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系统 21042回风顺槽揭2#煤层措施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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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质粉砂岩,易风化破碎,强度低,RQD值11-86%。

间接顶板大多为泥质粉砂岩,少数为泥岩,强度低,不稳定,RQD值46-85%。

底板:

直接底为泥岩,水稳性差,RQD值20-80%。

间接底板为细砂岩或粉砂岩,泥质胶结,裂隙较发育,易风化破碎,RQD值11-80%。

三、瓦斯概况

所揭煤层瓦斯基本参数、煤尘爆炸性:

2#煤层原始瓦斯基本参数未测定。

第二章 安全系统及安全设施

一、揭煤工作面通风系统

1、21042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由安设在1#层井口2×

30KW局部通风机供风,风量360m3/min。

2、新鲜风:

由安设在1#层井口2×

30KW局部通风机经风筒供风→工作面迎头。

乏风:

工作面迎头→21042回风顺槽→1#层运输上山→21012回风联络巷→21运煤上山→21总回→地面。

该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实现了“双风机双电源”,且主辅局扇能自动切换。

(附图2揭煤工作面通风系统及避灾线路图)

二、监测监控系统

T1安设于距迎头不大于5米处,T1报警浓度≥0.8%,断电浓度≥1.0%,复电浓度<

0.8%;

T2安设在21042回风顺槽距离回风口10~15米位置,T2报警浓度≥0.8%,断电浓度≥0.8%,复电浓度<

0.8%,按要求安设馈电传感器和主辅局扇的开停传感器。

三、防尘(火)供水系统

按规定在21042回风顺槽距回风口10-15米范围内设置一组全断面净化水幕,在距掘进工作面迎头15米内安装一组全断面净化水幕,放炮前打开。

21042回风顺槽供水由地面500m3水池经水泵(TGB65-135B)加压后通过4寸水管接至各用水点。

四、隔爆系统

在21042回风顺槽距工作面60m至200m范围设置隔爆水袋,水袋水量必须保证每平方米断面上大于200升,棚区长度大于20米。

五、通讯系统

在21042回风顺槽开门点安设一部电话,电话号码72037。

(井下通讯号码见表1、21042回风顺槽揭煤工作面通讯系统图见图1)

表1矿井井下通讯号码表

21采区

地点

号码

21采风井6Kv变电所

72050

1643变电所

71017

21采瓦斯泵房

72058

21轨道井井口检身房

71022

21井下炸药库

72035

平硐井口检身房(充电室)

71639

21平硐6Kv变电所

72626

21采区煤仓上口

72061

21地面绞车房

72032

401皮带机头

72620

21044回巷

72057

401皮带机尾

72052

21044运巷

72029

211斜溜眼下口

72033

213车场

21井下水泵房

21底车场打点室

72060

211车场

72056

212石门

21042回风顺槽

72037

第三章 揭煤作业工序安排

一、揭煤工序

1、距煤层法线距离7m前,取样测定煤层瓦斯含量。

(钻孔设计参数见图2)

2、当瓦斯含量<7m3/t时,编制《21042回风顺槽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报告》经矿长组织会审并批准后,执行远距离放炮掘进进入2#煤层底板至与2#煤层法距2m处。

3、当瓦斯含量≥7m3/t时,实施钻孔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

揭煤范围煤层瓦斯抽采达标后,实测所揭煤层残余瓦斯含量,小于7m3/t时,编制《21042回风顺槽揭煤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报告》经矿长组织会审并批准后,执行远距离放炮掘进进入2#煤层底板至与2#煤层法距2m处。

4、在距煤层法线距离2m处,实施区域验证。

5、当区域验证指标不超过规定,执行远距离放炮掘进至巷道见煤,若区域验证指标超过规定时,施工排放钻孔排放瓦斯的工作面防突措施,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后,执行远距离放炮掘进至巷道见煤。

6、揭煤巷道掘见煤后,进行区域验证,当指标不超过规定,在《21042回风顺槽揭煤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报告》批准的准掘控制距离范围内,按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循环控制方式执行远距离放炮掘进进入2#煤层底板至与2#煤层法距2m处结束。

