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委会主任办公会一季度遗留事项和二季度议定事项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21138815 上传时间:2023-01-27 格式:DOCX 页数:34 大小:25.0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委会主任办公会一季度遗留事项和二季度议定事项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4页
工委会主任办公会一季度遗留事项和二季度议定事项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4页
工委会主任办公会一季度遗留事项和二季度议定事项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4页
工委会主任办公会一季度遗留事项和二季度议定事项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4页
工委会主任办公会一季度遗留事项和二季度议定事项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4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工委会主任办公会一季度遗留事项和二季度议定事项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工委会主任办公会一季度遗留事项和二季度议定事项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委会主任办公会一季度遗留事项和二季度议定事项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3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工委会主任办公会一季度遗留事项和二季度议定事项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目前已完成三村评选评估公司的船民代表;

下步待旅发投完成具体收购实施方案,一同上会。

二、审议有关文件的议题

2

1月26日

审议《东湖风景区商标注册和品牌保护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东湖风景区商标注册和品牌保护方案》。

肖亮同志牵头,区质量强区办公室牵头负责抓好东湖品牌建设与保护工作。

财政局负责落实东湖商标注册和品牌保护经费。

质量强区办公室

目前,已完成《东湖风景区品牌保护和商标注册方案(讨论稿)》。

已完成

3

5月7日

审议《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事与决策规则(修订草案)》

办公室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印发执行。

主体办要督促二级单位严格按照工委、管委会的议事规则,尽快参照制订本单位的议事、决策机制。

办公室

已于6月19日制发《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事与决策规则的通知》。

4

5月21日

审议东湖风景区全域旅游大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方案

旅游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全域旅游大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工委会进行研究审议。

旅游局

已于6月5日制发《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全域旅游大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武东景发[2018]45号)。

5

审议并原则同意纪工委《关于建立容错免责机制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实施办法(试行)》

纪工委要结合中央、省、市相关精神,进一步完善实施办法的制定依据;

明确容错免责的适用范围和评委会议事规则;

按照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报审后下发执行。

纪工委

已发文,并按文件推进工作。

6

6月4日

审议组织部关于《2018年度全区绩效管理综合考评办法》及四个专项目标考评办法

组织部负责所有考评办法及各项指标的统筹,一是做到四个专项考评办法原则上与市级各专项考评办法保持一致,下发前由各分管领导和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核签;

二是确保各项指标的设置与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绩效目标保持一致。

组织部

下发了考评办法,并对第二季度从严治党基层党建进行了专项督查并进行了通报。

7

审议并原则同意旅游局关于《东湖风景区全域旅游大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方案》

旅游局按照行动计划主要旅游指标、项目建设任务、评分标准的具体内容和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明确要求,加快方案的启动、实施,促进东湖风景区旅游业转型升级、上台阶。

已于6月5日印发,已经明确2018年各项工作任务清单,各单位正在抓紧落实完成。

8

6月11日

审议《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北部四村景中村改造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指导意见》和《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北部四村统征储备项目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方案》

统筹发展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北部四村景中村改造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指导意见》《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北部四村统征储备项目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并会同律师对《意见》《方案》依法依规进行逐条把关,按程序送审后印发实施。

9

6月19日

审议《东湖风景区开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专项行动方案》和《2018年度东湖风景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财政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东湖风景区开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专项行动方案》和《2018年度东湖风景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按程序送审后印发实施。

财政局

已于6月28日印发《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开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行动方案》(武东景发〔2018〕55号)、《2018年度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武东景发〔2018〕56号),明确了我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机制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现各成员单位正在按要求按进度开展相关工作。

我区按照市金融工作局的进一步要求加大宣传力度,截止到7月30日止,已经部署将所有的宣传物料包括宣传横幅、宣传手袋、宣传海报、宣传纸巾盒等下发至所有社区。

10

审议《东湖风景区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攻坚战工作方案》和《东湖风景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财政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东湖风景区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攻坚战工作方案》和《东湖风景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按程序送审后印发实施。

