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祠里依次立着他的文献碑刻。

那字是铁笔银钩,那诗是千年不朽,那石是本色质朴,那气象是绯红云雾,是万古流芳。

咀嚼着他用生命熔铸的诗章,我如获大释。

此时,这祠已经成为每个爱国之士的朝圣之地。

屈原文学,无疑也成了中华民族一笔巨大财富。

当屈原的爱国之志打不通楚国宫庭的厚墙时,他竟在思想的墙壁上,凿通了一个洞,然后把毕生的意志射到文学的屋子里,成就了一座辉煌的文学殿堂。

(有删改)

  14.通观全文,说说第一段中的“精神圣殿”的具体含义。

(5分)

  15.作者说“他之身殁,竟如明镜”,又说“百姓也是明镜”,这两个“明镜”含义一样吗?

为什么?

  16.理解下列句子在文中的含义。

(6分)

  

(1)他苦站了这么多年,就是在等待我的到来。

(3分)

  

(2)当屈原的爱国之志打不通楚国宫庭的厚墙时,他竟在思想的墙壁上,凿通了一个洞。

17.文章最后一段如何描写屈原祠里的文献碑刻的?

请简要分析这样写的作用。

 

人的内心是最大的战场

  曲乐恒痛哭过,绝望过,他把“乐”字刻在了心上,舞动长剑,与命运搏击——此刻他的微笑,如此动人。

  那天在“体育新闻”里,我又看到了曲乐恒。

  在过去的几年里。

我们从报纸和电视上,已经习惯了他泪流满面、满腹委屈的表情,以及与他臃肿的上身形成强烈对比的瘦弱下肢。

每每看到他,我的心就一阵难受。

  犹记得那年他在“超霸杯”的决赛里,惊鸿一瞥般地连进三球;

犹记得新千年到来之际,他还在绿茵场上野马般地奔跑——那张清秀的脸庞,绝不是现在这样的浑圆、老成、饱经风霜。

随即就是漫长噩梦。

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夺去了他的下肢活动能力,两条结实的腿,变得只有10岁孩童般的粗细。

紧接着,一场与昔日挚友张玉宁之间的索赔官司,风风雨雨,历经四年,逼得曲乐恒在法庭上软弱地哭泣:

“如果不判,我就请求安乐死。

  那一刻,我深感悲哀:

灾难,可以萎缩人的大腿,也可以萎缩人的意志。

也许从今以后,他赢得的只有“同情”这两个字,却再也赢不了任何比赛。

  虽然曲乐恒最终得到了200多万的赔偿,可是,我在他的眼睛里找不到一丝喜悦。

友谊输了,青春输了,光荣和梦想也输了,对于下半生属于轮椅的曲乐恒。

只能日复一日地过着疼痛的生活。

有什么,可以抚慰这种忧伤?

  但是,事情发展出乎意外。

  再次见到曲乐恒,是在“鲁豫有约”。

临到节目结束,他弹了一曲《梦中的婚礼》,双手熟练地在琴键上跳跃奔跑,依旧气韵动人,那一幕让主持人泪光闪烁。

虽然运动员的故事已经落幕,幸好还有音乐聊以自慰。

  然而,让所有人始料未及的是,曲乐恒接着成了一位剑客!

2005年7月3日,曲乐恒在南京夺得了全国首届轮椅击剑赛B级男花个人赛铜牌,尽管他参加轮椅击剑训练仅两月余。

采访中,曲乐恒露出了久违的幸福笑容,捋着剑锋说:

“这是我的宝剑,它带给我全新的生活!

  更耐人寻味的是,曲乐恒在每支剑把上部贴着一个“乐”字,以此为标:

“过去踢球时。

从不这样,都直接写号码。

我在辽宁队是7号,衣服上都标了‘7’呢。

现在我们没有号码,我就挑了‘乐’字,表明一种态度,也象征着某种希望。

”曲乐恒痛哭过,绝望过,最终,他把“乐”字刻在了心里,舞动长剑,与命运搏击——此刻他的微笑,如此动人。

  之前,我听过很多格言警句——譬如不论结果,战胜自己就够了——但我总是觉得,竞技体育的赛场,还是那块璀璨的金牌最珍贵。

直到那天晚上,看着曲乐恒剑把上的“乐”字,我忽然明白:

人的内心就是最大的战场。

我们时时刻刻都在与自己赛跑,赢了自己的缺陷不足,也就能赢得真正的幸福快乐。

那枚象征着新生的击剑赛铜牌,是曲乐恒人生的无价之宝。

  这一次,是一个退役的足球运动员,勇敢地转战其他战场,带着那个“乐”字。

用双手延续梦想……史铁生说:

“人的命就像这琴弦,拉紧了才能弹好,弹好了就够了。

  上帝用身体的那部分残疾,拉紧了某些人命运的琴弦,也许,就是让他们奏出更美丽惊世的旋律。

  曲乐恒:

原辽足队球员,2000年因车祸下肢瘫痪。

  (董万伟摘自《中国青年》)

1.在文章作者记叙了曲乐恒的几件事?

