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龄化发展小城镇的必要性分析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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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村人口迁移加速老龄化过程
(一)农民工以青壮年男性为主,青壮年人口的减少加剧了农村老龄化程度。
从性别看,男性农民工占%,女性占%;
分年龄段看,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16~20岁占%,21~30岁占%,31~40岁占%,41~50岁占%,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
(二)生育观念的变化对农村生育率产生影响。
在农村人口的城市化迁移中,迁移者的生育观念和行为也会发生变化,进而对其生育率产生影响。
不可否认,部分农村人口的迁移流动确实存在着躲避计划生育政策约束的动机,如“超生游击队”问题就曾给我国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带来了不小的难度。
因此,对于农村人口迁移流动中所存在的“超生”问题自然不能忽视,城市的相关部门还须继续加强对迁移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的管理,防止超生和多生的发生。
但在现阶段,我国农村人口向城市大规模迁移的根本目的,主要还是为了改善其经济社会生活和寻求就业机会,为了逃避农村计划生育政策约束而迁移流动也只是极少部分。
那么,随着农村迁移人口经济条件的改善,其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则会随之而发生变化,“少生、优生和优育”也就成为主流倾向,即乡-城人口迁移有助于农村迁移妇女生育观念的转变和降低其生育率。
近年来的相关研究也具有同样的结论,即迁移使得农村迁移人口的生育意愿呈现下降趋势,如吴帆(2009)对新一代农村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所进行的问卷调查就显示:
%的调查对象只希望生1个孩子,%希望生2个孩子,只有%希望生育3个及以上,还有约1%不想生孩子,即平均生育意愿仅为个孩子,远低于农村非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
农村迁移人口生育率的下降,加速了农村的人口转变进程,并最终加剧了农村老龄化程度。
(三)非永久性迁移。
我国农村劳动力迁移重在职业迁移而非地域间的彻底性转移,存在一种独特的“候鸟式”迁移现象,即劳动力已由农业领域转向非农领域,但居住地仍在原籍农村,普遍存在的是季节性劳动力迁移。
2007年农村外出就业劳动力达亿,占农村劳动资源总量的25%左右,扣除重复计算部分,2007年农民工达到亿,转移到非农部门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已超过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的40%。
预计今后几年,每年的劳动力迁移新增人数将维持在500万~700万,增长速度5%~6%。
70%的农民工在东部地区务工,50%以上的农民跨省流动,60%以上的农民工在地级以上大中城市务工。
(四)农村人口迁移对家庭的影响。
农村家庭受工业化和城市化影响而发生的改变也有两种模式:
一种是家庭的外向型适应。
由于地理区域间的人口流动的发生,原有的农村家庭成员被分为两部分:
一部分流动出去;
另一部分留在农村的“老家”。
鉴于流动迁移行为的年龄性别选择性,流动出去的家庭成员往往是年轻的男性。
随着流出时间的增加和对外界环境的适应,逐渐站住脚跟的年轻男性会将妻子、孩子陆续接出来,夫妻家庭或者带子女的核心家庭在流动人口中的比重逐渐增加。
而留在农村的家庭成员往往是年龄与身体条件相对呈弱势的老年父母或者幼儿,对目前农村务农家庭所谓“386061”部队的称呼正反映了这一现实。
人口流动在客观上造成了“分户”的形成,一个原本由老年父母、年轻夫妻及其子女形成的直系家庭,由于流动变成了一个夫妻家庭和一个隔代家庭(如果子女不随父母流出),或者一个核心家庭和一个老年夫妻家庭(如果子女随父母流出)。
家庭的客观分化以及迁移流动所带来的不便、城市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的影响等因素,使得家庭的变化趋于小型化。
这种家庭的变化趋势也是传统现代化理论所认为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对家庭的主要影响。
随着第二、第三次出生高峰人口逐渐进入劳动年龄,我国劳动力人口在今后一二十年内仍将保持增长态势,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数量更是庞大。
这一趋势必然会对农村的家庭结构产生影响,是在计划生育从数量上削减家庭规模进而影响家庭养老支持资源基础上的“二次削弱”,主要从距离上造成了作为流动劳动力主体的年轻人口与其老年父母的疏远和照顾不便。
三、发展小城镇必要性分析
(一)农村老龄化的预测趋势。
由于大量的年轻人从农村迁移流向城镇,现在与今后几十年农村人口老化程度高于城镇。
在比较保守的中死亡率和中生育率以及假定农村向城镇迁移的年龄结构分布与2000年相同的预测方案下,我国2020年农村、城镇65岁及以上老人比例分别为%和%,2050年分别为%与%。
21世纪前25年中,农村80岁及以上高龄人口占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例与城镇不相上下,但2050年,农村高龄老人占老年人口的比例将比城镇高出约13个百分点。
这是因为20世纪五六十年代生育高峰期出生、现在40~50岁的农村中年人向城镇迁移的几率比年轻人要低。
而这一庞大人群在2030年以后将陆续成为最需要照料的高龄老人,并且大多数留在农村。
20世纪五六十年代生育高峰出生的庞大人群正好又赶上了自七十年代初开始的旨在降低出生率且卓有成效的计划生育。
这些人很多只有一个或两个子女。
当他们成为80岁以上高龄老人时,其一、二个子女也已成为或即将成为60岁以上老人。
其中,不少子女已离开农村,而很多高龄老人仍留在农村。
(二)小城镇对农村人口的截留和分流作用。
