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问题分析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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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资金拆借业务的机构管理混乱…………………………………………1
(二)相关的规范条件不健全………………………………………………………1
二、我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发展存在的问题……………………………………2
三、发展和完善我国银行同业拆借市场的对策……………………………………3
(一)创立和不断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和信用评估机制……………………………3
(二)强化中央银行对同业拆借市场监管的独立性………………………………3
(三)资金拆借行为做到合法合理…………………………………………………4
(四)建立经纪人制度………………………………………………………………4
(五)完善同业拆借市场的法律体系………………………………………………4
(六)放宽额度限制…………………………………………………………………4
(七)大力发展均衡的货币市场,加强SHIBOR的基准利率作用…………………4
(八)构造统一的银行拆借市场体系………………………………………………5
我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问题分析
同业拆借是指银行之间为了解决短期内出现的资金盈余盈亏而进行的相互调剂,是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以及经法人授权的非法人金融机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行为,其目的是在于调剂头寸和临时性资金盈余和盈亏。
同业拆借市场对一个国家的金融稳定性以及经济的发展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同业拆借市场扮演着金融机构之间进行资金流动的市场的角色,它的缺点是有相对的封闭性和局限性,同时同业拆借市场对社会整体资金流动是一个中间环节,它又有其开放性,其发展和完善程度可以衡量一个国家的金融市场的健全程度,还可以反映一个国家的金融调控的力度以及其金融政策的实施效果。
针对目前我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要提出解决的办法。
一、我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发展现状
在改革开放的初期,我国银行同业拆借市场得到了初步的发展,这一时期我国的措施是推动、振兴,使同业拆借市场的得到高速的发展。
在此之时,政府也顺应市场的变化,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搞活同业拆借市场的通知》、《信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落实“量上必须控制、结构上必须完善”金融工作方针的几项规定》等。
并创办了融资公司专门专向的处理这项业务活动,使同业拆借市场得到发展。
相关的政策,如上所提都很大的促进了我国银行同业拆借市场的发展,在此之后,中国的银行同业拆借市场迅速的成长了起来,在较短的时间段内使融资网络变得符合经济的发展,并且交易的额度也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
由于在市场发展初期缺乏必要的行为规范与准则,如此迅猛的发展就绝对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
(一)经营资金拆借业务的机构管理混乱
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也介入了同业拆借市场,部分机构拆入的资金远远超出了自身可承受的范围,拆借资金的期限不断的在延长,市场的利率水平及结构相当混乱复杂,所拆借的资金被用于弥补信贷资金不足的缺口,甚至投资了固定资产,严重的打乱了金融秩序,对通货膨胀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银行同业拆借市场的产生是各个存款性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为适应中央银行实施法定准备金的要求,1986年,我国同业拆借市场开始建立,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的规定:
(二)相关的规范条件不健全
专业银行之间为了调节资金头寸可以相互拆借资金。
在此之后银行同业拆借活动在规范条件不健全的情况下得以迅速发展,交易量的增长速度超出了一定的范围,交易机构鱼龙混杂,造成市场混乱、拆借主体混淆不清、拆借资金运用不合理、拆借期限过长等一系列的问题。
由于政府“双紧”政策,同业拆借市场逐渐陷入发展的“低谷”阶段,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量开始下降,拆借利率也出现回落,拆借期限缩短,拆借机构也大大减少。
于是中央银行开始对同业拆借市场进行新的改革,建立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
中央银行对进行拆借的金融机构的资格、拆借期限、拆借额度等均进行了限制,同时全国同业拆借市场交易系统正式开始联网运行,建立了根据市场资金供求状况确定的银行间拆借市场利率(SHIBOR)。
至此我国同业拆借市场进入稳定有序的发展阶段。
虽然自1996年正式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以来,我国同业拆借市场获得了迅速、稳定的发展,交易规模不断增加,交易期限更加合理化,交易成员更加广泛,法制体系日益完善,但是问题也是层出不穷。
总的来说,我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发展的现状是发展迅速,但是暴露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其交易行为大相径庭、拆借金用途缺乏有效监管、同业拆借利率不稳定、国家的监管力度不够等等诸多不利因素都制约着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发展。
二、我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其交易行为大相径庭