2.第四段表达了作者对曲乐恒的悲哀,请说说作者是怎样传达出这样的感情的?

3.文章标题的含义是什么?

4.作者说:

曲乐恒痛哭过,绝望过,最终,他把“乐”字刻在了心里,舞动长剑,与命运搏击——此刻他的微笑,如此动人。

读完全文,请结合你的生活体验,谈谈你获得了怎样的生活启示?

海棠花

①早晨到研究所去的路上,抬头看到人家的园子里正开着海棠花,缤纷烂漫地开成一团。

这使我想到自己故乡院子里的那两棵海棠花,现在想也正是开花的时候了。

②我虽然喜欢海棠花,但却似乎与海棠花无缘。

自家院子里虽然就有两棵,但是要到记忆里去搜寻开花时的情景,却只能搜到很少几个断片。

记忆中最深刻的是一个黄昏,在家南边一个高崖上游玩,向北看,看到一片屋顶,其中纵横穿插着一条条的空隙,是街道。

虽然也可以幻想出一片海浪,但究竟单调得很。

可是在这一片单调的房顶中却蓦地看到一树繁花的尖顶,绚烂得像是西天的晚霞。

当时我真有说不出的高兴,其中还夹杂着一点儿渴望,渴望自己能够走到这树下去看上一看。

于是我就按着这一条条的空隙数起来,终于发现,那就是自己家里那两棵海棠树。

我立刻跑下崖头,回到家里,站在海棠树下,一直站到淡红的花团渐渐消逝到黄昏里去,只朦胧留下一片淡白。

③但是这样的情景只有过一次,其余的春天我都是在北京度过的。

北京是古老的都城,尽有许多机会可以作赏花的韵事,但是自己却很少有这福气。

我只到中山公园去看过芍药,到颐和园去看过一次玉兰。

至于海棠,不但是很少看到,连因海棠而出名的寺院似乎也没有听说过。

北京的春天是非常短的,短到几乎没有。

最初还是残冬,可是接连吹上几天大风,再一看树木都长出了嫩绿的叶子,已经是夏天了。

④夏天一来,我就又回到故乡去。

院子里的两棵海棠已经密密层层地盖满了大叶子,很难令人回忆起这上面曾经开过团团滚滚的花。

晚上吃过饭后,就搬了椅子坐在海棠树下乘凉,从叶子的空隙处看到灰色的天空,上面嵌着一颗一颗的星。

这时候,自己往往什么都不想,只让睡意轻轻地压上眉头。

等到果真睡去半夜里再醒来的时候,往往听到海棠叶子窸窸窣窣地直响,知道外面下雨了。

⑤似乎这样的夏天也没有能过几个。

六年前的秋天,当海棠树的叶子渐渐地转成淡黄的时候,我离开故乡,来到了德国。

一转眼,在这个小城里,就住了这么久。

我们天天在过日子,却往往不知道日子是怎样过的。

以前在一篇什么文章里读到这样一句话:

“我们从现在起要仔仔细细地过日子了。

”当时颇有同感,觉得自己也应从即时起仔仔细细地过日子了。

但是过了一些时候,再一回想,仍然是有些捉摸不住,不知道日子是怎样过去的。

到了德国,更是如此。

我本来是下定了决心用苦行者的精神到德国来念书的,所以每天除了钻书本以外,很少想到别的事情。

可是现实的情况又不允许我这样做。

而且祖国又时来入梦,使我这万里外的游子心情不能平静。

就这样,在幻想和现实之间,在祖国和异域之间,我的思想在挣扎着。

不知道怎样一来,一下子就过了六年。

⑥哥廷根是有名的花城。

来到这里的第一个春天,这里花之多就让我吃惊。

家家园子里都挤满了花。

五颜六色,锦似的一片。

但是我却似乎一直没注意到这里也有海棠花。

原因是,我最初只看到满眼繁花,多半是叫不出名字,因而也就不分什么花什么花,只是眼花缭乱而已。

⑦但是,真像一个奇迹似的,今天早晨我竟在人家园子里看到盛开的海棠花。

我的心一动,仿佛刚睡了一大觉醒来似的,蓦地发现,自己在这个异域的小城里住了六年了。

我前面说,我同海棠花无缘。

现在我不知道应该怎样说好了。

1.文章第②段开头说“我虽然喜欢海棠花,但却似乎与海棠花无缘”,作者与海棠花真的是“无缘”吗?

