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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通行本周易卦序之排列法则Word文档格式.docx

宗主序》

一、前言

通行本周易卦序之排列法則,古往今來探索者眾,但卻始終無法將之解析透徹,迄今仍籠罩著一層神秘的面紗,晦澀難明。

倘若去名留卦,通行本周易卦序,真可謂是一部無字天書了。

於是,有人說,通行本周易卦序的排列有誤,更有甚者,謂通行本周易卦序本就不存在什麼排列規律。

實則通行本周易卦序的排列精深奧妙,嚴謹有序,其中所寓含之哲理,更是深遂廣博,意蘊無窮,不過諸儒難識其妙而已。

易理,不外乎理象數,而其中,先後天與陰陽相對之理尤為關鍵,這是解析卦序關鍵中之關鍵。

捨此而欲解卦序,無異盲人摸象,縱有一得之見,終是枝葉末節,非根本所在,亦難將諸排卦法則一以貫之,融匯貫通。

而本文,正是以此為基礎,從理象數的角度,來探究通行本周易卦序的內在排列規律。

二、先天與後天的概念

先天者,陰陽未分,形質未成;

後天者,二氣交互,品物流行。

易經證釋:

“先天不變,後天重在變;

先天不用,後天重在用。

由道言之,先天為主,後天為從;

由人事言之,皆在後天,一至先天,無所為矣!

故周易之用,為人道也,因時之宜,立道之極,而原始要終之事也。

先天之易常靜,後天之易常動,而靜中有動,故先天必生後天;

動中有靜,故後天不離先天。

二者異途同歸,知其一則通其二。

斯文王之聖智,乃能盡其變化,而建立周易之極,以全易之用也。

”(《易經證釋》上經第一冊,全易大旨及習易要例,宣聖講義,頁四四至四五)

先天純陽一氣,故其數為一;

後天陰陽二氣,故其數為二。

O者,環互無端,先天陰陽未分之象也;

一者,左右兩端,後天陰陽分化之象也。

故換個角度來看,O為先天,一為後天。

角度不同,數的表達方式就不同。

二之一、伏羲八卦

以八卦而論,乾坤、兌艮、離坎、震巽陰陽爻畫相錯而對,相合為0。

以四象而論,乾兌為太陽,坤艮為太陰;

離震為少陰,坎巽為少陽,亦是相錯而對。

以兩儀而論,乾兌離震為陽儀,其卦氣流行為陽消陰長;

坤艮坎巽為陰儀,其卦氣流行為陰消陽長,亦為相錯而對。

相錯而對,相合為0,代表的就是陰陽涇渭分明,離決不交,如此則造化不生,形質難成,是陰陽的絕對平衡狀態。

伏羲八卦不立土卦,正以示其生化未成也。

是故其所表述的是先天絕對本體。

二之二、文王八卦

四正卦相對卦象,即坎離、震兌呈錯綜而對之排列(即卦象相錯又互綜);

四隅卦上下卦象,即巽艮、坤乾亦呈錯綜而對之排列。

故知四正卦取相對之位,四隅卦取上下之位;

四正卦中,坎離相錯,震兌不相錯,四隅卦中,乾坤相錯,巽艮不相錯;

而伏羲八卦均合相錯之法,文王八卦則均合錯綜之意。

此皆文王八卦二而不一之象,乃示一體一用,一陰一陽的後天之象。

再者,文王八卦五形俱全,是造化已生,形質已成之象。

其排列表述的是後天五形之氣的氣機流行:

木-火-土-金-水-(土),循環不已,輪轉不休,在陰陽的消長變化中,維持相對的平衡狀態。

而文王八卦均有其相錯之卦:

艮與兌、震與巽、離與坎、坤與乾,這又是相對平衡中復有絕對平衡的道理。

是故文王八卦所表述的是後天相對妙用。

三、通行本周易卦序之排列法則

易經證釋謂:

“周易之精,不在辭之美備,而在序之精當,以能參天地二道,立人道之極,全變化之用,明始終之義。

”(《易經證釋》上經第一冊,全易大旨及習易要例,宣聖講義,頁四八)

