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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水及消防施工方案DOCWord格式.docx

涟水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涟水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6

监理单位

江苏兴盛工程咨询监理公司

7

施工单位

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

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及现场周边环境

本工程高程控制点及平面控制点均由甲方提供。

工程现场原为农田,西侧为汉邦建材且的墙砌围墙,东侧为粮食产业园主干道,南侧红线以外一条河流,北侧有局部居民未拆迁。

 

二、施工部署

2.1、基本部署

本方案主要针对消防和生活、生产用水,根据现场实际条件无外网水源,我方拟采用深水井及南侧河流进行供水。

在生活区北侧设置一个120米深水井供生活区使用,在小区南侧河流处设置两台高压水泵及设临时蓄水池供现场消防及施工用水,在北侧农器具场地设置一个150米深水井也供现场消防及施工用水。

现场消防φ100主干管延小区内环道路外侧,距路边0.5m沿敷设,每隔50m左右设置一阀门井;

延路边每两栋楼之间设置一个消火栓。

从阀门井向各楼分两路布置φ50PVC水管,一路为上水管作为消防专用管,另一路为下水管,作为施工用水。

2.2、工程现场施工用水量的计算

2.2.1供水管径计算

(1)现场临时用水

式中q1——施工用水量(L/S)

K1——未预计的施工用水系数

Q1——年(季)度工程量(以实物计量单位表示)

N1——施工用水定额

t——每天工作班数取1.5

T1——年(季)度有效工作日(d)

K2——用水不均衡系数

本工程施工用水量主要集中于砌墙、砂浆搅拌、砼养护、抹灰等。

(2)施工机械用水量计算

式中q2——机械用水量(L/S)

K1——未预计的施工用水系数

Q2——同一种机械台数

N2——施工机械台班用水定额

(3)施工现场生活用水量计算

式中q3——施工现场生活用水量(L/S)

P1——施工现场高峰昼夜人数

N3——施工现场用水定额(20-60L/人×

班)

K4——施工现场用水不均衡系数

(4)生活区生活用水量

式中q4——生活区生活用水量(L/S)

P2——生活区居民人数(按600人考虑)

N4——生活区昼夜全部生活用水定额(100—200L)

K5——生活区用水平均衡系数

(5)消防用水(q5)

(6)总用水量(Q)

因本工程水源是无锡市市政管线,总用水量考虑消防用水。

(7)供水管径计算:

(取V=1.1M/S)

1现场施工供水管径:

2现场生活用水供水管径:

3生活区生活用水供水管径:

4现场施工供水管径:

经以上计算,施工现场提供水源Φ100mm管道能满足现场施工用水量。

2.2.2现场给水管径选择

给水管径应符合如下要求:

给水管:

D=100mm

消防立管:

D=50mm

生活区给水管:

D=63mm

给水管埋深:

在地面800mm以下

2.2.3排水

生产排水:

排水管采用φ400塑料波纹管分三路布置,在小区内环道路外侧(13#楼东边)为起坡点,一路排水管向北敷设至粮库处室外管网,一路排水管从起坡点往南至南侧河流敷设,另一排水管从内环中间(26、28#楼间)向东北方向排水至小区主入口室外管网。

此三路排水管每隔30米砌500*500检查井,内侧抹灰,底部低于管底约200mm,盖板为成品塑料盖板。

生活排水:

宿舍、食堂排水经隔油池后入排水沟,厕所按国标设化粪池,不允许粪便直接进入排污管。

三、现场临水施工技术措施

3.1、组织准备

整个工程临水建设由项目经理整体负责,对外统一协调,对内统一组织指挥、统一施工布署。

由安装队伍进行临水建设材料计划的申报、管道的布置和焊接。

各参施人员在项目部的指挥领导下互相配合、互创条件,满足工程开工前的入住条件和施工用水条件。

3.2、技术准备

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详细技术安全交底、材料计划。

3.3、施工机具和施工材料的准备

为确保临水建设的顺利进行,配备数量充足、状态良好的各类施工机具并且确保设备、原材料、零配件的质量。

3.4、施工技术措施

3.4.1管沟

3.4.1.1管沟的挖土,采用小型挖机开挖,满足管道预埋即可。

3.4.1.2管沟回填土:

排水用波纹管采用人工回填瓜子片或黄沙,保证波纹管顶上100mm范围内密实。

往上部分用小挖机回填土。

给水管道采用小挖机开挖500mm埋入后覆盖。

3.4.1.3砖砌井室:

地下水位较低,内壁可用水泥砂浆勾缝;

水位较高,井室的外壁应用防水砂浆抹面。

3.4.2管材:

3.4.2.1材料要求各种设备、管材、钢材、管件及其他附属部件等,在进场使用前必须做认真检查,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并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或相关部门质量鉴定书。

3.4.2.2各种管材应符合设计规定压力要求,管壁薄厚均匀,内外光滑整洁,不得有砂眼、裂纹、毛刺、弯曲、锈蚀等现象。

3.4.3阀门外表面应无损伤,阀体严密性好,阀杆不得扭曲,安装前应按设计和施工规范规定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3.4.4各种填充材料、焊条等辅材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

3.4.5钢材焊接:

3.4.5.1法兰连接要求

1)材料检验

A、供安装用法兰其尺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

B、法兰密封面应平整、光洁,不得有毛刺及径向沟槽,凸凹面法兰应能自然嵌合,凸面的高度不得低于凹槽的深度。

C、螺栓及螺母的螺纹应完整、无伤痕、毛刺等缺陷,螺栓与螺母应配合良好,无松动或卡涩现象。

D、法兰垫、石棉橡胶垫、橡胶板垫片应质地柔软,无老化变质或分层现象,表面不应有折损,皱纹等缺陷。

2)装配技术要求

A、法兰与管子焊接装配时,法兰端面与管子中心线相垂直,当Dg≤300mm时,允许偏差度为1mm。

B、管子插入平焊法兰密封面应留出一定距离,一般以法兰厚度的一半为宜,最多不超过法兰厚度的2/3,以便内口焊接。

3)安装技术要求

A、法兰连接时应保持平行,其偏差不大于法兰外径的0.15%(1.5‰)且不大于2mm,不得用强紧螺栓的方法消除偏斜。

B、法兰连接时应保持同一轴线,其螺孔中心偏差一般不超过孔径的5%,并保证螺栓自由穿入。

C、法兰垫片应符合标准,不允许使用斜垫片或双层垫片,使用石棉橡胶垫或橡胶垫等软垫片时,周边应整齐,垫片尺寸与法兰密封面相符。

D、法兰连接应使用同一规格螺栓,安装方向一致,紧固螺栓应按正确顺序进行,对称均匀,松紧适度,紧固后外露长度不大于2倍螺距。

E、螺栓紧固后应与法兰紧贴,不得有楔缝,需加垫圈时,每个螺栓所加垫圈不得超过1个。

F、为了便于装拆,法兰与支架边缘或建筑物距离一般应不小于200mm,不允许装在楼板,墙壁或壁式套管内。

3.4.5.2管道焊接要求

1)管道焊接必须遵守管道焊接规范有关技术要求。

2)焊接前对所使用的管材及焊接材料必须进行查核,确认实物与合格证件相符方可使用。

3)手工电弧焊焊条选用结422及结502,焊接前必须保证其干燥要求。

4)为保证焊透,对厚壁管材,要开坡口,坡口的加工可采用氧气割坡口的方法,但必须将氧化铁铁渣清除干净,并将凸凹不平处磨平整,坡口管子对接V型坡口参数要求表:

接头尺寸

壁厚(mm)

间隙(mm)

钝边(mm)

坡口角度(度)

5-8

1.5-2.5

1-1.5

60-70

8-12

2-3

60-65

注:

d≤4mm管子对接如能保证焊透可不开坡口。

5)对于焊缝位置:

直管段两环缝问距不小于100mm;

环焊缝与支、吊架,建筑物的距离不小于300mm。

6)焊缝要自然冷却不得骤冷。

3.4.6水管道试压

3.4.6.1管道系统施工完毕,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之后,要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进行。

