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练习题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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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税负过重的必然结果B.美国减税政策的国际延伸
C.促进国际贸易的客观需要D.税收国际竞争的具体体现
3.1991年,北欧的挪威、瑞典、芬兰、丹麦和冰岛5国就加强税收征管方面合作问题签订了()。
A.《同期税务稽查协议范本》B.《税收管理互助多变条约》
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D.UN范本
五、问答题
1.所得课税对国际投资的影响怎样?
2.如何理解所得税的国际竞争?
3.为什么说涉外税收不等同于国际税收?
4.从税制设计来看,增值税是否存在国际重复征税问题?
第二章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
1.税收管辖权
2.常设机构
3.引力原则
4.无限纳税义务
5.推迟课税
二、填空题
1.一国要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行使征税权,这时所得税三种税收管辖权中的()。
2.判断自然人居民身份的标准一般有()、居所标准和停留时间标准。
3.我国判定经营所得来源地采用的是()标准。
4.判定劳务所得来源地的标准有劳务提供地标准和()。
5.许多国家一利息()的居住地为标准来判定利息所得的来源地。
6.多不动产所得,各国一般以不动产的()为不动产所得的来源地。
7.中国对动产转让所得来源地的判定采用()。
8.一国的非居民仅就其来源于该国境内的所得向该国纳税的义务被称为()。
三、判断题。
1.税收管辖权不属于国家主权,只是一种行政权力。
2.判定纳税人的身份是一国正确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前提。
3.美国的公司所得税除了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之外,还坚持公民管辖权。
4.我国目前同时采用居所标准和停留时间标准判定纳税人的居民身份。
5.我国判定法人居民身份的标准实际为法律标准及管理和控制地标准,只要满足其一便可确定为本国居民。
6.外国公司设在本国境内的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由总机构汇总缴纳所得税。
7.中国税法规定,个人须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才能确定为中国的居民。
8.法国人甲先生在1993年、1994年、1995年在美国各停留了140天,根据美国现行的停留时间标准,他在1995年不被确认为美国的居民。
9.在我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我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183天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在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
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1.税收管辖权是()的重要组成部分。
A.税收管理权B.税收管理体制
C.国家主权D.财政管理体制
2.我国税法规定,在我国无住所的人只要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我国住满()即成为我国的税收居民。
A.90天B.183天C.1年D.180天
3.中国采用()来判定租金所得的来源地。
A.产生租金财产的使用地或所在地
.财产租赁合同签订地B.
C.租赁财产所有者的居住地
D.租赁租金支付者的居住地
4.特许权使用费来源地的判定标准主要有()。
A.特许权交易地标准
B.特许权使用地标准
C.特许权所有者的居住地标准
D.特许权使用费支付者的居住地标准
5.中国香港行使的所得税税收管辖权是()。
A.单一居民管辖权
B.单一地域管辖权
C.居民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
D.以上都不对
6.法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有()。
A.注册地标准
B.管理和控制地标准
C.总机构所在地标准
D.选举权控制标准
7.在世界主要国家中,目前同时采用注册地标准、管理和控制地标准和选举权控制标准来判定法人居民身份的国家是()。
A.美国B.日本C.中国D.澳大利亚
8.一国与他国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一般只适用于缔约国一方或缔约国双方的()。
A.国民B.公民C.税收居民D.人民
9.关于当事人在一个规定的年度中在一国停留多长时间才被判定为该国居民,各国的规定并不完全一致,以下国家中采用半年期标准的有()。
A.加拿大B.中国C.意大利D.英国
10.以下国家中,只采用管理和控制地标准来判定法人居民身份的国家有()。
A.爱尔兰B.马来西亚C.墨西哥D.新加坡
1.税收管辖权有哪些主要类型?
2.税收居民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3.什么是无限纳税义务?
哪种纳税人负无限纳税义务?
4.住所与居所的区别是什么?