又曰:

“文王之易,所異於眾者,為其取象,極變化之例,明循環之道。

言天道無往不復,而人事應之;

人事無處不交,而天道順之。

如人物生化,此往復也;

氣候遞嬗,此交錯也。

有陽必有陰,有陰必有陽,此交錯也;

陰窮則陽生,陽盡則陰息,此往復也。

日往則月來,寒往則暑來,一交一錯,而成紀焉;

冬盡則春回,夜盡則朝回,一往一復,而成度焉。

不得有失,有數可數;

不得有差,有氣可候。

天道如是,萬物亦然。

故今之是者,昨之非;

往之得者,來之失。

此成則彼敗,早生則晚殺。

有見於前,必應於後;

有開於舊,必復於新。

日久則移,風久則改。

滿者則傾,中者則側。

昔之壯者,今則老;

今之微者,後則盛。

盛衰倚伏,成敗推移。

吉凶無定時,悔吝無定位。

生死相續,榮枯相聯。

莫不自成循環往復之象,自合交錯來去之數。

象數如是,卦乃應之。

故文王之易,純取此義,而異乎各易也。

”(《易經證釋》上經第二冊,先後天各易象數及圖表大旨,亞聖講述二,頁二五四至二五五)

三之一、排列法則一:

錯綜卦的相對性與對稱性

通行本周易卦序將互綜卦相合為一,自綜卦則繼以相錯之自綜卦,故相鄰卦象,或錯或綜,兩兩相對。

先賢謂:

“非覆即變”。

如此體例,使卦爻相對,或上卦外卦對下卦內卦,或陽爻對陰爻,皆不相失。

何以通行本周易卦序以綜卦或錯卦將卦象兩兩相合?

蓋卦序所闡述的,是先天與後天,以及陰陽相對之理。

先天純一不二,其象為純陽;

後天二而不一,其象為陰陽,恰為相對。

《易經。

系辭》:

“一陰一陽之謂道。

”陰陽其性亦為相對。

而綜卦上下顛倒,錯卦卦爻恰反,為相對之象,故取之以為喻,與文王八卦相對或上下卦象錯綜而對之排列遙相呼應。

且一正一反,卦象環互,示陰陽二氣,相資迭運,循環始終,始成天地萬物之序。

三之二、排列法則二:

宮數與卦數的相對性與對稱性

通行本周易卦序以自綜卦及互綜卦定為一宮,合共三十六宮,“應周天之數,而象萬物之類”(《易經證釋》上經第二冊,先後天各易象數及圖表大旨,復聖講述,頁一九五)。

上經十八宮,共三十卦;

下經十八宮,共三十四卦。

上下經皆十八宮,其數相同,乃喻陰陽絕對平衡的先天之理;

上經三十卦,下經三十四卦,其數不等,則喻陰陽在消長變化中維持相對平衡的後天之理。

三之三、排列法則三:

卦宮陰陽爻數的相對性與對稱性

將各宮卦象的陰陽爻數標示出來,如乾為六陽,坤為六陰,屯蒙為二陽四陰,需訟為四陽二陰等。

再將相鄰卦象中陰陽爻數相同(如皆為一陽五陰),或陰陽爻數相反(如二陽四陰與四陽二陰)的卦象連接起來,就會發現到卦宮的排列,存在著極其周密的相對性與對稱性。

這些相關連的卦宮,凡相鄰者,陰陽爻數皆相反(如屯蒙的二陽四陰,與相鄰卦宮需訟的四陽二陰),凡間隔其他卦宮者,陰陽爻數則相同(如師比與謙豫的一陽五陰)。

故易經證釋云:

“對舉或兩卦,或四卦”,“或合八卦而論,或計數卦而言”,“必成循環。

此往則彼來,此升則彼降,動靜剛柔,不失其次。

”(《易經證釋》上經第二冊,文王六十四卦疏述,宗主疏述,頁一二七至一二八,一三二)參見上圖。

凡一陽五陰,一陰五陽,或三陽三陰卦,其數為奇數,奇數為陽數,故為陽卦,象徵先天。

凡二陽四陰,二陰四陽,六陽,或六陰卦,其數為偶數,偶數為陰數,故為陰卦,象徵後天。

以此觀卦序排列,可見上經乾至訟六卦,以及無妄至離六卦均為陰卦,一居首而一居末。

其間師至復均為陽卦,唯特區一(臨至大畜)首二卦臨觀為陰卦。

臨觀陰卦,與泰否陽卦恰為相對。

整體觀之,上經似二陰挾一陽之坎卦。

下經咸恆二卦與既未濟二卦為陽卦,一居首而一居末,與上經恰反。

其中多陰卦,整體觀之,下經似二陽挾一陰之離卦,與上經恰反。

分析下經卦象,可發現其間皆三陽三陰卦挾四陽二陰或四陰二陽卦,似二陽挾一陰之離卦。

其中,唯特區二(夬至鼎)首二卦夬垢為陽卦。

然上經臨觀為陰,與下經夬垢之陽恰成陰陽相對之象。

又,乾至離為單一的二陰挾一陽之象,而咸至未濟則內含五個二陽挾一陰之象,亦為相對而不同之象。

上經乾、坤、屯、蒙、需、訟六卦為陰卦,乾坤、屯蒙、需訟,合共三對;

無妄、大畜、頤、大過、坎、離六卦為陰卦,無妄大畜、頤大過、坎離,合共三對。

其間,師比至謙豫十卦為一組,合共五對互綜卦;

謙豫至剝復十卦亦為一組,合共五對互綜卦。

其外三而其內五,合“參伍”之數。

上經五組:

乾坤、屯蒙需訟、師比謙豫、謙豫剝復、無妄大畜坎離,合洛書五居中宮之旨,象天地之心,陰陽二數之中極,陰陽二氣之中和,天地萬物之樞紐。

下經咸恆至損益為一組,其間含四對陰卦,四為偶數;

損益至困井為一組,其間含一對陰卦,一為奇數;

困井至漸歸妹為一組,其間含兩對陰卦,二為偶數;

豐旅至渙節為一組,其間含一對陰卦,一為奇數;

渙節至既未濟為一組,其間含兩對陰卦,二為偶數,恰呈奇偶相間之序。

下經五組,與上經同。

每組之外均三陰三陽卦,亦合“參伍”之數。

上為陽,而上經多陽卦,陽有餘而陰不足,與洛書天有餘而地不足相同(即陽數總和大於陰數總和),先天之象也。

下為陰,而下經多陰卦,陰有餘而陽不足,與河圖地有餘而天不足相同(即陰數總和大於陽數總和),後天之象也。

卦宮排列的相對性與對稱性,表徵的正是先天與後天相對,以及後天陰陽相對之理。

三之四、排列法則四:

卦宮陰陽屬性的相對性與對稱性

李尚信先生於《<序卦>卦序之建構及其思想》一文,將陽少陰多之六爻卦稱為類陽卦,與純陽卦同屬陽;

陰少陽多之六爻卦稱為類陰卦,與純陰卦同屬陰;

三陰三陽卦可為陰,可為陽。

據此可以發現,卦宮序數為奇數者,均為陽卦,或三陰三陽卦;

卦宮序數為偶數者,均為陰卦,或三陰三陽卦,唯特區二之夬姤萃升除外。

然特區二明卦(即互綜卦首卦,如夬姤之夬)內卦,或暗卦(即互綜卦次卦,如夬姤之姤)外卦依次為先天四正卦乾坤坎離,與上經首四卦本宮(即乾坤屯蒙所分屬之乾坤坎離四宮)之次相同,且乾坎屬陽,坎離屬陰,故當作特例論。

三之五、排列法則五:

卦宮錯綜的相對性與對稱性

乾坤自綜、互錯,居上經之首;

坎離自綜、互錯,居上經之末;

坎離交互,則成既濟、未濟,既濟、未濟互錯,而居下經之末。

頤、大過自綜、互錯,居上經末3、4位。

頤卦內外卦顛倒,則成小過,大過內外卦顛倒,則成中孚。

中孚、小過自綜、互錯,居下經末3、4位。

乾、坤、坎、離、既濟、未濟,均先天四正卦相重而成;

