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承重新型砌块墙体裂缝控制技术导则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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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2.8

A5.0

≥5.0

≥4.0

A7.5

≥7.5

≥6.0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抗压强度(MPa)表1.1.2-2

1.1.3干燥收缩值:

≤0.50mm/m标准法

≤0.80mm/m快速法

1.1.4导热系数(干态),应不大于0.20W/m2·

k

1.2砂浆

1.2.1砂浆应符合国家建材行业标准《蒸压加气混凝土用砌筑砂浆与抹面砂浆》JC890-2001的要求,且与砌块有良好的匹配性和粘结性。

1.3加强网

加强网可采用钢丝网或耐碱玻纤网格布,钢丝网宽度应不小于200mm,与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钢丝网应采用镀锌钢丝,网目规格不大于20mm×

20mm,钢丝直径不小于1.0mm。

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网格尺寸不得大于8mm×

8mm,单位面积重量≥120g/m2。

1.4其他材料

1.4.1特种砂浆包括饰面粘结剂、界面处理剂、饰面砂浆、干粉砂浆和防水砂浆,其性能指标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要求。

1.4.2拉结钢筋、钢筋网、连接钢板的钢材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建筑用钢材的有关规定。

2设计要求

2.1砌块的使用范围

2.1.1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在建筑物的不同使用部位最低强度等级要求: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最低强度等级要求表2.1.1

使用部位

砌块类型

外墙

厨房、卫生间隔墙

内墙

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

2.1.2如不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不得在以下部位设计使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1)建筑物室内地坪以下(地下室的非承重内隔墙除外)部位。

2)长期浸水或经常干湿循环交替的部位。

3)受化学侵蚀的环境,如强酸、强碱或高浓度二氧化碳等环境。

4)砌块表面经常处于80℃以上的高温环境。

2.2构造柱、圈梁、配筋带及过梁设计

2.2.1宽度大于2m的洞口两侧、较长的独立墙体端部应设截面宽度与墙厚相同的钢筋混凝土构造柱。

构造柱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先砌墙后浇柱。

2.2.2顶部为自由端的墙体顶面、高度超过4m的墙体半高处应设置截面宽度与墙厚相同的与柱连接且沿墙全长贯通的圈梁、配筋带。

圈梁、配筋带必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圈梁、配筋带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

2.2.3跨度大于0.6m的门窗洞口的顶面或洞口上部砌体高度小于洞口跨度1/2时应设计截面宽度与墙厚相同的过梁,过梁设计必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2.3局部部位的加强措施

下列部位抹灰时应挂加强网:

1)不同材料基体结合处,如加气混凝土砌体与混凝土梁、柱、剪力墙、窗台压顶等相交接处。

2)暗埋管线的孔槽处。

3)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在找平层中应附加一道加强网。

4)外墙找平抹灰时,宜满挂加强网。

2.4其它设计要求

2.4.1蒸压加气混凝土砌体与混凝土结构构件之间的拉结钢筋应沿钢筋混凝土墙或柱全高每隔3皮砌块或不超过600mm设置,拉结钢筋为2φ6钢筋,长度不小于700mm,且应符合抗震设计要求。

2.4.2砌体顶砌可采用加工小型加气混凝土砌块或配套小型实心砌块斜顶砌筑(不应采用粘土砖斜砌),或用经防腐处理的木砖锲紧缝隙并用砂浆填实。

2.5砌体自重计算

2.5.1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干密度可按下表取值: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干密度(kg/m3)表2.5.1

2.5.2常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体自重标准值可按下列表格取值: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体自重标准值(kN/m2)

墙厚

(mm)

双面抹灰

双面腻子

单面厚度10mm

单面厚度20mm

单面厚度5mm

理论值

建议值

100

1.06

1.10

1.40

0.86

0.90

120

1.21

1.25

1.55

1.01

1.05

150

1.42

1.45

1.76

1.80

1.22

180

1.64

1.65

1.98

2.00

1.44

200

1.78

2.12

2.15

1.58

1.60

240

2.07

2.10

2.41

2.45

1.87

1.90

密度级别:

B05表2.5.2-1

1.17

1.20

1.51

0.97

1.00

1.34

1.35

1.68

1.70

1.14

1.15

1.59

1.93

1.95

1.39

1.84

1.85

2.18

2.20

2.01

2.05

2.35

1.81

2.34

2.68

2.70

2.14

B06表2.5.2-2

B07表2.5.2-3

1.29

1.30

1.62

1.09

1.48

1.50

1.82

1.28

1.56

2.39

2.40

2.23

2.57

2.50

2.03

2.61

2.65

2.95

注:

1.灰缝宽度(或厚度)均按10mm计算。

2.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用砌筑砂浆与抹面砂浆干密度均按1700kg/m3计算。

3.腻子干密度按1400kg/m3计算。

4.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采用含水率为20%时的密度计算。

5.单面厚度10mm的双面抹灰墙体适用于内墙及厨房、卫生间隔墙;

单面厚度

20mm的双面抹灰墙体适用于外墙;

单面厚度5mm的双面腻子墙体适用于直

接进行腻子批涂的内墙。

3施工要求

3.1砌体工程施工要求

3.1.1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应附有出厂合格证。

施工现场应按规定的质量标准以及产品质量说明书进行验收。

3.1.2砌块堆放场地应平整、干燥,并有防雨和排水措施,防止浸水;

砌块应按规格、密度分批堆放;

装卸或场地中转过程应轻拿轻放,严禁翻斗倾卸和任意抛掷;

堆放高度应不超过1.5m。

3.1.3不得使用龄期不足15天、破裂、不规整、浸水和表面被油污污染的砌块。

对破裂和不规整的砌块可切割成小规格后使用。

3.1.4除砌体底部、顶部和门窗洞口边的砌块外,同一堵墙应用同种砌块砌筑,不同密度等级和强度等级的加气混凝土砌块不宜混砌。

3.1.5砌体砌筑时应设置标志杆,墙体砌筑皮数、灰缝厚度、标高应与该工程的皮数杆标志一致。

3.1.6雨天施工时应防止雨水直接冲淋砌块墙体,同时不得使用被雨水淋湿的砌块。

3.1.7砌筑前可先将砌块砌筑面适度洒水以清除浮灰,表面湿水深度宜为5~10mm。

3.1.8砌筑时应控制砌块的含水率,含水率不大于25%,抹灰时含水率应不大于20%。

3.1.9灰缝要求横平竖直,上下错缝,砂浆应饱满,随砌随勾缝,将灰缝勾成1~3mm的凹缝。

灰缝厚度应控制在8~12mm,采用配套专用干粉砂浆砌筑时,灰缝厚度可按照产品使用说明控制。

3.1.9砌体应分次砌筑,每次砌筑高度不应超过1.2m,应待前次砌筑终凝后,再继续砌筑;

日砌筑高度不宜大于2.4m。

3.1.10砌筑至顶部应预留足够的空隙,待砌体砌筑完毕至少间隔7天后补75°

斜砌顶紧。

3.2抹灰工程施工要求

3.2.1抹灰应在砌体工程完毕至少7天且经验收合格后进行。

3.2.2抹灰前应先进行基层处理,将基层清扫干净,墙体上的灰缝、孔洞填补密实;

砌体表面应涂刷一层高分子聚合物水泥砂浆或专用界面处理剂作为结合层,并根据产品要求的间隔时间进行抹灰。

3.2.3砌块墙体内设置暗管、暗线、暗盒等,应在砌筑砂浆达到强度后用专用电动机械开槽、钻孔,但不得引起砌块松动和开裂;

且在预埋暗线、暗管等的孔槽间隙,应用纤维防裂砂浆和玻纤网格布增强。

3.2.4贴(挂)网应平整、牢固,且必须置于抹灰层内,不得外露。

贴(挂)网的宽度每边不应小于100mm,不得反弹。

3.2.5抹灰砂浆在凝结前应防止暴晒、雨淋、水冲、撞击、振动。

3.2.6下一道工序施工前,抹灰砂浆应湿润养护。

4管理要求

4.1设计单位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砌体防裂主要技术措施。

4.2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加强对采用砌块的工程设计审查。

4.3砌块产品进场应提供产品的抗压强度、干密度、导热系数、干燥收缩值等检测指标,其中抗压强度、干密度为必检项目,干燥收缩值和导热系数为抽检项目。

检测不合格的砌块不得进场施工。

4.4监理单位应加强对砌块墙体施工过程的旁站监理,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返工整改。