六、案例题
某人从2010年起被德国西门子公司派到我国,在西门子公司与我国合资的甲公司任职做法律顾问。
该人每月的工资由两家公司分别支付。
我国境内的甲公司每月向其支付人民币18000元,西门子公司每月向其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270000元。
2011年9月,该人被西门子公司派到英国,负责一起诉讼案件。
他在英国工作15天,英国公司向其支付工资2000英镑。
完成工作后,该人返回我国的甲公司。
请计算该人2011年9月应在我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考虑税收抵免问题)。
第三章国际重复征税及其减除方法
1.经济性重复征税
.抵免法2.
3.限额抵免
4.综合限额抵免法
5.税收饶让
6.资本输出中性
1.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原因是国与国之间()的交叉重叠。
2.母公司所在国对母公司从子公司获取的股息征税所产生的重复征税称为()。
3.经合组织范本和联合国范本都规定,行使居民管辖权时,首先应按()标准确定最终居民身份。
4.税收饶让是()国给予投资者的一种税收优惠。
5.一国居民转让其设在另一国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所拥有的动产,这时其取得的转让收益应由()的所在国征收。
6.当纳税人的抵免限额大于实际抵免额时,我们可以把二者之间的差额称为()。
7.在国外分公司均为盈利的情况下,实行综合限额法比实行分国限额法对()更有利。
8.协调国家之间税收管辖权、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原则包括来源地原则和()。
9.减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主要有:
扣除法、()免税法与抵免法。
1.法律性重复征税和经济性重复征税的区别主要在于纳税人是否具有同一性。
2.从效果上看,一国仅实行地域管辖权和一国对国外所得免税对居民纳税人来说是一样的。
3.只要抵免法和免税法才能够消除国际重复征税,而其他方法知识减轻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4.当纳税人在国外的分公司有亏损的情况下,采用综合限额法可以相对减少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5.母公司用子公司所在国课征的股息预提税进行抵免属于间接抵免。
6.判定自然人居民身份时,习惯性住所标准优先于重要利益中心标准。
7.在所得额税管辖权的协调原则中,居住地原则有利于实现税收的资本输出中性。
四、选择题。
1.经合组织范本规定,转让从事国际运输的船舶。
飞机。
内河运输的船只或附属于经营上述船舶、飞机或船只的动产所取得的收益,应由()征税。
A.总机构所在地B.交通工具长期停泊地C.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D.交通工具所有人居住地
2.对于一般行业的营业利润,两个协定范本所遵循的是()原则。
A.居住国征税B.来源国征税C.共享征税权原则D.协商解决原则
3.两大范本要求按照以下四个标准来判定纳税人的最终居民身份,该判定过程是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的,请为之排序()。
(①国籍②重要利益中心③永久性住所④习惯性住所)
A.①②③④B.①②④③C.③④②①D.③②④①
4.根据两大范本的精神,如果两国在判定法人居民身份时发生冲突,则应根据()来认定其最终居民身份。
A.注册地标准B.常设机构标准C.选举权控制标准D.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
5.假定A国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中总所得为10万元,其中来自A国的所得8万元,来自B国的所得2万元。
A、B两国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30%、25%,若A国采取全额免税法,则其向A国的应纳税额为()。
万元2.4.D万元2.5.C万元3.B万元2.9.A.
6.假定A国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中总所得为10万元,其中来自A国的所得5万元,来自B国的所得2万元,来自C国的所得3万元。
A、B、C三国的所得税率分别为30%、25%和30%,若A国采取综合限额抵免法,则该公司的抵免限额为()。
A.1.4万元B.1.6万元C.1.5万元D.3万元
7.假定A国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中总所得为10万元,其中来自A国的所得5万元,来自B国的所得2万元,来自C国的所得3万元。
A、B、C三国的所得税率分别为30%、25%和30%,若A国采取分国限额抵免法,则该公司的抵免限额为()。
A.1.4万元B.1.6万元C.1.5万元D.对B国所得的限额为0.6万元,对C国所得的限额为0.9万元。
8.经合组织范本规定,一般情况下,动产的转让收益应由()对其征税。
A.购买者的居住国B.转让者的居住国C.转让地点所在国D.动产的使用国
9.按照联合国范本的精神,当独立劳务满足()条件时,劳务发生国可以对来源于该劳务的所得征税。
A.独立劳务是通过发生国的固定基地进行B.在劳务发生国停留18天C.其报酬由劳务发生国的居民支付且数额达到居住国和劳务发生国商定的数额D.独立劳务未通过劳务发生国的固定基地进行所获得收入
10.直接抵免适用于如下所得()。
A.自然人的个人所得税抵免B.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公司所得税抵免C.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预提所得税抵免D.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公司所得税抵免
1.简述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原因。
2.什么是税收饶让?