已于6月28日印发《武汉市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攻坚战工作方案》(武东景发〔2018〕57号),按照市财政局要求制定的《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正在加紧走规范性文件审查的相关流程,每月、季度按市里要求的相关报表及总结都在准时报送并做好建立工作台账的基础性工作。

11

审议《东湖风景区防范化解社会风险工作方案》

综治办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东湖风景区防范化解社会风险工作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按程序送审后印发实施。

综治办

已于7月12日印发《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东湖风景区防范化解社会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武东景发[2018]61号)。

基本完成

12

6月25日

审议《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精准扶贫攻坚战工作方案》

经发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精准扶贫攻坚战工作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按程序送审后印发实施。

经发局

方案已修改完成。

因方案是以市级方案为基础制定,而目前市级方案未正式下发,尚未明确是否为密级件,待市级方案明确后,方可确定我区方案的发布是否需定密。

13

审议《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执委会关于印发场馆设施项目建设任务清单、竞赛组织任务清单和保障线路及场馆酒店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任务清单的通知》

旅游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执委会关于印发场馆设施项目建设任务清单、竞赛组织任务清单和保障线路及场馆酒店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任务清单的通知》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按程序送审后印发实施。

已制发《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执委会关于印发场馆设施项目建设任务清单、竞赛组织任务清单和保障线路及场馆酒店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任务清单的通知》(武东景发[2018]59号)。

三、听取有关部门汇报、研究相关工作的议题

14

1月8日

听取省安全厅土地置换情况汇报

省安全厅土地置换事宜由甄别同志负责统筹实施。

省安全厅置换土地由统筹发展局商市土地储备中心按程序办理。

土地储备成本依评估审计结果由旅发投集团按相关程序据实支付,列入华侨城项目征拆成本。

目前,土地面积已核算完成,土地置换协议书已经与土地储备中心、省安全厅、管委会三方协商,协议内容基本达成一致。

省安全厅政正在办理前期用地相关审批手续,待手续完成后将签订土地置换协议书。

15

听取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汇报

建设局对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治工作予以技术指导、督促和检查。

磨山管理处作为责任主体,负责磨山片区防治工作,依法组织实施。

马鞍山森林公园管理处作为责任主体,负责马鞍山森林公园片区和鼓架山片区防治工作,依法组织实施。

建设局

根据东湖风景区松材线虫防治方案稳步推进防治工作。

6月底,我区共设置诱木堆126堆,其中磨山50堆,马鞍山森林公园70堆,鼓架山6堆,计划8月底至9月初根据天气情况投放花绒寄甲。

16

2月5日

听取城市综合管理有关情况汇报

在我区大城管工作体系中,城管执法局牵头抓总,各相关单位要强化责任,积极配合。

由城管执法局牵头,会同旅游局(交委)、公安分局(交通大队)、市场监管局、经发局等单位(部门)开展具体“治超”联合执法。

城管执法局

已按全年工作要点逐步推进。

17

2月9日

听取关于解除与湖北省中华文化促进会《股权转让协议》汇报

依法规范租赁行为,此项工作由国资办负责。

国资办

18

听取旅发投集团经营及薪酬情况汇报

区国资办要尽快制定完善旅发投集团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依据和考核程序。

区国资办要将旅发投集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财务指标、市委市政府下达重点任务目标、管委会下达重点任务等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并依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旅发投集团负责人薪酬。