3.4.6.2试压前,应编制固定的试验方案,并报请有关部门批准。

3.4.6.3试压前应将不能参与试压的系统、设备、仪表及管道附件等加以隔离,加置盲板的部位应有明显标记和记录。

3.4.6.4试验用水采用自来水。

系统注水时,应将空气排尽,如试压环境温度小于5度,应采取防冻措施。

3.4.6.5试压时应缓慢升压,达到试验压力后,停压2小时,以无漏泄为合格。

3.4.6.6试验过程中如遇泄漏,不得带压修理,消除缺陷后,应重新试压。

3.4.6.7试压完毕后,应及时拆除所有临时盲板,核对记录,并填写系统试压记录。

3.4.7水管道清洗

3.4.7.1管道系统强度试验合格后,应分段进行清洗。

3.4.7.2清洗前,应将系统中不宜参加冲洗的设备、仪表、阀件加以妥善处理,并在冲洗后复位。

水冲洗时,系统内流速应不小于1.5m/s。

3.4.7.3冲洗时(除有色金属管道外),应用木锤敲打管子,对焊缝、死角和管底等部位重点敲打,但不得损伤管子。

3.4.7.4排水管应接入可靠的排水沟中,并保证排泄畅通和安全。

3.4.7.5管道冲洗后应将水排尽,对于冬季不能投入使用的系统,应用压缩空气或氮气吹干。

四、建立防火消防安全制度

1.保持施工现场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项目经理为防火责任人。

3.坚持三个月和不定期检修用电设备及线路、开关、灭火器,定期更换灭火器药剂,切实杜绝和避免电气设备和线路故障引起火灾。

4.加强教育和培训,并在宣传黑板上宣传发生火灾事故的教训,逐步建立起定期对各班组进行防火消防教育。

5.对及时举报火灾隐患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消防条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的或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和通知有关单位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处罚。

6.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管理原则。

7.成立消防安全监督小组,监督班组消除火灾隐患,设立具有消防专业知识的消防监督安全员。

同时建立一支由项目经理、技术人员、施工员、质安员、工人组成的义务消防队。

8.同各班组签定防火安全协议书。

9.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10.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

11.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动火审批规定。

12.在宿舍区内,严禁燃烧容易引起火灾的东西,每个宿舍明确防火责任人,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及大于60W的灯泡,禁止用电热棒烧水,禁止在宿舍燃烧纸张物品。

13.施工现场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易爆物品堆积场、仓库、易燃废品必须由专人进行管理存放。

14.严格控制火源。

①施工现场建立集中吸烟区。

②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电器,严防电器线路引起火灾。

③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15.按防火平面布置图,落实消防器材,挂设防火标志。

16.施工现场夜间施工配备照明设备,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安排义务消防队值班。

17.施工现场用电,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火灾。

18.禁止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设物或堆放可燃物。

五、施工现场基本要求

1.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焊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

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

用火证当日有效。

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手续。

3.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5.施工材料的堆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搭设。

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堆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

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释易燃、易爆液体。

6.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在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工程内不准住人。

7.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必要时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8.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安全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9.氧气瓶,乙炔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

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10.施工工程始末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

特别进行电焊、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1.现场应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区,生活区,按规定保持防火间距。

如果条件所限,防火间距达不到标准时,就采取相应防火措施,适当减少防火距离,这种做法要征求当地消防部门的意见。

另外,还要在防火间距中不准堆放易燃物。

12.现场应有车辆循环通道,通道宽度不小于3.5米。

禁止占用场内通道堆放材料。

13.现场防火材料堆放的防火要求有3点:

(1)木料堆放不宜过多,垛之间要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

木材加工的废料要及时清理,以防自燃。

(2)现场生石灰应单独存放,不准与易燃、可燃材料放在一起,并注意防水。

(3)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应设在地势低处,电石库应设在地势较高的干燥处。

14.现场中用易燃材料搭设工棚在使用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工棚设置处要有足够的灭火器材,设蓄水池或蓄水桶。

(2)每幢工棚的防火间距,城区不小于5米,农村不小于7米。

工棚不得过于集中。

每一组工棚不准超过12幢。

组与组的防火间距不小于10米。

(3)不准在高压线下搭设工棚。

在高压线下一侧搭设工棚时,距高压线的水平距离不小于6米,工棚距铁路和易燃物库房距离不浊于30米;

距危险性较大的用火生产区不小于30米。

厨房用明火的设施应设在工棚区的长年下风向。

(4)工棚的高度一般不低于2.5米,棚内应留有通道,合理设门窗,门窗均应向外开。

(5)工棚内的灯具、电线都应采用妥善的绝缘保护,灯具与易燃物一般应保持30㎝间距,使用大灯泡时要加大距离,工棚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照明。

15.施工现场不同施工阶段的防火要点如下:

(1)在基础施工时,注意工地上风方向是否有落下火种的可能,注意焊接钢筋时易燃材料应及时清理。

(2)在主体结构施工时,要加强看火人员。

在焊点垂直下方,尽量清理易燃物。

电火花落点要及时清理,消灭火种。

电焊线接头要锁紧,焊线绝缘要良好,与脚手架或建筑物接触时要采取保护,防止漏电打火。

照明和动力用胶皮线应按规定架设。

(3)在装修施工时,易燃材料较多,对所用电气及电线要严加管理,预防断路打火。

在吊顶内安装管道时,应在吊顶易燃材料装上以前完成焊接作业,禁止在吊顶内焊割作业。

如果因为工程特殊需要必须在易燃棚顶内从事电气焊时,应先与消防部门商定妥善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