如何理解税收饶让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
3.居住国采用的减除所得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有哪些?
4.如何理解资本输入中性?
5.如何理解外国税收抵免的税率问题?
六、综合题
甲国的A公司在乙国设立了持股比例为30%的一家子公司B,在2010年度获得利润500万美元,乙国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
而这家子公司又在丙国成立了一家持股比例为50%的子公司C,同年获得利润为400万美元,丙国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0%。
甲国的本年度国内盈利额为100万美元,国内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50%。
根据上述材料计算每个公司各自向所在居住国缴纳的税额。
(征收股息预提所得税忽略不计)
第四章国际避税概论
1.国际避税
2.离岸中心
3.转让定价
4.豁免公司
1.纳税人利用现行税法中的漏洞或不明确之处。
规避、减少或延迟纳税义务的行为成为()。
2.不征收任何()的国家和地区通常被称为“纯避税地”。
3.百慕大群岛除了开征()以外,不对任何所得征税。
以市场为基础定价以及关联企业之间协、)(跨国关联企业转让定价的方法主要包括:
.4.
商定价。
1.由于外国居民来源于美国的存款利息不必再美国纳税,因此美国也可以被认为是国际避税地。
2.同为“纯避税地”,百慕大、开曼群岛、瑙鲁政府均在一定程度上对未来不征税提供过承诺。
3.跨国公司集团最主要的经营目标是全球税后利润最大化。
4.国际避税利用了现行税法中的漏洞以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造成了国家税收收入的减少,是一种违法行为。
5.离岸中心是与国际避税地合二为一的,换句话说,离岸中心一般都是国际避税地。
6.中国香港实行单一地域管辖权,而且税率较低,是亚洲著名的避税地。
1.下列国家中,不属于纯避税地的有()。
A.荷兰B.香港C.瑞士D.巴哈马共和国
2.纳税人利用现行税法中的漏洞减少纳税义务称为()。
A.偷税B.节税C.避税D.逃税
3.下列国家中,在法律上引用了“滥用法律”或者与之类似的概念以应对纳税人的避税行为的有()。
A.德国B.中国C.澳大利亚D.美国
4.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曾建议开征所得税,但遭之拒绝的国家是()。
A.瑙鲁B.百慕大C.开曼群岛D.巴哈共和国
5.在欧洲一向以低税的避税地而著称的国家是()。
A.瑞士B.列支敦士登C.海峡群岛D.巴拿马
6.()在1929年通过了《控股公司税收优惠法》,并据此对符合条件的控股公司不征所得税。
A.荷属安第列斯B.卢森堡C.荷兰D.中国
1.试析国际避税的成因。
2.如何区分国际避税与国内避税、国际偷税?
3.简述国际避税地的类型与其非税特征。
4.转让定价的非税目标有哪些?
第五章国际避税方法
1.内部保险公司
2.滥用国际税收协定
3.逆向避税
4.归属抵免制
1.跨国公司利用转让定价在低税国关联企业账上人为地表现出来的利润有时被称为()。
2.母公司所在的居住国是否对母公司的海外利润实行()是跨国公司能否利用转让定价进行国际避税的关键。
.普通法系(英美法系)国家把信托视为一种法律关系,委托人把自己的财产委托给信托3.