4.5质量监督部门在日常的质量巡检中应加强对砌块材料、砌筑质量抽查。

4.6工程施工质量按《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验收。

4.7建设单位应将工程的装修须知及维护等要求告知业主和物业管理单位。

4.8业主和物业管理单位进行二次装修及管理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非承重粉煤灰小型空心砌块墙体裂缝控制技术导则

1.1粉煤灰小型空心砌块

1.1.1粉煤灰小型空心砌块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应符合《粉煤灰小型空心砌块》JC862-2000标准要求。

1.1.2粉煤灰小型空心砌块的密度等级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1.1.2

砌块干体积密度的范围(kg/m3)

800

710~800

900

810~900

1000

910~1000

1200

1010~1200

1400

1210~1400

粉煤灰实心砌块密度等级可参照表1.1.2划分。

1.1.3粉煤灰小型空心砌块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表1.1.3的规定。

表1.1.3

强度等级

砌块抗压强度(MPa)

密度级别范围

平均值不小于

单块最小值不小于

MU3.5

3.5

2.8

≤800

MU5.0

5.0

4.0

≤1000

MU7.5

7.5

6.0

≤1200

粉煤灰实心砌块的抗压强度等级可参照表1.1.3划分。

1.1.4粉煤灰小型空心砌块的吸水率不应大于20%,不同干缩率的粉煤灰砌块,出厂时相对含水率应符合表1.1.4的规定。

表1.1.4

干缩率(%)

相对含水率不大于(%)

<

0.03

45

0.03~0.045

40

0.045~0.060

35

1.1.5粉煤灰小型空心砌块,其碳化系数不应小于0.8;

软化系数不应小于0.75。

1.2砂浆

1.2.1砌筑砂浆:

粉煤灰小型空心砌块墙体采用的砌筑砂浆或抹灰砂浆强度等级应满足设计要求,其稠度应为50~90mm,分层度应为10~30mm,并与砌块有良好的匹配性和粘结性,其粘结性应满足砌块端面灰口刮灰后竖向不掉灰的要求。

1.2.2抹灰砂浆:

抹灰砂浆中的打底砂浆,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砌块的强度等级。

加强网可采用钢丝网或耐碱玻纤网格布,钢丝网宽度应不小于200mm,与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网材应采用镀锌钢丝,网目规格不大于20mm×

1.4.1特种砂浆包括饰面粘结剂、界面处理剂、饰面砂浆和防水砂浆,其性能指标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要求。

2.1一般规定

2.1.1粉煤灰小型空心砌块强度等级要求:

地面以上砌体:

外墙不应低于MU5.0,内墙不应低于MU3.5;

厨房、卫生间隔墙不应低于MU5.0;

地面或防潮层以下砌体及潮湿房间的隔墙:

不应低于MU7.5。

2.1.2粉煤灰小型空心砌块适用于各建筑地面(室内地坪)以上的内外墙和地下室内隔墙(有特殊要求的墙体除外),但室内地坪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20的灌孔混凝土灌实或采用实心砌块。

2.1.3烟道、排气管道不应采用砌块砌筑,应采用预制专用烟道和管道,电梯井可采用粉煤灰实心砌块。

2.1.4粉煤灰小型空心砌块不得应用于屋面女儿墙。

2.1.5砌块排列要求整齐且有规律性,避免通缝,应以大规格砌块为主砌块,使大规格主砌块占砌块总数的70%以上。

辅助砌块最小长度不应小于100mm。

砌块排列应上下错缝,搭接长度不宜小于被搭接砌块长度的1/3。

砌块墙体尺寸应符合1M模数。

2.1.6直径大于100mm的砌体孔洞应预留或预埋,不得随意开凿,孔洞周边应采取可靠的防裂、防渗措施。

2.2构造柱、配筋带、压顶及过梁设计

2.2.1砌块墙体的长度大于4m的,应加设构造柱。

当墙高超过4m时,应在墙体半高处设置与柱连接且沿墙贯通的现浇钢筋混凝土带。

2.2.2窗台处应加设现浇或预制钢筋混凝土压顶。

门窗洞口上方有砌块墙体时,应采用钢筋混凝土过梁。

压顶和过梁入墙长度应不小于390mm,否则应锚入柱内或采取其它措施;

