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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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全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X〕29号)、根据省政府《XX省X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X府金发〔X〕6号)、《关于认真开展政策性蔬菜种植保险工作的通知》(X财金发〔X〕40号)、《XX省政策性家禽养殖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X财金发〔X〕39号)、《关于做好XX省保险助推脱贫攻坚农业产业发展的通知》(X财金发〔X〕5号)与区政府《X年XX区政策性蔬菜种植及家禽养殖保险试点方案》(X府办发〔X〕183号)等文件精神,根据XX区农业产业实际情况,现拟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结合XX区农业产业发展和脱贫攻坚的需要,开展地方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建立健全我区农业产业转移分散和保障机制,为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要求

1.X年,扩大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范围,全区水稻、公益林和商品林全覆盖投保、玉米、油菜、马铃薯、能繁母猪投保率超过50%,育肥猪等其他4个主要中央财政保费补贴险种投保率超过30%。

2.严格执行XX区农业产业“三个全覆盖”原则,即:

区内各级政府投入的农业产业保险全覆盖、XX省扶贫产业子基金支持的农业产业项目保险全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农业产业保险全覆盖。

以上三类农业产业必须全部纳入地方政策性农业保险范畴。

3.建立健全区内农业保险协保协赔员队伍,由各乡镇根据自身承保规模报送人员,力争在年内做到每村一名协保协赔员。

4.加大农业保险宣传力度,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种养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一般种养殖户做到“愿保尽保”。

三、主要内容

(一)保险范围及对象

1.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

中央财政提供保费补贴的农业保险标的为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生态安全以及种植面广、能增加农户收入、对促进“三农”发展和保障人民生活具有重要意义的主要粮食作物、饲养量大的牲畜品种、公益林与商品林。

因X年XX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还未下发,保险范围及各项相关要求按照《XX省X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X府金发〔X〕6号)及《XX市X年政策性农业工作实施方案》(X市金发〔X〕1号)执行;待X年XX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下发后,相关内容按新方案执行并调整本实施方案。

2.地方政策性农业保险

(1)蔬菜种植保险

原则上蔬菜种植企业(专业合作社)起保亩数不低于100亩,一般种植户纳入种植企业(专业合作社)统一参保,建档立卡贫困种植户单一品种起保亩数不低于1亩。

投保对象需将其种植的蔬菜全部投保。

(2)食用菌种植保险

种植企业(专业合作社)食用菌单一品种起保亩数不低于10亩(或100000棒)。

投保对象需将其种植的食用菌全部投保。

(3)肉(蛋)鸡养殖保险

承保对象为养殖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时,被保险人必须办理养殖备案和动物防疫合格证,饲养的肉(蛋)鸡有检疫合格手续,且每批次养殖规模达2000只以上可参加保险;承保对象为一般养殖户和建档立卡贫困养殖户时,被保险人饲养的肉(蛋)鸡有检疫合格手续,且每批次养殖数量达200只以上可参加保险。

投保对象需将其饲养的肉(蛋)鸡全部投保。

3.特色农业保险

(1)茶叶种植保险

茶叶种植满足以下条件的种植户:

1.在当地政府行蓄洪线以上(行蓄洪区外);2.符合当地政府和农业部门的要求和规范标准;3.栽种的品种符合农业部门的规定;4.栽种成活1年(含)以上30年(含)以下;5.生长正常;6.投保对象需将其种植的茶叶全部投保。

(2)中药材种植保险

中药材种植满足以下条件的种植户:

1.经过政府部门审定;2.在当地有三年以上成功种植经验;3.有相应的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的合格品种;4.同一地块连片种植;5.生长正常;6.从移栽成活到淘汰前一年;7.投保对象需将其种植的中药材全部投保。

(3)生猪价格指数保险

承保对象必须办理养殖备案和动物防疫合格证,饲养的生猪有检疫合格手续的规模养殖场(含公司+农户带动型,需签订带动合同),年出栏在5000头以上。

(二)承保公司

XX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承办。

(三)保险期限、保险金额

1.蔬菜种植保险

(1)蔬菜种植保险合同保险期间自保险蔬菜种植成活后开始,至保险蔬菜收获完成时止,具体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2)蔬菜投保品种、费率、保险金额、保费

蔬菜品种

费率

每亩保险金额

每亩保险费

一般性蔬菜

5.6%

1000

56

山药

6%

8000

480

注:

一般性蔬菜为除去“山药”外的所有蔬菜。

2.食用菌种植保险

(1)保险合同中保险食用菌的保险期间自保险食用菌种植成活后开始,至保险食用菌收获完成时止;

(2)食用菌费率、保险金额、保费。

品种

费率

每亩保险金额

每亩保险费

食用菌

6%

2000

120

3.家禽养殖保险

(1)按照保险肉(蛋)鸡可预计的饲养天数计算。

具体保险期间以保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2)肉鸡保险:

以养殖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集约化大规模饲养的每只保额25元、费率2%、保费0.5元;一般养殖户和建档立卡贫困养殖户进行小规模分散饲养的生态鸡每只保额40元、费率2.5%、保费1元;

(3)蛋鸡保险:

每只保额40元、费率2.5、保费1元。

4.茶叶种植保险

(1)茶叶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2)保险金额:

每亩为500-3000元,费率4%;每亩保险费根据投保茶叶约定保险金额确定。

5.中药材种植保险

(1)本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期间自中药材苗在田间移栽成活返青后起(直播中药材从种植齐苗后开始)至收获时止,但不得超出一年,同时不得超过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范围(多年生中药材按一年为一个保险期间),具体以保险单载明为准;

(2)保险金额:

每亩为300-2000元,费率5%;每亩保险费根据投保中药材约定保险金额确定。

6.生猪价格指数保险

(1)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期间为一年,约定出栏批次与出栏数量;

(2)保险金额=约定预期生猪价格×约定单猪平均重量×保险数量;

保险费=每头保险金额(元/头)×保险费率×保险数量(头);

约定保险费率4%;

约定预期生猪价格为14元/公斤;

约定单猪平均重量为100公斤;

保险数量以保险生猪以往年出栏数为依据确定,等于保险期间内每批次约定出栏生猪数量之和,最高不超过投保时实际存栏数量的5倍,且首批次约定出栏数量不得高于保险数量的50%;

单猪保险金额=14×100=1400元;

单猪保险费=(每头保险金额)1400元/头×(基准费率)0.04=56元/头;

上述每约定批次出栏保险生猪数量、保险数量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具体以保险单载明为准。

(四)保险责任

1.种植业保险责任:

因人为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病虫草鼠害等对投保种植作物造成的损失。

2.肉(蛋)鸡养殖保险责任:

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疾病和疫病等非人为因素在连续48小时内,造成肉(蛋)鸡死亡数量在一次灾害中超过单批次养殖总量的5%(含5%),启动保险赔付程序。

因人为因素故意造成的肉(蛋)鸡死亡损失不在赔付范围内。

死亡肉(蛋)鸡须经过无害化处理,未经无害化处理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3.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某约定批次出栏月生猪平均价格低于合同约定的预期价格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出栏数量给予赔付;

保险合同所涉及的出栏月生猪价格数据以中国政府网(

约定批次是指投保人事先与保险人协商确定的保险期间内出栏批次数,约定批次出栏月指每约定批次出栏周期末月,以此作为判断是否发生保险事故的时间依据。

(五)赔偿处理

1.蔬菜种植保险

在保险期间内,因自然灾害或病虫害导致蔬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赔偿金额=保险金额×不同生长期的赔偿比例×受损面积×(1-免赔率)(见表1)

保险蔬菜不同生长阶段最高赔偿金额

种类

生长阶段

最高赔偿金额

非叶类蔬菜

开花坐果前

保险金额×50%

坐果后至采摘前

保险金额×100%

已开始采摘后至收获完成时止

保险金额×80%

叶类蔬菜

定植成活后10日内

保险金额×50%

10日后至采摘前

保险金额×100%

已开始采摘后至收获完成时止

保险金额×80%

2.食用菌种植保险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食用菌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赔偿金额=不同生长阶段最高赔偿比例×每亩保险金额×损失面积×损失率;

损失率=平均单位面积损失棒数/平均单位面积种植棒数;

保险食用菌已发生部分采摘的,在计算平均单位面积损失菌棒数量时应扣除已采摘部分的菌棒数量。

种类

生长阶段

最高赔偿比例

食用菌

菌棒生产至接种前

60%

接种后至排场前

80%

排场至采摘1个月之间

100%

采摘1个月后至采摘3个月前

75%

采摘3个月后至采摘5个月

40%

采摘5个月后至采摘结束

30%

保险食用菌不同生长阶段最高赔偿金额

3.家禽养殖保险

家禽养殖保险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起讫期计算不同饲养天数的赔偿金额(见表1、2)

表1:

保险肉鸡不同饲养天数赔付金额表

(赔付数额=死亡肉鸡数量X对应养殖周期的赔付金额)

日龄(天)

8-15

16-30

31-45

46-60

61-75

76-90

90

以上

保额25元的赔付金额(元)

5

8

12

15

18

20

25

保额40元的赔付金额(元)

10

15

20

25

30

35

40

表2:

保险蛋鸡不同饲养天数赔付金额表

(赔付数额=死亡蛋鸡数量X对应养殖周期的赔付金额)

饲养日龄(天)

15-30

31-60

61-90

61-120

121-150

151-350

351-440

441-500

500以上

赔付金额(元)

8

16

22

26

32

40

28

16

0

4.茶叶种植保险

保险茶叶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1)非采摘期

赔偿金额=每亩保险金额×死亡率×受损面积×(1-绝对免赔率);

死亡率=单位面积植株死亡数量/单位面积植株种植数量。

(2)采摘期

赔偿金额=每亩保险金额×不同采摘期赔偿比例×损失率×受损面积×(1-绝对免赔率);

损失率=茶青单位面积平均损失产量/当地茶青前五年单位面积平均正常产量;

不同采摘期赔偿比例表

不同采摘期

不同生长期赔偿比例

春梢期

50%

夏梢期

20%

秋梢期

30%

在发生损失后难以立即确定损失率的情况下,实行二次(或多次)定损。

第一次定损先将灾情和初步定损结果记录在案,经一定时间观察期后二次(或多次)定损,以确定确切损失程度。

5.中药材种植保险

中药材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赔偿金额=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损失率×受损面积×(1-绝对免赔率);

损失率=单位面积平均植株损失数量/单位面积平均植株种植数量;

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

移栽成活-根膨大期

每亩保险金额×40%

根膨大期

每亩保险金额×70%

成熟期

每亩保险金额×100%

在发生损失后难以立即确定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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