頤、大過、中孚、小過,均先天四隅卦相重而成。

臨觀屬上經19、20卦,與下經3、4卦遯大壯相錯,革鼎屬下經19、20卦,與上經3、4卦屯蒙錯綜,一相錯而一錯綜,兩兩相對。

臨觀後六卦(以上合為特區一),與革鼎前六卦(以上合為特區二),或相錯,或錯綜。

嗑噬與困井錯綜,剝復與夬姤相錯,無妄大畜與萃升錯綜。

上經5、6卦需訟與下經5、6卦晉明夷相錯。

四卦分屬京房八宮卦系之乾坤坎離,即先天四正卦,且均由先天四正卦相重而成。

師比與同人大有相錯,小畜履與謙豫錯綜,一相錯而一錯綜。

其間泰否自錯,其後隨蠱自錯,諸卦居特區一之前。

咸恆與損益相錯,其間家人睽與蹇解錯綜,一相錯而一錯綜,諸卦居特區二之前。

震艮與巽兌相錯,豐旅與渙節相錯,漸歸妹自錯,諸卦居特區二之後。

此處有兩相錯,與特區二之前的一相錯一錯綜恰為相對。

除乾、坤、頤、大過、坎、離與中孚、小過、既濟、未濟外,上經凡自錯,或與相鄰卦象之間的相錯、錯綜,均位於特區一之前,下經則分列兩處,即特區二前後。

故上經之數為一,為純一不二之象,表徵先天;

下經之數為二,為陰陽二氣之象,所表徵的則是後天。

三之六、排列法則六:

內外卦的相對性與對稱性

按:

本節前部份主要參考李尚信《<序卦>卦序之建構及其思想》,參以己見,略作補充修飾。

《易傳。

系辭》云:

“陽卦多陰,陰卦多陽。

”以純陽卦及二陰一陽卦為陽卦,純陰卦及二陽一陰卦為陰卦,會發現到:

正體自重卦(內外卦皆相同,即乾、坤、坎、離、震、艮、巽、兌),對體相重卦(內外卦相錯,即泰、否、咸、恆、損、益、既濟、未濟),與覆體相重卦(內外卦互綜,即頤、大過、中孚、小過),凡卦宮之數為奇數者,明卦內卦,或暗卦外卦均為陽卦,凡卦宮之數為偶數者,明卦內卦,或暗卦外卦,均為陰卦,呈陰陽相對之象。

以先天四正卦乾坤坎離為陽卦,先天四隅卦巽兌震艮為陰卦,則會發現到:

上經特區一及之前的卦象,除首二卦乾坤之外,明卦內卦或暗卦外卦呈如下排列:

其間四陽與四陰相對,其外一陰與一陽相對,一陽與一陰相對,其序恰反,呈陰陽交互之象。

下經特區二及之後的卦象,除末二卦既未濟之外,明卦外卦,或暗卦內卦,均四隅卦,皆陰卦,其中特區二明卦外卦均為兌,暗卦內卦均為巽,純一之象也。

上經主先天而現陰陽交互之象,下經主後天而現純一之象,蓋以示先後天體用一如,陰陽互根之理也。

三之七、排列法則七:

三爻卦的相對性與對稱性

每一個六爻卦,均由兩個三爻卦相重而成,《易傳.系辭》所謂“八卦相蕩”而成六十四卦。

下位的三爻卦稱下卦或內卦;

上位的三爻卦稱上卦或外卦。

仔細研究卦序中三爻卦之排列,會發現其排列不是雜亂無章的,而是暗含嚴密的體例。

伏羲八卦中,居四正位的卦象為乾坤坎離,稱四正卦;

居四隅位的卦象為巽兌震艮,稱四隅卦。

其中乾坤相對,坎離相對,乾坤與坎離相對;

巽震相對,兌艮相對,巽震與兌艮相對,而四正卦又與四隅卦相對。

如果將相關連的卦象連接起來,就會發現到,三爻卦之排列,反映了伏羲八卦中卦象的相對性與對稱性。

通行本周易卦序所以取伏羲八卦而不取文王八卦,蓋“文王之易,雖取後天之序,而用仍本先天。

”(《易經證釋》上經第一冊,全易大旨及習易要例,亞聖講述,頁一O三)

