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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上一轮规划实施评价11

第一节上一轮规划取得的成效11

第二节上一轮规划存在的问题12

第四章大力推进农田整治15

第一节加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15

第二节挖掘农用地整理潜力16

第三节积极推进其他农用地整理17

第五章科学进行土地复垦和宜农土地开发18

第一节积极开展废弃土地复垦18

第二节宜农土地开发19

第六章规范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21

第一节稳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21

第二节开展增减挂钩,优化城乡用地布局22

第七章有序开展城镇低效利用建设用地整治23

第一节积极开展旧城镇改造23

第二节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24

第三节加快工业园区改造24

第八章重大工程与重点项目布局25

第一节土地整治重大工程25

第二节土地整治项目安排27

第九章投资预测与资金保障29

第一节投资估算29

第二节资金保障29

第十章土地整治效益分析31

第一节社会效益31

第二节生态效益31

第三节经济效益32

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34

第一节健全规划实施的政策体系34

第二节完善规划实施的激励措施35

第三节提高规划实施的管理水平36

第四节营造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36

第五节增强规划实施的科技支撑37

附表

表12010年松溪县土地利用现状39

表2松溪县土地整治规划控制指标表41

表3松溪县土地整治规划指标分解表42

表4松溪县土地整治潜力汇总表43

表5松溪县土地整治项目表44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规划目的

坚持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根本方针,实行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

以《松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为指导,依据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利用的客观需求和《松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从实际出发,以土地整治为手段,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以提高土地生产能力与利用效率,全面促进城乡用地结构布局优化、改善生活和生态环境为目的,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提供土地保障。

第二节规划任务

一、分析调查松溪县土地整治潜力状况。

按照土地整治要求,结合整治的主体内容,通过对全县范围内土地利用现状摸底调查,分别开展宜农未利用地开发、农用地整理、土地复垦、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等专题研究,全面分析评价松溪县土地整治潜力状况。

二、保障区域经济发展基础上,科学合理制定土地整治目标。

立足保证和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在全面分析掌握松溪县土地整治潜力的基础上,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用地需求和保障耕地面积尤其是基本农田面积,科学合理制定整治综合目标和具体落实目标,并将具体目标分阶段分解至乡镇。

三、因地制宜划定土地整治重点区域与重点工程项目。

按照统筹区域发展的要求,根据松溪县各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土地资源利用现状、资源环境容量和发展的要求,落实土地整治重点区域与重点项目工程。

四、制定土地整治规划实施和管理的政策、措施,保障规划落到实处。

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立足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制定土地整治规划实施和管理相关政策措施。

五、推进土地整治规划信息化建设。

要按照“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的总体部署,充分运用信息技术与二调成果,与同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相衔接,同步建设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实现规划成果叠加上图、动态更新。

第三节规划原则

一、依法依规科学规划

依据《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和细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整治的部署安排。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土地整治目标,明确规划期间整治规模和范围、补充耕地任务、土地整治重点工程或项目、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区和相关政策措施等,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科学可行。

二、坚持城乡统筹发展

结合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的要求,以土地整治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结合为平台,整合资源,聚合资金,统筹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发挥土地整治综合效益。

三、上下结合,相互协调

坚持上下结合,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土地整治潜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等,统筹安排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广泛听取意见,在重要指标、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安排上做到与上级规划的衔接;

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重点做好与城乡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等的衔接。

四、专家领衔,公众参与

充分利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土地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加强重大问题研究,认真听取专家意见,加强规划的咨询论证。

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扩大规划编制的公众参与,认真听取土地整治范围内的群众意见,坚持尊重民意、量力而行,编制规划,增强规划编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第四节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城乡规划法》

3、《土地复垦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土地整治标准(TD/T1011-1013-2001)》

7、《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8、《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

9、《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

10、《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11、《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

12、《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若干意见》

13、《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62号)

14、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源发[2008]138号)

15、《关于加强和改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9号)

16、《国家投资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17、《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

18、《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补充耕地工作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闽政办[2010]231号)

19、《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修订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模和投资预算标准的通知》(闽财建[2008]79号)

20、《松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21、《松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2、松溪县各部门相关专项规划

23、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

第五节规划范围与期限

本次规划编制期限为2011年—2020年,规划基期为2010年,规划中期是2015年,展望到2020年。

规划范围为松溪县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包括1个街道、2个镇、6个乡。

第二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松溪县概况

松溪县位于北纬27°

24′至27°

51′,东经118°

33′至118°

55′间,松溪上游,地处福建省北部的闽浙交界处,是福建省北部的边陲县;

