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解读_精品文档.ppt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2114982 上传时间:2022-10-27 格式:PPT 页数:60 大小:4.70MB
下载 相关 举报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解读_精品文档.ppt_第1页
第1页 / 共60页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解读_精品文档.ppt_第2页
第2页 / 共60页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解读_精品文档.ppt_第3页
第3页 / 共60页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解读_精品文档.ppt_第4页
第4页 / 共60页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解读_精品文档.ppt_第5页
第5页 / 共6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解读_精品文档.ppt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解读_精品文档.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解读_精品文档.ppt(6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解读_精品文档.ppt

重庆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重庆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人工流产技术常规人工流产技术常规解读解读重庆国宾妇产医院重庆国宾妇产医院主任医师主任医师胡丽砂胡丽砂一、一、重庆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重庆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解读解读

(一)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服务规范A、服务对象辖区内城乡居民。

B、服务内容1.避孕节育方法知情选择。

普及生育调节与常用避孕节育方法、不同生理期避孕节育方法的知情选择、特殊人群避孕节育方法的知情选择。

2.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干预。

在普遍性宣传和讲解婚姻法、遗传知识、婚前检查、孕前检查、孕期保健知识的基础上,对婚龄期、待孕、已怀孕夫妻和病残儿再生育家庭有针对性地宣传和健康教育。

3.生殖健康与生殖保健。

针对青春期保健、围婚期保健、围孕期保健、围绝经期保健、男性生殖保健,普及健康与生殖健康概念、家庭保健的内涵及意义。

4.计划生育奖励扶助。

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再生育政策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C、服务流程D、服务要求1.服务机构内部划分出明确的宣传教育功能区,具备开展宣传教育的场地、设施、设备,并保证设施设备完好,能正常使用。

2.服务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每年接受宣传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少于8学时。

要制定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保证其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

3.宣传和健康教育人员应具备基本的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知识,掌握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相关知识,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或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4.开展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宣传教育服务应与日常提供的医疗、保健服务工作结合起来,有完整的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和宣教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音文件等,建档保存。

每年做好年度宣传健康教育工作总结评价。

5.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时,要加强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社会团体等辖区其他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共同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6.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教育内容要通俗易懂,确保其科学性、时效性。

避孕节育/健康教育材料可委托专业机构统一设计、制作,有条件的地区,可利用新媒体开展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宣传教育。

(二)避孕节育技术服务规范A、服务对象辖区内育龄人群。

B、服务内容1.避孕和节育的医学检查;2.宫内节育器放置(取出)术;3.皮下埋植剂埋置(取出)术;4.输卵(精)管绝育术;5.人工终止妊娠术;6.输精(卵)管复通手术;7.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诊断、鉴定和治疗;8.病残儿医学鉴定中必要的检查、观察、诊断、治疗活动。

C、服务流程1.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流程,针对经咨询已决定接受计划生育手术的服务对象:

接纳对象-实施手术-定期随访。

(1)接纳对象:

问候-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和妇科检查-辅助检查-手术通知;

(2)实施手术:

问候-了解病史-核查术前检查-术前咨询-手术-术后健康教育-观察-重申随访要求;(3)定期随访:

问候-询问-检查-记录-预约。

2、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流程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流程按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办法(试行)(原国家人口计生委人口科技201167号)和关于加强和改进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的意见(渝人口发201141号)文件执行。

3、病残儿医学鉴定流程病残儿医学鉴定流程按照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免费开展病残儿医学鉴定的通知(渝人口计生委发2006140号)重庆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渝人口计生委发200889号)文件执行。

4、服务要求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具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评审基本标准

(一)、

(二)规定的设施设备和人员要求,在执业许可审批的范围内开展技术服务。

技术服务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应按规定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或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并按照执业审批的项目提供技术服务。

手术操作遵照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的要求执行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对象:

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所需经费由财政设立的专项经费予以保障,结算形式由区县卫生计生委制定;城市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获取国家免费的避孕药具;城市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参加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的,接受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由社会保险基金统筹支付;城市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未参加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或地方财政解决。

(1)病残儿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情况年报表由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院)统计汇总。

(2)计划生育手术情况年报表、中期引产情况年报表由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汇总后,上报至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院)。

(3)计划生育咨询随访服务情况年报表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汇总后,上报至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院)。

各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院)收齐所有报表后,按要求进行网络直接和报送纸质表到重庆市妇幼保健院。

