,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11.2投标人的撤回通知书,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2.投标人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由于提供的资料不实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3.投标人提供所有的安装、调试、服务、配合的全部内容,应包括完整的文档,在安装、调试及后期服务配合中负责解决与中标项目有关的相应问题。
14.采购人按中标人在投标过程提出的解决方案实施时,所发生的任何涉及该项目不合理、不完整的问题,均由中标人负责解决。
15.知识产权
15.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5.2采购人拥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知识成果的全部知识产权。
15.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15.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6.投标人注意事项
16.1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16.2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16.3不得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16.4不得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16.5不得在招标过程中违反规定与采购人的工作人员进行私下接触、协商和投标。
16.6不得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投标人违反以上义务之一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评标
17.评标由采购人自行组织。
18.采购人将在招标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组织评标。
19.投标人将对在评标过程中的行为、承诺和义务负法律责任。
20.投标人应在开标会现场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书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
2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3.为有助于投标文本的审查、评估,采购人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并以书面确认,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4.保密。
全部投标文件及一切情况,投标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透露给无关人员。
本技术需求涉及的秘密事项,投标人必须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确保实现保守银行秘密的承诺,任何公开本标书内容的行为,可能受到有关部门的追究。
25.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中标人行为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即应无条件的承担本工程合法性的全部责任。
凡存在以上问题的,中标人应及时与采购人协商解决,并做出书面明示。
否则,视作投标人设有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及行政规定等方面的障碍。
26.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供投标人使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结论概不负责。
27.采购人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时,将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考投标人服务承诺、信誉、报价等进行量化评定。
28.投标人对采购人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29.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9.1应交而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29.2不具备招标书中规定资格条件要求的;
29.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书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0.投标文件的审查
采购人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有关计算是否正确,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的总体编写是否有序。
31.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31.1采购人依法组成的评标专家小组将根据要求采用相同的程序、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31.2评标的依据为招标书和投标文件。
32.评标过程严格保密。
采购人依法组成的评标专家小组无权利和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评标的解释。
凡是属于投标人报价及其他承诺,采购人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投标人所作的澄清等有关资料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和其他人员透露。
33.如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有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合法行为,将取消其投标和中标资格。
五、定标
34.根据采购人依法组成的评标专家小组最终评定产生的结果,对投标人进行排序,并依法确定中标人。
35.采购人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36.履约保证金
36.1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提交的形式和额度,中标人须通过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方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6.2若中标人未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内交纳履约保证金,视为以非正当的理由放弃签订合同,采购人将按本招标文件41条的约定另行确定中标人及签订合同。
37.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违法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38.因本项目招标程序引发的争议,由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管辖。
七、签订及履行合同
39.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书中规定的采购货物和服务的数量予以增加。
在合同履行期间、投标报价有效期内,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人协商对合同规定的采购货物和服务的数量予以增加。
但前两项所增加的合同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并不得对单价和其他条款、条件作任何改变。
40.中标人与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通知书要求的期限与采购人洽商并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
逾期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
41.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42.交货时,由采购人负责组织验收。
43.中标人凭付款申请、发票、验收合格证明文件等资料向采购人申请办理结算事宜。
44.如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不符合招标书、投标条件或合同要求,采购人将视情况扣减履约保证金,同时将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45.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八、支付货款
46.中标人依照招标书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具体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预付款,设备到施工现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安装调试完毕后,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
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如无违约情形,无息退付;
否则按第44条执行。
九、质疑及投诉
47.质疑
47.1投标人认为招标书、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答疑电话:
48.投诉
48.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质疑人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投诉。
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
一、低压配电箱
二、服务要求
a、免费提供箱柜原理图和安装图纸。
c、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少于2年,质保期内免费保修。
d、有正规服务支持机构,保证在接到报修电话后不超过8小时内赶到报修现场,并能在赶到现场后不超过2个工作日内排除故障。
三、投标报价事项约定
10.1合同签定方式:
固定总价合同(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设备本价及运抵安装现场的全部费用均包含在其中,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0.2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图纸、设备列表及相关资料编制商务标。
10.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招标文件及约定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所需的费用。
除非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中另有约定,投标人在报价中所报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运输费、安装费、利润、税金、规费、技术措施、风险、保险、检测费等所有费用,即总价包干。
10.4本工程开工时间以采购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的书面通知为准,投标人须充分考虑中标后不能及时开工所产生的费用及各种风险,并计入投标报价中。