7、21042回风顺槽揭煤段的强化支护方式及质量要求

采用全锚索支护,锚索间距800mm,每次放炮后,必须先进行敲帮问顶,按作业规程之规定进行临时支护,再打锚索挂网进行永久支护,防止空顶作业或因空顶时间较长而引起冒顶。

每次打眼放炮前,必须将永久支护支护到迎头,方可进行下一循环打眼工作。

 

第四章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一、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1、区域防突措施

21042回风顺槽揭煤段2#、3#、4#煤层均在21012及21061工作面开采保护范围,上覆21012工作面于2013年3月回采结束,下伏为6#煤层21061工作面于2007年7月回采结束。

由于2#煤层瓦斯基本参数未测定,无法计算残余瓦斯含量。

2、效果检验

采取了区域性防突措施后,对区域性防突措施进行效果检验,检验方法为施工防突效果检验钻孔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含量。

在工作面迎头距2#煤层法线距离7m前施工取芯孔取样测定煤体瓦斯含量。

钻孔用φ75mm的钻头施工,钻孔施工到设计位置后,立即取样测定煤体瓦斯含量。

(取芯孔设计参数见图2)

施工取芯钻孔具体操作为:

采用DGC瓦斯含量测定装置直接测定煤体残余瓦斯含量的方法作为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取样速度要快,尽可能减少取样时间,且施工过程中如实观察钻孔喷孔、顶钻、排粉等情况,取样采用压风,取样过程中风量大小根据煤层的软硬情况进行调整,取样孔到达设计位置后,调整钻进速度进行取样钻进,同时记录取样时间,直到取样罐装满为止,取样人员严格按照瓦斯含量直接测定装置操作和计算方法进行取芯。

判断煤体有无突出危险性见下表:

用DGC瓦斯含量测定装置预测煤体有无突出危险性临界值表

残余瓦斯含量

指标7(m3/t)

危险性

W

≥7(m3/t)

有突出危险

<7(m3/t)

无突出危险

二、揭煤许可

经《揭煤专项设计及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报告》、区域验证(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指标审批后方可掘进。

措施的现场落实兑现由矿井分管安全的安全副总经理负责。

第五章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一、预测预报(区域验证)

1、预测(验证)方法及指标

在距煤层法线距离2m处,对工作面进行预测,用“WTC”防突参数考察仪进行预测。

预测指标:

K1max<0.5ml/g·

min1/2及钻屑量Smax<6Kg/m。

2、预测(验证)钻孔布置及控制范围

打4个∮42mm的效果检验孔,第一个孔布置在巷道底部方位85°

、倾角-50°

,第二个孔位于巷道左侧,方位64°

、倾角-29°

,第三个孔方位106°

、倾角-33°

,第四个孔方位85°

、倾角-23°

两侧两个钻孔位终孔位置位于巷道轮廓线外3米范围。

(钻孔布置及参数见图3)

3、钻孔施工过程中若出现异常现象(如喷孔、顶钻、卡钻等)等,则为有突出危险》

二、局部防突措施

经预测为有突出危险后,必须采取施工排放钻孔排放瓦斯的局部防突措施。

利用防突钻机在迎头按设计要求施工大直径排放钻孔进行排放,孔径75mm,排放范围为掘进工作面迎头前方煤体瓦斯及巷道轮廓线外5m范围内的煤体瓦斯,排放钻孔施工完毕后,排放时间不得低于8h。

(排放钻孔设计图如图4)

三、局部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1、效果检验的方法及指标

施工措施排放孔排放瓦斯后,对措施孔进行效果检验,检验方法:

用“WTC”防突参数考察仪进行效果检验。

打4个∮42mm的效果检验孔,第一个孔布置在巷道底部、第二个孔位于巷道左侧、第三个孔位于巷道右侧、第四个孔位于巷道上部。

(钻孔布置及参数见图5)

当K1max<0.5ml/g·

min1/2及钻屑量Smax<6Kg/m时无突出危险,由通防科及时下达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报告单报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远距离放炮掘进至巷道见煤。