为什么?

(4分)

2.请结合文章内容说说你对下面这句话的理解

我们从现在起要仔仔细细地过日子了。

但不知道日子是怎样过去的。

3.文章结尾说“我前面说,我同海棠花无缘。

”请结合全文说说作者此时最想说的可能是什么?

4.文章主体部分花大量笔墨写于海棠花无缘,其用意是什么?

二十年以后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

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

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人已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

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

”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了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

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

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

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

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

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

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

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

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

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

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

”警察问道。

“当然啰!

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

啊,实在不容易啊!

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

他俩谁也没有说话。

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

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

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

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

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察先生。

“再见,先生。

”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

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你是鲍勃吗?

”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

维尔斯?

”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

“不错,你是鲍勃。

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

啧,啧,啧!

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

你看,鲍勃!

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

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

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

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

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

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

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

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

维尔斯。

”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

”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

”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

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

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

便条上写着:

鲍勃:

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

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

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1.读完全文,请理清整个故事情节中鲍勃心理变化的过程

2.故事的结局显示鲍勃是一名通缉犯,虽出人意料,却在情理之中,因为前文为此做了细密的铺垫,请列举三处

3.小说题目“二十年以后”不仅是对故事情节的高度概括,似有无限感慨,请仔细品味其况味,说说自己的体会。

4.小说两次写到“一陈冷飕飕的风”,有什么作用?

5..小说中的鲍勃具有什么样的性格?

请简要分析。

6..小说描写了警察吉米和通缉犯鲍勃“二十年以后”赴约的故事,在“情与法”的冲突中,两个人都面临艰难的抉择。

有人说鲍勃值得同情,有人说他罪有应得;

有人说吉米忠于职守,有人说他背叛了友谊。

你的看法呢?

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加以探究。

荒野无灯

不知是不是每个人都会有这么一段经历,在记忆中留下一段对黑暗很深的、难以忘怀的感触,我把这种感触叫做:

“荒野无灯”。

小时候怕黑,怕一个人呆在家里,怕窗外那些与神怪故事相连的响动。

这种恐惧不是对黑暗本身,而是对藏在黑夜里的鬼怪的敬畏。

长大了,常走夜路,在乡间,在大山里,一次又一次地强化了我对黑暗的印象。

天地浑然于漆黑的夜幕之中,天上无星无月,有时飘洒一些无端的雨丝,黑影憧憧,或是浓云或是山影或是树阴,黑暗在你面前悄然分开,又在你背后迅速合拢,只有路面上的水洼是亮的。

这时候,我往往疾走如飞,目光朝着前方茫然地摸索,直至一盏灯像萤飞进心田,猛地点燃温暖全身的火——一种热爱和感激之情。

人生之旅,总会经常穿行于荒野无灯的境界,如火车会钻进漆黑的隧洞。

当列车在长长的隧洞中穿行时,虽然身处险境,但作为乘车人,我们处之泰然,泰然是因为一种信任感和依赖感。

是的,我们处于这个闹哄哄的世界,常常身处黑暗而不惊,有时来自一种盲目依赖和盲目信任。

我读高中时正值“文革”,深夜值班站岗,四周万籁俱寂,心头还是害怕的,但回头看一眼同伴的眼睛,便相信这两个小时不会出事。

现在回想起来,因为无知,反而坦然。

孤绝是一种人生境界,它对我们所产生的影响,远远超过了独行夜路所给我们的刺激。

有时我身处闹市,四周是熙熙攘攘的人群,两旁是红红绿绿的彩灯,而我却如处荒野,心里刮着凄冷的风。

谁都可能产生这种体验,你明明被这个世界紧紧搂着,然而内心却感到自己是无人理睬的弃儿。

不仅在闹市里,甚至在熟悉的人群中,也会有这种孤绝感。

那些熟悉的脸一下子变得陌生了,没有一张嘴向你说真话,没有一双眼睛使你感到温暖,无靠无助的感觉紧紧攫住你的心,从环境到心境,都真是:

荒野无灯。

乞助和寻求怜悯是常被人采取的解脱方法,可惜这种解脱是以出卖或出让尊严与自信为代价的。

人生之旅常常有一段难以摆脱的黑暗,它对每个人都同样严酷。

这种黑暗也许是一个大时代的国家民族的浩劫,个人只分担了其中的一份。

这种黑暗也许只是个人命运中的小插曲,诸如失恋、被诬、疾病等等,对其他人而言是微不足道的琐事。

然而每个人在通过这段黑暗时所产生的心境是不同的,解脱的方式也会各异。

说到这里,我可以认为人是有灵魂的,因为我们平素看不到的内心世界,在这个时候往往会显影,会左右我们的言行。

柳宗元的《江雪》一诗,应该是孤绝心境的最美描绘。

“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在此绝灭之境,能心平气和地垂钓,是一境界。

能够不与人伍的独钓又是一境界,而能在绝灭孤独之中钓寒江之雪,乃是最高境界。

以前老师讲课总说这是诗人失意心态的写照

其实,人难免不失意,失意时不失人格,不失风骨,不失高洁,才可独居寒冷的江峡中,成为高天银雪世界的惟一自持者。

假如你在蓑笠翁的位置,会如何呢?

我曾问自己。

我说,我不如他,我不会怕冷,却会怕这荒野没有一盏唤我归去的灯……

1、本文写了哪些“荒野无灯”的情形?

2、第一、三段都出现了“荒野无灯”,请分别指出它们在文中的具体含义。

3、作者最后说:

“我不会怕冷,却会怕这荒野没有一盏唤我归云的灯……”你怎样理解这句话在文中的深刻含意?

4.谈谈下面句子的表达效果

5.作者说人在孤绝的环境中,往往容易采取酗酒、乞助和寻求怜悯等方式来解脱自己。

你怎样看待这种人生态度?

假期你处在这样的环境又会如何?

请联系全文谈你的看法。

永远的一课

那天的风雪真暴,外面像是有无数发疯的怪兽在呼啸厮打。

雪恶狠狠地寻找袭击的对象,风呜咽着四处搜索,从屋顶从看不见缝隙的墙壁鼠叫似的"

吱吱"

而入。

大家都在喊冷,读书的心思似乎已被冻住了。

一屋的跺脚声。

鼻头红红的挤进教室时,等待了许久的风席卷而入,墙壁上的《中学生守则》一鼓一顿,开玩笑似的卷向空中,又一个跟头栽了下来。

往日很温和的欧阳老师一反常态:

满脸的严肃庄重甚至冷酷,一如室外的天气。

乱哄哄的教室静了下来,我们惊异地望着欧阳老师。

"

请同学们穿上胶鞋,我们到操场上去。

(几十双眼睛在问。

因为我们要在操场上立正五分钟。

即使欧阳老师下了"

不上这堂课,永远别上我的课"

的恐吓之词,还是有几个娇滴滴的女生和几个很横的男生没有出教室。

操场在学校的东北角,北边是空旷的菜园,再北是一口大塘。

那天,操场、菜园和水塘被雪连成了一个整体。

矮了许多的篮球架被雪团打得"

啪啪"

作响,卷地而起的雪粒雪团呛得人睁不开眼张不开口。

脸上像有无数把细窄的刀在拉在划,厚实的衣服像铁块冰块,脚像是踩在带冰碴的水里。

我们挤在教室的屋檐下,不肯迈向操场半步。

欧阳老师没有说什么,面对我们站定,脱下羽绒衣,线衣脱到一半,风雪帮他完成了另一半。

在操场上去,站好。

欧阳老师脸色苍白,一字一顿地对我们说。

谁也没有吭声,我们老老实实地到操场排好了三列纵队。

瘦削的欧阳老师只穿一件白衬褂,衬褂紧裹着的他更显单薄。

我们规规矩矩地立着。

五分钟过去了,欧阳老师吃力地说:

解散。

就在我还未能透彻地理解欧阳老师这一课时,仅有"

中师"

文凭的他,考取了北京一所师范大学的研究生。

以后的岁月里,我时时想起那一课,想起欧阳老师课后的一番话:

在教室时,我们都以为自己敌不过那场风雪,事实上,叫你们站半个小时,你们也顶得住,叫你们只穿一件衬衫,你们也顶得住。

面对困难,许多人戴了放大镜,但和困难拼搏一番,你会觉得,困难不过如此……"

我很庆幸,那天我没缩在教室里,在那个风雪交加的时候,在那个空旷的操场上,我上了永远的一课。

1.试简要概括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

2.试体会文章第一段环境描写的作用。

分析它的表达效果

3.作者以“永远的一课”作为文题有何深意?