目前我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情况是资金宽裕的是大银行,而中小银行及其他机构往往是资金的缺少者。前者资金充足,后者则周期性的需要拆入资金,除大银行和一些金融机构存在的一些问题,包括信用问题,拆入资金的额度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还有就是相关法律规定中等资产银行的同业借款比率必须小于4%,我国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主体是银行,这一定程度的限制了市场的活跃性。
所以也就导致了我国银行间同业拆借的行为的单一性,交易行为的相似性。
我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不活跃,必然不能带动交易市场的规范和合理,只有先考虑如何激发拆借市场的活跃性,才能不断丰富交易行为,规范和完善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
(二)在拆借金的使用方面没有合理检查
在银行间市场中,泛滥着脱离拆借自身暂时性调整基本职能的不合理行为。
一些成员利用拆入的资金进行其他方面投资、外资银行组织大量资金外逃等等。
其实这样的现象在银行间拆借市场普遍存在,正是在拆借金的使用方面没有合理检查,以及监管力度的缺失,才导致拆借金被市场成员随意滥用,未能实现银行间同业拆借资金的规范合理使用。
缺乏及时有效的监管,造成了拆借市场流动性不足和风险增大。
因此,央行发布了《同业拆借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了拆入资金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贷款及投资。
办法还规定,拆出资金最长期限按照交易对手方的拆入资金最长期限控制,同业拆借到期后不得展期。
办法还放宽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限额核定标准,中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为主要负债的8%,外资银行为实收资本(或人民币营运资金)的2倍。
截至2006年末,我国同业拆借市场参与者达703家,是市场建立之初的14倍;
年交易量达2.15万亿元,是市场建立初期的10倍多;
同业拆借利率的信号功能不断完善,已经成为我国货币市场最重要的利率指标之一。
央行有关负责人指出,《同业拆借管理办法》正是在总结同业拆借市场管理经验基础上,为了进一步促进同业拆借市场的发展,配合SHIBOR报价制改革,顺应市场参与者需求而出台的重要规章。
(三)同业拆借之间的利率不够稳定
银行间同业拆借的利率基本上可以反映出货币市场的资金流动情形。
然而,同债券的回购利率相比,同业拆借的利率稳定性较低。
商业银行重要的存款客户是证券公司,一些证券公司受长期合作协议等因素影响,拆借利率会低于同期的货币市场利率水平,也有一些证劵公司受资本市场大起大落的影响,拆借利率经常会高于同期的拆借利率,对同业拆借加权平均利率产生很大的影响。
(四)缺乏健全的信用机制
首先,在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就缺乏有效的健全的信用机制。
拆借金在没有合同的保证下是不能保证及时收回的,因此在特殊情况下也就不能实现银行间同业拆借。
而且由于同业拆借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拆借资金者对资金需求者的信誉状况没有进行深入的了解,不敢贸然将货币拆给资金需求者,尤其是中小银行。
如果引进一套完整的健全的信用机制,同业拆借市场的资金可以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五)地区发展不平衡
资金拆入地
北京地区
上海地区
深圳地区
拆入资金
50.97
28.25
13.70
占拆入总量比重
42.49%
23.55%
11.42%
资金拆出地
拆出资金
75.32
23.55
12.70
占拆出总量比重
62.78%
19.63%
10.59%
数据来源: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国货币网)
从成交地区分布看,资金拆入地主要有:
北京地区(50.97亿元),占拆入总量的42.49%;
上海地区(28.25亿元),占拆入总量的23.55%;
深圳地区(13.70亿元),占拆入总量的11.42%。
资金拆出地主要有:
北京地区(75.32亿元),占拆出总量的62.78%;
上海地区(23.55亿元),占拆出总量的19.63%;
深圳地区(12.70亿元),占拆出总量的10.59%。
当日信用拆借跨地区交易28.00亿元,占总成交量的23.34%。
由中国货币网公布的全国银行间拆借市场交易日评来看:
拆出、拆入资金量的前几名集中在北京、上海、深圳等东部地区,总量超过90%。
一方面与金融机构的地区设计和内部组织结构有关,另一方面,内地的金融机构的数量较少,业务较沉闷死板都有关系。
三、发展和完善我国银行同业拆借市场的对策
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快解决银行间拆借市场存在的问题,促进拆借市场的协调发展,积极发展银行间拆借市场。
要对银行间拆借市场存在的问题有着更深刻的认识,对拆借市场发展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予以充分的重视。
我们在充分分析了银行间拆借市场存在的问题后,积极寻找其发展的对策和方法,也就是要针对出现的主要问题,抓住核心和关键,也就是在银行间拆借市场中存在的拆借金用途监管缺乏和信用机制缺乏的问题。
那么我们首要的目标就是建立完善的监管制度和完善的信用机制。
(一)创建和不断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和信用评估机制
创建和不断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和信用评估机制,通过被监管方和监管方的市场交易的报送和披露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有关资金运行状况和偿债能力的信息,建立高效、统一的信用等级制度,使被拆出的银行能创建出合理的授信体系和高效控制体系,对违反规定的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进行惩罚。
(二)强化中央银行对同业拆借市场监管的独立性
中央银行如何发挥和管理同业拆借市场,是目前中国发展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所面临的实际问题。
作为中央银行,既是政府银行,对银行间拆借市场实行行政管理的行政机构;
又是银行的银行,对金融、经济活动实行控制的调控工具。
然而,这些职能在日常运行中总是处于稳定币值和发展经济的双重矛盾中。
那么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呢?