管理机构,在法律上切断了委托人与其财产之间的()链条。
4.利用中介国际控股公司规避东道国股息预提税实际上是利用了国际避税手段中的()。
5.目前,制定防止税收协定滥用的国内法规的唯一国家是()。
6.外商利用转让定价向境外转移利润主要表现在:
商品购销、劳务提供、融通资金以及()几个方面。
1.跨国公司如果想利用其海外企业的不同组织形式来避税,那么,在正常盈利阶段,建立子公司更为有利,因为母子公司的盈亏要统一计算。
2.跨国公司以信托方式进行国际避税一般发生在民法法系的国家。
3.通过逆向避税,外商投资企业减轻了其在我国及全球的纳税义务。
4.推迟课税政策的取消,使跨国公司无法利用转让定价手段规避母公司居住国的税收。
5.内部保险公司一旦成为母公司所在国的居民公司,便会影响跨国公司利用其来避税的效果。
1.跨国公司编制国际税收计划的目标包括()。
A.减少子公司所在国的公司所得税和预提税B.减少中介国的公司所得税和预提税C.减少母公司居住国对海外汇回利润征收的所得税D.减少母公司居住国的公司所得税
2.荷兰之所以被认为适宜中介控股公司的居住国,原因在于()。
A.荷兰已同80多个国家缔结了国际税收协定B.荷兰有参与免税的规定C.荷兰所得税率低D.荷兰关于设立中介控股公司的法律比较宽松
3.外商在我国避税采用的最普遍、最经常地一种手段是()。
A.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投资者不按协议或合同投足股本,企业需要的营运资金由境外母公司贷款提供B.将技术转让费纳入设备价格,规避我国的预提所得税C.利用“两免三减半”的创业期税收优惠避税D.利用转让定价向境外关联企业转移利润
4.跨国公司想统一计算海外子公司利润以充分利用母公司居住国的外国税收抵免,则应该建立()。
A.中介国际金融公司B.中介国际控股公司C.中介国际许可公司D.中介国际贸易公司
5.建立内部保险公司的商业原因主要有()。
A.进入保险行业B.避税C.避免常规保险市场发生的费用D.满足集团的特殊保险需要
五、简答题
1.跨国法人进行国际避税的手段主要有哪些?
2.跨国公司是怎样利用中介国际控股公司避税的?
3.跨国公司是怎样利用中介国际贸易公司避税的?
4.试述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避税的特点及其原因。
假设有一跨国公司的母公司设在美国,在南非有一子公司,该子公司要向美国母公司支付200万美元的股息。
试分析利用中介国际控股公司来规避股息预提税的方式及效果。
第六章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
1.总利润原则
2.正常交易定价原则
.比照市场原则3.
4.预约定价协议
1.世界上最早的转让定价法规是于1915年在()国颁布的。
2.目前,对跨国关联企业之间收入和费用分配主要采取的原则有总利润原则和()。
3.成本标准的性质比较特殊,其基本特征是只考虑成本费用,而不包括()因素在内。
4.在利润分割法中,对最终的合并利润在关联企业之间进行分割通常有两种方法,一是贡献分割法,二是()。
5.交易净利润法与再销售价格法和成本加利润法相似,主要的区别在于交易净利润法所要比较的指标是()而不是总利润率。
6.联合国和经合组织分别制定的国际税收协定范本都规定,如果缔约国一方参与管理缔约国另一方企业即构成关联关系,这里的参与管理是指对企业()的控制。
1.按照市场标准确定交易价格,应当先考虑关联企业集团中的成员企业所在地同类交易的一般市场价格,然后再考虑成员企业与非关联企业进行同类交易所使用的价格。
2.可比利润法、可比利润区间法等综合利润法实质上就是假定企业的综合利润水平完全是受价格因素影响的,从而忽略了经营战略、管理水平等非价格因素可能对利润水平产生的影响。
3.比照市场标准是一种运用倒算法的市场价格标准,通过进销差价倒算出来市场价格。
4.有一总利润原则能简化税务管理,所以国际上普遍接受总利润原则作为跨国关联企业间收入和费用分配的原则。
5.可比利润法主要用于对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的调整,特别是关联企业自己开发的、可能具有巨大经济效益的无形资产的转让。
1.最早在跨国关联企业间不合理的转让定价方面,通过立法确定具体的调整方法的国家是()。
A.英国B.法规C.美国D.奥地利
2.企业之间的关联关系主要反映在下列哪几个方面()?
