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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和傅,原为保养辅导太子的宫官。

又为辅弼国君的重臣,有太保、太傅等。

汉以后为荣称。

常为大官的加衔。

  保和大夫

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由旧医官阶官西绫锦使改置。

五年,改保痊大夫。

宣和元年(1119),改平和大夫。

金医官保和大夫为正五品下,元升正四品。

  保和殿大学士

  清官名。

顺治十五年(1658)置。

乾隆十三年(1748),以保和殿大学士居诸殿阁大学士之首。

是年,授后弟傅恒保和殿大学士,暂管川陕总督,督师攻金川。

后终清之世,不再授人。

  保和殿学士

  宋官名。

政和五年(1115)置宣和殿学士,以两制充任,次年又置宣和殿大学士。

宣和元年(1119),改宣和殿为保和殿,学士名亦随改。

  保和郎

徽宗政和二年(1112),由旧医官阶官西绫锦副使改置。

五年,败名保痊郎,宣和元年(1119),改名平和郎。

  保合大夫

  金医散官名。

正六品上。

  保衡

  即“阿衡”。

  保惠司

  官署名。

清季商部四司之一,商部改农工商部后,改为商务司。

  保嘉大夫

从五品中。

  保康大夫

金始置,从四品中。

元升从三品。

  保林

  皇帝侍妾称号。

汉保林与无涓等同处于妃嫔之第十四等,禄秩相当于百石官。

《汉书·

外戚传》颜师古注:

“保林,言其可安众如林也。

”《汉书补注》引沈钦韩云:

“《晋书·

愍怀太子传》:

考竞,谢淑妃及太子保林……”,是东宫亦有保林称号。

  保平大夫

从四品下。

  保全郎

金始置,正六品下,元升从五品。

  保善大夫

从五品上。

  保氏

一、《周礼》谓地官司徒所属有保氏,设下大夫一人,中士二人,及府、史、胥、徒等人员。

旧注谓“保,安也,以道安人者也。

”也师氏同为教育国子之官。

二、北周依《周礼》置六官,其地官府也有保氏下大夫,正四命,以下有保氏上士。

所任为规谏之责,似谏议大夫。

  保顺大夫

金始置,从五品下。

元升从四品。

  保宣大夫

金始置,从四品上。

  保颐大夫

正五品上。

  保义副尉

  武散官名。

金始置,从九品。

元升从八品。

  保义郎

徽宗政和六年(1116)定武臣官阶五十二阶,改右班殿直为保义郎,列第五十阶,低于成忠郎而高于承节郎。

  保义校尉

金始置,正九品。

元升正八品。

  保愈郎

从六品上。

  保章大夫

  司天散官名。

金始置,从五品下,元升从四品。

  保章正

《周礼·

春官宗伯》有保章氏,掌观察星辰日月的变动,辨明测知天下的吉祸福。

唐取其义,于司天台设保章正(即五官保章正)二人,秩从七品上,掌编制历法及测景分至。

宋司天监(元丰改制后为太史局)、辽南面官司天监,元太史院与明、清钦天监沿置,清保章正秩为正八品,乾隆十四年(1749)废。

05、陛下

  臣下对君主的尊称,秦以后只用以称皇帝。

陛为宫殿台阶。

据东汉蔡邕《独断》,谓群臣与天子言,因距离远,先呼立陛侧近臣与之言,由彼上达。

陛下之称,即由此而来。

06、标统

清末改革兵制,每镇(师)辖二协(旅),每协辖二标(团),标的长官称统带,亦称标统。

07、勃极烈

  金初官号。

乌古乃(1201-1274)时始设,长官皆称勃极烈,女真语意为管理众人,最高者为都勃极烈,都,意为首领。

次为谙版(尊贵)勃极烈,其次为国论(贵)勃极烈,有时左、右并置,即所谓国相。

此外则有忽鲁(总帅)、阿买(部落)、乙室(照看筵宴)、迭(副部族首长)、昃(第二)、移赍(第三)、阿舍(侍卫)、吴(教化)等勃极烈。

熙宗行汉法、改官制后皆废。

清改泽勃极烈为贝勒,为爵名。

08、测验浑仪刻漏所

  宋官署名。

属太史局。

掌浑仪台怛依测验星象,南宋属秘书省。

09、茶迭儿局总管府

  元官署名。

属工部。

掌领各种工匠造作等事。

宪宗朝设置。

至元十六年(1279),始置总管一员。

二十七年,置同知一员。

后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司吏四人。

所属有诸司局、收支库,各置提领等官。

  茶马司

宋有都大提举茶马司,掌以川茶与西北少数民族交换马匹。

明初于洮州(治今甘肃临潭)、秦州(治今甘肃天水)、河州(治今甘肃临夏)等州,清于陕西、甘肃皆置茶马司,有大使、副便等官,其职掌与前代同。

清初又曾于陕、甘二省置御史专管其事,通称茶马御史。

10、差遣

  宋官员所任实际职务。

唐后期,有时派官员以摄、判、知等名义主管不同事先。

宋承唐制,加以发展,朝廷的台、省、寺、监、院等机构皆官无定员,无专职,虽有官名而不任其职,非有特殊诏令,不管本机构事务,称寄禄官。

另有差遣名义,分派官员主管各部门事务,地方长官亦由京朝官以差遣名义充任。

元丰改制,改变名实不符情况,但不彻底,以后仍有差遣。

  差遣院

太宗太平兴国六年(981)置。

置少卿监以下京朝官考校、注拟差遣。

淳化四年(993),并入审官院。

11、城门郎

隋炀帝改城门校尉为城门郎。

唐沿置,掌京城、皇城(京师城内专设官署的部分,东、西、南三面有城垣,北垣即京城城垣)、宫殿诸门启闭等事,位从六品上,宋不设。

  城门领

属步军统领衙门。

掌京城内城九门、外城七门城昏启闭,稽查出入。

初名城门尉。

乾隆十九年(1754)改城门领。

满洲十八人,汉军七人,内九门各二人,外七门各一人。

所属门千总汉军三十二人,每门各二人,以统辖十六门门军。

  城门校尉

西汉置。

掌京师城门屯兵,属官有司马、城门候(每门一人,共十二人)。

东汉、魏、西晋沿置。

东晋、南朝不置。

北魏亦有此官。

北齐卫尉寺所属机构有城门寺,置城门校尉二人,仅掌宫殿城门及仓库管钥等,职权远低于两汉城门校尉。

隋城门局属于门下省,设校尉二人。

炀帝改校尉为城门郎。

  城守尉

驻防旗兵将领,正三品,属驻防将军、或副都统辖,保定、沧州、太原、开封四处则为独自率兵驻防。

12、持书侍御史

治书侍御史的别名。

13、春坊

北齐东宫官署有门下坊与典书坊。

隋同。

唐改门下坊为左春坊,掌侍从赞相,驳正启奏,设左庶子、中允、司议郎、左谕德、左赞善大夫等官,辖崇文馆及司经、典膳、药藏、内直、典设、宫门六局;