第六章 安全防护措施

一、压风自救

压风自救系统

(1)压风自救系统安设在压缩空气管路上,在21042回风顺槽往里15m处安设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往后每隔50m安设一组压风自救装置,迎头25~40m范围内安设一组压风自救装置、每组压风自救安设5个压风自救袋,每个压风自救袋压缩空气供给量每人不得小于0.1m3/min,当压风自救装置无风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

(2)压风自救装置从减压阀至底板安设高度为1.6m。

(3)压风自救装置安设在行人侧,每组压风自救装置必须打两根锚杆进行固定。

(4)压风自救装置安设在距帮200mm处,若安设地点有设备时(如瓦斯管、防尘管等),必须距设备200mm。

(5)压风自救装置下方不得堆放材料及杂物。

(21042回风顺槽压风自救系统图见图6)

二、远距离爆破

1、在距2#煤层法线距离7m至揭露2#煤层并进入煤层底板距煤层法距2m处均执行远距离放炮。

2、放炮地点在1#层井口。

3、站岗位置

站岗警戒共设5个岗位

岗1:

设在1#运煤上山井口(兼作放炮点)。

岗2:

设在21012运输联络巷风门进风侧

岗3:

设在21012回风联络巷与21运输上山交叉口下10m处

岗4:

设在1#联络巷与21总回交叉口下10m

岗5:

设在21总回地面安全出口

4、停电范围:

由施工单位当班电工将1#层井口(2119#)KBZ-200馈电开关和(4016#)KBZ-200馈电开关打到零位锁死,停掉21042回风顺槽及1#运煤上山所有动力电源。

并在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警示牌,设专人看管,完毕后汇报公司调度室。

撤人范围:

21042回风顺槽、1#层运输上山、21运输上山(21082回风联络巷往上—1#联络巷)、21总回(1#联络巷—21总回井口)。

三、隔离式自救器使用要求

所有入井人员入井时必须配带完好的隔离式自救器,并熟知自救器的使用方法,救护队负责隔离式自救器的检查、维护工作。

自救器使用要求如下:

.

1、将自救器挂在背部右侧腰间,尽量避免撞击。

2、使用时先将自救器转到腹前,右手拉下保护罩,使护罩脱离壳体扔掉。

3、去掉上外罐,手提头带将自救器抽出后将下外罐丢弃。

4、戴好头带,整理好气囊。

5、拔掉口具塞,迅速启动氧烛(若氧烛启动失效,应深吸气后通过口具向药罐呼气以强制生氧)。

6、将口具放入口中,口具片置于唇齿之间,牙齿咬紧牙垫,用鼻夹垫夹住鼻子,开始用口呼吸。

7、均匀呼吸,快速撤离灾区。

第七章 突出灾害处理及避灾路线

一、突出预兆

突出的预兆可分为有声预兆和无声预兆。

(1)有声预兆

煤壁发生震动或冲击并伴随有声响;

煤层变形发出劈裂声、鞭炮声、机枪声、炮击声或远处雷鸣声,声音一般由远而近,由小到大;

顶板来压,出现裂缝,发出断裂声。

(2)无声预兆

工作面压力增大,煤(岩)壁塌落,片帮掉渣,煤被挤出、喷出、弹出,局部隆起,顶板下沉或底板鼓起,瓦斯涌出忽大忽小不稳定,打钻时有顶钻、卡钎、喷瓦斯现象。

在煤层结构构造方面的表现为:

煤层层理紊乱,煤变软、变暗淡、无光泽,煤层干燥和煤尘增大,煤层受挤压褶曲、变粉碎、厚度变大、倾角变陡。

二、突出事故汇报程序

(1)突出事故发生后,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上报调度室,矿井调度室接到突出事故汇报后,立即将事故概况向值班领导汇报,并根据值班领导的指示向指挥部和总经理汇报。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

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现场人员情况,人员伤亡及撤离情况(人数、程度)等。

(2)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后,有关人员必须尽快将事故报告救援指挥部指挥小组,由指挥小组报告当地县、市、省煤矿安全监察监督管理机构。

(3)若特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24小时内,填写“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紧急报告表”,逐级上报煤矿安全监察监督管理机构。

三、突出事故自救与互救

掘进工作面人员在发生事故时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的人员应按照避灾要求及避灾路线迅速撤到安全出口。