三之七之一、上經

(一)四正卦-乾坤坎離

(1)乾坤vs坎離

乾坤與坎離同為相錯卦,四卦居伏羲八卦四正位。

其中乾坤居四正位之中位,坎離居四正位之偏位。

故乾坤居上經之首,坎離居下經之末,前後呼應。

四者同為純卦以象中體。

(2)乾vs坤

乾坤三爻卦之連線體現了乾坤相對之法則。

(3)乾vs坎 坤vs離

後天八卦離代乾,坎代坤,日月代行,天地不息。

坎乾之波浪形狀相同而方向相反,坎代坤,故坎乾相對,猶乾坤相對也。

離居內而坤居外,離代乾,故離坤相對,亦猶乾坤相對也。

(二)四隅卦-震艮巽兌

(1)震艮自對

震艮之波浪,一窄一寬,前後相映。

(2)震艮vs巽兌

震艮與巽兌恰為相對。

(三)四正卦vs四隅卦

四正卦與四隅卦呈波浪形相錯,如陰陽交錯往來,其位置恰為特區一之全部卦象。

三之七之二、下經

乾與坤,坎與離,以及乾坤與坎離,呈現了極其嚴謹的相對性與對稱性。

(1)震艮vs巽兌

震艮與巽兌之波浪形狀相同而方向恰反。

震艮與巽兌另有三處相錯,三處相對。

(三)四正卦vs四隅卦(巽兌)

乾坤坎離四正卦與四隅卦中之巽兌呈波浪形相錯,似二氣錯行不紊,其位置恰為特區二之全部卦象。

三之七之三、小結

通行本周易卦序三爻卦兩兩相對的排列,形象的體現了伏羲八卦中卦象的相對性與對稱性。

儒門中庸之道,貫徹其間,意蘊深遠。

統計上下經三爻卦之數量,可得以下數據:

上經以先天四正卦為多,故主陽象先天;

下經以先天四隅卦為多,故主陰象後天。

三之八、排列法則八:

卦象先後天之相對性與對稱性

易經證釋云:

“六十四卦,自八卦出,無論伏羲文王一也。

”(《易經證釋》上經第二冊,文王六十四卦講義,宣聖講義,頁一一三)六十四卦由八卦相蕩而成,八卦有先後天之分,其所相重而成之六爻卦,其實也可以體現先後天之理。

六爻卦分上下卦,察此二卦於伏羲與文王八卦之位置,合於伏羲八卦者為先天,合於文王八卦者則為後天。

如天地否,乾上坤下,合伏羲八卦,為先天。

地天泰,坤上乾下,合文王八卦,則為後天。

又如天風姤,乾上巽下,合伏羲八卦,為先天。

風天小畜,巽上乾下,合文王八卦,則為後天。

無法區分先後天之卦象,則存而不論。

此類卦象可分為三類。

第一類是八純卦,因為八純卦乃正體自重。

第二類則是既不合於伏羲八卦,也不合於文王八卦之卦象,這是因為上下卦在八卦中處於並列位置。

比如風澤中孚,合於文王八卦,但是澤風大過,則由於巽兌二卦於伏羲八卦中處於並列位置而無法定為先天,故存而不論。

第三類則是上下卦於伏羲八卦與文王八卦的位置皆一樣,如風山漸與山風蠱,巽艮二卦於伏羲八卦與文王八卦的位置皆為巽上艮下,故皆存而不論。

另外,《易經證釋》在提到水天需與天水訟二卦時,說道“乾與坎為比類,即後天之對位也。

在後天坎代坤用,有似於泰否二卦,與晉明夷二卦相類……又與既未濟亦相近也……”(《易經證釋》上經第二冊,先後天各易象數及圖表大旨,復聖講述,頁二O一)據此,先天四正卦相重之卦,凡乾坎相重、坤離相重與坎離相重之卦,均以乾代離,坤代坎察其先後天之象。