4.文中的欧阳老师教育学生采用的是怎样的方式?

结合文章内容和生活实际,说说你对这种教育方式的看法。

我的独眼妈妈

  我的妈妈只有一只眼睛。

我讨厌她……她让我在人前丢尽了脸面。

  妈妈在旧货市场开了一家小店。

她收购一些花的种子之类来卖。

只要能赚钱补贴家用,妈妈什么商品都卖。

她这个样子总让我感到尴尬难堪。

  在我上小学的时候,有一天上体育课,妈妈来学校看我,有一天上体育课,妈妈来学校看我!

我朝瞪了一眼,跑开了。

第二天到校,同学取笑我说:

“你的妈妈只有一只眼眼”。

  我巴不得妈妈从这个世界上消失,我对妈妈说:

“妈,你为什么只有一只眼眼呢?

你这样只会让我成为别人的笑柄,你还活在这个世界上干啥!

”妈妈听了这话,墨默无语。

我感觉当时自己有点过份,可与此同时,我也为出憋在心里很久的话而暗暗高兴。

  也许是妈妈一直都没有的过我,可我以为自己也没怎么伤害过她的感情。

  一天夜里,我醒来到厨房倒杯水喝,发现妈妈正躲在厨房里默默哭泣,好像怕惊动我似的。

我看了她一眼便转身走开了。

  也许是此前我对她出言不逊,我感到心里有一点不是滋味。

尽管如此,我还是讨厌她,讨厌她哭泣的时候只有一只眼睛流泪。

我在内心暗暗发誓将来长大成人、成就事业。

因为我憎恶我的独眼妈妈和家里令人绝望的贫困。

  随后的日子里,我刻苦学习,离开了妈妈来到汉城,满怀信心地考入汉城大学学习。

接着结婚、买房、生子。

  现在作为一名成功人士,我生活很快乐。

我喜欢汉城这地方,因为在这里我很难想起我那独眼妈妈。

我的这种快乐感觉一天强过一天,不想有人来汉城找我。

她是谁,是我的独眼妈妈又来看我了。

我顿感天都要塌了,看到妈妈那只丑陋的瞎眼,小女儿吓得跑开了。

  我厉声问她:

“你是谁,我不认识你”。

我装得像真的一般。

我冲着她吼道,“你敢来我家吓唬我女儿,现在就给我滚开”。

  听到这话,妈妈平静地说:

“噢,对不起,我呆能找错地方了”。

说完就转身消失了。

  真是谢天谢地,她没有认出我。

我舒了一口气,心说从此以后我不会去关心、甚至不去想她。

  一天,我收到一封以前学校校友聚会的信,我跟妻子谎称我需要出一趟商务公差。

  聚会结束,我顺便去了那间简陋的小屋看了看,我曾经称它是我的家,仅仅出于好奇,我进屋发现妈妈躺倒在地上,我的眼里没有一滴难过的泪水。

我看见妈妈手里分明还攥着一张小纸条,原来那是一封写给我的信。

  “儿子……我想此生已走到了尽头。

我再也不会去汉城找你了,不过我有一个奢眼,就是你能抽空回来看看我吗?

我真的很想你。

知道你要回来参加学校的聚会,我非常高兴。

可是为了不让你丢面子,我决定不去学校看你,真对不起,我只有逼供眼睛。

我总是让你在人前抬不起头来。

你知道吗,在你很小很小的时候,由于一次意外,你失去了一只眼睛。

作为母亲,我不忍看着你长大后只有一只眼睛……所以我把自己的一只给了你。

我真为你感到自豪,我的儿子。

你能用一双眼睛看这个世界了。

对你所做的一切,我从没有心存怨恨,也无半点失望之情。

我冲我发脾气、生我气的那段日子。

我心想那是因为你爱我。

我很怀念你年幼的时候在我身旁的光景。

我真的很想你,我爱你,孩子。

你是妈妈的一切”。

看到这里,我感觉世界都要崩塌了。

此刻,我哭了。

为这个为我而活着的人——我的母亲

1.文章开头讲“我”讨厌母亲,讨厌表现在哪些地方?

请简要概括

2.仔细品味第11段中的“平静”一词,说说平静背后的思想感情。

3.文章结尾“我哭了”,为什么“哭”?

请结合全文,说说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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