压顶和过梁的高度应符合砌块的模数。

2.3局部部位的加强措施

1)凡墙体中两种不同材料连接处,如砌体与混凝土梁、柱、剪力墙、窗台压顶等相交接处。

砌体与混凝土结构构件之间的拉结钢筋应沿钢筋混凝土墙或柱全高每隔3皮砌块或不超过600mm设置,拉结钢筋为2φ6钢筋,长度应为墙长的1/5且不小于700mm,同时应符合抗震设计要求。

3.1砌体工程施工要求

3.1.1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应附有出厂合格证。

施工现场应按规定的质量标准以及产品质量说明书,对小型空心砌块进行验收。

3.1.2砌块堆放场地应平整清洁,不积水,砌块不应被油污等污染。

装卸砌块时严禁翻斗倾卸和丢掷。

砌块应按品种、规格、强度等级分别堆垛整齐,高度不宜超过1.6m。

堆垛上应设有标志,堆垛间应留有通道。

3.1.3粉煤灰小型空心砌块上墙必须要有28天龄期。

3.1.4严禁在粉煤灰小型空心砌块墙体内混砌砌块或其他墙体材料。

若需镶砌,必须采用与粉煤灰小型空心砌块同材质、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预埋块。

3.1.5墙体施工前必须根据粉煤灰小型空心砌块排列图在施工现场进行放线、排块。

门窗框固定应采用经防腐处理的预埋木砖或实心混凝土块。

3.1.6砌体砌筑时应设置标志杆,墙体砌筑皮数、灰缝厚度、标高应与该工程的皮数杆标志一致。

3.1.7施工中突降大雨应停止砌筑,并对已砌筑的墙体采取避雨措施,防止雨水浸入墙体;

继续施工时,应复核墙体的垂直度。

3.1.8雨季期间施工,粉煤灰小型空心砌块严禁贴地堆放,不得用潮湿砌块上墙砌筑。

3.1.9粉煤灰小型空心砌块在砌筑前不宜浇水,在气候炎热干燥条件下,可以在砌筑前稍加洒水湿润,待砌块表干后方可上墙砌筑,严禁使用过湿的小型空心砌块。

3.1.10砌块工程采用铺浆法砌筑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750mm;

施工期间气温超过30℃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500mm。

3.1.11砌体施工临时间断处补砌时,必须将接槎处表面清理干净,浇水湿润,并填实砂浆,保持灰缝平直。

3.1.12粉煤灰小型空心砌块孔洞应垂直于受压面砌筑。

3.1.13砌体灰缝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灰缝应做到横平竖直,竖缝饱满度不低于80%,水平灰缝饱满度不得低于90%,不得出现瞎缝、透明缝。

2)竖向灰缝应采用加浆方法,使其砂浆饱满。

严禁用水冲浆灌缝,也不得采用石子、木柞等物垫塞灰缝的操作方法。

3)砌体水平灰缝的厚度5-12mm,垂直灰缝的宽度应控制在5-10mm,灰缝中有配筋时厚度不应大于15mm。

所埋设的网片或拉结筋必须放置在砂浆层中。

4)砌筑时应随砌随勾灰缝,并要求平整密实。

3.1.14施工中,在粉煤灰小型空心砌块墙体内不应设脚手眼。

3.1.15砌筑高度应根据天气、风压、墙体部位等不同情况分别控制,常温条件下的日砌高度宜控制在1.5m以内。

3.1.16隔墙或填充墙体砌至接近梁、板底时,应留一定空隙,待砌体收缩稳定后(至少应停歇7天),用一皮实心砌块斜砌楔紧,其倾斜度宜为75°

左右,逐块挤紧并用比砌体砂浆高一级的砂浆灌实。

3.1.17砌体中设置的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距离交接处的墙面应≥600mm,并在顶部设置过梁,过梁搁置长度不应小于390mm,并应进行承载力验算;