其他在回风流影响范围的工作人员就近进入新鲜风流中,在经过风门时必须将反向风门关闭,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

四、突出事故避灾路线

1、避灾要求

煤矿井下是与自然灾害作斗争的场所,可能随时会发生各种意外事故,为了在发生意外事故时,井下人员能安全撤出,下井人员必须熟悉井下避灾路线,否则不准下井作业,另外,要在21042回风顺槽与1#层运输上山交岔口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牌,并加强管理和维护。

采掘工作面在编制作业规程时,必须明确规定避灾路线。

突出事故发生后,撤离和救援活动首先要参照避灾路线行动。

2、遇水灾、火灾、瓦斯及煤尘灾害时避灾路线

工作面→21042回风顺槽→1#层运输上山→地面。

第八章 组织管理

一、揭煤指挥机构及职责

1、成立揭煤领导小组

组长:

总经理

副组长:

总工程师

成员:

驻矿安监处长、通风副总工程师、掘进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地质副总工程师、通防科科长、通风工区区长、技术科科长、机电科科长、救护队队长、安检站站长、调度室主任。

2、揭煤领导小组职责是:

⑴指挥停、送电工作。

⑵下达放炮命令。

⑶负责协调揭煤工作中的有关事宜,对揭煤负责全面指挥和协调工作。

⑷负责安排领导干部现场跟班;

二、成员单位职责及对防突工作的控制监督

1、施工单位的行政主管是该掘进工作面防突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安全措施的落实和实施。

施工单位的技术员对该掘进工作面负技术责任,负责贯彻、传达措施,检查措施的落实和实施情况。

2、生产技术科:

负责督促综采一工区按措施要求搞好职责范围内的揭煤准备工作并负责落实揭煤前的支护是否到位,斜面是否按要求刷好,装药量是否符合规定。

4、机电科:

揭煤期间,机电科负责对揭煤放炮时警戒区域内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过煤期间每天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杜绝失爆现象,并将设备的完好情况记录报安检站备案。

5、通防科:

对防突措施进行全面的检查落实、进行防突效果检验。

6、通风工区:

负责检查监督落实揭煤时一通三防范围内的工作。

7、安监站:

负责现场揭煤措施落实及监督停电、撤人、站岗工作。

8、救护队:

负责在发生事故时的救援行动。

第九章 安全技术措施

一、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

该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实现了“双风机双电源”,主辅局扇能自动切换。

风袋吊挂要求:

(1)风袋必须吊挂平直,逢环必挂、环环有力,接头处严密不漏风。

(2)风袋距迎头距离≤5米。

二、揭煤进度控制、先探后掘及煤层层位控制措施

为了更好地掌握21042回风顺槽迎头巷底与2#煤层顶板的距离,确保安全揭露2#煤层,每次放炮掘进后必须对2#煤层进行探控。

探眼必须紧邻迎头、巷道上帮,探眼与迎头、巷道上帮的距离不得超过0.5m,探孔倾角为-90°

每次探控必须打穿2#煤层方可取钻。

(详见图7)

三、防突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防突效果检验前,对防突措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落实,措施未落实到位,不得进行效检工作。

进行防突效果检验时严格按操作规程和仪器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认真进行操作。

将效检结果告诉现场的施工人员、瓦检员,并将效检结果按规定填写在现场的管理牌板上。

2、地测队必须加强现场资料收集分析,及时将情况告知相关单位。

3、进行区域验证前,通风工区按照要求通知施工单位准备工具进行区域验证,经验证指标不超,并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掘进,掘进单位严格按照效果检验报告要求控制准掘距离,通风工区瓦检员进行监督。

4、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进行装药,严禁多装药,放大炮,防止放炮诱导突出。

四、机电设备防失爆的管理措施

⑴通风工区每周对瓦斯电闭锁、风电闭锁进行检查工作,确保其完好、灵敏可靠。

⑵机电科负责对揭煤放炮时警戒区域内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过煤期间每天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综采一工区当班电工每班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立即督促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整改,杜绝失爆现象,并将设备的完好情况记录报安检站备案。