区国资办要对旅发投集团财务进行严格审计,严格监督旅发投负责人薪酬实际发放数。

国资办已全部完成各项管理办法及考核指标的起草工作,已提交主任办公会审议,待会议研究决定后推进下步工作。

19

听取风景区“互联网+居家养老”工作情况汇报

城乡工作处要依法依规,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选择第三方服务公司。

财政局对“互联网+居家养老”建设和运营资金按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有关执行。

城乡工作处

已于7月份完成招投标程序,目前正在按照方案稳步推进施工建设,预计11月中旬竣工。

20

听取风景区教育工作有关情况汇报

关于配建九年一贯制学校问题。

成立学校配建工作领导小组,由陈建新同志总牵头,甄别同志积极配合,要明确各相关单位职责任务,确定工作时间节点,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学校在2020年9月1日正式招生办学。

关于住宅小区幼儿园配建、移交、使用管理问题。

由陈建新、甄别同志牵头,明确各相关单位(部门)责任任务,倒排工期,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市级绩效目标考核任务。

关于对无证办学机构的管理。

由教育局牵头,会同公安分局、工商局、消防大队等相关责任单位和部门开展集中清查取缔。

关于磨山桥梁和马鞍山森林公园地区适龄儿童上学问题。

区教育局要积极向市教育局沟通汇报,尽快与洪山区政府、东湖高新管委会签订相关协议,解决上述地区儿童上学问题;

同时要摸清上述地区人口情况底数,结合城中村改造,规划自建学校。

教育局

已成立领导小组,确定学校名称,正在申请机构和编制;

已召开专题会议宣讲相关精神;

已接到举报一起,并发出整改通知;

已口头向教育局报告。

学校名称确定后,现已得到市教育局的批复。

土地划转手续正在协调办理中;

区教育局正在积极与旅发投协调相关的委托建设事宜,力争2018年年底前开工。

21

4月2日

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

继续抓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做好景区旅游设施、特种设备、老旧社区村湾的消防安全、森林防火安全以及涉水安全等重要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安监局

已印发《区安委会关于印发<

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的通知》(武东景安〔2018〕13号),并推进落实。

22

听取磨山管理处工作情况的汇报

建设局和国土规划分局加快启动东湖绿心总体规划下的片区规划编制工作;

磨山处抓紧樱花、梅花、荷花和牡丹等专类园提升、改造项目的具体化;

磨山处会同有关部门加快研究磨山索道改造,楚市文化旅游功能提升项目等;

建设局负责,将提升磨山交通旅游配套设施包括商业配套等建设纳入到绿道三期建设中统筹谋划;

进一步理顺磨山处管理体制和分配机制,管理体制由旅游局负责,与绿道公司协商、明确;

分配机制由组织部负责,抓紧与上对接,认真研究并拿出意见。

磨山管理处

片区规划编制工作未完成;

专类园提升部分项目前期景观改造方案已完成,报管委会审核中;

梅园景观提升完成地勘,等待编制方案规划;

磨山索道BOT模式招商已报管委会,等待批示;

商亭改造招标已完成,正在进行施工安装,楚天台维修基本完成,正在进行舞台灯光音响升级;

目前,磨山管理处合同工分配机制方案(草案)已制定。

23

2018年东湖风景区民兵改革组织整顿工作情况的汇报

整顿工作由张雄同志牵头,迅速成立民兵调整改革组织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和任务,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已制定《东湖风景区民兵组织整顿工作实施要点》及《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2018年民兵组织工作方案》,成立风景区11个应急民兵队伍,分别为10个基干民兵班组及1个水上应急分队,组织150名应急民兵开展了为期五天的民兵综合训练及实弹射击训练,发放各类民兵装备器械、服装等150余套。

24

4月9日

听取听涛管理处工作情况的汇报

组织人事部门加强人员编制管理,严格执行人事编制,妥善处理遗留问题;

抓紧研究新的景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

旅游局4月底前把四大景区涉及绿道营运管理的责权利边界全部划清。

梨园停车场建设按规划推进,将智慧景区建设纳入绿道三期规划建设中。

听涛管理处

听涛管理处严格按照工委组织部要求进行人员编制管理,严格执行人员上下编程序,近几年不间断向工委组织部汇报过应上编未上编和未上编人员无法参加武汉市事业社保遗留问题;