至於損益二卦,與泰否同為陰陽消長進退之樞機。

虞翻說:

“泰初之上”則為損,即泰卦初九由最下位昇至最上位,損下而益上,內卦為貞為我,外卦為悔為彼,我損而彼益,故曰損。

“否上之初”則為益,即否卦上九由最上位降至最下位,損上而益下,彼損而我益,故曰益。

損則消減退滅,復歸先天;

益則生化不已,後天之象也。

故損為先天而益為後天。

此類卦象均似泰否二卦,泰否為消長進退、吉凶禍福之中樞,轉先天、入後天之樞紐。

故凡似泰者,俱屬後天,似否者,俱屬先天,不依常法,屬破格之卦。

一常一變,孚一陰一陽之道。

六十四卦之先後天狀況可參見下表:

將上下經之先後天標示出來,會發現到上經30卦與下經30卦存在著明顯的對應性。

上經首四卦與下經首四卦相應。

首二卦存而不論,後二卦一為先天一為後天,體例相同。

屯蒙後八卦與遯大壯後八卦相應。

上經後天、先天交替排列,下經反之,先天、後天交替排列,其序恰反。

泰否後八卦與損益後八卦相應,損益後八卦恰為特區二。

上經首二卦為先天、後天,末二卦為後天、先天,下經首二卦為後天、先天,末二卦為先天、後天,其序恰反。

上經內四卦三卦分先後天,一卦存而不論,下經內四卦一卦分先後天,三卦存而不論,恰為相待。

特區二內,三卦存而不論,革鼎後十卦,皆存而不論。

特區一內,臨觀而後,剝、復、無妄三卦分先後天,另三卦存而不論,以應特區二之數,除此之外,臨觀後十卦皆存而不論。

上經三十卦,與下經三十卦,兩相呼應,象太極兩儀相對。

渙節後四卦,中孚、小過、既濟為後天,未濟為先天,攝用歸體之意也。

三之九、排列法則九:

主卦與屬卦之相對性與對稱性

本節主要參考李尚信《<序卦>卦序之建構及其思想》,參以己見,略作補充修飾。

三之九之一、主卦統屬卦

卦象有綱有紀,有體有用,有統有屬,故六十四卦,分主卦屬卦。

正體自重卦,乃內外卦皆相同之卦象,即乾、坤、坎、離、震、艮、巽、兌。

此類卦象,六爻皆不應。

對體相重卦,乃內外卦相錯之卦象,即泰、否、咸、恆、損、益、既濟、未濟。

此類卦象,六爻皆相應。

凡此皆為上下經之主卦。

主卦分八對:

乾坤、泰否、坎離、咸恆、損益、震艮、巽兌、既未濟,按“非覆即變”之原則相合為一。

八對中又分六組:

乾坤、泰否、坎離、咸恆損益、震艮巽兌、既未濟,按“先綜後錯”之原則,將相錯之咸恆與損益,震艮與巽兌相合為一,其間不間隔其他主卦。

上經三組主卦,三對卦象;

下經三組主卦,五對卦象,合參伍之數,同中有異,異中有同。

上經主卦之序依次為:

乾坤(父母、正體自重、六爻不應)──泰否(父母、對體相重、六爻皆應)──坎離(中子中女、正體自重、六爻不應)

下經主卦之序依次為:

咸恆損益(長少子女、對體相重、六爻皆應)──震艮巽兌(長少子女、正體自重、六爻不應)──既未濟(中子中女、對體相重、六爻皆應)

上下經恰為兩相對應。

以體例而言──

上經主陽象先天,下經主陰象後天,故正體自重卦中,先天四正卦居上經,先天四隅卦居下經;

對體相重卦中,父母相重卦居上經,子女相重卦居下經。

乾坤正體自重,相鄰之爻相同,相應之爻亦同,乃“純中之至純”(沈有鼎先生語),且乾為諸卦之父,坤為諸卦之母,乾坤同為父母卦,故居上經之首。

未濟乃對體相重卦,相鄰與相應之爻均異,乃“交中之至交”(沈有鼎先生語),與乾坤純中之至純分居首尾,遙相呼應。

上經以先天四正卦為主,四正之中父母卦為主,先純體後對體,故先乾坤後泰否;