改典书坊为右春坊,掌侍从、献纳、启奏,设右庶子、中舍人、太子舍人、通事舍人、右谕德、右赞善大夫等官。

宋、辽、明、清沿设,职掌、辖属稍异。

辽南面官东宫官署外,北面官另有皇太子惕隐司,主管皇太子宫帐事,南面各官徒存空名。

宋庶子、谕德、舍人等官独置,不属春坊。

主管以宦官二人兼任,附属机构较简。

明、清春坊,接近唐制。

明左右春坊各有大学士、庶子、谕德、中允、赞善、司直郎、清纪郎、司谏,名前各加左右。

清赞善以下从略,乾隆时又省谕德。

两朝春坊均无附属机构。

明、清春坊官实际仅为翰林官迁转之阶,与前不同。

  春官

  《周礼》分设天、地、春、夏、秋、冬六官,春官以大宗伯为长官,掌理礼制、祭祀、历法等事。

所属有肆师、大司乐、大祝、大史等官。

北周依《周礼》置六官,设春官府,以大宗伯卿为主官,正七命。

所属有司宗、守为、典祀、太史、乐部五中大夫,内史上大夫及礼部等下大夫,及诸大夫的属官。

又唐光宅元年(684),曾改礼部为春官,改礼部尚书为春官尚书。

神龙元年(705)中宗复位后,复原名。

后世以春官为礼部的通称。

  春官尚书

  唐官名。

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礼部为春官,礼部尚书为春官尚书。

神龙元年(705),复原名。

  春官正

掌司四时之官。

唐至清皆置,隶司天台(监)、太史字或钦天监。

详见“五官正”。

  春卿

  《周礼》以春官宗伯掌典礼,后世因以春卿为礼部尚书习称。

又梁武帝时以太常卿、宗正卿、司农卿为春卿。

参见“十二卿”。

  春衣

  北魏女官官名。

一作“青衣”。

地位相当于外廷五品官。

14、带御器械

宋初,选三班以上班幹亲信官员佩囊鞬,带剑,侍卫皇帝,或以宦官充任,称御带,。

咸平元年(998),改称带御器械,为武臣荣衔。

15、待制

  唐永徽时,命弘文馆学士轮番值土,文明元年(684),又命京官五品以上轮番值日,备皇帝顾问,称为待制。

后人数渐多,设立官署,渐成官名。

宋诸殿阁皆置待制,低于学士与直学士,为侍从官。

金翰林学士院,元翰林兼国史馆、蒙古翰林院及集贤院,明初翰林院皆有待制,其地位则低于宋制。

  待诏

汉凡吏民上书或应朝廷征求者皆待诏公车,听候处置,其特别优异者待诏金马门,以备顾问。

唐置翰林院,凡文词经学之士与具有医卜书画等技能者,均各自置院,给以粮米,使待诏命,有画待诏、医待诏等,宋辽依旧。

宋、元时期尊称手艺工人为待诏,即由于此。

唐玄宗时置翰林待诏,掌四方表疏批答,应和文章,又改为翰林供奉,再改翰林学士,另置学士院。

宋有翰林待诏,堂写书诏。

明、清翰林院属官有待诏,掌缮写校对章疏文史,秩从九品。

16、帝

  战国以前专指天帝,战国时始以指人间君主,秦以后为“皇帝”简称。

《庄子·

庄帝王》有南海之帝,北海之帝等。

秦、汉亦有赤帝、白帝等。

均指天帝。

商、周天子称王不称帝。

公元前288年,齐湣王称东帝,秦昭王称西帝。

当时列国均已称王,欲寻一更尊于王之称号,乃借天神之名,用为人君之号。

《史记》以《五帝本纪》为首篇,所载帝号,实系后人所加。

秦始皇以皇帝为君主称号,帝遂为皇帝简称。

  帝姬

  宋公主封号。

政和三年(1113),仿周朝王姬称谓例,改称皇帝女公主为帝姬,皇帝姊姊长公主为长帝姬,皇帝姑母大长公主为大长帝姬,另加美名二字为封号,皇帝姑祖母亦称大长帝姬,另加四字美名为封号。

建炎元年(1127)复旧制。

17、度支部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由户部改设。

有尚书、左右侍郎等官。

分承政、参议二厅,田赋、漕仓、税课、筦榷、通阜、库藏、廉俸、军饷、制用、会计十司,各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另设金银库、收发稽察处。