A.管理B.资本C.财务D.控制
3.甲国A公司与乙国B公司有关联关系,A公司以80美元的单价向B公司销售一批产品,A公司向非关联的C公司销售同类产品使用的单价为120美元,同时D与C公司为非关联企业,D公司向C公司销售同类产品使用的单价为150美元,则按照市场标准确定的A公司的销售单价为()。
A.80美元B.120美元C.150美元D.无法确定
4.甲国的母公司把一批产品以3万法郎的转让价格销售给乙国子公司,乙国子公司再以4万法郎的市场价格在当地销售出去。
乙国当地无关联企业同类产品的销售毛利率是10%,甲国当地无关联企业同类产品的销售毛利率是15%,按照比照市场标准,甲国税务部门应把母公司的销售价格调整为()。
A.2.55万法郎B.2.7万法郎C.3.4万法郎D.3.6万法郎
5.甲国A公司与乙国B公司是关联企业,A向B销售一批产品,这批产品的生产成本为300万美元,A公司向B公司的销售价格为330万美元。
市场上美元同类产品,当地的合理毛利率为25%,依照组成市场标准,这批产品的组成市场价格为()万美元。
A.300B.330C.400D.440
6.法国一家租赁公司向它设在乙国的子公司出租机器设备。
此时,母公司向子公司收取的)?
租赁费必须符合哪一标准(.
A.市场标准B.比照市场标准C.成本标准D.组成市场标准
7.下列各项中,属于以利润为基础的调整方法有()。
a.可比非受控价格法b.可比利润区间法c.利润分割法d.可比利润法e.成本加利润法f.交易净利润率法g.再销售价格法
A.bcdeB.acfgC.bcdfD.acdf
8.下列选项中适用于预约定价协议的企业有()。
A.使用非标准的转让定价方法的企业B.有大量的跨国关联业务的企业C.产品在国外市场上面临激烈竞争的企业D.正在受到转让定价税务审查的企业
9.预约定价协议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等方面。
A.申请的复杂性非常高B.信息披露的要求非常严C.给税务机关带来的成本非常大D.给纳税人带来的成本非常大
10.采用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必须考虑选用的交易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具有可比性因素。
这些因素包括()。
A.购销过程B.购销环境C.购销环节D.购销货物
11.在围绕可比利润法的争论中,主张使用可比利润法的国家是()。
A.德国B.美国C.日本D.中国
1.关联企业的判定标准有哪些?
2.列举我国在判定关联企业标准方面,除了股权比重标准外的其他几条标准。
3.简述跨国关联企业间收入和费用分配的原则。
4.比较四种审核和调整跨国关联企业之间转让定价标准的差异。
5.转让定价调整中的国际重复征税问题产生的原因及解决方法是什么?
6.预约定价协议的含义和主要目标是什么?
7.预约定价协议可以给各方带来哪些利益?
8.列举经合组织的报告就履行正常交易原则提出的几项准则。
9.简述我国的转让定价法规存在的主要问题。
10.简述交易净利润法与可比利润法的区别。
第七章其他反避税法规与措施
1.受控外国公司
2.基地所得
3.渠道法
4.资本弱化
1.很多时候,跨国纳税人通过在避税地建立一个外国公司来达到国际避税的目的,这种建在避税地的公司通常被人们称为()。
2.20世纪90年代后期,许多国家加强了对付避税地的立法,主要是将打击的对象从受控外国子公司扩大到了()。
3.国际税收协定中的渠道法主要是限制第三国的居民公司在缔约国一方建立居民公司并利用两国缔结的税收协定规避()。
4.从各国的限制本国公司资本弱化的法规来看,多数国家都规定本国公司不能税前扣除的,例如美国、英国等,但澳大利亚和加拿大并没有这种规定。
)利息要视同公司(.
5.跨国公司国际避税的方式之一,是适时地改变国外附属机构的组织形式,当国外分公司开始盈利时,即将其重组为()。
6.对付避税地的法规是指,取消()的规定以阻止跨国纳税人利用其他避税地拥有的基地公司进行避税的立法。
7.不少国家在反避税立法中规定举证责任由()承担,这与民法的一般原则有所差异。
1.总的看来,排除法所限制受益的公司都是那些容易充当中介(管道)的公司,使用这种方法时税务部门并不需要具体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