制订《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听涛管理处机构编制方案》,里面有工资形式意见,已报工委组织部;

根据《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推进旅游景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施方案>

的通知》要求,制订了《听涛管理处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方案》,明确了听涛管理处的责权边界。

梨园停车场建设按规划推进中。

智慧景区建设由区旅游局牵头实施,就智慧建设中的相关问题听涛管理处与旅游局多次沟通、反馈,目前,区旅游局正组织制定智慧景区建设方案。

25

关于2018武汉马拉松东湖风景区赛段指挥保障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

建设局、旅发投集团加快赛道沿线扎景、绿化恢复、亮化景观等汉马配套建设项目的收尾工作。

交通大队加强赛事期间景区及赛事周边的交通管制工作,确保赛事期间景区交通秩序正常、平稳、有序。

综治办、公安分局加强全方面安全保障工作力度,重点抓好运动员、游客人身安全,信访维稳以及政治安全工作。

旅游局、卫计办进一步督促、完善医疗救护工作的前期准备。

宣传部要与电视台积极对接,借此机会精心策划,多角度展示东湖的美,宣传东湖的故事,通过人物的塑造,借助文化人物及典型展示东湖的精气神。

财政局做好经费保障。

26

听取纪工委关于落实省委巡视进驻和风景区巡察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东湖风景区工委巡察工作方案》。

成立风景区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纪工委副书记兼任主任;

成员抽调懂政策、熟业务、党性强的同志组成。

27

4月16日

听取办公室关于《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作委员会议事与决策规则(修订草案)》有关情况的汇报

主体办

已于4月18日印发执行(武东工委发〔2018〕21号),并督促区属各单位、各派驻机构完成本单位的议事与决策规则的修订完善工作。

28

听取办公室关于《2018年全区工作要点》有关情况的汇报

办公室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完善、下发,同时加强对工作进度的检查和督办。

已于4月18日印发执行(武东工委发〔2018〕22号)。

29

听取落雁景区工作情况的汇报

落雁片区规划的编制及相关工作由甄别同志牵头,东湖国土规划分局、建设管理局配合;

薪酬、人事、改革工作由陈建新同志牵头,组织部结合事业单位“九定”工作研究、推进。

落雁管理处

片区规划规划的编制工作还在进行中。

薪酬、人事、改革工作还在进行中,改革方案初稿,待落实。

30

5月2日

通报2017年度及2018年一季度工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

督办目标未完成的单位立即开展自查、整改;

对决策执行不力和工作落实、督办不到位、不按要求整改的单位(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问责。

已于5月17日印发通报。

31

研究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工作方案

纪工委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印发执行,并抓好贯彻落实。

32

关于贯彻落实《武汉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及《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2018年拥抱蓝天行动方案》有关情况的汇报

由环保分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2018年拥抱蓝天行动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印发执行。

环保分局

已于5月10日印发《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2018年拥抱蓝天行动方案>

的通知》(武东景发〔2018〕30号)。

目前,按照方案要求,推进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

33

研究马鞍山森林公园2018年工作思路

旅游局尽快划清四大景区在绿道营运管理中的责权利边界,确保PPP建设落实落地;

理顺绿道公司和景区、村湾之间的关系;

按照国家级5A景区的标准,加强对景区、绿道和村湾的管理。

海事处加快推进非法游船整治工作,打好取缔水上非法经营攻坚战。

统筹发展局加快推进景中村改造工作。

建设局做好森林防火、病虫害治理以及水环境治理等工作。

规划分局结合东湖绿心规划以及该片区景中村改造规划,加强对该片区整体规划的指引,推动其落实落地。

财政局理顺马鞍山森林公园开门后的财税关系、资金关系。

马鞍山森林公园

马鞍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多次就四大景区在绿道营运管理中的责权利边界,绿道公司和景区、村湾之间的关系问题向区旅游局沟通反映,目前正在协调解决;