第一,创建同业拆借的统计分析制度。
当前的《同业拆借月报统计》不能从基础上反映出银行间同业拆借活动的问题所在,一定要建立银行间同业拆借统计分析制度,就可以解决在资金运转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接受中央银行的稽核制度。
中央银行要根据同业拆借的相关法律法规,采用报送稽核和现场稽核等措施,对其他银行或金融机构拆借实施经营性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必须及时纠正;
第三。
创建同业拆借相互监测制度。
同业拆借市场的监测管理工作业务量较大,目前可由人民银行的金融管理部门负责此项业务信息的搜集、整理、分析工作以此加强中央银行对同业拆借市场的监督和管理。
(三)资金拆借行为做到合理合法
合理的市场行为,只有资金拆借行为做到合理合法,才能有效的解决资金运行机制的脱轨和有效的解决资金盈余赢缺问题。
第一,一定要从基本上处理银行间拆借资金超长化的问题。
这个问题的处理办法就是银行的企业化改革要加快速度,争分夺秒,使专业银行做到盈亏自负,使其资产与负债得到比例化的监管。
第二,在运行的流程上解决拆借资金信用化的问题。
完善头寸拆借,要出台对口的法律法规,防止专业银行利用头寸拆借资金补偿长期的资金短缺,使得头寸拆借市场受到一定的波及。
(四)建立经纪人制度
完善信用机制是发展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一项重大问题,经过实践证明和不断的摸索,经纪人制度是适合新形势下发展需要的必然选择,所以我们要通过建立经纪人制度来完善信用机制。
首先,培育发展一批具有专业知识的经纪人,对其学习成果进行定期考核。
其次,提高办事效率,减少佣金费用,建议培育盈亏自负的同业拆借市场专业经纪机构。
最后,出台对口的规章制度和法律规范,使同业拆借市场的经纪人、经纪公司的业务有一定的法律依据。
(五)完善同业拆借市场的法律体系
虽然在我国银行同业拆借市场十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央行不断制定各种法规和条例来配合同业拆借市场,但仍然有很多法规的盲点存在,譬如对资金的用途、使用范围、期限、授信额度、运行体系和处罚规定等。
为此,应加快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制定出一部总则性的、完整性的、系统性的和前瞻性的全国同业拆借市场管理办法来保障市场的稳定和交易的安全,使在拆借交易中的各交易主体受法律法规规制,强化对各主体的管理与约束。
尤其是对各银行间的法律监管,一定要秉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任意金融机构和国家银行实行统一有效的监管,做到不偏不倚。
(六)放宽额度限制
在国有银行外币拆借业务方面,应根据市场的情况及时调整陈旧的不符合现状的管理办法,逐渐放宽外汇头寸的额度限制,对银行外汇业务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
在放宽额度的同时,应逐步加大抵押担保拆借的份额,通过开展各类抵押担保拆借业务来有效防范和分散风险。
同时,不断在外汇市场上创建新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发诸如外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等交易,为外汇拆借业务注入新的活力,同时也为金融机构规避外汇资金风险提供新的思路和工具。
(七)大力发展均衡的货币市场,加强SHIBOR的基准利率作用
货币市场的迅速发展是同业拆借市场得以发展的基础,但由于我国货币市场发展不均衡,导致货币市场利率体系不完善,限制了SHIBOR发挥基准性作用。
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资金流向的不均衡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同业拆借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通过适当地放松同业拆借市场的准入限制,放宽拆入拆出限额等措施扩大市场交易主体范围,增加交易规模。
中央银行还可以通过降低超额准备金利率以促进商业银业进行拆借的动机,从而促进我国银行同业拆借市场的发展。
(八)构造统一的银行拆借市场体系
构造统一的银行间拆借市场体系是根据我国目前拆借市场的实际情况,同时借鉴国外银行间拆借市场的经验,建立银行间同业拆借网络体系,包括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
无形市场是同业头寸拆借的主要活动地点,有形市场是同业短期资金融的主要活动地点。
一周之内的同业头寸拆借,要求简单方便、高效快捷、低成本,因此要求创建一个无形拆借市场网络,这个无形拆借市场与清理核算中心相挂钩,使跨行际的差额及时得到处理,从而使资金拆借真正成为隔夜拆借,使其满足调整准备金的目标。
但由于我国目前各地区经济发展和资金分布不平衡,银行和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分布及其季节性资金供求变化也不平衡,并且这些不平衡将长期存在,所以以有形市场为主组织同业短期资金融通,并发挥中介机构的主要作用,有利于缓解上述矛盾,并且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都应该是全国统一的市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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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固然存在许多问题,但是在这些问题的背后我们还要知道促进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发展才是永恒的主题。
我们要抓住其发展滞后的关键问题,不要被无关紧要的问题所束缚。
在分析了众多的问题之后,我们提出的解决方法和对策是否具有实际意义才是文章的价值所在,而这些需要等待实践的检验和时间的证明。
相信在国家有力的监管和各银行共同的努力下,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一定会越来越繁荣,越来越完善和规范。
最后,在此对本次论文写作提供资料和数据的个人表示衷心的感谢,感谢我的导师初海英副教授对本次写作的支持与指导,祝福导师身体健康,万事如意,同时也祝愿中国拆借市场的未来能成为世界金融市场的榜样。
学生:
日期:
201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