在使用易燃油漆时,要注意通风,严禁明火,以防易燃气体燃烧爆炸。

还应注意静电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16、施工现场布置消防水源。

(1)沿建筑物四周布置环形消防总管网。

(2)水源采用高压泵由消防总水管提升至各楼层中。

(3)在地面上设置总备用水池。

六、消防安全技术

在施工过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

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一)机电设备

1、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

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2、工作台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且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3、电气设备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独立开关;

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4、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

运转时不准修理。

5、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有隔离防护措施。

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

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的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20KV 

30~110KV 

154KV 

220KV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m) 

1.5 

6、行灯电压不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7.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曝晒、碰撞;

氧气瓶及配件严防沾染油脂;

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不得躺卧使用,且必须有防回火的安全装置。

(二).焊接工程

A、电焊工

(1)电焊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

(2)电焊机要设独立的的开关,开关应设在防雨的箱内,拉闸时应侧身操作。

(3)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

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4)焊接预热工件时,应采用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焊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5)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对其进行覆盖或隔离。

(6)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内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验许可后,方可施焊。

B、气焊工

1.气焊人员必须遵守安全使用危险品的有关规定

(1)报送气瓶和乙炔气瓶距火源不得小于是10米。

(2)乙炔气瓶要放在空气流通好的地方,严禁放在高压线下。

应立放固定使用,严禁卧放。

(3)施工现场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4)装置要经常检查和维护,防止漏气。

同时严禁气路沾油。

(5)氧气瓶、乙炔气瓶不得放在日光下直晒或高温处,温度不得超过35°

C。

(6)使用乙炔气瓶必须配备专用的乙炔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

2.气焊工必须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要点

(1)氧气瓶、乙炔气瓶装减压器前,对瓶口污物要清除,以免污物进入减压器内。

(2)瓶阀开启要缓慢平稳,以防气体损坏减压器。

(3)在点火或工作过程中发生回火时,要立即关闭氧气阀门,(混合气阀门,)最后关闭乙炔气阀门。

3.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施焊场地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应清除或覆盖、隔离。

(2)氧气瓶及配件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瓶距不小于5m,瓶与水源距离不小于10m。

(3)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地面或工件上。

带有乙炔气和氧气的焊枪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4)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或登高。

(5)严禁在带压的金属容器或管道上焊、割。

(6)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洗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7)工作完毕,应将氧气阀、乙炔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工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可离开。

(三)、防水作业

屋面铺贴卷材,四周应设置1.2m高围栏,靠近屋面四周沿边应侧身操作,进行涂料防水作业时,严禁烟火。

(四)、明火作业

1、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

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批准。

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

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时间内有效。

2、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禁止动用明火。

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用严密的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3、使用明火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1)现场生产、生活用火均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使用明火。

使用明火时,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有消防器材。

(2)使用材料烧火时,要随时有人看管,不准用易燃油料点火。

用火完毕要认真熄火。

(3)现场应设吸烟室,场内严禁吸烟。

(4)现场从事电焊、气焊的工作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的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证。

在作业前要办理用火手续,并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看火人员应随身应有灭火器,在焊接过程中不准擅自离开岗位。

(五)、季节施工

1、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等现象,应及时加固修理,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2、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3、现场道路加强维护。

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潮措施。

4、油漆桶、稀料桶不准靠近火炉或用火烤。

七、工地各设施消防的基本要求和规定

(一)、一般规定

1、重点工程和高层建筑应编制防火措施并履行报批手续,一般工程应有防火技术方案。

2、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和用品,建立消防组织。

3、明确划定用火和禁火区域。

4、动火作业需履行审批制度,动火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有专人监护。

5、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清除火灾隐患。

(二)、灭火器材适用范围

1、泡沫灭火器适用于油脂,石油产品及一般固体物质的初起火灾。

2、酸碱灭火器适用于竹木、棉毛、革、纸等一般可燃物质的初起火灾。

3、干粉灭火器适用于石油及其产品、易燃物质的初起火灾。

4、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贵重设备、档案资料、仪器仪表、600V以下电器及油脂火灾。

5、水的灭火范围较广,但不得用于:

(1)非水溶性可燃易燃物体火灾。

(2)与水反应产生可燃气体,可引起爆炸的物质起火。

(3) 

直流水不得用于带电设备和可燃粉尘处的火灾,贮存大量浓硫酸,硝酸场所的火灾。

(三)、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

1、各种消防梯经常保持完整完好。

2、阀门经常检查,保持开关灵活,畅通,附件齐全无锈蚀。

3、水带冲水防骤然折弯,不被油脂污染,用后清洗晒干,收藏时单层卷起,竖直放在架上。

4、各种管接头上和阀盖应接装灵便,松紧适度,无渗漏,不得与酸碱等化学品混放,使用时不得撞压。

(四)、料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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