社科院报告显示,2011年中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数千年来首次超过农业人口,达到50%以上。
城市化过程中每年从农村流出的大量人口将给农村社会带来几个方面的影响。
一是大量流出的主要是素质相对较高的青壮年劳力,这将从整体上降低农村居民的素质同时大大提高老龄人口比重,使本身素质较低、老龄化较快的农村地区雪上加霜;
二是人口流出之后更进一步降低了本已偏小的农村居民点的规模,同时会出现大量的空心村,不仅浪费了土地,提升了基础设施的公摊成本,降低了效益,影响到农村现代化进程;
三是流出的这批人不仅带走了技术、技能、劳动力,还会带走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大批资金,使农村的现代化本身紧缺的生产要素更为紧张。
与此同时,数量众多、素质偏低的农村人口对我国大城市将产生巨大冲击,将会加重已经出现的城市病,导致治安混乱、基础设施供应不足等问题,最终很可能严重地阻碍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中起着关键作用的大城市的发展。
为了避免或缓解上述问题,必须也只能由小城镇发挥截留集聚等作用,同时为避免农村人口过快涌入大城市,小城镇必须发挥分流作用,充分创造条件,吸纳、集聚农村人口看,缓解大量涌入的农村人口对大城市带来的冲击。
四、发展小城镇缓解农村老龄化可行性分析
(一)我国小城镇发展迅速。
20世纪80年代中期后,随着乡镇企业的发展,小城镇一度得到迅速发展。
国家为了满足当时小城镇的发展需求,90年代开始批准大量设立新的建制镇。
建制镇的数量和人口也随之扩大。
从90年代末起,审批数量大幅减少。
2002年停止审批设立新的建制镇之后,因政策因素推动小城镇数量增加的成分减少,小城镇的发展更多地源于产业的发展。
小城镇在数量上虽然减少了,但是小城镇人口呈现明显增长态势。
镇区人口增长主要是由村庄迁入镇区的农民增加引起的。
统计数据显示,1995年全国建制镇总人口为9,296万人,2006年增加到了16,373万人。
90年代全国建制镇(不含县城关镇)镇区的平均人口规模一直停留在约6,000人的水平,年增长率只有1%。
2000年后,建制镇的发展速度明显加快,2005年底,全国建制镇人口规模扩大到8,352人,2006年,扩大到了9,238人,比2005年增加%。
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城镇密集区,很多小城镇的人口规模超过了5万、10万,个别小城镇人口规模达到数十万。
虽然从可以得到的资料来看,只有建制镇的人口统计,非建制镇和新兴集镇并不在统计数据之内,从建制镇人口增加上可以推断小城镇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
1990年建制镇的人口占全国城镇人口的比重为20%,2006年增长为24%,加上县城关镇,人口比重为42%,小城镇人口增加速度超过了城市人口的增长速度。
(二)小城镇方便农民就业“离土不离乡”。
按照农业劳动力转移的主体方向,我们大致可以将人口城市化迁移的形式划分为两类:
一种是“离土又离乡,进厂又进城”的劳动力异地转移,并同时完成了产业转移;
另一种是“离土不离乡,进场不进城”的劳动力就地进行产业转移。
前者是劳动人口迁移加速农村人口老龄化的主要原因,而后者由于劳动者从未真正脱离居住地,对老龄化的影响并不大。
经济发展好的小城镇不仅吸引了本镇范围内农村劳动力转移,还吸纳跨区农村劳动力。
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数据表明,2006年小城镇吸纳流动人口占全国流动人口总数的39%。
由于小城镇就业门槛低、就业风险低、生活成本相对于大城市低,天然地成为农民就地城市化的载体。
农民或将居住地迁入镇区从事非农产业,或白天进城务工经商,晚上返村居住,尤其在东部地区这种“离土不离乡”模式比例更高,这一高比例也得益于农村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公交、汽车等交通工具的发展。
小城镇发展促进了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支持了农业企业化、专业化经营,带动了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建设,保证了农民收入持续稳步增长,加快了农村传统生产和生活方式的转变。
(三)小城镇在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方面的优势
1、小城镇建设可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提供良好的载体。
小城镇是沟通城乡的桥梁和纽带,适宜发展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可为就业提供广阔空间。
将一般加工环节、零配件生产放在农村,既有利于降低企业成本,又可增加农民就业机会,带动本地农村服务业发展。
农业产业链条向城市延长,在农业和加工业之间形成产业链,通过近距离批发、零售,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
2、农民流动到小城镇的经济和社会成本较低。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成本包括转移的机会成本、生活成本、运输成本和心理成本(风险以及社会适应等方面的成本)。
农民流动到小城镇的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较低,小城镇的技术含量和资本有机构成远远低于大中城市,其容纳劳动力所需就业费用和城市基础设施费用又比大中城市低得多。
据调查,在小城镇安排一个劳动力就业,需要提供生产性投资和商业服务性投资,约为5,000元,而在大城市,仅生产性投资就需10,000元以上。
不仅如此,对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融入而言,小城镇可使农民继续在较为熟悉的接近乡土的环境中获得一种心理保障。
因此,小城镇不仅是缓解农村人口就业压力的蓄水池,而且是转移劳动力心理适应上的缓冲带,在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方面较大中城市更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