公园只能严格按照5A级标准做好园区各项管理工作,关于绿道和村湾的管理需要上级协调解决。

7月9日,《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关于对喻家湖无证小游划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出台,从7月10日至8月4日之间进行集中整治,目前喻家湖小游划已清理完毕。

该处一直致力于景中村改造工作,目前,2049框架协议已出台。

34

5月15日

关于东湖风景区“景中村”综合改造工作情况汇报

由统筹发展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调整“景中村”综合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和成立“景中村”综合改造工作指挥部的通知》、《东湖风景区东北部四村“景中村”改造资金管理及支付程序(试行)》及《东湖风景区东北部四村“景中村”改造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相关经费管理使用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印发执行。

35

关于东湖风景区食品药品安全及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

旅游局、宣传部、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策划,对景区内餐饮企业进行分类梳理,打造风景区美食品牌,促进景区内餐饮企业在就餐环境、服务标准、菜品上提档升级,做好东湖美食文章;

加快无偿回收“东湖”系列品牌工作,推进质量强区建设。

旅游局、旅发投集团负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协调推进东湖绿道标准工作,并明确阶段性成果标准。

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打造风景区美食品牌工作确定由长报集团文旅研究院具体承办这项工作。

目前,长报集团作最后方案定稿中,预计8月底正式启动该项工作。

关于无偿回收“东湖”系列品牌工作,该局已对与“东湖”相关内容商标情况进行了统计,并邀请相关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

7月5日,武汉南斗星职业规划研究院无偿转让“东湖绿道”和“环东湖”的已申报注册的商标,并与东湖绿道运营管理公司签订了无偿转让合同,后续相关法律手续已委托武汉宗华商标事务所进行办理。

36

通报市考评组对我区落实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

成立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黎东辉任组长,工委副书记陈建新、纪工委书记章平任副组长,工委主体办、组织部、纪工委、城乡工作办事处为成员部门的东湖风景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全区上下要直面问题,迅速形成问题清单,细化措施、明确责任、跟进督查、务求实效。

根据工委会研究决定,此项工作由主体责任办具体实施,纪工委督办。

主体办已于5月28日印发方案,各项问题将于8月底前完成整改销号。

37

听取并原则同意2018年东湖湖长制、“四水共治”及防汛排渍工作

水务管理局要对责任分工、预案及各项措施精心组织,做好2018年风景区防汛排渍工作。

水务管理局

2018年防汛排渍预案,对我区防汛排渍工作进行全面布置,“四水共治”建设项目上半年完成全年计划63.8%,完成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任务。

38

听取“两新工委”关于中欧集团党委领导班子换届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工作情况的汇报

中欧集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换届候选人预备人选审定

换届工作已完成,根据工委6月11日审定的9名候选人预备人选,组织部及时批复,6月23日中欧集团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班子(7人),工委6月29日进行了批复。

39

听取“两新工委”关于我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职责、制度和党建指导员管理办法的汇报

陈建新同志组织“两新工委”进一步研究我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管理办法;

退休党员为专职两新党建指导员的,要从熟悉、热爱党务工作和两新组织基本经营管理的优秀退休党员中选派,按照中心城区的标准,根据履职效果发放工作津贴;

社区在职党员兼任党建指导员的,根据市文件精神,参照兄弟区的方式、方法执行。

根据社区推荐,选派了3名退休专职党建指导员,与派出单位签订了责任书,完成与两新组织的对接。

在管理办法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党建指导员考评细则,结合两新组织党建检查,对3名退休党建指导员的首月工作进行了评分。

目前,月工作津贴根据评分情况在发放中;

社区兼职党建指导员的激励放在年底,根据年底党建检查的考核评分进行。

40

集中学习安全生产党内法规和重要文件,通报全区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安监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核准、修改、完善后制发、执行。

已印发《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作委员会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武东工委发〔2018〕37号)、《区安委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总结汇报 > 学习总结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