填砌施工洞口的砂浆强度等级应提高一级,洞口两侧应留设2Ф6@600拉结筋。

3.1.18砌体砂浆达到一定强度后(一般24h后)方可安装圈梁模板,放置钢筋,振捣混凝土。

3.2抹灰工程施工要求

3.2.1抹灰应在砌体工程完毕至少7天且经验收合格后进行,外墙抹灰宜在砌体砌筑30天后进行,宜分两次抹灰。

3.2.2抹灰前应清扫砌体浮灰,用水泥砂浆填塞孔洞和缝隙,用聚合物水泥浆涂满砌体面,厚度为1-3mm,表面要粗糙。

宜在前一天适当浇水湿润。

3.2.3墙体抹灰前,应先用界面处理剂作基层表面处理。

3.2.4抹底灰,应分层分遍粉刷,混合砂浆每遍厚度为7-9mm(水泥砂浆为5-7mm),上下层抹灰应间隔时间。

3.2.5打底找平兼防水层:

用15-20mm厚聚合物水泥砂浆打底找平兼作防水层,或用15-20mm厚水泥砂浆打底找平,面层加2mm厚水泥基防水涂料作防水层。

有较高抗裂要求的墙体可增设纤维砂浆。

3.2.6砌块墙体内设置暗管、暗线、暗盒等,宜考虑采用开槽砌块或订制砌块,或在砌筑砂浆达到强度后用专用电动机械开槽、钻孔,但不得引起砌块松动和开裂;

孔槽间隙先用砂浆分层填实,然后沿缝长方向抹一道5mm厚纤维防裂砂浆找平层(1:

3水泥砂浆掺入抗裂纤维,掺量为0.9kg/m3),再将宽度为不小于200mm的耐碱玻纤网格布均匀压入砂浆层中。

3.2.7贴(挂)网应平整、牢固,且必须置于抹灰层内,不得外露。

3.2.8抹灰砂浆在凝结前应防止暴晒、雨淋、水冲、撞击、振动。

3.2.9下一道工序施工前,抹灰砂浆应湿润养护。

4.2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加强对采用砌块的工程设计审查。

4.3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加强对进入工地的砌块质量抽检,其抗压强度、干密度为必检项目,干缩值为抽检项目,抽检不合格的砌块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4.4监理单位应加强对砌块墙体施工过程的旁站监理,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返工整改。

4.5质量监督部门在日常的质量巡检中应加强对砌块材料、砌筑质量抽查。

4.7建设单位应将工程的装修须知及维护等要求告知业主和物业管理单位。

4.8业主和物业管理单位进行二次装修及管理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非承重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多孔砖)墙体裂缝控制技术导则

1材料要求

1.1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多孔砖)

1.1.1工程中采用的普通混凝土空心砌块的品种、规格、强度等级和密度等级等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和技术性能,应满足《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GB8239-1997、《混凝土多孔砖》JC943-2004等标准中有关条文规定。

1.1.2砌块的干燥收缩率不应大于0.045%。

1.1.3砌块的相对含水率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相对含水率表1.1.3

干燥收缩率(%)

相对含水率(%)

潮湿

中等

干燥

<0.03

30

表中潮湿系指年平均相对湿度大于75%的地区;

表中中等系指年平均相对湿度为50%~75%的地区;

表中干燥系指年平均相对湿度小于50%的地区;

1.2.1砌块采用的砌筑砂浆或抹灰砂浆应符合《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筑砂浆》JC860-2000的标准要求,其品种和强度等级除应满足设计要求外,还应有良好的流动性、粘聚性和保水性。

基础砌块墙体必须采用水泥砂浆砌筑,地坪以上的砌块墙体宜采用水泥混合砂浆,但不得使用掺粘土的砂浆。

1.2.2配制砂浆时可掺入外加剂。

外加剂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其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1.2.3砂浆的强度等级外墙不得低于M7.5,内墙不得低于M5.0,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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