属武夷山脉北端,北接浦城县,南连政和县,西邻建阳市,东与浙江省庆元县交界。

一、区位条件

松溪县是福建省北部的边陲县,地处武夷山脉北端,北接浦城县,南连政和县,西邻建阳市,东与浙江省庆元县交界。

这种背靠长三角、面向闽东南的优势,将使松溪县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成为主动接受长三角经济辐射和积极承接浙南产业转移的桥头堡。

二、自然条件优越

松溪县地处福建内陆山区,武夷山麓东南侧,其特殊的气候和地理条件造就了松溪县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丰富的自然资源。

气候宜人是松溪县一大特点,全县属亚热带海洋性湿润季风气候,全年四季分明,季风明显,夏无酷暑,冬无严寒。

良好的气候条件非常适合动植物栖息与繁衍,生物多样性特征明显。

山清水秀是松溪县第二个特点,松溪县是福建省的商品粮基地、重点林业县和生态经济县,全县森林覆盖率75.4%,绿化程度93.3%,木材蓄积量310万立方米,是我国南方重点林区之一;

同时,地表、地下水质较好,适宜开发为景区生活饮用和其它旅游项目用水。

三、文化底蕴深厚

松溪县历史悠久,历代文风昌盛,宋代大理学家朱熹及元代学者杨缨等人曾先后在松溪讲学授徒,有被誉为“百粤文宗”的魏濬著述十一部。

文化产业繁荣,是文化部命名的“中国民间版画艺术之乡”,相继复原生产的湛卢宝剑、九龙窑瓷品和民间版画被誉为“松溪三绝”。

四、社会经济状况

改革开放以来,松溪县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

2010年,全县总人口16.48万人,城镇化水平41.00%。

地区生产总值23.87亿元,三次产业结构比为33.9∶32.3∶33.8,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7898元。

五、交通设施完善

松溪县距武夷山机场158公里,横南铁路火车站94公里,赛岐港162公里,浙江省高速路口24公里,出境通道已基本实现硬化。

县内705公里农村公路在全县率先实现通行政村公路全部硬化目标。

随着松建高速的建成,松溪县境内有3个高速公路互通口,1个省级收费站,一个湛卢服务区,一个北苑服务区,是福建省“南联北接”的重要快速入闽交通主干道,将极大地拓展松溪县发展的战略空间,为全县未来发展提供核心动力。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

一、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松溪县2010土地利用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全县土地总面积为103818.67公顷(1557280.10亩),其中,农用地面积97549.42公顷(1463241.28亩),占土地总面积的93.96%;

建设用地的面积为3440.78公顷(51611.63亩),占土地总面积的3.31%;

其他土地面积为2858.67公顷(42879.98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75%。

(一)农用地

耕地面积为10574.40公顷(158616.06亩),占农用地总面积10.84%,主要分布在河谷盆地地区,较为集中分布在河东、旧县、溪东等乡镇。

其中,水田面积10247.37公顷(153710.55亩),占耕地面积的96.91%;

水浇地面积46.47公顷(697.08亩),占耕地面积的0.44%;

旱地面积280.56公顷(4208.43亩),占耕地面积的2.65%。

园地面积为5602.24公顷(84033.55亩),占农用地总面积5.74%,主要集中在南部的茶平乡、郑墩镇和北部的渭田镇。

其中,果园面积470.60公顷(7058.96亩),占园地面积8.40%;

茶园面积4249.63公顷(63744.48亩),占园地面积的75.86%;

其他园地面积882.01公顷(13230.10亩),占园地面积的15.74%。

林地面积为79641.90公顷(1194628.43亩),占农用地总面积81.64%,主要集中分布在中西部地区,其中以花桥乡的林地面积较大。

其中,有林地面积72508.23公顷(1087623.46亩),占林地面积的91.04%;

灌木林面积2042.19公顷(30632.79亩),占林地面积的2.56%;

其他林地面积5091.48公顷(76372.18亩),占林地面积的6.39%。

其他农用地共1730.88公顷(25963.24亩),占农用地总面积1.77%。

其中田坎用地面积最大,共1502.08公顷(22531.22亩),占其他农用地86.78%。

(二)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2474.37公顷(37115.57亩),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71.91%。

其中,城镇工矿用地面积558.24公顷(8373.56亩),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22.56%,主要分布在松源街道;