宣统三年(1911)改尚书为大臣,侍郎为副大臣。

所属有宝泉局、崇文门税关、大清银行、造币总厂及仓场总督衙门等。

  度支监

掌供给官马、骆驼刍粟。

元朝建立前,曾置孛可孙,世祖至元八年(1271),以重臣管领。

十三年,废孛可孙,以宣徽院兼行其职。

武宗至大二年(1309)改立度支院。

四年,改为监,有监卿、太监、少监等官。

  度支尚书

三国魏置,掌财政收支。

南北朝以度支尚书领度支、金部、仓部等曹,其中北齐度支尚书兼辖左民、右民等曹,于度支之外,包括民政事务。

隋定六部制度,即沿北齐旧制,设度支尚书。

开皇三年(583)改称民部。

唐高宗即位,避世民讳,改称户部,其长官亦改为户部尚书,《隋书》以避讳之故,均写成“户部”。

  度支使

唐制,户部度支案掌国家财政收支,郎中掌收入,员外郎掌支出,侍郎总管检查。

开元二十二年(734),始以他官判度支。

安史之乱后,多以户部尚书、侍郎专管度支,或称度支使,或称判度支使、知度支事、勾当度支使,权任极重,与盐铁使、判户部或户部使合称三司。

五代后唐长兴元年(930),并三司为一职,称三司使。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置于东三省,每省一人,掌管财政。

宣统三年(1911),裁黑龙江度支使,改由民政使兼管财政。

  度牒库

掌印造并收藏度牒。

18、俄罗斯学

  清学校名。

不常置。

从十七世纪末起,俄国每十年派学生数人来中国学习。

雍正五年(1727),中俄订立《布连斯奇界约》与《恰克国条约》。

次年,俄国学生数人到北京,请求肄业。

雍正帝命于原会同馆设学,由汉、满族教师教授汉、满语文及经史典籍。

理藩院亦建立俄罗斯学堂,请在京俄人教授汉、满子弟学习俄文。

19、封驳

  封还皇帝失宣诏令,驳正臣下奏章违误。

两汉常有大臣封还皇帝诏书事,但无专官掌管。

唐门下省给事中专掌封驳,五代废驰,宋太宗淳化四年(993)恢复。

明废门下省长官而保留六科给事中掌封驳,清雍正(1723-1735)以后,六科给事中与御史职掌合而为一,旧制遂废。

  封典

  皇帝给予官员及父母、祖先、妻室以爵位名号的荣典。

参见“封赠”。

  封疆大吏

  明、清称总督、巡抚为封疆大吏,亦作疆臣、疆吏。

督、抚总揽一省或数省军政大权,所以把他们与古代分封疆土的诸侯相比拟。

  封人

《周礼》谓地官司徒所属有封人,掌管修筑王畿、封国、都邑四周疆界上的封土堆和树木。

春秋时各诸侯国都设有封人,典守封疆。

同时掌管筑城之官亦称封人。

《左传·

宣公十一年》:

“(楚)令尹蒍艾猎城沂,使封人虑事”。

战国韩国尚设有封人主筑城。

见《吕氏春秋·

开春论》。

  封赠

  皇帝赐予官员父母、神先与妻室以爵位名号,存者称封,已死称赠。

封赠先世,起自晋、宋,大抵封赠一代,极少延及祖父,亦未尝至作品,唐末以后,宰相贵臣方追赠三代。

明、清文武官员一品封赠三代,二、三品封赠二代,四品至七品封赠一代,八、九品只封本峰,亦按不同品级封赠其妻以不同名号,一般在有庆典时封赠。

  封桩库

  宋库名。

宋初收缴各割据势力所藏金帛至京师,另置库储存,称封桩库,每年节余亦存入此库。

传宋太祖曾拟以此库存钱赎回燕云十六州。

宋太宗先改名右藏库,太平兴国三年(978)又改内藏库。

南宋孝宗时再置封桩库,分上下二库,收存各种杂税收入,以备急用。

  封奏

  密封奏章。

清初沿明制,大臣奏事用本章,由通政司转内阁呈送皇帝。

雍正年间设奏事处,命大臣奏事皆用奏折,各赐黄绫糊木匣,外加小锁,有二钥,一存内廷,一赐本官,凡有奏折,皆装入匣内,封锁呈进,由皇帝亲自开锁。

如御史等有密奏,即以奏折装入封简封固,外加奏匣,称封奏。

20、阁老

  唐两省官中书舍人与给事中相呼为阁老。

明、清称内阁大学士为阁老。

  阁校

  宋馆阁校勘的简称。

  阁学

  官名别称。

北宋宣和末年,陈亨伯进官龙图阁直学士,科称龙学。

显谟、徽猷二阁直学士欲仿效之,但难称谟学、猷学,乃以阁学泛称诸阁学士。

明沿此称,并泛称诸殿学士为殿学,翰林学士为翰学。

清惟内阁学士称阁学。

21、给事黄门

秦置,西汉沿置,与黄门侍郎同在黄门(宫门色黄)之内供职,故名。

东汉将两官合并,名为给事黄门侍郎。

  给事黄门侍郎

东汉合并黄门侍郎与给事黄门之职,设给事黄门侍郎,为侍从皇帝左右之官。

献帝时曾改为侍中侍郎,旋复原名。

魏、晋时尚系侍从官。

齐、梁以后,因执掌诏令,备皇帝顾问,地位逐渐提高。

隋炀帝除去“给事”二字,为黄门侍郎,参见“中书侍郎”。

  给事郎

  文散官名。

隋文帝置,在八郎(见“朝议郎”)中位第五。

炀帝时罢。

唐为文官第二十二阶,正八品上。

宋同唐。

元丰改制后废。

  给事中

以在殿中给事(执事)得名。

秦置,西汉为大夫、博士、议郎的加官,掌顾问应对,位在中常侍之下。

东汉省。

魏重置,或为加官或为正员。

晋始全为正员,员无定,在散骑常侍下、给事黄门侍郎上。

南朝属集书省。

北魏不置。

北齐属集书省。

隋初不设,开皇六年(586),在吏部设给事郎。

炀帝移归门下省,掌省读奏案,为从五品官。

唐改名为给事中,位从五品官。

唐改名为给事中,位五品上。

高宗曾改为东台舍人,旋复旧称。

唐给事中掌读署奏抄,驳正违失,诏敕若有不当,亦可于涂改后奏还,号为“涂归”。

又与御史、中书舍人审理天下冤滞。

宋、辽皆置。

元无门下省而单设给事中,兼修起居注,成为史官。

明设吏、户、礼、兵、刑、工六科与六部相对,每科设都给事中、左右给事中、给事中。

六科掌侍从、规谏、拾遗、补阙,以稽察六部百司之事,可封还制敕,钞发章疏,稽察违误,权颇重,成为监察机关。

但明都给事中不过正七品,左右给事中与给事中为从七品,品秩远低于前代。

清六科属于都察院,各有掌印给事中、给事中,均满汉各一人,尊称给谏,又称给事,虽为言官,权限甚轻,非明给事中可比。

  给谏

  宋门下省有给事中,掌封驳政令违失,另有左、右谏议大夫分隶门下、中书二省,掌规谏讽谕,二者合称给谏。

清为六科给事中别称。

22、宫保

  明、清各级官员缘有虚衔,最高级荣誉官衔为太师、省师,太傅、少傅,太保、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少师,太子太傅、太子少傅,太子太保、太子少保,缘大臣加衔或死后赠官,通称宫衔,咸丰后不再用“师”而多用“保”,故又别称宫保。