下經以先天四隅卦為主,先對體後純體,故先咸恆損益,後震艮巽兌,與上經相反。

坎離為先天四正卦,為純體,故居上篇之末,與乾坤相應;

既未濟為坎離之交,故居下篇之末,與坎離相應,又為對體相重,與篇首咸恆損益相應。

以理而言──

乾坤者,陰陽之體,氣化之根,故為上篇之始;

坎離者,乾坤之用,形質之源,故為上篇之終。

四卦皆純卦,言生化本始。

咸恆者,男女相交,夫婦之道,生育之本,造化萬端,循環不已,故為下篇之始;

既未濟者,坎離相合,陰陽推蕩,日月升降,造化功成,萬物資始,故為下篇之終。

四卦皆雜卦,示品物流形。

泰否者,父母之交,消長進退之樞機,故居上經之中,編列10卦之後;

損益者,子女之合,盈虛消息之關鍵,故同泰否,編列下經10卦之後。

先天四隅,震艮巽兌,位居下經三組主卦之中位,乃以雷風山澤,象佈列天地間之萬化。

蓋二氣交感,日月推移,則庶物咸出,萬化資生。

上經以父母乾坤之純體、對體統屬卦而立其體,以中子女坎離之純體終上經而藏其用;

下經以長少子女震艮巽兌之對體、純體統屬卦而立其體,以中子女坎離之對體終下經而藏其用。

上經父母乾坤之純體統八卦,即屯、蒙、需、訟、師、比、小畜、履;

下經長少子女之純體(震艮巽兌)亦統八卦(震艮與巽兌各分統四卦),即漸、歸妹、豐、旅、渙、節、中孚、小過。

上經父母乾坤之對體(泰否),統十六卦,即同人、大有、謙、豫、隨、蠱、臨、觀、噬嗑、賁、剝、復、無妄、大畜、頤、大過;

下經長少子女之對體(咸恆損益),亦統十六卦(咸恆與損益各分統八卦),即遯、大壯、晉、明夷、家人、睽、蹇、解、夬、姤、萃、升、困、井、革、鼎。

故知父母乾坤純體與長少子女純體相對,各統八卦;

父母乾坤對體又與長少子女對體相對,各統十六卦,又復交錯其位,以交互而成其德,錯合而行其氣。

三之九之二、主卦與屬卦之陰陽爻數平衡

凡為主卦者,其卦宮自身陰陽爻數平衡(即三陰三陽),或者與相鄰主卦卦宮相合保持陰陽爻數平衡(即相合為六陰六陽)。

凡為屬卦者,其卦宮自身陰陽爻數平衡,或者與相鄰屬卦卦宮保持陰陽爻數平衡。

參見上圖。

其中特區一與特區二例外。

除噬嗑賁與困井自身陰陽爻數平衡外,其餘卦宮均無法與相鄰卦宮達至陰陽平衡。

然此二區陰陽爻數相合,恰好陰陽對稱而達至平衡。

劉大均先生指出:

“上篇相鄰的臨、觀、噬嗑、賁、剝、復、無妄、大畜(即特區一所有卦),實由一陽卦(剝、復)二陽卦(臨、觀)三陽卦(噬嗑、賁)四陽卦(無妄、大畜)組成,而在下篇與之對應的有夬、姤、萃、升、困、井、革、鼎八卦(即特區二所有卦),實由一陰卦(夬、姤)二陰卦(革、鼎)三陰卦(困、井)四陰卦(萃、升)組成。

”合陰陽相對之理則。

三之十、排列法則十:

十二月辟卦、四仲月卦與卦象本宮的相對性與對稱性

《易經證釋》云:

“文王制定卦序之時,亦經研求周密,與其他各易無不貫通,以承伏羲之舊,而宏其用,以新連歸之制,而廣其變,使後人於此,得易道精微,以達天道人道,鉅細無不一以貫之。

”(《易經證釋》上經第二冊,文王六十四卦疏述,宗主疏述,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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