10.5本工程总承包服务费由采购人向总承包单位结算。
10.6投标人在投标时未填报设备单价或合价或遗漏了的工程项目,将被视为其费用已包括在其他项目的单价或合价内,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采购人对该项目的费用将不予另行支付,但工作内容须包含该部分项目的内容。
10.7投标报价表中每种品牌元件箱柜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0.8投标人的投标价中应含的保险费按如下规定办理:
10.8.1鉴于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对本工程项目的保险采取按国家有关规定自愿投保的方式,承包人应根据自己的技术管理水平和对本条款风险的预测和决策能力,全面考虑投保险种,其确定投保的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支付,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不单独报价。
10.8.2承包人装备险和承包人职工的(人身)事故险由承包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不单独报价。
10.9采购人提供物理隔断参考设计图纸,各投标人可在总要求满足的情况下作出合理调整(调整设计必须经采购人同意)。
四、设备要求及数量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规格
尺寸
其它
备注:
包含设计、制造、包装、运输等及检测合格交付使用前所有费用。
五、售后服务要求
1、箱柜免费维保期为24个月,免费维保期自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2、上门服务响应时间小于4小时;
3、免费维保的范围:
开关元件、接触器、继电器、保护电器、箱体;
4、免费维保的内容:
开关元件、接触器、继电器、保护电器更换;
5、终身维修。
第四章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投标人公司简介。
2.证明投标人资格符合招标书要求的证明文件(以下证明文件必须齐全)。
2.1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年检章应清楚)。
2.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
2.3投标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时提供针对本次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第八章)。
2.4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5投标函原件(格式见第八章)。
2.6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即电汇凭证(回单)复印件或银行进帐单(回单)复印件。
(单独提交)
3.招标书要求和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对中标有利的其他证明文件(如有)。
注:
上述证明文件如是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评标委员会、采购人有权利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实,如投标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第五章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一、投标的语言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须使用中文。
对非中文的产品说明书、引用标准以及其他外文资料等应附上中文译文。
若二者有差异,以中文为准;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除特殊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需一律采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二、投标文件的构成
*3.价格部分
3.1各投标人对所工程的报价应是招标范围的全部施工内容及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的总价,并含所有费用。
3.2投标须以人民币报价。
4.技术部分
4.1技术应答。
针对招标书要求逐条响应。
4.2项目要求偏离表。
4.3设备有关资料。
4.3.1设备详细技术指标和配置。
4.3.2设备实物资料。
4.3.3设备工作环境条件。
4.3.4设备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4.3.5设备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厂家。
4.3.6保证系统设备正常运转和常规保养所需要的全套标准附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并列出其单价和数量。
其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与之有关的任何费用。
4.4售后服务
4.4.1提供货物生产厂家维修服务网点清单(以厂家公开对外宣布的为准,注明名称、地址、固定电话、维修工程师)。
4.4.2根据招标货物配置逐条说明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
分别说明设备制造厂家服务承诺及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4.4.3提供投标设备主要部件、备品备件和耗材的寿命、价格和价格折扣以及供应渠道。
4.4.4免费保修期外的技术服务和维修收费标准,包括如需要技术人员上门服务时,采购人所需要支付的旅费、食宿费等费用。
投标方必须明确提出免费服务期外软件版本升级的收费策略,同时包括新增设备的收费策略。
4.4.5培训措施:
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
4.4.6其他有利于用户使用的承诺。
4.5招标书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5.商务部分
5.1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第八章)
5.2招标书中要求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6.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对中标有利的内容。
三、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投标人应准备招标书中规定的投标文件份数。
每份投标文件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正本应使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并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和盖印章。
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3.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
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4.投标文件必须逐页编目编码,并装订成册。
5.投标文件根据招标书的要求制作,内容应完整。
6.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且在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应封装密封,密封袋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等内容。
3.外包装密封袋的封口处粘贴牢固,并加盖投标人印章。
密封袋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等内容。
4.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及复印件一份在开标时单独提交,未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第六章评标要求
一、评标纪律
1.本项目的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投标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进行。
2.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专家小组(以下简称评标专家小组)应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并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评标专家小组应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严格、认真、公平、公正地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评比。
4.评标专家小组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并要求投标人对此作出书面回应,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5.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小组或工作人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或透露评标有关情况,如有违反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评标的任何行为(包括向评委或其他相关人员探听评标情况等)均视为严重违纪,评标专家小组有权拒绝其投标。
若在中标后查实有此行为的,则依法取消中标人签订合同的资格。
7.在评标定标期间,任何人不得向外传递信息。
评标结束后,任何人不允许把评标资料带出评标地点。
8.评标专家小组成员或其他相关人员不代表各自单位,没有向本单位汇报评标情况的权利和义务。
9.除按照有关规定应该予以公开的信息外,所有评标、定标过程和情况应当保密,任何人不得向外泄露。
10.评标现场除评标专家小组成员或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可在评标现场外,其他与项目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不得探听评标情况,如违反规定,将严肃处理。
11.评标专家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二、评标程序
12.投标文件初审。
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2.1资格性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书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12.2符合性检查。
依据招标书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书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书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13.澄清有关问题。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专家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
14.比较与评价。
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且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