  宫伯

《周礼》谓天官所属有宫伯中士二人、下士四人,管理充当宿卫的贵族子弟,依功过行赏罚。

北周沿此名,设置左右宫伯中大夫、正五命,左右小宫伯下大夫、正四命,左右宫伯都上士、正三命。

宫伯掌侍卫之禁,为宫内侍卫之长。

  宫殿监督领侍

  清宦官官名。

雍正四年(1726),定敬事房正四品总管的官衔为宫殿监督领侍,是为清宦官最高官衔。

  宫殿监副侍

雍正四年(1726),定六品副总管的官衔为宫殿监副侍。

  宫殿监正侍

雍正四年(1726),定从四品副总管的官衔为宫殿监正侍,寻改五品。

在清宦官中,仅次于正四品的宫殿监督领侍。

  宫府寺

  唐官署名。

高宗龙朔二年(662),改东宫官的家令寺为宫府寺,家令为宫府寺大夫。

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均复原名。

  宫教博士

掌教习宫人书算众艺。

北齐长秋寺的掖庭等署各有宫教博士二人。

隋掖庭局(署)同北齐。

唐中书省所属有内文学馆,以儒者一人为学士,掌教宫人。

如意元年(692)改名习艺馆,旋改称万林内教坊,不久又为习艺馆,设内教博士十八人,分授各科,包括经、史、庄老、书法、棋艺等。

开元末,废习艺馆,只设宫教博士二人,用宦官任职,隶内侍省。

  宫厩尹

  楚国官名。

襄公十五年》记楚国任官事,所列官名凡九,宫厩尹居末位。

  宫门将

隋文帝置太子左右监门率,掌东宫诸门禁卫。

炀帝改为宫门将,并将所属直长十人,改为直事,置六十人。

唐武德五年(622),复左右监门率原名。

  宫门局

隋于东宫官署门下坊置宫门局,掌宫门管钥,依规定时刻开关。

有门大夫,为从六品官。

炀帝改门大夫为宫门监。

唐沿设,隶左春坊(门下坊改名)。

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宫门监为宫门郎,从六品下,有丞,辖门仆百人。

辽南面官中有宫门局、宫门郎。

  宫使

  辽官名。

为太祖弘义宫、太宗永兴宫等十二帝后宫的长官。

掌宫中诸事,下有副使、太师、太保、侍中等官。

  宫尹府

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詹事府为宫尹府,詹事为太尹,少詹事为少尹。

神龙元年(705)复原名。

  宫苑司

  金官署名。

属宣徽院。

掌宫庭修饰、洒扫、启闭门户、铺设毡席等事。

有令、丞等官。

  宫正

一、《周礼》谓天官所属有宫正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四人,掌王宫之戒令纠禁。

二、三国魏初曾改御史中丞为宫正,后复旧。

三、北周东宫官有左右宫正,为太子师之官。

四、唐内宫女官有宫正一人,正五品,所属有司正、典正等,掌宫中戒令纠禁,凡宫人供职有错误犯禁时,小事可即决罚,大事则须奏报请示。

  宫闱局

隋始置。

炀帝时改局称署,唐复称局。

属内侍省,隋炀帝时属长秋监,唐仍属内侍省。

掌侍奉宫闱,出入管钥,总管小给使学生名籍,给以粮廪。

有令、丞。

金属宣徽院,掌宫中閤门之禁。

有提点、使、副使等官。

23、拱卫大夫

  宋阶官名。

徽宗政和(1111-1117)中,定武臣官阶五十三阶,第十二阶为拱卫大夫。

  拱卫郎

徽宗政和(1111-1117)中,定武臣官阶五十三阶,第二十四阶为拱卫郎。

绍兴(1131-1162)时改为第三十二阶。

  拱卫直都指挥使司

掌宿卫近侍控鹤军六百余户及仪卫之事。

至元三年(1266)始置拱卫司,属礼部。

九年升拱卫直都指挥使司。

有指挥使、副都指使等官。

十六年,增置达鲁花赤一员,改隶宣徽院。

二十五年,复隶礼部。

至顺二年(1331),拨隶侍正府。

24、钩盾令

汉少府属官有钩盾令,秩六百石,由宦者任中。

典诸近池苑囿游观之处。

百官公卿表》谓所属有五丞二尉,不言其详。

《续汉书·

百官志三》列举永安丞、苑中丞、果丞、鸿池丞、南园丞及濯龙监、直里监,二监当即《汉书》所云之尉:

“永安”等皆园苑名,“苑中”指离宫,“果”指果园。

25、寡恤司

清末法部的一个司,设郎中三人,员外郎四人,以及主事等官。

掌恩诏赦典,清理庶狱,兼稽江苏、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北、湖南案状。

  寡人

  君王自称。

春秋战国时,诸侯王皆称寡人。

从汉至五代,也有此称。

刘邦为汉王时,韩信为齐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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