二、负压吸宫术技术常规A、适应证1.妊娠在10周以内自愿要求终止妊娠而无禁忌证者。

2.因某种疾病(包括遗传性疾病)不宜继续妊娠者。

B、禁忌证各种疾病的急性阶段。

生殖器炎症,如阴道炎、急性或亚急性宫颈炎、急慢性盆腔炎、性传播性疾病等,未经治疗者。

全身健康状况不良不能耐受手术者。

术前两次体温在37.50C以上者暂缓手术。

C、术前准备术前咨询,解除思想顾虑。

讲明负压吸宫术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受术者签署知情同意书。

详细询问病史及避孕史,特别注意高危情况。

如:

年龄20岁或50岁,反复人流史、剖宫产后半年、哺乳期、生殖器畸形或合并盆腔肿瘤、子宫极度倾屈、有子宫穿孔史及子宫肌瘤剔除术史、带器妊娠及有内外科合并症等。

检查心、肺、测量血压、体温。

必要时做相应的辅助检查。

做体格检查、妇科检查及测尿妊娠试验。

必要时做B超检查。

取阴道分泌物检查滴虫、念珠菌、清洁度,如有阳性发现,应治愈后再行手术。

查血常规,如有异常,应作相应处理。

术前排空膀胱。

D、手术步骤术者应穿清洁工作服,戴帽子、口罩。

常规刷手并戴无菌袖套及手套,整理手术器械。

受术者取膀胱截石位。

常规冲洗外阴及阴道,消毒方法和顺序同放置宫内节育器。

常规铺巾:

套腿套、垫治疗巾、铺孔巾。

复查子宫位置、大小、倾屈度及附件情况。

更换无更换无菌手套。

菌手套。

窥阴器扩开阴道,拭净阴道积液,暴露出子宫颈用2.5%碘酒及75%酒精或碘伏等其它消毒液消毒宫颈及及穹窿。

子宫颈钳钳夹宫颈前唇或后唇。

拭净粘液后,用棉签蘸消毒液消毒颈管。

探针依子宫方向探测宫腔深度及子宫位置。

用宫颈扩张器以执笔式逐号轻轻扩张宫口(扩大程度比所用吸管大半号到1号)。

如宫颈内口较紧,应避免强行扩张,可加用润滑剂。

吸管及负压的选择:

根据孕周及宫颈口大小,选择适当号的吸管,负压一般在400500mmHg左右。

9吸引:

(1)将吸管与术前准备好的负压装置连接。

试负压。

(2)依子宫方向将吸管徐徐送入宫腔,达宫底部后退出少许,寻找胚胎着床处。

(3)开放负压400500mmHg,将吸管顺时钟或逆时钟方向顺序转动,并上下移动,吸到胚囊所在部位时吸管常有震动并感到有组织物流向吸管,同时有子宫收缩感和有宫壁粗糙感时,可折叠并捏住皮管,取出吸管(注意不要带负压进出宫颈口)。

再将负压降低到200300mmHg,继续用吸管按上述方法在宫腔内吸引12圈后,取出吸管。

如组织物卡在子宫口,可用卵圆钳将组织取出。

必要时可用小刮匙轻轻地刮宫底及双角,检查是否已吸干净。

测量术后宫腔深度。

用纱布拭净阴道,除去宫颈钳,取出阴道窥器。

如需放置宫内节育器者,可按常规操作。

每例手术结束前,将吸出物过滤,检查吸出胚胎及绒毛组织是否完全。

分别测量血及组织物的容量。

E、术后处理填写手术记录表。

受术者在观察室休息0.51小时,注意阴道出血及一般情况,无异常方可离去。

酌请给予子宫收缩药及抗生素。

告知受术者术后注意事项:

(1)嘱两周内或阴道出血未净前禁止盆浴,但应每日清洗外阴。

(2)嘱1月内禁止性交。

(3)指导避孕方法。

(4)如有阴道多量出血、发热、腹痛等异常情况,随时就诊。

一般术后1月应随诊一次。

医院医院人工流产负压吸引人工流产负压吸引/药物流产及清宫术药物流产及清宫术/钳刮术后注意事项钳刮术后注意事项1、术后在医院门诊手术康复室观察2小时以上,遵医嘱离院。