五、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安装与管理措施

1、T1安设于距迎头不大于5米处,T1报警浓度≥0.8%,断电浓度≥1.0%,复电浓度<

0.8%。

探头安设在巷道中间,距顶板不大于300mm。

按要求安设馈电传感器和主辅局扇的开停传感器。

2、为保持瓦斯传感器灵敏可靠,瓦检员加强对瓦斯传感器外观及数据显示情况的检查,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汇报;

通风工区每周须对瓦斯传感器进行校准,确保瓦斯传感器在传输过程中参数准确。

3、放炮前由瓦检员将探头T1后移至离迎头20m范围并保护好,放炮结束后放回规定位置。

六、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1、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员担任,且持证上岗,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及“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2、雷管,炸药要分装,分运到工作地点,且分装于专用的雷管、炸药箱内并上锁,严禁乱扔乱放。

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运送,炸药由放炮员或在放炮员监护下,由熟悉爆破材料性能的人员运送。

雷管、炸药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

爆破时,雷管、炸药箱必须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严禁任何人敲打炸药、雷管箱

3、放炮器由瓦检员随身携带,需要放炮时按照“三人连锁放炮制”的要求瓦检员将放炮器一同放炮命令牌交给放炮员,放完炮后,再交给瓦检员随身携带保管,下班后带出地面上交。

4、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硬拽管体脚线,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理顺拉直,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轻轻抽出。

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5、装配引药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⑴、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

严禁坐在炸药箱、雷管箱上装配引药。

装配引药数量,以当班需要的数量为限。

⑵、装配引药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振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⑶、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将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

⑷、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成短路。

6、装药前,首先清除眼内的煤矸粉,再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捣实,必须严格按各类眼所规定的装药量装药,药卷之间必须彼此密接,所用炮棍为木质。

7、装药每眼必须使用水炮泥两个,水炮泥外剩于的炮眼要用黄泥充填,充填深度不小于500mm。

8、装药前,必须将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放炮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9、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严禁装药爆破。

⑴、工作面的空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⑵、爆破地点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

⑶、在爆破地点20米以内有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断面1/3以上。

⑷、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等情况。

⑸、有透水预兆(温度变,挂红、挂汗。

水叫,雾气)。

10、进度不够另补眼时,眼深不小于0.6m,严禁放糊炮,明炮。

11、爆破母线与脚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放炮母线与脚线,脚线与脚线之间的连接线都必须用绝缘胶布包扎好,放炮母线不够长时,接头处必须使用防爆接线盒,放炮母线严禁有明接头。

(2)、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

(3)、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12、放炮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放炮员进行。

放炮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放炮员一人操作,放炮员严禁两次拧放炮器。

13、放炮员必须最后离开迎头,放炮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只有确认岗哨布好,人员全部撤出放炮警戒线外后,班长方能给放炮员下达放炮命令,放炮员接到命令后,必须先发出警号,并等至少5秒钟后方可通电放炮。

14、放炮器的把手、钥匙必须由爆破员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

不到爆破通电时,不得将把手或钥匙转交他人;

爆破后,应立即将把手或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15、放炮前停电、撤人、站岗:

(1)、停电范围:

由综采一工区当班电工停掉1#层井口(2119#)KBZ-200馈电开关和(4016#)KBZ-200馈电开关,停掉21042回风顺槽所有动力电源。

(2)站岗、撤人工作:

a.由专职安检员带队布岗。

b.岗位布置:

c.撤人范围:

d.撤人线路:

岗1—21042回风顺槽掘进迎头→21042回风顺槽口→1#层运输上山→1#层井口。

岗2—21042回风顺槽口→1#层底弯道→21012运输联络巷。

岗3—21012回风联络巷→21运输上山。

岗4—21运输上山→1#联络巷与总回交叉口。

岗5—21总回1#联络巷→21采区回风上山安全出口。

(3)撤人工作:

每班装药前,由当班班长安排5人和安检员一起从工作面迎头往外进行搜索,1人在21042回巷与1#层运输上山交叉口处进行站岗,禁止人员进入1#层运输上山下段,另5人沿1#层运输上山往下搜索至21012回风联络巷,3人在此站临时岗,另1人和安检员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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