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1916.13公顷(28742.01亩),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77.44%,主要分布在河谷盆地地区。

交通水利用地面积942.61公顷(14139.14亩),占建设用地面积的27.40%,全县公路用地主要以松建高速为主。

其他建设用地面积23.79公顷(356.92亩),占建设用地面积的0.69%。

(三)其他土地

其他土地面积2858.67公顷(42879.98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75%。

其中滩涂沼泽面积197.54公顷(2963.10亩),占其他土地面积的6.91%,主要分布于沿江、沿河地区;

自然保留地面积1550.49公顷(452.79亩),占其他土地面积的54.24%,主要分布在东南部地区;

河流水面面积1080.45公顷(16206.70亩),占其他土地面积的37.80%。

二、土地利用特点

(一)土地利用程度较高

松溪县已利用土地面积101084.27公顷,土地利用率为96.88%,未利用地面积只有3255.83公顷,土地利用程度较高。

(二)林地所占比例大,生态环境优越

松溪县是福建省的重点林区县,林地面积为79641.9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6.71%,森林覆盖率较高。

另外,由于生产活动绝大部分集中在河谷盆地,工业布局少,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生态环境总体优越。

(三)土地利用结构的区域差异较小

由于地形、气候和土壤等自然条件相似,土地开发的方式相近,除县城所在地松源街道和河东乡建设用地比例较高外,其余各乡镇的土地利用结构差异性不大。

第三章上一轮规划实施评价

第一节上一轮规划取得的成效

《松溪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实施以来,对全面落实土地用途管制、提高耕地质量、增加耕地面积、落实占补平衡、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生态环境,确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通过有组织的实施整理复垦开发,全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耕地数量逐年加大,耕地得到有效的补充和保护,实现了全县占补平衡。

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理增加耕地210.97公顷、土地开发增加耕地263.06公顷、旧宅基地复垦增加耕地4.73公顷,共新增耕地478.76公顷。

1、保障了耕地占补平衡,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为了保证2000至2010规划期内完成南平市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分解的指标,松溪县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选定的原则和方法,通过有组织的实施整理复垦开发,规划期内全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耕地数量逐年加大,耕地得到有效的补充和保护,实现了全县占补平衡。

2、优化了土地利用格局,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通过实施村庄整理工程等,优化了农村土地利用结构,土地资源配置更趋合理。

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有效缓解了城镇建设用地压力,优化了城乡用地格局,促进了城乡良性互动,推动了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发展,城乡统筹发展进入新阶段。

3、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项目的实施,能明显改善项目县的生产条件,可增加耕地面积和粮食产量,并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提供条件,改善农村交通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拓宽农民的就业机会和增收渠道,促进产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4、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实现各种效益的有机统一

修建道路、沟渠、田坎,改善田块布局零散、杂乱的现状,使项目区田成方、树成行,路相连、渠相通、房成排生态景观得到较大改善;

农田防护林沿沟渠、道路布置,起到护路护沟,保持水土的功能,农田防护林可有效防风固沙,调节农田小气候,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保障农业稳产高产。

通过灌溉、道路、防护、以及土壤改良等工程的建设,真正形成合理的农田生态系统。

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第二节上一轮规划存在的问题

1、新增耕地质量有待提高

上一轮土地整治实施期间,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普遍存在只重视新增耕地指标,忽视了耕地质量和土地综合生产能力,即“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较为普遍,未能真正推行土地开发整理耕地质量评价体系。

耕地质量总体上不高,且新增耕地缺少后期管护,项目区配套设施建设和土壤改良投入不,其地力培育跟不上,新增耕地质量总体偏低,有待提高。

2、项目类型单一,缺乏整体统筹

土地整治实施期间,土地整治工作以农用地整理为主,土地开发为辅,土地复垦以及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实施难度大,整治目标单以新增耕地首要目标,对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整体统筹。

3、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总体水平不高

目前松溪县内仍存在着一部分闲置用地,特别是农村居民点闲置用地面积较大,土地利用率低。

这主要是由于城镇化过程中大量的农村人口向本县及周边县市城镇流动,导致农村居民点存在大量的低效、废弃旧宅基地,出现“空心村”;

另外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追求更好居住环境的愿望日益强烈,一般选择在旧宅基地附近的自留地建新房,导致旧房未拆而新房不断增加的局面,新增居住用地分布散、建筑密度和容积率低。

解决农村居民点闲置问题的途径就是大力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工作,推动土地的开发整理复垦。