2、1月内禁止性生活、盆浴、游泳时,防止生殖器官感染3、术后可有少量阴道流血,若腹痛、阴道流血等于或多于月经量、或阴道流血710天未尽立即来院复查。

4、建议全休14天,避免劳累、着凉,注意合理营养。

5、术后继续抗感染按医嘱服药。

6、术后一周来院复查B超及血HCG,下次来月经干净后来我院复查;如术后40天无月经来潮,仍需来院复查。

7、如人流术同时安放宫内节育器者,要遵医嘱定期复查。

8、如医生告知阴道填有纱布,一定要按时来院取出。

如医生告知阴道填有纱布,一定要按时来院取出。

9、如有组织送病理检查,术后35天来院取病理检查报告并复查。

手术日期:

年月日患者签字:

联系电话:

(转)注意事项供人工流产专用的电动吸引器,必须设有安全阀和负压储备装置,不得直接使用一般的电动吸引器,以防发生意外。

如吸引负压较大,吸管将宫壁吸住,应解除负压(打开吸管的通气孔、或将吸管与所连接的负压管分离)。

也可应用装有减压装置的吸引器。

吸引时先吸孕卵着床部位,可减少出血。

带器妊娠者,应在术前检查节育器情况。

人工流产时,如节育器取出困难应进一步作定位诊断。

子宫倾屈明显、子宫畸形、宫角妊娠等可在B超监导下手术。

人工流产时未吸出绒毛胚囊,应将吸出物送病理检查。

动态观察血、尿妊娠试验及B超检查。

警惕异位妊娠、残角子宫妊娠及滋养细胞疾病漏诊。

对高危妊娠孕妇应在病历上注有高危标记。

术前向家属及受术者说明手术难度及可能发生的并发症。

将该手术作为重点手术对待,由有经验的医师承担。

疑难高危手术需在区(县)以上医院或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进行。

三、人工流产常见并发症及处理原则人工流产高危因素年龄50岁者半年内有终止妊娠或1年内有2次人工流产史者或总计3次以上人流史剖宫产术后半年内或顺产后3月内;产后1年之内哺乳者生殖道畸形或有盆腔肿物者子宫位置高度倾屈或暴露宫颈困难者既往妊娠有胎盘粘连及大出血者有子官穿孔史或阴道宫颈穿破史者脊柱、下肢、盆腔病变不能采取膀胱截石卧位者带器妊娠、IUD嵌顿、变形、断裂、异位稽留流产、可疑异位妊娠、可疑滋养细胞病变人工流产并发症的影响因素重复流产(特别是短期内多次流产)健康状况妊娠月份大小操作者技术熟练程度个体高危因素人工流产的常见并发症及处理

(一)出血一般正常手术出血量1050ml;出血量200ml为术中出血。

手术流产发生出血的原因:

多见于妊娠超过周、子宫收缩迟缓、过期妊娠不全流产(妊娠物未完全吸净)、宫颈创伤、子宫穿孔、子宫肌瘤、凝血系统疾病等,罕见于宫颈妊娠或子宫下段妊娠剖宫产疤痕妊娠。

剖宫产疤痕妊娠超声诊断超声诊断CSP的标准为的标准为:

宫腔、宫颈管内无妊娠组织宫腔、宫颈管内无妊娠组织妊娠囊或混合性包块位于子宫峡部前壁疤妊娠囊或混合性包块位于子宫峡部前壁疤痕处痕处子宫与膀胱间缺少完整的正常子宫肌层组子宫与膀胱间缺少完整的正常子宫肌层组织织妊娠囊与膀胱壁之间子宫肌层非常薄妊娠囊与膀胱壁之间子宫肌层非常薄后者用于与宫颈峡部妊娠鉴别后者用于与宫颈峡部妊娠鉴别CSP的认识与治疗方法的演变的认识与治疗方法的演变治疗方法的分类治疗方法的分类药物治疗药物治疗手术治疗手术治疗I型:

型:

超声介入超声介入+人流术:

备人流术:

备UAEII型:

型:

UAE+超声介入超声介入+人流术人流术III型:

型:

UAE+LAP/开腹妊娠物清除开腹妊娠物清除+疤痕修补疤痕修补术术一般处理原则流血一旦发生,迅速清除宫内残留组织(为最有效的止血为最有效的止血方法方法),应及时补液,使用宫缩剂,有宫颈裂伤者进行缝合止血,若出血量400ml,应及呼救、合血、必要时输血。

术中出血的预防术中出血的预防应掌握手术适应证,熟练操作技术,选择适宜的吸管,同时术前应进行血、尿常规、凝血机制的检查,同时细心询问病史,对于有多次人工流产史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农林牧渔 > 畜牧兽医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