但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专项资金的不足是主要限制因素。

另外,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方面缺少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市场,缺少集约利用土地的意识也是闲置用地存在的主要原因。

一方面,政府没有提供相关的使用存量用地的优惠政策或强制的管理措施;

另一方面,项目业主缺少对比习惯思维认为要上项目就要征地,政府与市场缺少一个交流的平台;

另外,对建设用地供应后的跟踪管理措施未建立。

4、规划实施管理制度有待健全

土地整治实施过程中,规划实施管理制度不健全,存在土地开发整理程序不规范,土地利用现状图更新不及时,监督不力等方面的问题,造成后期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立项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未能有效落实。

5、土地整治资金的使用有待完善

土地开发整理是一项持续的宏大的基础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予以保障。

而目前是以政府为主体的投资方式,土地开发整理使用资金量大,政府能够投入的财力却有限。

因此,土地整治资金的使用需要进一步完善。

一是资金使用范围还需要进一步拓展。

围绕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工作,农村土地整理的建设内容和投资范围,不仅需要提升土地平整、田间道路和农田水利等传统建设内容的建设标准,而且还需要将部分农村环境整治、农房改造、农村公益事业等一些农民最关注、最迫切的问题纳入建设和投资内容。

二是资金的牵引作用需要进一步加强。

要研究形成相关政策,建立以土地整治专项资金为牵引,其他相关部门和社会投资协同推进的格局。

第四章大力推进农田整治

以整理促建设、以建设促保护,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农用地整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等级,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促进耕地布局优化,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夯实农业现代化发展基础。

第一节加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为适应发展现代化生态农业的需要,松溪县将因地制宜,多种措施确保优质高标准农田的建设,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业、绿色农业和有机农业。

建设满足机械化耕作要求的高标准田块,完善田间路、生产路布局,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配套完善水利基础设施,加强田间灌溉和排水工程建设,增强农田防洪排涝能力,完善农田防护林体系;

通过农业生物科技措施改良土壤,提高耕地质量等级,提升土地利用率和耕地产出效能;

结合农业结构调整,改变传统的生产方式,改善管理条件及提高管理水平,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

规划期内,2011-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划目标为1620.00公顷。

主要分布于郑墩镇、茶坪乡和河东乡,建设完成将统一命名,统一永久性保护标识,统一集中监管。

第二节挖掘农用地整理潜力

一、挖掘耕地潜力

农用地整理是指通过工程、生物等措施,对田、水、林、路进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质量和利用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活动。

松溪县待整理农用地以耕地为主,但田块零碎,零星荒地、坟地、废弃地散落其中,灌排水设施、田间道路和林网等缺乏整体规划和配套,净增耕地面积比例偏小,应把重点放在提高耕地的整体质量,提高耕地的生产能力上来。

规划期内,2011-2015年农用地整理规划目标为2493.47公顷,新增耕地为252.35公顷;

2016-2020年农用地整理规划目标为1962.57公顷,新增耕地198.45公顷。

二、加强耕地质量建设

大力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

严格执行农用地整理工程标准,加大中低产田、低质量耕地(特别是旱地)改造力度,实施土地平整工程,完善田间道、生产路布局,改善农业机械作业条件,提高道路荷载和通达度。

加强田间灌溉与排水工程建设,增强农田防洪排涝能力。

加强农田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景观建设。

以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为平台,加强农田林网建设,完善农田防护林体系,稳步提高农田防护林比例,增强农田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使流域生态建设和平原绿化效益进一步增强。

总体上,经整治后的耕地质量等别提升1等。

第三节积极推进其他农用地整理

在严格保护耕地的提前下,合理配置其他农用地,促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因地制宜发展经济作物,提高农用地整体利用效率。

积极开展中低产园地整理,特别是对低效果园、茶园的改造,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立优质品种示范基地,促进劣质品种更新换代,防止山地果园的水土流失,稳步提高园地产出效益。

第五章科学进行土地复垦和宜农土地开发

全面推进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的复垦和土地后备资源的开发,努力做到“快还旧账、不欠新账”,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可持续利用。

第一节积极开展废弃土地复垦

土地复垦是指在一定经济、技术和生态环境条件下,采取工程、生物等措施,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污染或自然灾害损毁(包括地震、洪灾、滑坡崩塌、泥石流、风沙)等原因造成破坏、废弃的土地进行综合整治,使其恢复到可利用状态,增加农用地和耕地面积的活动。

一、加快关停采矿用地复垦

对于综合效益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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